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玫瑰


  第一部分想堕落的女人

  林紫端坐在靠窗一角,淡黄底青蓝花的窗帘在她身后不时轻轻地拂动着,如帘后暗藏了一只不安份的手。正对面是一张线条流畅,如女人身形的梳妆台,林紫的整个身子都映照在镜子里,如上等的油画般古典雅致。她能看见自己如一串成熟的紫葡萄,清清爽爽、亮亮晶晶地挂在镜前,那般的饱满人,令她自己也不暗暗心动。

  林紫听见了自己身体绽放的声音,那是芝麻在阳光下爆破的声音,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里却是惊心动魄,但她用女特有的矜持巧妙地将这开放的欲望之声不动声色地掐灭在了体内。

  这个自称“老婆不在家”的男人嘴里不停地嚼着口香糖,已经是第十片了,林紫记得很清楚。两个小时之前,她还吸着烟穿着睡衣坐在电脑前心不在焉地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许许多多和她一样寂寞的虫子在网上爬行着,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想堕落的女人”,她大胆地敲出这样一行字,网页上立即山花遍野,招引来蝶舞蜂飞,她却如来无影去无踪的女巫,独自躲在自己的世界里笑得花枝乱颤。

  林紫如百花之王,它厌恶却又亢奋地在方寸之地巡视着这般乌合之众,鼠标滑动间,她看到了“老婆不在家”,不住哈哈大笑,“这样直白庸俗的称呼也可以用作网名?”“老婆不在家”说,“小妇,你岂不是比我更直接?你想做妇,好啊,我现在就可以成全你,到我这来做做吧!”

  妇?妇?试问长这么大,有谁敢这样叫她?倘若真有哪个不知死活的这样说了她,林紫又岂能象现在这样毫不羞恼反倒觉得新鲜?

  堕落原来是如此的容易?林紫突然间蠢蠢欲动,兴奋的想做脱缰的野马,想无休止地去喝酒,想身心皆醉地倒在大街上。

  “老婆不在家”倒不是只恐龙,相反却有着江南男子那种特有的清秀,林紫想倘若自己十年前遇到他,一定会窦初开,可惜如今的心,却是“过尽千帆皆不是”了。

  和林紫的冷静相反,“老婆不在家”则显得十分浮躁,他时而坐在上朝她暧昧地微笑,时而挥舞着夹了烟的手在她面前晃来晃去地慷慨陈词,时而松开领带时而又将领带束得紧紧的。

  林紫心里自有一面小镜子,男人为什么坐立不安?她内心暗笑不止——可怜的男人,被原始欲望充满着的男人!出于女自卫的本能,她**般傻乎乎地几次拒绝了男人递过来的口香糖。

  “第一次见面握手问好,第二次见面接吻拥抱,第三次见面脱衣上。”这是网上的聊天程序,也是网下的时髦流行语。他们见面时不知是哪出了问题,既没有握手,也没有问候。很突兀又很自然的,他一股坐在了上,她则优雅地坐在了窗前。

  难道不握手就意味着直接过渡到拥抱接吻吗?林紫不想起了自己刻骨铭心的初恋,于是暗暗问自己:内心的亲密接触尚且如过眼云烟,身体的融合又能如何呢?如此一想,林紫顿觉索然无趣,再也无心恋战,她落落大方地看了看手表,庄重地站起身。

  这个外表斯文洁净的男人无疑是聪明的,他知道面前的女人拒绝口香糖意味着什么。他深深地望了一眼面前这个美妙多姿的女人,无限遗憾地拉上玻璃窗,窗帘停止了拂动,林紫的呼吸顺畅多了。

  男人无声地送林紫下楼。

  “叫你过来做做,你却只是坐坐。”走出房间的男人突然变得理直气壮了,林紫愣了一下,终于笑出了声。做?坐?她是想来坐坐的,也想过会做点什么,却无论如何也没想过他说的是“做做”而不是“坐坐”,为什么要“做做”?“做做”又能怎样?

  林紫肆意的笑让男人已经冷却的欲望刹时又强硬起来,他绅士般地邀请林紫共进晚餐,林紫冷笑道,“我不是你想要的晚餐。”言毕不待男人反应过来,便伸手作了个暂停的手势,将“老婆不在家”定格在了楼梯口的影里。

  走出那片暗之地,林紫认真地理了理裙摆,高昂起头,独自走进阳光里。

  街上行人如常,自然而然的喧闹之声让她方才有所经历的心渐渐平静。所到之处,皆有男人毫不掩饰喜爱地望着她,她从他们的目光里看见了一朵盛开的玫瑰花,花期正浓,让人不自地想采摘,然而她是带刺的,没有哪个男人敢随便地做出轻侮之举,林紫觉得自己的这种高贵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的,那是一种清高的具有震慑力的气质。如果说女人如花的话,那么她就是一朵未经许可不可随便采摘的花。

  与陌生男人“老婆不在家”相安无事的相处,不就是最有力的佐证吗?哈哈,有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清高的女人,刚才却在宾馆的房间里,和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心不在焉地说着一些与天气无关的废话——林紫顾自在大街上笑出了声,为自己莫明其妙的荒唐举动。

  这在一个多月前,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到太阳从西边出来的事。呵,一个多月前,她还是个十足的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当然现在她还是,在没有把身子交给毕炎以外的男人之前,她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

  女的本能使她一直幸福地做着贤妻良母,可突然有一天,她猛然醒悟:这个世界早就变了样,她戴的那顶“好女人”的帽子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她发誓要把这种耻辱加倍地还给她一直全心全意爱着的丈夫!

  这一天和往日其实并无不同。早上,林紫早早地起为毕炎和儿子做好早餐,伺候他们吃饱喝足后,她千叮万嘱地送毕炎下楼去上班,然后亲自骑车送儿子去上幼儿园。

  接着是上菜场买菜,其间难免与短斤少两的小贩婆婆妈妈几句,虽面红耳赤的有损于形象,但想到终究没让人占了便宜,同时节约了几个买葱蒜的小钱,心里倒不胜满足。

  拎着精心挑选的菜回家后,连气也来不及喘,抡起胳膊便开始洗衣、打扫卫生,将家里弄得一尘不染后,已是午饭时间,毕炎和儿子都不回家吃饭,她便随便弄点剩菜剩饭填饱肚子了事。

  饭后午休一会,然后再跑到商场去买些家庭必备生活品等等,一晃就到了该接儿子放学的时间,好不容易把儿子哄进家门,马上打开电视机,为儿子选定一个健康的有趣的幼儿节目,她才能放心地钻进厨房准备晚餐。

  三菜一汤全都是丈夫儿子爱吃的东西,至于自己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林紫似乎从没想过。关掉抽油烟机,解下围裙,将香气四溢的饭菜端上桌,刚要坐下喘口气,儿子就挥舞着小手跑了过来,“妈妈,我要吃饭!”林紫一面忙不迭地笑着回答好,一面去拨打毕炎的手机,拨通电话后她挂了,抱着儿子坐在沙发上等。

  等了五分钟,不见毕炎回电话,再打,那边接了,径直说,“我不回来吃饭。”林紫想追问原因,他却早已挂了。

  林紫便抱儿子上桌吃饭。饭毕自然是洗碗、伺候儿子,直到儿子甜美地进入梦乡,她才能安安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时钟已过十二点,还不见毕炎的踪影,林紫呵欠连天地给他打电话,他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折腾半天,林紫累得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毕炎是做销售的,他的工作质决定了他每日必是行踪不定,有时遇到难缠的客户,他也常醉得不省人事,直到第二日酒醒才回家,所以林紫对他的夜不归宿也不太在意。

  对于毕炎经常出入那些声色场合,林紫并不是不曾忧虑过,但出于对他的信任,她从不去多想,相反倒对他充满了怜惜之:谁愿意在那些外表堂皇实则肮脏的地方停留呢?毕炎也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迫不得已啊。

  在深圳这个娱乐场所超前繁荣的城市,就算不接触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介,走在大街上也能听见女人们在感叹,“唉,谁谁的老公在外面包了二。”男人们则是艳羡地说,“吊他老母,某某在外彩旗飘飘,在家长城不倒,真是幸福!”林紫听后总是自豪地想,“还是我好,永远都不用担心老公会背叛我。”人家都说深圳一百个男人,就有一百二十个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林紫不相信,她相信她的毕炎是例外的。

  林紫对毕炎的信任缘于对他的了解,大学四年,长相英俊、学业优秀的毕炎不知令多少漂亮美眉们芳心暗许,有胆大的女生竟试过将他约到司处,欲脱衣献身,但毕炎却是正宗的柳下惠,不为所动。

  对林紫,毕炎也是浅尝辄止,大学四年,他们一直保持着柏拉图式的恋爱,始终没有越过最后的防线,他说,“让我们把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刻留在洞房花烛夜吧!”林紫也不是随便之人,但她想,如果毕炎需要,她是愿意把自己的贞洁提前献给他的。

  信任归信任,林紫偶尔也会用言语试探一下毕炎,“那些小姐极尽妩媚之能事,且客人又左搂右抱的,你岂能不顺手牵羊?”哪知毕炎闻言即恼怒万分,大发脾气道,“谁不愿意清清静静地呆在家里享福?你要这么说,不如我们换了,你去上班,我呆在家里做饭带孩子!”如此试过三两回,林紫是彻底绝了疑心。

  说到上班,做了几年全职太太的林紫还真没信心了呢!自从结婚有孕后,毕炎便让她辞职安心在家等待瓜熟蒂落了。生下儿子后,初为人母的他们自然欣喜若狂,两人暗暗发誓要将儿子培养成世上最优秀的人,于是两人一合议,便决定让林紫承担起育儿的主要作用了。

  林紫从不认为自己放弃事业是一种牺牲,既然请保姆或双方老人来带孩子她都不放心,那就只有她亲自来调教了。

  毕炎在外挣钱,林紫在家相夫教子,日子就这样平静地重复着,林紫很满足。

  次日早上六点,毕炎满身酒气地回来了,林紫习以为常也没多问,帮他脱去外衣,用毛巾擦洗过身子让他睡了,自己则起做早点、送儿子上学。等她买菜回来,毕炎仍在上酣睡,她轻手轻脚地拿了他的外衣去洗。

  毕炎的手机响了,她拿起电话,是一条新消息。

  出于好奇,林紫打开了消息内容,“亲爱的,你真棒!”林紫还没明白过来,手机又响了一声,“亲爱的,今晚我还要。”

  天啊!林紫如五雷轰顶,坚固的精神之墙轰然倒塌,一时间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怎么就这样了呢?林紫无法接受,也不愿接受。她呆呆地看着这个在上睡着的男人,她如照顾儿子一样照顾着他,而他回报给她的却是背叛!

  “啊——”林紫大叫一声,恶狠狠地抓起头的台灯恨恨地摔在地上,台灯里的灯泡碎了,玻璃细渣四处飞溅,林紫露的小腿上被扎伤了几处,但她的肢体已经因巨大的愤怒和伤心麻木,她现在唯一的知觉就是心痛!

  毕炎弹簧般地从上跳起来,看到林紫面目狰狞地瞪着他,吃了一惊,“你干什么?”

  林紫把手机摔到他手里,毕炎按了按,哈哈大笑道:“哈哈哈,你累不累啊?客户开个玩笑而已,你还当真了?!”

  林紫冷笑不语,毕炎啊毕炎,你太欺负我了!现在证据确凿你竟没事儿般地糊弄我!我信任你并不表明我就是个没头脑的傻瓜!

  毕炎竟然轻松地吹起了口哨,林紫大吼一声,母狮般猛地朝他扑去,张嘴就咬住了他的脖子,毕炎痛得嗷嗷直叫,顺手就揪住了林紫的长发,林紫被扯得生痛,只得松开牙齿。

  松开嘴的林紫已是泪流满面。毕炎无心去体会林紫的心,昨晚的体力透支使他迫切需要睡眠,现在林紫存心不让他安宁,就是跟他过不去!跟他过不去就谈不上爱他疼他,既然她不疼他爱他,他还管她的死活干嘛?

  毕炎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继续睡觉,林紫掀开被子,使出吃的劲一头向毕炎撞去,那架势似要与他同归于尽!

  然而女人的脸上一旦有了眼泪,愤怒的力量便会大大削弱,毕炎伸手一拦,很轻易地就将林紫反推在地,林紫终于哭出了声,现在,她没有了拼命的力气,只剩下本能的哭泣。

  很快林紫连哭泣的力气也没有了--她听到了毕炎的鼾声,他居然将她的哭泣当作催眠曲,若无其事地睡着了!

  毕炎实在是太累太累了。那种事,当时是激万丈,毫不疲倦的,而一旦离开那个让他难以自控的禸体,他才发觉自己的力气已经用尽。

  他和林紫还从没试过有这种感觉,这种极度欢愉极度劳累极度刺激的感觉对已婚男人来说实在是太宝贵了!当年他和林紫初婚时,当然也有足够的激,但双方对不得要领,等他们拥有了相当的享受姓爱的美妙的能力时,他们已经因为彼此太过熟悉而变得麻木,毕炎对此是深感遗憾的。

  有了遗憾,再加上身边的男同事朋友们作榜样,毕炎的心开始蠢蠢欲动。

  和陌生女人上,实施起来其实比想象的要简单的多。况且那些女孩看起来比自己老婆要漂亮得多,年轻的多,感的多,新鲜的多,至于肮脏,那根本不是眼力能及的。

  起初只是蜻蜓点水,搂搂抱抱的摸摸了事,谁知越摸越觉得过瘾,于是顺其自然地,终于有了和别的女人的经历。

  这东西还真是个东西,越是陌生的女人,他做起来越是无所顾忌,越是无所顾忌便越是快乐无比。

  但毕炎终究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对于自己的放挡他是有自责感的,然而当他回到家,看到林紫一成不变的表和语言,他便感到厌烦,如果没有孩子,他想他可以做到不再踏进家门。

  “不是我要对她不忠,是她无法再吸引我。”为了心理平衡,毕炎本能地为自己作心理辩护,当他每月交出五千元生活费给林紫时,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理由,“我对她已经尽到做丈夫的职责了!”

