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再三禁五令的要嚴格辦理欠薪問題﹐但是現實中卻不斷上演此類悲劇。看樣子中國的法律沒有問題﹐而是執法者有問題。對于這樣的執法者我們應該怎么應對呢?我覺得需要研究新的方法﹐對于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民生應該占80%﹐經濟應該占20%否則中國將長期處于兩極分化的社會﹗
這個社會光有同情是不夠的﹐光有法制也不夠。需要人的意識和覺悟提高。要讓每個人明白"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這句話是在制度條件下形成的﹐而不是用來挑戰制度的。
中國歷史上的文字獄和文字的內涵造就了中國在法制面前的靈活性﹐不象英文中每個字意很死板。在中國文字的這種靈活性將成為每一位中國人的利弊~~在中國文化中衡量一個人的標准為什么需要以德為先?在中國歷來的法律文字游戲中和文字表達文化中就注定要求我們要以德為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