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仇富,仇的是富人掠取财富的手段


  最近一篇关于社会贫富分化达到了的容忍红线的文章,引发了不少议论。从理论上来说,当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0.4以后,超过的越多,意味着贫富差距越大,需要引起的重视程度、采取的措施就越急迫。不过,这是国际通行的指标,拿到中国来究竟能否套用,确实是个问题。但是撇开这个具体的数字不说,单说社会对贫富分化的容忍底线究竟什么,倒是值得研究的。因为,在此之前,社会上就光有穷人仇富心理。因为仇恨,可能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那么,原本同为社会的一员,又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为何单单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曾经导致过“拉美陷进”。看来已是不容小视的问题了。

  其实,我以为,穷人仇恨的不是富人的财富,而是富人掠去财富的方式。具体来说,一是富豪成长的速度太快。无论是富豪人数、还是积累的财富速度都有点儿令人目不暇接。我国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政策也就是短短30多年,但是,中国今天的亿万富豪的身价和在全球的排位,丝毫不下于那些发达国家。在最近公布的2010年福布斯排行榜中,中国大陆有64名富豪上榜,上榜人数首次达到第二,位居美国之后!为何人家经历了几百年才有那样的财富,而我国仅仅30多年就出了这么多的富豪?短时间内就积累了巨额财富,确实让人有点不适应,很多昨天还在一起穷开心的哥们,离别三日之后,就得刮目相看,你说说这心理是多大的落差?!二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不能苟同。如果单纯赚取合法收入的话,就是成长的快一点,别人也心服口服,问题是,他那儿的财富来路合法吗?有人对国人的收入来源进行了分类,看到了这个致富渠道,你多少心情就不那么平静了。有人初步统计了一下,大概有这么几种:白色收入,也就是通常说的合法收入,有据可查的收入,出身清白,可见、可控、可预测。灰色收入,就是来路不太明朗但是合法不合规的收入。目前,“灰色收入”己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黑色收入,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权力获取的非法收入,也包括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它使大量公共财富流进了权力拥有者、违法犯罪者的腰包。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对“血色收入”也应严厉打击,如山西黑砖窑事件、哈尔滨呼兰区奴工事件等,这些行为践踏了人性与文明底线,影响了国家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金色收入,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而日显重要的一种收入,以资本收益为主要表现形式,也可以理解为财产性收入。近年来,不少人从股市、楼市中获得资产增值,财富成倍增长。

  在这几类收入中,除了白色收入和金色收入这两个渠道外,其他的几类收入渠道基本上都存在或轻或重的违法行为,很多人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投机钻营,有的借改革之名,行侵吞国资之实。不一而足,这些,都是普通人所痛恨的。而金色收入又因为其对普通劳动血汗的直接掠夺,不加限制的话产生的问题会更严重。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就是一例,由于很多有钱人的投机心理,大肆炒作房地产不断推高楼价,大肆赢利,而相当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却无力购房,成为无房户或房奴。“金色收入”由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如果放任其发展,也会出现“马太效应”,加剧贫富差距。不仅如此,引发仇富心理的另一个症结在于富人的炫富。今天虽然不见有钱人“穷的只剩下钱了”的哀叹,但所谓的“富二代”炫富劣迹却随处可见,因为有钱而漠视法律、漠视他人生命的价值、漠视道德的结果,必然会遭到社会大众的反感。这或许也是社会仇富心理根源吧。当然,国人骨子里的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可能也是一个原因。但是,贫富差距古来有之,中外有之,穷国有,富国也有。穷人一旦认为富人通过肆意掠夺财富而又没有社会责任,必然会群起而攻之,这才是值得记取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