  毕炎的这些变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间也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可惜林紫只知日复一日地重复生活,对丈夫的变化全然不知。

  对于如此重大的突发事件,林紫除了哭泣还是哭泣,哭着哭着她也睡着了。

  林紫醒来时天色已黄昏,上空无一人,毕炎不知何时走的,他竟然就这样丢下她走了?!四周寂静之极,林紫一时不知自己是身在人间还是地狱,她呆呆地坐在凉凉的地板上,许久,突然醒悟似的奔向客厅,抓起电话。

  幼儿园老师说,儿子已经被毕炎接走了。儿子,我怎么和这种人共同拥有一个儿子?!

  林紫需要倾诉,否则她的大脑非爆炸不可。可她能找谁倾诉呢?父母是断不能告诉的,他们还一直为她的归宿引以为自豪呢!

  林紫拿起电话,却发现自己居然连个通讯本都没有!她为自己感到悲哀:她不该把自己完全献给家庭,当家庭倒塌时,她便失去了整个世界。

  林紫是个完美主义者,她不允许自己的婚姻有一丁点污点。

  可是毕炎不同意离婚,“世上哪对夫妻不是睁只眼闭只眼过完一辈子的?就你与众不同,非要大闹天宫,哼,真是幼稚!”

  “我是幼稚,我不幼稚能跟一只秦寿同共枕七年么?哼,我告诉你,我就是要离,就是死也要离!”

  “你再说秦寿小心我揍你!我告诉你,林紫你听好了,我和全天下男人一样,再正常不过!你到深圳大街上去问问,有几个男人不找人的?我告诉你,我是不会离婚的!”

  毕炎居然说不正常的是她!

  “不离?不离我一刀杀了你!”可怜素来温婉轻柔的林紫一夜间变成了个失去理智的疯婆子。

  “你若真想离,三个月之后我们再谈吧!”毕炎不耐烦地挥挥手,向驱赶苍蝇一样,林紫再次失控地扑向他,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我等三秒钟都嫌长!你想把我疯是不是?!我告诉你,我疯了杀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林紫觉得自己真的快要疯了,她恨不得马上和他分道扬镳,他却故意要折磨她!

  “你吓唬谁呀?我告诉你,这三个月的时间,我是给你慢慢领悟的,等你领悟后,你就不会再跟我闹离婚了你懂不懂?你现在着我离婚,是不成熟的表现,等你成熟后再说吧!”

  林紫气得半死,他居然有成竹地说她冷静三个月后就不会再提离婚!昔日那个“爱你到永远”的毕炎到哪去了?林紫简直不敢相信“死守着一个黄脸婆才是不正常”的话出自于毕炎之口!

  如果这一切只是场噩梦该多好啊。

  一个要离一个不离,他们就这样身在一个屋檐下心隔十万八千里地空耗着,毕炎是毛发无损,林紫却一天天消瘦下去。

  终于有一天,林紫病倒了。她虚弱地躺在上想,倘若就此死去,也算解脱了,只是放心不下儿子。想着不又是独自饮泪,那场景,真如林黛玉听闻宝玉娶宝钗般,除了泪,再无任何倾诉了。

  毕炎以为她卧不起是在闹绪,是仍未“领悟”的表现,但较之大吵大闹,卧不起也算是小有进步了,于是他乐得清静,也不去理她,唯恐招惹了她,又吵将起来。

  第七日晚上毕炎回家,见林紫仍没动手做饭,不由分说带了儿子又去餐馆吃饭,回来时大包小包的,全是给他自己买的名贵服饰。儿子捧着盒饭送到前问林紫,“妈妈,吃饭吗?”

  林紫不吃,她已经快一个星期没吃饭了,倒不是存心想绝食,实在是没胃口而已。儿子突然问她,“妈妈,你为什么不喜欢吃好吃的东西,不爱穿漂亮的衣服呢?”

  “谁说的?”林紫知毕炎一定在儿子面前说了她什么,果然儿子说,“爸爸说的,他说你不懂得生活!”儿子居然把毕炎的话准确地表达了出来,林紫抚摸着儿子的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紫问自己:我为什么就不吃好的不穿好的呢?我不是为了让家里人生活得更好一些吗?可他却说我不懂生活!我这是何苦呢?白做了雷锋,傻啊!

  一向勤俭节约的林紫就这样开了心窍,她下了,开始享受生活。她雇了保姆,不再亲自染指家务,每天都在美容院和大商场之间穿梭,钱包很快地鼓起来又瘪下去,她听到那些钞票的哗哗之声,暗暗恨自己以前都是白活了,大把大把地将手中的钞票甩出去,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啊!

  三十岁,本来就是一个还算年轻的年龄,再加上天生丽质和自我包装,林紫无论走到哪里,都称得上一个回头率极高的美女。她庆幸自己醒悟的正好,不至于将“黄脸婆”之路走到底。

  林紫开始试着把目光投向毕炎以外的男人,她惊讶地发现,除了毕炎常常走动的几个哥们,她并没有和任何男人交往过!她不懊悔自己的封闭,就象做学生时愤恨清朝的闭关自守一样。

  毕炎不是说全天下的男人都不会只守着一个女人么?倘若我不只是守着他一个男人,看他如何言语?!

  是啊,男女平等喊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男人可以在外包二三,女人就不可以包二爷三爷呢?!

  不妨就从毕炎的哥们开始吧!老婆和哥们上,对哪个男人来说都是致命的一击!林紫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和别的男人上,让毕炎知道当他跟别的女人上时她的痛苦,不,要让他更痛苦些!

  毕炎的哥儿们当中,有几个当初曾和毕炎同期追求过林紫的,若是她想跟他们其中的谁上,她想没有谁能拒绝。男人嘛,得不到的总是想要得到的。

  机会无处不在。毕炎请同窗好友高强来家里帮忙修电脑,自己却忙着出去谈生意了。偌大的屋子里只剩林紫和高强两个人,保姆带小孩到游乐场所玩去了,没有两个小时不会回来。

  高强并没有领悟到林紫的苦心,他专心地修着电脑,完全忘了七年前他曾给身后站立不安的女人写过无数首酸溜溜的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林紫的心跳一点点地慢下来,天哪,什么时候,她已经不会对毕炎以外的男人做出任何暧昧的表示了?

  林紫失望地在沙发上坐下,不再理会高强的存在,而是有些泄气地审视自己的七年婚姻生活:在她眼里,除了毕炎还是个男人外,其他的男都被她同化了!她不为自己感到悲哀,为什么毕炎却和她截然相反?他除了把她同化外,他周围的年轻女仍然是雌存在?

  这太不公平了!从小到大,林紫一直是在公平中长大的:她比妹妹听话,所以父母更喜欢她;她好学,所以成绩优异,深得老师宠爱,并顺利地考上了名牌大学;她工作努力,所以有好的职位高的薪水;她是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子,所以各方面都不错的毕炎爱她并娶了她;为了孩子和丈夫他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所以她得到了周围人的一致好评,可不公平的是,她的忠诚却没有换得丈夫相应的忠诚!

  只有用背叛来对付背叛,才是公平的,她林紫绝不能为背叛自己的男人坚守贞。“把毕炎抛在脑后,放下面子和架子,还有什么做不出的呢?”林紫不停地为自己打气。

  毕炎的另一个哥们刘杨河是那种很会与女人调的男人,他也经常当着毕炎的面开林紫的荤玩笑,可惜林紫从没有过一点异样的感觉。与这样的男人上应该是很容易的事,何况刘杨河的老婆不在他身边呢。

  不妨一试。

  “刘杨河啊,你现在有空吗?我电脑用不了了,你过来帮我看看?”林紫竭力把语气弄得异样些,却没有成功,放下电话她想了想,哗哗哗地把家里的窗帘全放下来,并折进房去把正统的白领裙换成了光滑的丝质睡衣。

  “你生病了。”刘杨河进门来见屋里一片黑暗,而林紫也像刚从上爬起来似的趿拉着拖鞋穿着睡衣,便肯定地说。林紫没有出声,身上散发出一种令人心醉的沁香,刘杨河诧异地仔细看了她一眼,才知道自己刚才那句问话是多么的幼稚,林紫精心地化过妆,眼里闪烁着一种迷茫又兴奋的光芒,妩媚、风,完全不是生病的迹象。

  这样的林紫让刘杨河陌生,他差点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将林紫一口咬住,但想想林紫平日的为人又不敢造次。

  刘杨河深呼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打开电脑,看来看去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便疑惑地问林紫到底是哪不好用,林紫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却是越说越糊涂,她红着脸,索一语不发了。

  刘杨河也变得极不自然起来,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得傻傻地望着电脑发呆,其实电脑屏幕早已变成保护屏,一片漆黑的。

  空气凝滞得让人窒息,林紫毕竟是女主人,她打破沉默说,“到沙发上来坐坐,喝杯茶吧。”一向油腔滑调的刘杨河此时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乖乖地离开电脑椅在林紫身旁坐下,哪知他的股刚落下来,林紫却站起来,一声不吭地进房间去了。

  林紫端坐在沿,心口似塞了只小兔子,活蹦乱跳的,大脑却似被雪洗过的,一片空白。

  不知过了几分钟,她抬起头准备到客厅去,却见刘杨河不知何时已站在了她面前,短暂的目光对视后,他开始了动作——熟练却不利索地脱自己的裤子。

  他离她是如此的接近,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林紫不敢看他,她闭上眼,身子就软软地向后仰去,与此同时,刘杨河扑倒在她身上,两人重叠着倒在了上。

  没有亲吻没有抚摸也没有脱她的衣服,刘杨河仰着上身趴在她的凉推之间,径直掏着自己那个硬硬的家伙往她的大腿间塞,睡裙不用脱,但内裤不脱行吗?可刘杨河压根儿就没有打算脱她内裤的意思,只管做着无用功。

  林紫不可救药地想起了毕炎,背叛只在一步之遥,胜利的果实绝不能让它从嘴边溜走!她强忍着羞耻之心伸出手来,自己褪掉内裤,却感受不到一丝欲望和背叛的兴奋感,她死死地闭上眼,感受到的分明是痛苦和羞辱!

  它还是没有进去,无论如何也进去不了,她那里干旱至极,紧紧地闭着,仿佛要跟谁赌气到底。

  他伸手去抚摸她的下体,她突然全身起了鸡皮疙瘩,胃跟着也起了反应,挟着一股污秽物就要喷涌而出。她绝望地推开他,冲进洗手间去打开水龙头。

  出来的时候刘杨河已经走了,她知道他走了才出来的。电脑屏幕上有一行大大的字在飘来去,是刘杨河留下来的:你是个好女人,好好地过日子吧。

  她不能随便潮湿,所以就是个好女人?他到底还知道些什么?他一定看穿了她的心思!是啊,他是毕炎的死党,怎么可能不知道毕炎在外面的风流韵事呢?

  “老天啊,为什么我要是个好女人?难道好女人也是天生的?”

  不!不!林紫痛苦地把价值一千多元的新睡衣用打火机点燃,火光和烟雾中,她清楚地看见了她想烧掉的那个“好”字。

  她不要做好女人,因为没有那么好的男人来相配!

  也许是太熟悉的缘故吧。林紫决定把心思从毕炎的哥儿们身上收回来,“我真傻,难怪毕炎对他的哥们与我独处从不怀疑。”或许只有陌生才能让人无所顾忌吧,她这样想时,沮丧的心很快变得高涨起来。

  林紫不是职业女郎,不可能去大街上拉陌生男人上,再说没有金钱的成分,哪个陌生男人敢相信她只是上而已?如今的男人谁不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

  只有上网。网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全变为可能。网上调,直白、迅速、有效。为了早日摆脱贤妻良母这顶帽子,林紫决定放弃所有的戒备心,女人不在乎贞了,还害怕什么呢?

  网聊,见面,瞎聊,分手,一切都程序化了。无所谓见光死,林紫需要的只是一个有正常生理功能的男人,而遇到林紫这样美丽又有气质的女人,也没有哪个男人会见光死。可是,林紫最想发生的事始终没有发生。

  她想问题肯定在她这里,可她又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问题,她愿意献身给每一个见面的陌生男人,但她却始终不能潮湿。她恨自己,也恨那些男人为什么不是**者,她不相信她遇到的都是有节制的男人,难道没有节制的男人在她面前也会变得耐心起来?

  林紫很快对这种网友见面的游戏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厌倦,这让她更加迷茫,太熟悉的人不行,太陌生的人也不行,为什么背叛对她来说就这么难?

  到底她要怎么办才能恢复过去的那种宁静心呢?她真的不知道,可惜上苍不会说话,拯救不了她。

  林紫的脾气越来越坏,从来不打麻将的她竟然发展到一离开麻将桌就坐立不安了。

  她还学会了抽烟喝酒,她知道她在麻醉自己,否则她真的会发疯的。

  毕炎起初对林紫的变化是万分高兴的,“我说你会想通的吧?我在外不过是逢场作戏嘛,你始终是正宫娘娘啊。”林紫也不理他,顾自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去,回来必提着大包小包,尽是些昂贵无用的东西。

  如此数天,毕炎才觉得不对劲,“你怎么了?烧钱报复我是吧?钱是我赚来的,不是捡来的!”林紫冷笑道:“我这是在享受生活,我有这个权利!”依然是我行我素,毕炎眼见帐上的钱一天天减少,心痛得不得了,为了避免林紫继续把气撒在钞票上,他果断地将银行卡全收到自己包里去了,“你疯了!等你恢复正常了再说!”

