关于国家发展的若干建议(二)


    关于国家发展的若干建议(二)

    一、建议可在全国征收休闲税。休闲税应根据收入水平来累进征收。但休闲税与其它税不同,它只规定公民应将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用于休闲,如进行旅游、娱乐、体育锻炼等消费。若公民不进行休闲消费,国家就要将这部分收入以税的形式征收到国库。所以,休闲税实质是一种强制消费税。笔者认为,征收休闲税,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也有利于解决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污染。

    二、社会要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提倡全民健身。应将发展体育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地区和各单位每年进行多少次体育运动会,要做出硬性指标规定,必要时也可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国家要加大对不良习俗的改造力度,要注重用法律手段解决一些不良习俗问题。如在婚姻、过年、丧葬等各种活动中,国家要加大改造的力度,不能放任自流,要强制改变一些死灰复燃的落后习俗。

    四、各地尤其是一些城市地区,要考虑建立一些免费公共墓地。

    五、国家要健全和完善生、老、病、死四个环节的救助制度,要对弱势群体进行人道主义关怀。

    六、中国改革要提倡适度竞争

    七、大力推进文化改造。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统治,这为国家走向民主化和法治化奠定了前提条件,这是中国现代化的第一次解放。1949年,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在经济和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标志着中国从此摆脱了列强的欺负和殖民,这是中国现代化的第二次解放。 但中国现代化还面临着需要进行第三次解放,就是要将国人从旧的不合理的传统人文精神中解放出来。中国若不进行第三次解放,中国发展就有可能落入到发展的“文化陷阱”中,以至于将会有可能陷入一种长期的低水平循环中。中国要实现人文精神的解放,核心是要确立国民的理性精神和诚信精神。而要树立国民的理性精神和诚信精神,最重要的是需要打破一个由面子、血缘、权力三者构成的一个三角形陷阱。未来中国新的人文精神,应当是在积极吸收西方人文精神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人文精神。这里笔者认为,中国人文精神与西方人文精神如何结合,在不同的层面应有不同的结合方式。在主体人格建设层面,应当是“内西外中”,在关系建设层面,应当是“内中外西”。

八、今后30年或50年要重点建设精神文明,要加大软建设方面的投入。

建议人: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宋圭武

                          2010年4月28日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