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武
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楼市降价趋势将更加明显。(5月12日《上海证券报》)
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达到类似物业税的调控效果,进而抑制房价?在我看来,“房产税”的如意算盘未必能如愿以偿,物业税开征了这么久,也没见有多大调控作用。开征“房产保有税”,说不定还会起反作用,肥了税务部门,而房价依然坚挺。
“房产保有税”,即按房地产的面积每年付税。主要是针对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是在鼓励购买中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换句话说,是针对购房者的一种税种,只要你有房子,就面临着每年缴税。可高房价的根源主要是土地财政、开发商炒作,以及有限的炒房客。在我看来,对房地产征收“房产保有税”,不如加强对土地财政监管和调控。
房地产占据重要资源,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呼风唤雨。然而,这个行业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履行与财富增值相应的社会责任,对社会的反哺与实力不符,遭到了公众的普遍质疑和反对。也因此,我反对将“税”再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作为公民,每一个人在正常消费的同时,实质上已经在“纳税”,既扩大了内需,还为经济增长添加了砝码。当前,物价在上涨,通胀预期虎视眈眈,消费者的负担不断在加重。如果让企业、政府多承担一点,普通公众就会减轻不少生活负担。
人的纳税理想境界是,当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时,纳税也应相当;同时,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因此,当税收出现“不公平”时,一方面会触痛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另一方面会放任偷税逃税的人群。因此,国家在研究抑制房价时,不应老将目光盯在消费者身上,要多示意企业承担更多的税负,尤其是“特别收益”这一部分,要它们毫不含糊地交给国家,让暴利与责任真正统一起来。
遏制高房价,别总想着向消费者收税。收了“房产保有税”,房价没遏制下来,消费者不仅没得到啥实惠,反而“雪上加霜”。就开征“房产保有税”抑制房价,我不抱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