  收走就收走吧,林紫懒得和他理论,她本是个对钞票没多大兴趣的女人。对于“哀莫大于心死”的女人来说,钞票岂能弥补内心的沙漠?

  “我看你还是出去工作吧!”毕炎见林紫整日无所事事的,怕她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来。

  但林紫对他的话充耳不闻,她已经不同他说话了,就当他不存在似的。

  林紫何尝不想出去工作呢!只有自己有了工作才能独立,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离开毕炎!可做了七年家庭主妇,她已经没有信心出去与别人竞争了。

  她只能得过且过地跟毕炎耗着,到底要耗到什么时候毕炎才会同意离婚,她心里也没有底。

  常在楼下打麻将的,除了有点闲钱的老人,全都是一些和林紫一样没有职业的青年男女。女的嘛,不是家庭主妇便是二三,男的呢,也许是以打牌为生的吧?

  在楼下混得多了,林紫不免耳闻目睹了些桃色事件。

  有个长得颇有姿色的湖南女人,听说是给香港老头做二的,老头每周过来一次,每次老头来时她便乖乖地呆在屋子里陪着,等老头一走,她便泡在了麻将桌上,泡来泡去,竟与一个广东男人泡到上去了。

  那个广东男人本是有老婆的,老婆每日在外拼命工作,他则在家里睡懒觉、打麻将,一日三餐都是到外面餐馆里吃。

  湖南女人和广东男人好上后,两人便常常出双入对、招摇过市,甚至在麻将桌上也是打骂俏的,旁人见这阵式自然心知肚明,唯独他们最亲密的人还蒙在鼓里。

  林紫见湖南女人每天舒舒服服的,钱也赚了,也有了,不免心生艳羡:看人家活得多滋润啊,可自己呢?心都快枯萎了。

  就在林紫暗暗伤感自己没有桃花运时,平出现了。

  平是新来的租户,他有工作,只是工作自由度很大,经常有时间在楼下搓麻将。

  林紫第一次和平四目相对是还没上麻将桌前。林紫和别人随意地聊着什么,猛一抬头,看见一个陌生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那目光里有星光在闪烁,林紫在一瞬间便捕捉到了,那星光点亮了她的眼睛,也点燃了她心中的爱火。

  她开始着魔般地往楼下跑,他不在的时候,她便魂不守舍,即使勉强被别人拉上了桌,也总是输的一塌糊涂。可他在的时候呢,她便如一尾鲜活的鱼,活蹦乱跳的,妙语如珠,笑声四溢,如同吃了药,目光分分秒秒地与他缠绵着。

  同一桌打麻将时那种激飞扬的感觉更是妙不可言,她飘飘欲仙的,明显地知道自己身体起了变化:房变得**,下身一直湿湿的。他呢,散局后总是久久不敢站起身来,她就知道他的身体也和她一样起了反应。

  麻将桌成了他们公开意的,另外两个陪衬的人在他们眼中已经不存在。

  晴浴弥漫在他们所能呼吸的空气之中。但是他们却无法找到突破口——当他们知道彼此早已向对方敞开身心时,他们对彼此来说,已经无所谓突破口存在。此时林紫才明白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含蓄的爱,当爱太过直白的时候,他们反倒不好意思采取任何行动。毕竟,她还是个有夫之妇。

  然而他们却是急切地渴望对方的!

  终究是林紫沉不住气。

  “平,你会装灯吗?我家电灯突然坏了。”

  “应该会吧。”平说。

  旁人就问林紫,“怎么好久不见你老公了?唉,家里没男人就是不行。”

  林紫附和着抱怨道,“他经常出差啊,一个月没几天在家。”其实她是告诉他一个信息:她和丈夫很少有姓关系。

  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光明正大地上了楼。

  林紫身材极好,爬楼梯时愈发曼妙多姿,平呼吸急促,紫开玩笑说,“才爬这么几楼就不行了?”平确实是不行了,他恨不得即刻将面前风万种的女人搂在怀里,如果不是怕被人碰见,他真想在楼梯口便动手动脚,以解饥饿之苦。

  掏出钥匙开门时,平从背后抱住了她,他下身坚硬的东西紧紧地贴在她的腰上,她不全身酥软,哪里还开得了门?

  “插不进去。”她轻轻地申吟一声,妩媚地向他撒娇道。

  “我能插进去。”他话中有话地一把接过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他得意地将下身靠紧她,用力地挺了几下。

  “讨厌——”她话音未落便被他堵住了嘴唇。

  电流通过全身,强烈的眩晕感令彼此尚未进入对方的身体便快乐无比,他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再也不舍得分开。

  林紫终于有了毕炎以外的男人,而且是这般的水到渠成,跟了毕炎七年,她还从没试过在上如此放纵如此激过。

  他们不知疲倦地在上挥霍着激,一次又一次地达到快乐的巅峰。她的脸上始终是红艳艳滚烫烫的,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欲望多么强烈的人。

  难怪世上的男人们总爱在外寻花问柳,原来家里的和外面的,感觉差别竟是如此之大!

  林紫理解了毕炎的行为,但并不是原谅。当夫妻双方的身心已经游离于外时,貌合神离地凑合又有什么意思呢?

  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林紫和平一直都呆在床上,连午饭都没有吃,就是上厕所那么短暂的时间,他们也不舍得将身体分开。

  保姆带着儿子宝宝就要回来了,林紫不得不起床,平抱着她呢喃道,“宝贝,不要离开我,宝贝!”

  他叫她宝贝!她相信他是发自内心地这么呼唤她的!她全身心地爱了毕炎十年,却从没得到过一声“宝贝”的呼唤!

  “亲爱的,我不离开你,我们先去吃饭好吗?”林紫爱抚着他的头发,内心里充溢着母亲与情人交织的温柔。

  他领会了她的意思。

  吃过饭他们便进了酒店的房间,这一晚,两人都无睡意,一直纠缠在一起。

  “看来我们要死在一起了。”平说。

  “死就死吧,我心甘情愿。”林紫说。

  一连三天他们都住在酒店里。

  第四天,他们再也没力气动了,于是搂着说话。

  “经历了你,我再和别的女人上床都没意思了。”

  “我也是。”

  “你老公不行么?”

  “我们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关系了。”

  “没有?那算夫妻吗?”

  “是不算夫妻,我们马上就要离婚了。”

  “离婚?不会是因为我吧?”

  “怎么,因为你不行么?”

  平沉默了,林紫感到他搂自己的手慢慢地松了。

  “难道你不爱我么?”林紫不明白他对自己离婚为什么不高兴。

  “其实男女之间还不就那回事,跟谁结婚都一样,久了就没激情了,这叫家花不香野花香,你何必折腾呢?”

  “不,我办法再在那个家里呆下去,我不想再做他的老婆,我要和你在一起!”

  “你疯了?!我们也很快会厌倦的!”平跳下床,坐在了沙发上,不想再看面前的女人一眼。他以为她和自己好,只是因为寂寞无聊而寻求刺激,谁知她是来真的!他怎么会跟一个已婚女人谈恋爱呢?他做梦都没想过!

  “我不管,反正我是非离婚不可!”其实没有平,林紫也会离婚,只是平的出现加速了她离婚的进程。

  “我不可能跟你在一起,你要记住,在我们上床之前之后,我都没有给你任何承诺,我们是你情我愿的偷情而已。”他严肃得像在进行一场政治谈判。

  “我离婚并不是要你给我什么承诺,我只是想全心全意地爱你而已!”林紫的泪水夺眶而出,泪水滚烫的温度告诉她,她是真的、真的对平动了真感情。

  “可我并不属于你。”听林紫如此说,平缓和下来,他说,“我已经有了未婚妻,她是一个非常美丽非常优秀的女孩,她在北大攻读博士,我们已定于明年年初结婚。”

  林紫一败涂地,她明白他的意思:与他的未婚妻相比,她毫无优势可言!他之所以和她有这么一段,不过是娱乐一下而已!

  “我并不会破坏你们。”她还在作最后的挣扎,是的,只要他允许她爱他,就足矣!她并不计较他还有多么优秀的未婚妻!

  “再过五天,我也要去北大读研了。”平不给她留一点情感空间。

  “你骗我!你是为了摆脱我!我告诉你,你太小瞧我了,我不会缠着你的!”林紫声嘶力竭地喊道。她不甘心啊,好不容易爱上毕炎以外的男人,谁知却是昙花一现!

  “对不起。”平说。

  “对不起什么?”林紫冷笑着反问。

  平正欲走过来抚慰她,他的电话响了。

  林紫听出是个女声,他们谈的,确实是平去北大考研的事。

  “我没骗你吧?我这人本无多大上进心的,但既然未来的老婆如此优秀,我不追赶她也不行啊!”平说,“不瞒你说,其实我和她的性生活毫无激情可言,但她是非我不嫁,我亦是非她不娶的,因为,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是的,第一个是神圣的。以后的呢?以后的只能忽略不计,除非是最后一个,但她不可能做他最后一个女人的,他还如此年轻,前面还有多少美女可以遭遇啊!

  平走的那天,林紫送他去机场,想到短暂的激情就此宣告结束,林紫忍不住在众目睽睽之下热泪滚滚。

  “宝贝,我爱你。”直到要去登机的刹那,他才俯在她耳边说。他是被她的真情感动了?还是真的爱她?她已经不想去要这个答案了,爱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只能到此为止。

  但是他给她的最后这一句话,让她无悔。

  孤零零地走出机场时,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多么的恨他!没有爱哪有恨呢?她真的是把满腔的爱意都放在了他那里啊,可是他硬生生地砍断了她的情丝!

  她的心又空了,空得比遇到平之前更难受。

  难道爱情和激情都是过眼云烟,转瞬即逝么?如果真是这样,她这短短的一生,又经得起多少情爱的伤痛?

  林紫在迷茫和怨恨中挣扎的时候,接到了姑父的电话。“你姑妈得了乳腺癌,来日不多了,你有空来看看她吧,她常念叨你。”林紫的大脑顿时“嗡”的一声,全身的血液都停止了流动,就象那天无意中看到毕炎手机上的短消息一样,她无法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姑妈一辈子没有生育,一直把林紫当亲生女儿对待,她请求过林紫父亲将林紫过继给她,但林紫母亲不答应。姑妈是中学教师,林紫的父母都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小工人,眼见林紫的学习成绩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他们又喜又愁,喜的是生了个凤凰般的女儿,愁的是家中经济紧张,自己又不懂教育子女,怕误了这么有天分的女儿。林紫平日里有什么事总是找姑妈商量的,父母于是半推半就地让她住到了姑妈家。

  在林紫眼中,姑妈和姑父是很恩爱的,不象她爸妈,动不动就恶语相向。可是突然有一天,林紫放学进门,发现姑妈和姑父在激烈地争吵,两人都咬牙切齿的好像换了人似的。姑妈打了姑父一巴掌,姑父冲上去与姑妈扭打成一团,接着姑妈冲了出去,在院子里又哭又骂,林紫还没听清姑妈的骂词,与姑妈同一个院子的王阿姨就冲出来与姑妈对骂起来。

  姑妈骂王阿姨骚货,勾引别人的男人,王阿姨并不脸红,她吐词十分清晰地回敬姑妈,“我就是骚,有本事你也骚啊,有本事你也勾去啊,只怕你送上门都没人要呢!”一句话就把姑妈气得差点背过气去,王阿姨却若无其事地磕起了瓜子,嘴里还哼着邓丽君的爱情小调。

  其实王阿姨长得远不如姑妈好看,但王阿姨有肢体语言,不吐一字就能把男人弄得神魂颠倒,这样的本事是姑妈打死也学不会的。姑妈不战而败,她做梦也没想到王阿姨会对自己的风流本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她完全拿这种没羞耻心的人没有办法。但姑妈在姑父面前并不肯认输,她对姑父说,“勾引男人谁不会?两腿一张不就得了?!”

  话虽这么说,但姑妈却一直只有姑父这个并不忠贞的男人。高中三年,姑妈都是林紫的班主任,学校或家里,她都很清楚姑妈的行踪,在别的男人面前,姑妈严肃的就像尊伟人雕像,只有在姑父面前,她才流露出一点儿女之态,但轻易是不让外人看见的。

  林紫那时很为姑妈打抱不平,她非常希望姑妈能跟别的男人好上,给姑父戴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同时用实际行动回击王阿姨的那句“你送上门都没人要!”的话,但直到林紫高中毕业,姑妈都没有任何红杏出墙的迹象。

  现在想来,林紫突然明白王阿姨为何在姑妈面前那么张狂地炫耀自己的本事了,原来聪明的王阿姨早就明白,这世上还有一些保守正经的女人,她们并不是和她一样,对每个男人都能潮湿,比如姑妈,还有现在的林紫。

  林紫在离开姑妈家到北京上大学去之前,硬是没事找事地找王阿姨大吵了一架。林紫是获过学校辩论赛特等奖的,王阿姨那种上不得台面的泼妇骂街的本事哪里是她对手?不一会就被林紫骂得恼羞成怒,“没家教的野孩子,让我来替你大人教训你!”还没等她的巴掌落下来,林紫就出其不意地朝她涂了厚厚脂粉的脸迅速地左右开弓给了两巴掌,阳光下,被击落的脂粉受惊般地狼狈飞舞,林紫感到无限快意。

  王阿姨摸着脸皮还在发愣,林紫就用惊天动地的声音大叫起来,“白骨精打人啦,啊,快救命啊!”王阿姨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你——谁打你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无赖?走,跟我到居委会评理去!”

  王阿姨紧紧地抓住林紫的右胳膊往院外走,林紫挣不脱,便索性打量起这气急败坏的王阿姨来,只见她穿着一件很新潮的超短连衣裙,透明得让林紫大脑充血,“你不是有本事勾男人么?我就让你赤裸裸地勾一回吧!”林紫左手突然伸向王阿姨的V字领口,狠狠地往下一拽,“嘶——啦——”一声,王阿姨的胸前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她雪白而满是皱纹的胸脯暴露无遗地呈现在阳光下,林紫发现她的乳房并不美,很无力地下垂着,象一只没泄完气的皮球,她的胸罩是海绵的,很旧了,上面有一些陈旧的污迹。林紫冷哼一声,意思是不过如此罢了,还勾人呢!

  “啊!”“白骨精”大叫一声,松开攥着林紫的手,如一只被人追打的过街老鼠,一头扎进自己的屋子里去,许久都没有出来,那老远就能闻到脂粉味的小屋子一连几天都再没任何动静。

  林紫成了周围街坊邻居们眼中嘴中的英雄,尤其是那些有类似姑妈遭遇的女人们,无不拍手称快。姑妈晚上回来得知了此事,竟开心的胜过了听到林紫考上名牌大学的消息。林紫想:此举应该是对姑妈多年来培育自己的最好报答了。

  上大学后林紫多次写信问姑妈,“白骨精”有没有找姑妈闹事,她告诉姑妈,对付那种没有廉耻的女人的办法就是抓住她致命的弱点不放:“她不是以勾引男人为荣么?您就拼命地丑化她,骂她又老又丑,并无风情可言,她立即就会焉了。”

  姑妈回信说,“人就是这么贱,自从你教训她后,她就老实下来,再也不在男人面前挤眉弄眼了,对我更是尊敬得不得了,有时候我还怀疑她得了健忘症呢。紫儿啊,姑妈真为有你这样聪明勇敢的侄女感到骄傲,我相信,日后没有哪个男人敢背叛和欺骗你的,也没有哪个女人敢同你比。你会幸福一辈子的,我亲爱的紫儿。”

  林紫坐在由深圳飞往武汉的飞机上,望着窗外朵朵白云,想起姑妈曾对她说过的这段话,忍不住泪盈满眶。“姑妈,您错了,男人的背叛和欺骗并不是女人的优秀和忠贞所能左右的,男人始终只是男人。当年我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我有勇气痛快地打击‘白骨精’,而如今,我也只能和您一样欲说还休!但我和您不同,我会把那份耻辱加倍地还给他的!”

  姑妈躺在白色的床单上,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子,脸上苍白如雪,见到林紫,脸上顿时有了一丝光采。林紫想对姑妈笑笑,刚一咧嘴,却是簌簌的眼泪往下掉。姑妈说,“傻丫头,有什么好哭的?我并不怕死,死不过是场告别而已,只是这告别的时间太长了些。紫儿啊,姑妈我活到如今才明白,死其实并不是生的敌人,死从来就是生的一部分,如果对自己的人生无怨无悔,那么死时自然坦然,紫儿,姑妈很高兴是坦然面对死的。我只希望我死的时候,你能在我身边,你握着我的右手,你姑父握着我的左手,这样,我走的就不孤独了。”

  林紫跪在姑妈床前,握着姑妈的手,很沉醉地向姑妈讲述着她眼中的姑妈,她说,“姑妈,你是我们林家最美丽、最有文化的长辈,我很小的时候就这样想过:要是姑妈是我的妈妈该有多好啊!真的,姑妈,我感觉我们前世里就是很亲的关系,要么是母女,要么是挚友,真的,姑妈!姑妈,你冷吗?”姑妈的手渐渐变得冰冷而僵硬,林紫把它们暖在胸前也无济于事,“姑妈,你睡着了吗?”

  姑妈没有回答她。姑父风尘仆仆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饭盒,姑父的笑容倏地从脸上消失,手中的饭盒跌落在地,发出一声闷响,一条清蒸的桂花鱼被摔成了两截,姑父嚎啕大哭,“我做了你最爱吃的清蒸桂花鱼啊——”

  这天黄昏,姑妈走了。“你没有握着姑妈的手!你没有和她告别!你居然还有心情去做饭?你为什么不呆在她身边?!”林紫发疯般地撕扯着姑父的上衣,嘴里反复念叨着这几句话,姑父仿佛呆痴了一般,任由着林紫推来扯去。

  “你看你,比死了亲娘还难受!”葬礼过后,林紫母亲终于忍不住嘀咕了她一句,母亲对她深爱姑妈是怀有妒意的,林紫没有理会母亲,她甚至没有跟任何亲戚打招呼,好在大家都知道她同死者的感情,也没有谁来打扰她的悲伤。

  屋子里只剩下林紫和姑父。林紫呆呆地望着姑妈的遗像,不停地问自己: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没了?姑妈到哪去了呢?是天堂?地狱?还是虚无?姑父骑上自行车出去了,不一会回来,厨房里便飘出阵阵香味。姑父将饭菜端到林紫面前,俯身劝慰她,“你姑妈已经走了,我们活着的人还要好好活下去!”

  “啪!”林紫突然抬起手来,狠狠地给了姑父响亮的一巴掌。姑父愣了半秒,一字一顿地对林紫说,“我告诉你,我这辈子还只被你姑妈打过一巴掌!如果你这巴掌是替你姑妈打的,我认了!”

  “我就是替我姑妈打的!姑妈死了你就称心了,你就可以跟那种女人任意胡来了!可惜姑妈太善良,不知道给你戴绿帽子!”林紫站起来,竭斯底里地冲着姑父一通怒吼,看到姑父慢慢地退倒在椅上,她突然问自己:我真的是在为姑妈打抱不平吗?

  林紫放声大哭,她无法确定自己想要掩饰的到底是什么?

  “你和你姑妈,都是好女人啊!想不到你的记恨竟然比你姑妈还深,你姑妈早就原谅我了,我也时常为自己当年的荒唐懊悔啊!好在你姑妈接纳了我的错误,所以这些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是越来越浓,你姑妈带走了我全部的感情,你以为我就不痛苦吗?可你姑妈不希望我们活着的人这样为她难过!”

  “呸!我姑妈若不是好女人,你敢背叛她吗?我告诉你,我可不是你说的好女人!我干嘛要做好女人呀?我告诉你,如果我是我姑妈,我就要跟别的男人上床,让你尝尝做好男人的滋味!”林紫激愤的口无遮挡,脑子里怎么想的嘴就怎么说出来了,她没办法控制自己。

  “孩子,你错了。你真的错了。你姑妈的脑子并不比你笨,她知道这样做并不能使她的心里好受些,反而会更难过。紫儿,你现在也是为人妻为人母了,你不能保证你一辈子就不遇到这样的事儿,尤其是现在这个处处都充满诱惑的时代。你别生气,我不是诅咒你,我只是想和你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从小到大,你一直都是一个好女孩,这是你的骄傲,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是好女人呢?”林紫看了这个与姑妈同床共枕了三十年的男人一眼,她发现他已经老了,从外形到声调。

  “你的身子始终都只是你的身子,你用自己的身子报复时,受伤害的也只能是你自己,你的身子,你的心。紫儿,你明白姑父的意思吗?”

  一道明亮的闪电划过林紫的心空,刹时照亮了她那颗陷在黑暗沼泽地里无法自拨的心。“你的身子始终都只是你的身子。”这句话是何等的惊心动魄!林紫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是从她因有所怨恨而鄙夷不堪的姑父口中说出来的。

  积郁在胸一个多月的心病不治而愈,林紫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她向姑父做了一个“佩服”的手势,又向姑妈的遗像深深地拜了一拜,“我明白了,不要为背叛自己的男人活着,不要委屈自己,为自己活着。姑妈,是您冥冥之中的指引吗?”

  “紫儿果然聪明!你姑妈真没白疼你。我年轻时做过团支书,做思想工作是有一套的。你应该佩服你姑妈的眼光--相信我,没错的,嘿嘿。”姑父孩童般得意地说。

  “只是,这样就太便宜男人了。”林紫叹了口气,姑父摇头说,“无所谓谁便宜谁的,同样的道理,男人的身子也只是男人的身子,他不珍惜的话,损失的也只能是他自己的人生。作为女人,可以选择接受他也可以选择远离他。”

  “接受或者远离。”林紫眼前一亮。姑妈的突然离世就这样意外地为她铺展开了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

  要么接受毕炎的背叛,要么远远地离开他,绝对不能像现在这样,既不接受他,又没有离开他!

  林紫并不是没想过起诉离婚,只是这样撕破脸皮必会弄得亲戚朋友皆知,而她是个从不肯认输的人,丈夫的背叛对女人来说,不是最大的失败么?正是因为不想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失败,她只求协议离婚,悄悄地解散了事。

  姑父一席话,林紫胜读十年书。是的,她活着是她自己的事,她没必要为别人活着,她得对得起自己的生命,不能委屈了自己!

  林紫决定一回深圳就上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部分永不凋谢的玫瑰

  自从定居深圳后林紫还没回家看过父母,主要原因是毕炎不喜欢武汉这个冬冷夏热的城市,林紫因为太爱毕炎,固然有时会思乡,也只得淡然了之,如此几年,林紫竟也真心实意地爱上了深圳,再无思乡之念了。这次回来为姑妈奔丧,怎么说也得回家去看看。

  林紫按照母亲提供的地址,从姑妈家出发,只坐一站路就到父母的新家了。林紫走进这座陌生的花园时,意外地发现这家花园并不比深圳的花园小区差,里面的绿化设施更是令林紫一见倾心。当了一辈子小工人的父母晚年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林紫现在置身其中,不觉由衷地欣慰。

  林紫曾经为父母买房的事耿耿于怀过。她说什么也不同意,但她根本无力控制。房子全是妹妹林红出的钱,林红一口气买了两,一写着父母的名字,一写着自己的名字。两房子都在这个小区里,但不同单元。装修也全是林红出的钱,住了大半辈子简陋平房的父母抑制不住满怀的喜悦打电话给林紫说,“真像皇宫啊,啧啧,我们做梦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过这么好的生活,嘻嘻——”林紫那一刻突然虚脱,有一种无可挽回的挫败感,但她仍挣扎着问,“我给您们寄点钱过来吧?”

  “不用,不用!红儿昨儿刚给了我们一万块生活费,你千万别寄啊,深圳消费高,你省着点儿啊!”林紫放下电话时对自己说,“我一辈子也不会踏进她买的房子里去。”

  但林紫还是踏了进来,她感觉自己的内心十分平静,并无愤恨或妒忌之类的感。母亲打开门,赌气似的说了句,“我还以为你不来看我们了呢!”随即就怀着满足的笑意带林紫参观她的新居,果然像皇宫一样金碧辉煌,宽敞舒适,实在是比林紫深圳的家居强了许多。

  林紫想到自己还一直为自己在深圳有房引以为荣呢,不自嘲地笑了:她实在是没有什么让父母为她骄傲的事了。这个事实不令她感慨万千,从小到大,她一直就是父母的骄傲啊。

  父亲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着,“红儿他们要过来吃饭。”红儿他们,意思是除了林红,还有别人,这个别人其实就是特指的那个男人。林紫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不是没机会见,是她不屑于见,在她的人生字典里,那种男人是不存在的,就同曾经的姑父、现在的毕炎一样,让她发自内心深处地厌恶。

  那么现在呢?她觉得自己很想见见这个对自己父母和林红如此慷慨大方的男人,起码,他肯付出,不管付出的是感还是金钱,他终究是付出了自己的东西啊。

  “林红他们”要晚上七点才过来吃饭,现在才中午一点多,“还早着呢,歇会吧。”林紫站在厨房门口对父亲说,厨房也是现代化的厨房,微波炉消毒柜等等一应俱全,父亲埋头研究着菜谱,完全忘了站在他面前的女儿可是好多年未曾回来过了。

  “不早了,你和你妈看电视去吧,啊?”父亲头也没抬,看来这顿饭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母亲笑着说,“他呀,昨晚就开始准备了!”

  林紫笑了,七年前,她要带毕炎回家来吃饭时,父亲也是这样紧张而忙碌的,七年后的今天,她却是独自凄凉地回来的,如果说七年前她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的话,那么现在,她却是一片无力起舞的秋叶了。

  七年前,父母对“林红他们”是不共戴天的,如今父母却恨不得把他们捧在手心里。是金钱的力量让父母改变了对“林红他们”的态度吗?或者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他们的观念已经不知不觉地变了?

  其实自己又何尝未变呢?若是一个多月前的她,别说不可能心平气和地踏进这所房子来,就算进来了,见父母为“林红他们”这样殷勤地忙碌着,她还能像现在这样坦然地笑脸相对吗?不气得拂袖而去才怪呢!

  世上的万物都在变化着,林紫也得跟着变。她主动问起林红的况,母亲问她,“你不恨你妹了?”林紫说,“她是我妹啊,我恨她干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现在理解她了。”

  “是啊,现在像她这样生活着的女人也并不少啊,似乎——也没什么的了哦。有时候我自己都不明白,怎么生的两个女儿秉相差那么大呢?你呀,为人太正统了,你妹呢?又太叛逆了,幸好只有两个女儿,若还有第三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她做人了。”

  “还是红儿好——”林紫扫了一眼客厅,“您看,我连一块磁砖的钱都没出,我跟您说,并不是毕炎赚的钱就比红儿的那个人少,而是毕炎他绝对不会把钱这么大方地送给我——爱的深浅也许就在这儿吧,我现在才明白了!”

  “你跟他闹意见了?”母亲听她话中有怨言,担心地问。林紫没有回答,却歪着脑袋笑问,“妈,如果我也像红儿这样,不要婚姻只要爱或者金钱您说好吗?”“瞎说!你孩子都五岁了,生活得好好的,别瞎想!女人一辈子啊,有七分是命中注定的,你不可能做红儿,红儿也不可能做你,我生的你们还不知道?”看来母亲还是希望两个女儿有完全不同的选择。

  林红推门进来看见林紫,意外得竟忘了说话,一副不相信自己眼睛的惊异模样。林红没有参加姑妈的葬礼,据母亲说,林红是想让姑妈高高兴兴地走,这些年来,姑妈从没认可过她这个侄女,姑妈是个极传统的人,林红深深理解姑妈,所以她没有去打扰姑妈的灵魂。

  十年没见的亲姐妹就这样相逢了,林紫微笑着无声地将林红揽进怀里,目光却穿过林红的肩膀落在林红身后的那个人身上,她主动朝他点了点头,有些俏皮地问林红,“也不给姐介绍?”林红于是红着脸介绍道,“这是苏恒。这是我姐林紫。”

  林紫于是以大姐自居,居高临下地打量这对地下夫妻。苏恒并不老,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像三十多岁。他穿着得体,可谓风度翩翩;说话简洁有礼,可谓文质彬彬。鼻梁上架着一幅深度近视眼镜,颇有学者风范,一点也不似林紫想象中粗俗丑陋的模样。也许在外面养女人的男人并非个个都是坏人吧,林紫忽然想到了爱国将领张学良以及受他宠爱一生的女人赵四小姐。

  这样千古绝唱的爱,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林紫将目光落在林红身上,轻声说,“你越来越漂亮了。”林红全身都是非常合适她身材的名牌服饰,原本长相并不出色的她由此增添了几分丰韵几分气质,看来女人要想永远做鲜花,还是得找个甘当牛粪的“肥沃”男人。

  “姐,你瘦了,也黑了好多。”林红的话中透着几分怜惜。

  短短的几句话,简单的几个动作,将姐妹俩将近二十年的隔阂清扫得然无存。原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并不难调整,难的是双方没有调整的诚意。对林紫来说,这份诚意就是理解。而林紫的这份理解无疑是来自于毕炎的背叛和平的无,这份理解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呢?

  落座之后,苏恒很自然地将林红额前散落的头发别在耳朵根后;喝茶之前,林红为苏恒试了试茶水的温度;吃饭时,苏恒为林红剥净虾壳,温柔地送到她碗里;饭后,林红为苏恒递上一块洁净的纸巾,两人的目光几乎分分秒秒都在交流着——林紫将这一切尽收眼底,这一切对她来说,是多么遥远了的事啊!七年前,她和毕炎相爱至初婚的那段时间,两人如漆似胶,就象林红他们这样,分分秒秒都在意着对方。难道真的是时间这个无形的杀手淡漠了感?可林红和苏恒相处的时间,算起来比她和毕炎还要长几年呢!莫非“永不凋谢的玫瑰”就是林红不要婚姻甘当人的原因?

  姐姐是稀客,林红决定今晚留下来陪林紫。林紫笑着对苏恒说,“我把林红借一晚,你没意见吧?”苏恒也笑道,“那你写张借条吧,可不许少了一根汗毛啊。”

  林红含脉脉地送苏恒下楼,林紫站在阳台上,看见他们手执着手走到停车处,苏恒开出车,又打开车门给了林红深深地一吻,林红一直看着他的车驶出小区,才回转身来上楼。林紫抑制不住羡慕之对母亲说,“瞧他们多恩爱啊!”

  母亲说,“我看他们总觉得就象在演电影,是啊,十年了,他们一直这么好,真不明白他们怎么就没有生厌的时候。那个苏恒啊,可真是会疼红儿,我活了大半辈子,这样的男人还只见过他一个!”

  “女人啊,一辈子图的不就是男人的疼爱吗?”林紫的眼睛模糊起来,她问自己,“怎么现在才明白这个理呢?什么名分什么贤妻良母?那些东西是属于别人的,只有男人发自内心的爱,才是属于自己的啊!”

  这天晚上,姐妹俩躺在一个枕头上絮絮叨叨地说了一晚,天亮时母亲过来敲着房门嗔道,“你们姐妹俩啊,多少年不说话,一说就是一夜!把这些年的话都说回来了吧?”

  “是啊,把这些年的话都说尽了!”林紫朝母亲扮个鬼脸,大声喊道。姐妹俩是说了很多,过去、现在和将来。

  林红说,“姐,说心里话,从懂事起我就恨你了。你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讨人喜爱,那时候我常常想,老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呢?把所有的好处都给了你,我还活着干什么啊?姐,你知道吗?我也努力过,可怎么努力成绩也赶不上去,怎么努力父母亲戚老师邻居等等还是不喜欢我。我失望极了,觉得活着没意思透了,可又没勇气去死。于是我不再努力,也不再在乎别人的目光,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轻松了,就象放下了一个大包袱。后来我开始逃学,以后又跟着街上那些坏男孩玩,抽烟喝酒跳舞,简直就是一个小太妹。这样堕落的生活让我得到了快乐,和你的快乐并无区别——我是说,我们快乐的来源虽然不一样,但快乐本身,带给每个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原来你一直都恨着我?”林紫心疼地问,她一直以为是妹妹给林家抹了黑,林家人都该恨妹妹才对,没想到妹妹也是恨着亲人的。第一次和妹妹推心置腹地谈话,她发现妹妹并不是她一直想象的那样头脑简单,思想可恶,其实妹妹是应该值得她同和关心的,妹妹那么小的时候,就有过活不下的感觉,而她呢,那时却浑然不知地生活在光环之下!直到现在,毕炎,还有平才让她尝到了无法活下去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多么的无奈与痛苦啊,她不住紧紧抱住了林红。

  “早就不恨了!姐,咱们是亲姐妹呀,又不是敌人!老实说,从我认识苏恒后,我就对你,包括咱们父母,没有任何恨意了。苏恒丰富了我的生活,也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他让我明白,老天从来都是公平的,因为我最终还是得到了宠爱和幸福,虽然比你的宠爱和幸福晚了那么多年!”

  “许多事和道理,我却是现在才明白,姐并不比你聪明,实在是笨极了!我真不配当你姐!这些年对你不闻不问——”

  “说这些干嘛?我又何尝是个合格的妹妹呢?这些年从没问候过你,还让你为有我这样的妹妹感到耻辱!姐,我姐夫也这样看我吧?”林红并没见过毕炎,但从父母嘴中,知道毕炎和林紫一样,亦是个从小到大都十分优秀的人物。

  “他?他不配!”离婚的决心已定,林紫并不想向林红隐瞒什么,林红是她妹妹啊,她没必要装腔作势地隐藏内心的尴尬和心痛,她需要倾诉,需要帮助。

  “姐,你们真的无法挽回了么?过去的恩爱你真舍得下?”

  “不是舍得舍不得的问题,是往日的恩爱早已烟消云散!你说我能守着一具行尸走过一辈子么?!”

  “怎么会这样呢?听爸妈说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啊--”林红想安慰姐姐,却不知从何说起,林紫最大的兴趣却是向林红取经,“告诉我,你用什么办法让苏恒一如既往地深爱你?”经历了平,她已经知道,激往往是游离在婚姻之外的,可婚姻之外的激,同样是那么的短暂!

  难道林红有挽留激的秘诀吗?

  “我只有一点聪明,那就是在爱面前。与其说聪明,还不如说是理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虽从没结过婚,但我坚信婚姻就是爱的坟墓,是单调重复的婚姻生活将女人由鲜艳生动的花朵变成了毫无生机的残花败柳,无论是从理论上讲还是从事实上来看,都能有力地佐证我的观点。

  我只要做一朵永开不败的鲜花,我只要在男人怀里撒一辈子娇,我只要让男人永远对我充满激。一句话,我拒绝做黄脸婆。苏恒也告诉过我,他当初和妻子相爱时,妻子就象一只充满着灵的小白兔,美丽优雅机智灵活,可结婚不到三年,他突然发现她不知何时蜕变成了一只毫无主张的迟钝乌龟,他简直怀疑是上帝趁他打盹时把他心爱的妻子掉了包。

  苏恒痛心地向我倾诉这些委屈时,我用庆幸的口吻对他说,所以我不会做你的妻子。”

  林紫没想到初中没毕业的林红能说出这番文采与哲理俱备的话来,“看来你从苏教授那里沾了不少书香味啊!”林红说,“你别取笑我。我是跟他学了不少东西,我已经自考拿到大学本科毕业证了,他支持我读书,在爱的作用下,我也变得爱学习了!姐,你别以为做人的女人就不是好女人了,我做好女人还是从做人开始的呢!真的,我现在除了人这个身份不光彩外,其他方面已经好的跟你一样了!”

  “什么光彩不光彩的?光彩有用?我是名正言顺的,可我幸福吗?他宁愿把钱花在女身上,也不愿给我买束鲜花!我得到了什么?我得到的是心痛是失落!你虽然名不正言不顺,可你是充实的幸福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姐,你变了。我不知该为你高兴还是为你难过,但我真的是同过你,从我认识苏恒后。每当想到苏恒的妻子我就想到你,你们都是为人妻者,但苏恒的妻子并不幸福,苏恒对她只剩下亲,这并不是她妻子的错,她还是那么深爱着他,也许是苏恒变了,他是个优秀的男人,一个女人满足不了他的精神需求,当他把目光投向外面的女人时,他妻子就失去了往昔的魅力。

  我真怕你也落得这样,我为你祈祷过,希望姐夫能永远地爱你。喜新厌旧是男人的通病,并不是这样的男人就是坏男人,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是,男人一直在更新自己,结婚后也不例外,但女人结婚后就不再更新自己了,姐,你说我说的对吗?”

  “很对,很深刻。红儿你真的变了,学会了思考问题。可我呢?却后退了,结婚后尤其是呆在家相夫教子后,我就没思考过什么问题了!红儿,既然你想到苏恒的妻子时会想到我,那么她是不是让你良心上受到了谴责?”

  “没有,我从来没有过第三者应该有的歉疚之感,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我不是抢她的男人,相反,我给了苏恒她所不能给予的双重满足感,可以说,我就是她的忠实后卫。如果没有我,就会有别的女人来占据苏恒的心,而别的女人不会如我看得那么透彻,她们会为了自己的贪欲而把她置于死地。

  当然,我并无居功自傲的意思,我也有需要感谢她的地方。如果没有她垫底,也许就衬托不出我的光彩来——她不死心塌地的做黄脸婆,我能自得其乐地做理想人吗?她制造着风景,我则享受着风景。就这么简单。”

  “嗨,我真的老了!”听着林红新鲜而生动的语言,林紫长叹了一口气,“婚姻使我失去了自我,而你呢?没有婚姻却找回了自我。”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构成了一条多么和谐的生物链啊。

  “不是吧姐,你羡慕我?”林红惊讶地叫起来,“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我羡慕你啊!”

  “是啊,姐我现在觉得自己特失败,所以想脱胎换骨地重新做人,做另一种女人!不瞒你说,我现在一心就想做人,什么老婆,去他妈的滚蛋吧!”林紫这样说时两眼放光,林红不无担忧地说,“怕就怕你不能彻底,人也好老婆也好,都会有所牺牲,如果你患得患失的话,那么你得到的只能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再说,你现在已经不是你一个人了,你的选择还会决定你儿子的命运,你忍心吗?”

  林紫沉默了,如果说她是一只蜗牛的话,那么儿子就是她背上的壳,她不能也不想将他丢弃,无论她走到哪里,都要将他背负在身。那么,儿子懂事后,能理解她吗?

  “可我已不甘心做他老婆了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讨厌他!他的所作所为使我对他的感已经然无存了!难道我也要像父辈们一样,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的幸福吗?”林紫痛苦地乱揉着自己的头发。

  林红心疼地抱着她,“姐,我知道你现在心很乱,让我来帮你出主意好吗?不过你也要帮我出主意啊,我也有难题解不出呢。”

  “姐,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你回去后先和他开诚布公地好好谈谈,给他一个机会改过自新。倘若他认了错,且死活不肯离婚,看在孩子的份上,你们就凑合着过吧;如果他确实无心悔过,你就离婚吧。”林红三言两语地说出来,林紫果然觉得事并非是多么的复杂棘手。“好吧姐听你的。说说你的难题吧?”

  “我怀孕了。”林红抚摸着自己的腹部轻柔地说,好象怕惊忧了小生命的美梦。“这倒真是个难题。”林紫果然被难倒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她责怪林红。

  十三年前,林红也对她说过这句话,那时她这个姐姐是怎么说的呢?她狠狠地打了林红一耳光,然后骂了她一句“流氓”,就没再管她了,现在想来,当年自己是多么的冷酷无、不可理喻啊!

  那一年,林红才十三岁,上初中二年级,林紫则刚上高一,对感之事还懵懵懂懂的,突然一下子听到与有关的字眼,她羞耻还来不及呢,哪还顾得上出主意?林红平日里虽然也不搭理姐姐,但遇到这样的事不敢找大人,不找姐姐找谁呢?

  林红怀的是班主任的孩子。不是强尖也不是引,是自愿。林红比姐姐成熟的早,十三岁就狂热地爱上了年轻的班主任。班主任的妻子是学校校长。校长对丈夫恨得咬牙切齿,她请林红饱吃了一顿火锅,然后软硬兼施地对林红说,“你现在还是未成年女,你说他是强尖你的话,就可以把他送进监狱,你自己的名声也挽回了。不然,学校要开除你,你将来就成了个没人要的破鞋了!”

  林红知道破鞋的意思,她头一扬,打了个饱嗝满不在乎地说,“反正我已经够糟糕了,再坏也坏不到哪去!”校长气得把饭店当成了教室,她拍着桌子训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你父母还望女成凤呢,你却当起了妖精?!”林红毫不惧色,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说,“我父母已经有凤凰了,我当乌鸦也没关系!”

  “那你就当一辈子破鞋去吧!”校长恶狠狠地诅咒道,林红则玩世不恭地说,“这是我的事,你省点心吧。你丈夫的意见我倒可以参考参考。”校长气得连饭钱也不想付了,林红却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林红的这个孩子是跑掉的。运动会上林红报的是长跑,五千米跑下来,她裤子全染红了,老师还以为她来月经了,她自己说,“我月经已三个月没来了。”这是她为班上挣的最后一块金牌,也是她为自己挣的最大的一块羞耻牌。

  林红和班主任都被学校开除了,班主任不仅失去了他忠爱的事业,还失去了一个原本让人称羡的家庭,如果不是林红积极主动地为他洗脱罪名,他还得去蹲监狱。

  “不管在哪里,不管你还是不是老师,我都会好好地爱你!如果我们在城里无法生存,就回你的老家去吧,我一定会做个合格的农妇的!”班主任老家在遥远的鄂西山村,没有了饭碗的他宁愿蜷缩在租来的狭窄暗的老房子里,也决不愿意回老家去。

  “我好不容易跳出了农门,岂能再回去?我死也要死在城里!”

  看到班主任一蹶不振、穷困潦倒的窘境,林红有了一种强烈的歉疚感——如果不是她,班主任会落得如此境地吗?

  流产后身子还没完全康复的林红走进了一家大宾馆做迎宾小姐,没人怀疑她只有十三岁,她发育的十分成熟,尤其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不可抑制地透露出成熟的风情。林红就靠每月一百五十元的工资养活着班主任和自己,仍然是入不敷出,迫不得已,她就找同事们借,借得多了,同事们不免生厌,眼看还钱的日子遥遥无期,有同事便给林红指了一条生财之路,“你到公关部去做吧,反正你是有男人的人,也不会损失什么。”

  林红犹豫了,她确实很需要钱,有了钱,班主任就有钱去打通关节,重返教育岗位了,而她,也可以彻底释放自己的歉疚感。这些日子,看到班主任终日不肯出去见阳光,只是呆在房里借酒浇愁,她就觉得自己是个罪人。但她又不能为了钱去与别的男人亲热,这样也是对不起她爱着的班主任的啊。

  下班了,穿着高跟鞋站了一整天的林红筋疲力尽地回到她和班主任赖以栖身的小巢,她多么希望能躺在他的怀里好好地睡一觉,醒来后什么忧愁都没有了啊。但迎接她的是鲜血,是他的血!他没有勇气挺起胸膛做人,于是选择了放弃生命。林红魂飞魄散,发出凄惨的求救声。

  班主任的命虽抢救过来了,但却欠下了医院一大笔治疗费。林红不再犹豫,非常冷静地走进了宾馆的公关部。很快,班主任顺利出院了,同事们的钱也还清了,林红长舒一口气,另租了一间条件好的房子。

  面对林红所做的一切,班主任从没过问过,不知是觉得理所当然还是根本就没想过林红的付出。他们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林红每次回来都是匆匆忙忙的,手里总拿着新买的书籍,她知道班主任没有书是无法打发时间的。

  如何让班主任重新恢复生机?林红知道如何修复他的伤疤,她开始有意与教育界有关的领导交往,“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林红把一张大红的聘用通知书递到班主任手里时,他跳了起来,从此就恢复了正常。

  压在林红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就这样落了下来。

  如卸了重担般的林红觉得好累,就好象长跑时终于跑到了终点一样,全身都松懈了。

  不必再为生计发愁了,林红毅然辞掉了宾馆的工作,她早就对这份工作充满了深深的厌恶,走出宾馆时她对自己说,“一辈子也不会染指这样的工作了!”

  可林红没有文化,没有技能,更没有特长,能在武汉市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呢?她索性呆在“家”里全心全意地照顾起班主任来,买菜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等,和任何一个家庭里的主妇并无两样,她觉得这样很开心,每天早上看着心爱的人吃了自己做的早餐后精神抖擞地去上班,晚上再盼着他回来共进晚餐,不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么?

  但班主任似乎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回来的日子日渐稀薄,最后竟索性搬到学校的单身宿舍里住去了。

  林红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守在校门不见他出来,只得入校门去找他。他态度十分冷淡,就像面对一个难以打发的纠缠不休的坏女人,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林红的眼泪如决堤的洪水狂泄而出,在他自杀未遂住院治疗那么困难那么无助的时候,她没有流过一滴泪,但现在,她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在学校的操场旁放声大哭。

  她多么希望他能擦去她委屈的泪珠,向她敞开宽阔的胸怀让她依靠啊,但他没有,他根本就不认识她似的掉头就走,毫不拖泥带水地走进教室,很响地关上教室门,大声对学生们说,“现在继续上课!”

  天啊,他不要她了,他就像扔垃圾一样毫不留恋!难道这就是报应?她使他抛弃过一个女人,现在上苍也要让她尝尝被人抛弃的滋味!

  这一年,林红才十五岁。

  十五岁,别的孩子还赖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呢,可她却已历经沧桑!她不明白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她真的不明白啊!两年没归家又失去了爱情寄托的林红不知道她该怎么样生活下去,当初班主任对人生失望时还有死的念头,林红却觉得自己连死的意义都没有。

  那是一个冬天,街上刮着冷风,有时飘着小雪,有时落着雨水,没有太阳,天空总是灰蒙蒙的。没有任何知觉的林红麻木地行走着,她不知她将要走到哪里去,又能走到哪里去,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吧。

  不知走了几天,她走到一座村子里,看见了一座没有题名的寺庙,寺庙青砖碧瓦,有一种与村庄完全不同的肃静气质,令她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几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尼姑在寺庙旁的菜地里收割大白菜,她们和她一样拥有着青春的脸庞,但她们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林红突然感到亲切,一刹那间她有了前世轮回之感,她刚一张嘴,人就昏倒在了寺庙前。

  林红在寺里住了下来,她说她在世上没有任何亲人,爱人也将她抛弃了,她因此看破了红尘,想削发为尼。但寺里的住持不同意她削发,住持说,“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六根未净。”

  林红跑到水塘边,呆呆地照了好久,也没看出自己的眼睛有什么与众不同。她想,削不削发还不是一种形式么?只要住持不赶她走就可以了。

  林红每天和尼姑们一样素衣素食,不诵经念佛时她们就在庵旁的菜地里种菜收菜,如此清心寡欲的生活令她那迷茫的、毫无方向的心也一天天澄净起来。

  她想:简单与平静,可能就是这些如花般的女孩们自愿呆在这里的原因吧?

  在没有时间概念的日子里,冬天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空气中混杂着各种植物的气息,这种气息唤醒了林红沉睡的感觉。她脸上不由自主地挂满了微笑,嘴里的小调也情不自禁地哼出了声。

  她在田间追逐着蝴蝶与蜻蜓,甚至跑到小水沟里去捉鱼。没有谁来制止她,也没有谁来参与她的这些行动,她忽然感到一种无以言状的忧伤:住持说对了,她和削发的尼姑们就是不一样,她确实还怀有太多的情感,当这些情感无以排遣时,她只能把它们寄托在大自然的万物之中。

  六根清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林红由衷地羡慕尼姑们那种波澜不惊的苍白的脸,她从她们的眼神里看不到任何东西。这就是空么?可她的心里为什么就塞得满满的呢?满满的愁绪,满满的问号,满满的悲伤,还有满满的思念。班主任,她那么疯狂地爱着的班主任现在过得如何呢?他有没有想着她呢?

  寺对面农家院子里的桃树开花了,那般的绚丽,令林红痴痴地凝望。那天,寺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听说他是从这个村里走出去的,如今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这位贵客是来探望住持的,听说住持是他的救命恩人,也听说他这次回来不仅为寺里制作了一块纯金牌匾,还捐了两万元的维修扩建费。

  牌匾是他亲笔题名的,名为“菩提寺”。

  他的到来彻底拯救了在空与满之间痛苦挣扎的林红。

  他就是苏恒。

  第三部分只愿做情人

  苏恒小时得过一种莫明其妙的怪病,父母背着他寻遍了全国各大医院,折腾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一股债,都没能医好他的病。他母亲不得已只得瞒着十分痛恨封建迷信思想的丈夫到寺里去烧香拜佛,住持对他母亲说,“把你孩子抱来我看看吧。”他母亲趁他父亲晚上熟睡之时偷偷将他抱到寺里,住持把他母亲关在门外,抱着他在菩萨佛像前跪了大半夜。

  苏恒母亲紧张地在夜色中祈祷,不知什么时候她靠在柱子上睡着了。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家门前那棵死了几年的老树突然发芽并眨眼间枝繁叶茂了。

  “姆妈!”她睁开眼时,看见儿子精神抖擞地站在她面前,住持说,“你可以带儿子回去了。”

  苏恒就这样奇迹般地病愈了,从此就象换了个人似的,学习成绩年年优秀,且几乎再没生过病。苏恒母亲常怀疑住持是上天派来拯救她儿子的,于是常在苏恒耳边念叨住持是观音菩萨转世,苏恒对住持的感激之随着年岁的增长日渐增长,他发誓要让这个小小的寺庙逐渐壮大,成为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名寺。

  苏恒年纪轻轻就成了大学教授,他是村里拥有最高学历的人,住持的桌面上放着他戴博士帽的相片。

  但苏恒并不是村里最有钱的人,村里有小学没毕业的人到沿海城市去做泥水工,做着做着竟做成了拥有百万资产的包工头。但苏恒对他们的致富从来都是不屑一顾,他对父母亲说,“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知识才是金钱!”

  这一天并没过多久便来到了。苏恒在教书之余忙里偷闲,竟钻研出了几个小发明,在省里和全国都获了奖,累计奖金加起来有二万多,这个数字对一九九一年的大学教师来说可不是个小数字。

  苏恒把这笔钱全给了菩提寺。当他亲自把烫金的“菩提寺”三个字高高挂在门顶上时,七十多岁的住持当众流下了泪水,住持的泪水和苏恒的笑容令林红心头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她突然放声大哭,这是她到寺里来她第一次痛哭。

  “南无阿弥陀佛,救救这个孩子吧!”住持闭目双手合掌,言毕衣袂飘飘地消失在寺里的走廊深处,苏恒发现清风瘦骨的住持真正地苍老了,这一发现令他难过,他紧追了住持几步,感觉喉咙被什么东西满满地堵住了。

  于是他回转身,一步步走向这个怎么也止不住痛哭的女孩,无声地将这个无依无靠的女孩搂进怀里。

  这天晚上住持圆寂了。林红看见了苏恒的眼泪,一个真正的男人的眼泪,她跪在他身旁,伸出手来轻轻地擦去他脸上的泪珠。试过他泪水滚烫的温度,她内心里那种满涨的无以排遣的绪突然间随风而去,她感到一种无以言状的轻松。

  后来她才知道,就是在那一刻,她发自内心深处地爱上了苏恒。是爱给了她心灵的归宿。当她的爱终于可以停靠的时候,她得救了。

  在林红的眼里,苏恒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称作男人的人。是的,他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男人,他和她所认识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他们是庸俗的,他却是脱俗的。

  苏恒那时已有妻室。妻子是武汉市一所大医院的妇科医生,脾气很好,长得也漂亮。她很友好地接纳了丈夫带回来的小妹,林红叫她嫂子叫得很顺口,倒是叫苏恒哥时总有几分底气不足。

  苏恒本身没有亲妹妹,再加上对亡故住持的感,所以他是掏心掏肺地把林红当最亲的亲人来对待的。起初他想把林红送到学校去读书,被林红一口拒绝了。

  “提起读书我就头疼,我没有读书的天分。反正你们家没有保姆,我就在你们家做家务吧。”

  苏恒说,“不,你该有你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围着我们转。”于是苏恒把她介绍进了校办工厂当工人,吃住仍是在苏恒家里。

  工厂的事是机械化的,林红的脑子可以尽地想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苏恒偶尔会在讲完课后突然出现在校办工厂,突击检查林红的工作况。那个时刻是林红最幸福最美丽的时刻,她的双眸就像两泓水汪汪的清泉,分分秒秒地映照着苏恒。

  苏恒并不知道林红的真实年龄,他居然充当起了媒人角色,把苦苦追求林红的一位未婚男教师带到家里来。

  这天正好嫂子在医院值班,林红并没有给苏恒面子,她冷冷地与客人打了招呼,便“哐咚”一声把自己关进了房间,然后在房间里乱摔乱踢,把所有能损坏的东西都弄坏了。苏恒对她的过激行为感到莫名其妙,只得尴尬地送走客人。

  苏恒手忙脚乱满心疑惑地找到钥匙打**门,只见林红坐在一片狼籍的地板上,目光呆滞地用剪刀剪着棉被,洁白轻盈的棉絮在房间飞舞盘旋着,鲜红成滴的鲜血洒在被剪成碎片的棉被上,如画家泼墨而出的朵朵梅花。

  苏恒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林红抬起头来,定定地望着他,里面有着幽怨,有着执著,有着爱恋,有着苦痛。那目光是那么的深,穿透了时光隧道,苏恒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也看到了他的今生,面前的这个女人,就是他前世里没有爱够的女人!就是他今生注定要相遇的女人!

  “我爱你啊!如果我不能爱你,我还活着干什么?”林红扔下剪刀不顾一切地扑进他怀里,她踮着脚跟,嘴唇刚好碰到他的嘴唇,她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双手交叉在他脑后牢牢地打了个结,她手上的鲜血滴在他白色的羊毛衫上,他背后便盛开了一树灿烂的红梅花。

  她发疯般地吻他。那般的热烈,那般的急迫,仿佛等待了一个世纪似的。他做梦也没想到世间还会有这般浓烈的感,这种巨大的、澎湃的、无可比拟的、不可形容的人间激!这种感的力量摧毁了一切,只剩下他们两人存在于这个世界,最后,排山倒海的潮水将他们也淹没了。

  “我要!”在巨浪将他们抛上天空然后卷入海底的一刹那,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这两个字,这两个浅显直白的字却蕴含了她难以言说的许多复杂的东西,他懂。正因为他懂,所以他热泪盈眶。一种锋利的、飞快的东西准确地击碎了他的心,疼痛深入骨髓,他紧紧地拥住她,一字一顿地说,“我爱你。很爱很爱你。一辈子的爱。”她将这十三个字用泪水和鲜血刻进了心里。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全身心地和这个女人恋爱一辈子,这个唯一拥有和唯一剩下的都是对他的爱的女人。

  相爱后,苏恒才知道林红的亲人们都还在世,她是被亲人们抛弃了。知道了林红详细的过去,苏恒更觉珍惜。

  真正的爱是无孔不入,无法掩饰的,林红和苏恒都不想伤害已有身孕的另一个女人。但是他们对这个女人并无背叛的歉疚感,苏恒虽然结婚三年多了,可直到经历了林红,他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爱,这种神圣的灵交融的真正感消灭了他本该承受的道德谴责。

  无可否认,他和妻子也有过爱,但那种爱里掺有了太多实际的东西,如果他的工资不高,如果他长得不帅,如果他没有才华等等,任何一个如果都可以轻易地击碎这种爱。

  可林红不同,林红对他的爱没有如果,只要他是他,她就会全身心地来爱他,最重要的是,林红是用生命来爱的,一旦她不能爱他,她的生命也就消逝了。林红呢,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苏恒应该得到她这种用生命来爱的爱,可他的妻子永远也不可能这么不求回报地来爱他。

  苏恒在风景秀丽的东湖边租了间公寓房,除去上课和晚上睡觉的时间,他都和林红呆在这个屋子里。星期天他们便在东湖边徜徉,划划船一天竟也很快地过去了。如此缠绵了八年多,两人的感竟一点也没淡下去,还是那般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令苏恒打心眼里感谢上苍的恩赐,试问这般惊世骇俗的感,世间又有几人能遇到?

  这其间林红堕过一次胎。苏恒是拼了命地要她生下来,他说尽管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孩子,但他更需要一个真正的爱结晶。

  林红还是偷偷地打掉了,医生告诉她,以后她再也不能堕胎了,否则将不能生育。林红并不在意,她早就打定了主意一辈子不生孩子,她的爱只能给苏恒,她不想再给任何人,哪怕是他们共同的孩子。

  苏恒和林红这种只有在琼瑶小说里才能读到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并没有对苏恒的家庭和事业造成负面影响,相反,却对他的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发誓要靠自己的头脑,让过早历经人间磨难的林红过上精神和物质上皆丰裕的幸福生活。

  在苏恒的一再劝导下,离家五年后的林红终于回家来看父母。那时父母刚从深圳旅游回来,满嘴里都是“紫儿”和“深圳”四个字。

  “紫儿他们已在深圳买房了,那装修,啧啧啧!那婚礼,啧啧啧,还只在电视上看过!”父母顾自感叹着,眼睛始终没往林红和苏恒身上扫一眼,父母嘴边总是引以为荣地挂着姐姐,这一点林红已经完全习惯,所以她的反应是麻木的。

  但苏恒的内心却受到了莫大的震撼,他站在林红家潮湿暗的狭窄过道里,不停地在心里说,“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们为林红骄傲!只有林红,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林红父母那时痛恨林红就像痛恨汉特务一样,他们固执地认为和林红搭上关系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什么大学教授?无非是个道貌岸然的败类罢了!

  林红这次回来令周围的老街坊们茶余饭后有了精彩的谈资,其热度足足持续了半月才慢慢降温,平常老百姓的日子太需要这种调味品了,林红从小到大,实在是给了他们很多这样的欢乐,但林红父母从她那里得到的只是耻辱和羞愧,由不得他们不当着街坊们的面诅咒,“她怎么就没死了去呢?早死早投胎!”

  三年后,林红和苏恒再次出现在林家小门前时,却又是另一番迥然不同的景象了。苏恒亲自驾着私家车来的,那是一辆品质高贵、造型优雅的奔驰车,苏恒打开车门,最先出现的是他那双闪闪发光的上万元的意大利皮鞋,接着是黑色的名牌皮衣,红色的长脖围巾,只见他绅士般地伸出手,深款款地将身着貂皮大衣、珠光宝气的林红从车里牵扶出来,这般的场景在小巷里是史无前例的,以致于人们好长时间里都怀疑那是怀旧电影中繁华上海滩里的一幕重现。

  武汉市的冬天总是灰蒙蒙的,人们的视线也因此隔了一层模糊的白雾,但苏恒和林红的出现刹时照亮了小巷的天空,那真是冬日里少见的晴空万里,人们的眼睛变得雪亮雪亮。林家小院里的说话声仿佛设了扩音器似的,每一句都清晰地传入街坊们的耳里。

  “伯父伯母,您二老辛苦了一辈子,该过上好日子了!我们给您们买了新房子,有电梯有暖气有空调,又宽敞又明亮,包您们住进去长命百岁!”是苏恒的声音,这声音让一些年老的街坊感慨万千:如今有本事又这番有孝心的后辈真算是珍稀动物了!

  “不不!你们挣点钱也不容易。”林家父母推辞着,语气里早没有了鄙夷之类的东西,却是盛满着客气和惊喜,这般的突然转变与街坊们艳羡的目光不无关系,他们发现,其实他们并不是多么的痛恨这个女儿,天下哪有讨厌子女的父母呢,只怪过去受了旁人眼光与看法的指使罢。

  “他呀,靠的是脑力劳动赚钱,前些日,他弄了个新发明,申请了专利,被一家上市公司相中,签了一次买断合同,一下子就给了两百万,等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后,还要给两百万呢!”林红的声音十分从容,但却透着一种掩饰不住的自豪感。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破鞋成了贵妇,或许是因为仰视苏恒的原因,林红几乎成了小巷里所有女孩们的偶像。

  在即将步入二十一世纪的信息世代,古老的小巷里也多多少少刮进了一些潮流之风,前些日就有个女孩跑到深圳当二去了,但那怎么能跟林红比呢,林红跟的可是货真价实、才貌双全的知识分子啊,如今人们早就把那些大腹便便的生意人也就是所谓的大款看恶心了,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苏恒这种格调高雅的有钱人才是最吃香的!

  或许是为了测试苏恒的诚意,林红父母没有钻进奔驰车。苏恒走时甩下了厚厚的一沓钞票,那钞票落桌之声如一首经久不衰的老歌一直在小巷里余音缭绕地回响着。

  第二天林父的风湿病就犯了,这一踏进医院就不可收拾,大大小小的毛病全暴露出来了,老头子硬是要发扬过去的风格抓点药回去折腾,却遭到了苏恒的坚决反对。只见他如坐阵的元帅,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地指挥调拨一番,不过一个小时的功夫,林父就经过了各种先进仪器的检查,舒舒服服地躺在了高等病上,原来苏恒不仅有真才实学,还有呼风唤雨的铁关系,林家父母第一次有了高人一等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很受用。

  林父出院时笑说自己又是一部上了油的新机器了,“若不是小苏,我这部零件严重破损的机器就该报废了!”这是林父活了五十多年说的第一句幽默话,他为自己能说出这样有水平的话深感自豪,看来知识也是可以传染的,别说林红现在满口的知识语言,就是他们两个小学毕业的老退休工人,也受了熏陶了。

  林红父母就这样体体面面满心喜悦地搬进了苏恒特意为他们购买的新屋,他们由衷地为苏恒自豪,这份自豪和对林紫的自豪是不同的。对林紫始终只能是对女儿的自豪,而女儿终究是人家的,但苏恒不同,苏恒带给他们的是儿子的自豪,只有儿子才真正是属于自己的。

  拿生病与买房来说,林紫虽然有打电话来,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毕炎不同意她回来照顾父母,她就不能回来,毕炎不同意为她父母添砖加瓦,她就连一把沙子也不能贡献。尽管毕炎也是林家父母骄傲的一部分,但这份骄傲却是不可推敲的:他似乎从没有对岳父岳母有过感恩之,婚前婚后都只是他们女儿的丈夫,却从没未曾进过一点女婿的孝道!

  唉,就算毕炎是个十足的好女婿又如何呢?女婿终究不是儿子。如此一番的比较,林家父母对苏恒和林红越发好得理直气壮,林紫和毕炎从他们嘴中几乎就快要消失了。

  林红这些年一直没有上班,但却从没闲着。她从初中课程开始,一直学完了大学本科,这对从小就不善学习的她来说,真是一个伟大的奇迹。苏恒从没这样要求过她,是爱给了她兴趣和毅力。

  苏恒笑问她是不是还要考研究生,林红说,“不,我只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比姐姐笨。”拿到大学文凭后,林红果然就把兴趣转到音乐和美术上去了,她学古筝,学钢琴,学国画,学插花,甚至学烹饪,忙得不亦乐乎,苏恒每天踏进家门来都会有新的惊喜,他听她弹琴,看她跳舞,观她作画,疲劳的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放松,“我怎么才爱得够你啊?!”他常常抑制不住自己的激这样紧紧地拥住她问。

  “女人要不断更新自己,当然,这种更新必须是健康时尚的。”林红这样对林紫说。“你这次不小心怀孕难道也是一种更新?”林紫开玩笑地问。

  “这当然是意外。”林红羞涩地笑道。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这个小孩不要的话,你这辈子恐怕没有做母亲的福份了。”林紫提醒林红。

  林红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想与姐姐探讨自己怀孕之事了,林紫也没有深究下去,她从林红的生活里得到了许多启示,满脑子里都是自己回去后的新生活。

  “你同不同意协议离婚?不同意我明天就上法院起诉离婚!”这是林紫回到深圳对毕炎说的第一句话。毕炎深感意外,他还以为林紫变成熟了,眼里能容得下沙子了呢,谁知还是这么幼稚!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你真不知足!我在外拼死拼命地挣钱,你呆在家里享清福还要造反!我不求你帮我,只求你别搞内乱还不行吗?!”

  林紫冷哼一声,“哼,你以为我还会傻乎乎地给你做免费保姆吗?!”

  毕炎也冷笑道,“林紫我告诉你,害怕离婚的不是我应该是你,离了婚就算你不饿死,也不可能找到比我更好的男人!”林紫的大脑顿时充血的厉害,学生时代那个能言善辩的林紫又回来了。“你以为你是谁?有本事你别找女,找个有档次的人让我看看!公鸡!”

  毕炎恼羞成怒,为了维护男人的尊严,他必须在气势上压倒林紫,讲道理是绝对讲不过的,急之下他完全忘了绅士风度,不假思索地抬起脚,一脚就将毫无防备的林紫踹倒在地。

  倒在地上的林紫继续骂,越骂越勇,且只往毕炎的痛处骂,一副拼命到底的样子。许是打人打顺手了,毕炎不由分说又连着踢了两脚,痛得林紫眼泪刷刷地往下淌,但是她并不停嘴,且字字珠玑,针针见血,毕炎眼看着无法收场,恰巧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便摔门而出。

  林紫撩起裤腿,看见自己光滑白嫩的大腿上被毕炎踢出一块青紫,心头仅存的那点侥幸念头彻底绝了,毕炎是不可能改过自新的,或许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改不改的问题,只是他的本现在才完全暴露在她面前而已。

  三天后毕炎黑着脸回来,林紫让保姆递给他一纸离婚诉状,她已经没兴趣同他说一个字了。毕炎皱着眉看完狠狠地撕了,边撕边冷冷地问林紫,“你是真的想离婚?!”林紫说,“千真万确!”毕炎突然仰天哈哈大笑两声,“好吧,我成全你——你滚吧!除了你的衣服,别想带走家里的一针一线!”

  难怪毕炎说她离了婚会饿死,原来他所说的离婚是将林紫扫地出门!尽管林紫事先对毕炎的品作了最坏的预测,但也万万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卑鄙,她怎么跟这样没有夫妻份的男人生活了这些年呢?!她还以为毕炎虽然对背叛她毫无痛悔之意,但在家庭财产分割上,还是会公平处理的。

  林紫这才发现,其实她真的是一点也不了解毕炎的,当初只因为一个爱字,她就认定了他是个铮铮男儿,哪知却是雾里看花全看走了眼!

  看清了毕炎的真面目,林紫越发铁了心要离。

  虽然林紫从来看重的都只是感而不是物质,但她不能轻易放弃她应该得到的物质,尤其是对毕炎这样毫无夫妻份、完全不顾法律的男人她决不能妥协!“我是这个家的家庭主妇,不是保姆!我不会放弃我应得的权利!”

  “哼,权利?你别忘了权利是和义务相连的!我可以告诉你,如今我们家的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是九十万元,银行存款为零,但我们家的负债却是一百万元,按法律规定,你个人还得拿出五万元来偿还债务,哈哈哈,离婚?离了婚你连饭都没得吃!”

  “你骗三岁小孩呀?我们家哪来的负债?你拿出证据来呀?你以为我是那么好骗的?!”

  “我知道你想借离婚之际侵吞我的血汗钱,所以早就防着你了!一个月前,我已用我们的房子和车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注册开了一家品牌代理公司,目前此公司尚未赢利,估计要想取得利润得等两年后,你能等两年后再离婚?哈哈,也许等到两年后,我仍然是负债,那你不是亏惨了?!哈哈哈!”

  林紫闻言如五雷轰顶,和毕炎相比,她只能是只小绵羊,七年夫妻,她得到的只是男人的自私和贪婪!

  如果没有钱,离婚后林紫不但身无分文,且将连栖身之地都没有!这就是她七年来尽心尽力奉献自己的青和感的结果吗?她怎能甘心接受如此悲惨的失败呢?

  她不甘心啊!

  林红打电话来问,“姐,是离还是合,有结果了吗?”林紫叹气道,“还能合吗?他要我两手空空地滚出去!”

  林红自告奋勇道,“我让苏恒替你请个资深律师吧,他在深圳有几个律师朋友。”林紫心灰意冷地说,“我不想那般折腾了,我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过,以我们现在的财产状况,若我起诉离婚,却又找不到他的婚外证据,在财产分配上根本就无优势可言。就算法院判离,我也分不到钱,说不定还要替他还债呢。唉,我实在是太天真了,居然还想着和他平分家产,哪知他是狼子野心,早作了安排呢,想想真是可怕,我竟和一头狼同共枕了七年!”

  “那这些年——你太不值了!世上怎么还有他这种男人?!”林红愤愤不平,林紫倒很平静,“所以我是无怨无悔地要离了,做人家老婆有什么意思啊?到头来只是一场空,空耗了青;你看你多好,你不要苏恒什么,他却什么都给你了,还是做人好!”

  “姐你千万别拿我比较,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是支持你的。”

  “我现在确实需要你的支持。我从没管过家庭财政,若离开他我就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了——苏恒会同意你借钱给我吗?”说到“借钱”二字,林紫的脸红了,她暗暗恨自己,怎么就混到了这个地步呢?

  “钱方面你放心,我保证不会饿着你。”林红没有一点犹豫地打了包票。

  “太好了!老实说,没有你的经济支持,我是没勇气离婚的了--我一个人挨饿不要紧,可我不能拿儿子的温饱去换取个人的自由啊,现在好了,有你借钱给我,我就没后顾之忧了。”林紫十分感动,关键时刻,还是亲可靠。

  “姐,事到如今我是支持你离婚的,可爸妈的意见我还是得告诉你,他们要你千万别离婚,否则他们就没你这个女儿。”林紫笑道,“我又不是小孩了,这么大的事哪能听他们的?!他们不是也说过没你这个女儿的么?如今还不是宝贝似的把你捧着?从小到大,我都为别人活着,也该为自己活一回了!”

  “爸妈说婚姻是一条线,掐断了再接,不管接得多好,也还是有个结的。”林红嘻嘻笑道,“他们还是希望你继续做好女人呢,千万别象我不走正道,走到见不得光的羊肠小道上去了。”

  “别拿苦命的老姐开涮了,我还想解放了跑回去向你们寻找温暖呢,看来是没指望了。”

  “干嘛要回来?难道离了他你就没办法在那个美丽的城市立足?当初你可是靠自己的能力到深圳去的啊!姐,有一点你必须要明白,你一直是我们家的骄傲,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你不要让我们失望,我们不想看到你以失败者的形象回来,你明明是喜欢那座城市的,那种喜欢的程度一定会胜过他带给你的伤害的,对吗?所以,你千万不要放弃!他不值得你逃避。姐,我相信你的能力。记住,困难是暂时的,你一定能走出失败的影!”

  林紫的眼泪无声地淌下来,她握着话筒,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想不到最了解她,最贴她心的,不是她用全部的身心爱过的男人,而是她从没曾在意过的、视若仇人的亲妹妹!她不停地擦拭着脸上热热的泪水,一边仔细地打量自己身处的这个住了七年的房子——虽然毕炎口口声声说这房子里的一切都是他的,但只有她才知道,这房子里的点点滴滴,都是她燕衔泥般用青和感筑成的,毕炎只能算是一个过客,他只是使用却未曾用心珍惜过它。无可否认,她留恋这所房子,但她更渴望走出这所房子!

  “姐,你现在马上去银行开个账户,我汇钱过来,明天你就和他去离婚,只当这七年是一场浑浑噩噩的梦,梦醒之后你还是你,只是身边多了个儿子而已!”听到林紫饮泪无言,林红知她心绪万般复杂,于是果断地给她打气。

  毕炎没想到林紫除了要儿子这个拖油瓶外什么也不要竟仍要离婚,看来真是秤砣进肚,铁了心了。在去办手续的路上,他仍没忘诅咒林紫,“黄脸婆一个,还拖着个累赘,在深圳你别想再找到像样的男人了!”林紫从手袋里掏出化妆镜大大方方地照了照,不紧不慢地说,“找不找男人是我的事,你又何必狗拿耗子?!”

  “叫你天天吃同一盘菜,你就不厌么?你以为我就是坏男人?男人也是人啊,一辈子只守着一个女人,你说符合人吗?”毕炎还在为自己辩解。

  “你怎么做人与我无关,我只知道我绝对不会和自己不爱的男人同异梦!”

  看到林紫这般义无返顾,毕炎终于低下头,闷声闷气地跟在林紫身后,但脚步却明显地慢下来。

  林紫顾自在前快步走着,等到了目的地,回头一看,却不见毕炎的踪影,莫非他又反悔了?我什么也不要他竟还这样出尔反尔?林紫越想越气,真恨不得将他揪出来一刀杀了才解恨!

  林紫憋着一肚子气往回走,边走边诅咒毕炎不得好死,死了也要打入十八层地狱!走着走着突然的被人拦腰抱住,她本能地尖叫一声,拼命挣扎,却是怎么挣也挣不脱!

  “紫儿,紫儿,我爱你,不要离开我!”原来是毕炎!只见他脸上挂着两行泪珠,可怜巴巴地望着林紫,如乞丐般期待着女王的恩泽。林紫没想到他还会演这样拙劣的戏,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已经没什么让他算计了啊。

  “我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莫非你还要取我的命不成?”林紫不想看他,他的眼泪让她恶心!

  林紫从没看见毕炎流过泪,依他的心计,必有谋!林紫抬头望着天,心想,有什么招数你都使出来吧,不就是一条命么?看你拿去有何用!

  “紫儿,我是真的舍不得你,你原谅我吧,以后我们好好地过日子!”毕炎说着松开双手,双腿“扑通”跪到地上去了,林紫厌恶地拔腿欲走,却被他伸出双手迅速抱住了大腿。

  毕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跪着高声哀求林紫不要离婚,惹得好奇的行人们都驻足观看起来,林紫不想做这样的公众人物,怒不可遏地俯身去掰毕炎的手,却是越掰越紧,林紫一面骂,“我让你演戏!”一面伸出五指狠狠地朝毕炎手背上抓去,毕炎手背上立即出现五条鲜红的指印,但毕炎的手仍稳稳地抱着林紫。

  有行人叫道,“好狠心的母老虎!”

  林紫听着行人们不分青红皂白的议论,恼怒不已,而毕炎则越发表演得起劲,只见他死死地抱着林紫的双腿肯求道,“你打吧,只要你不离开我,打死我我也愿意!”林紫无法挣脱他,眼见行人们越聚越多,她愈发憎恨毕炎,果真就摆出一副悍妇做派来,毫不客气地对毕炎拳打脚踢。

  好在街头治安员及时感到,不然被毕炎闹得身心俱疲的林紫将无法支撑下去。

  两人被治安员狠狠地批评了一通,许是闹够了,毕炎终于停止了表演。为了防止两人再在街上吵闹,治安员一直跟着他们走到所居住的楼下才转身离去。

  回到家,林紫将保姆和儿子支开,开诚布公地问毕炎,“你到底想要干什么?直说吧,不必同我玩游戏,我不懂的。”

  毕炎望着林紫不出声,目光柔柔的,十分深,倘若不是内心的伤痕太深,林紫真会疑心毕炎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的。

  林紫冷笑着问毕炎,“事到如今,你又何必再做戏呢?我宁愿上法庭也不会同你玩无聊的游戏,你别再装了!”

  毕炎闻言突然抱头痛哭,“林紫,我是真的好害怕啊!”林紫不出声,冷冷地双手抱,看他如何丑态毕露。

  “紫,你以为我是真的自甘堕落么?我也有挣扎啊,我的痛苦不会比你轻!紫,你是无法体会到男人面对又或时的茅盾的,一方面,我不想拒绝唾手可得的新鲜禸体,沉醉其中时我把一切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恨不得夜夜笙歌,日日如此,可激和冲动过后呢?我感到无尽的空虚,因为她们给我的只是禸体,从不曾给我感,我付出的也只是金钱和雄激素,这种感觉让我十二万分的难受,事后我总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可第二天我仍然控制不了自己,如此多次,我终于明白,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对你已经没有男女之爱了,有的只是亲人之爱——”

  说到这里毕炎停顿下来观察了一下林紫的脸色,见她脸色始终是局外人的脸色,于是他继续说下去:

  “我想到了离婚,我想,倘若我再娶个令我狂热爱着的女人,我就不会再对欢场上的女人动心了,可是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我找不出能让你接受的理由,如果说出我真实的想法,那么离婚时我将失去大半部分财产,你知道,如今的男人假使没有了金钱的份量,还有什么吸引力呢?所以紫儿,我不能失去这份家产!为了达到离婚且财产无损,我不得不狠心伤了你的心,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人都是自私的,紫,我知道你恨我——”

  林紫打断毕炎的话,“我已经同意分文不取地离开这所房子,你已经达到目的了呀,今天这又是玩得什么把戏?!”

  “紫,你不知道,当我确信你真的要带着孩子离开我时,我突然感到无比的心痛,这时我才明白,你们已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如果将你们割舍的话,我会流血我会疼痛的!明白到这个事实后我完全清醒了,我想,虽然我会再如当年爱你一样爱上别的女人,可世上还有哪个女人能再如当年的你这般爱我呢?我已不是当年的我,如果真有哪个女人投进我的怀抱,我首先想到的绝不会是爱,而是金钱的吸引力,既然我已不可能再相信女人的爱,我又何苦要失去现有的家庭呢?紫,我是真的悔悟了啊,求求你,你不要离开我!”

  毕炎边说边跪在了林紫的脚下,为了表示他的诚意,他从钱包里掏出所有的银行卡交到林紫手里,“男人有钱就变坏,为了防止我再在外面乱来,从今以后,我们家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你了!”

  林紫相信毕炎终是对自己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可是,破碎的心灵是无法缝补的,女人的精神支柱始终是爱,而他们之间除了所谓的亲,已经不可能再产生爱。她宁愿去遭遇与平那样没有结果但却有爱的生活,也不愿要这貌合神离的让人窒息的婚姻生活!

  林紫将银行卡放回毕炎手中,用陌生人那种特有的客气对他说,“谢谢你最终向我解剖了你的心,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湿鞋的?你已走出了那一步,难保今后不再犯——不说这些了,总之,我已不可能再与你做夫妻,散了吧,大家都还年轻,给彼此一个新的开始。毕竟我们相处了七年,所以,我还是要祝福你!”

  林紫的豁达更令毕炎自惭形秽,当林紫大大方方地与他握手以示他们的婚姻宣告结束时,他知道无论如何,他都无法再挽回林紫的心了。既然如此,再软磨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没了妻儿,还有房子车子票子,他又何惧呢?如此一想,毕炎便释然了。

  “其实我好舍不得你,唉——我也舍不得儿子,可儿子还是跟着你好些,女人找男人总要比男人找女人容易些,如果儿子跟着我,优秀的女人也许会犹豫,不过,如果,如果你们经济实在困难,等我再婚后,我再把儿子接回来好吧?”

  “你别担心,儿子是我生的,我不会把他给你的。马上去办离婚手续吧。”林紫不想再听毕炎说话,她实在是不想再欣赏这个与自己做了七年夫妻的男人的自私嘴脸。

  拿了离婚证两人分道扬镳,毕炎驾车绝尘而去,林紫则走上街头,静静地享受下午的阳光。

  她觉得今天的空气特别新鲜,她的心如出笼的小鸟。这就是新生啊,只要她还能感觉到大自然的美丽,未来的生活就是美好的!

  林紫到银行去查了一下自己的个人帐户,发现林红汇的钱已经到帐了,不是一万而是五万!这一刻她的眼睛模糊了,没了婚姻她并不孤独,她还有父母、有妹妹、有儿子!

  林紫取了三千元钱,立即坐车到关外去租房,之所以选择关外而不是市区,一是为了离毕炎远点,二是为了节约费用,关外较市区的房租及消费都要低些。挑来选去,眼看着天快黑了,她匆匆租下一地段较好的一房一厅,办好租房事宜,她又马不停蹄地奔向商场,买了一些生活必备品,来不及布置房间便赶紧往学校跑,她要告诉儿子,从今往后,他们不用再等那个不值得等的男人了。

  林紫牵着儿子的手毫不留恋地走出那座生活了七年的房子,是的,那只是一座毫无感的房子而已,可怜天真的她,竟一直傻乎乎地把它称作“家”,家是什么?家是放心的地方,仅有一颗心是不够的,它需要心与心的交融。领悟到这些生活真谛毕竟还不算晚。

  林紫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过去的就把它从脑海里擦去吧,她已经准备了另一张洁白的纸,她要重新来书写自己的人生。

  走进出租房时林紫给自己立下了两个规矩:绝不再放弃工作;绝不再步入围城。这是她用七年的青和伤痛换来的自我警戒。

  林紫将儿子送进幼儿园,开始每日奔波于人才市场,真是不找不知道,一找才知道,七年的时光是何等的残酷!七年的家庭主妇,使她已远远地落后于社会!在人才济济的人才市场忙碌奔波了近半月,她终于死了心:她自认为可以胜任的岗位,竟无一家用人单位肯用她!

  难道她就这样被社会淘汰?不,她必须顶起自己和儿子的整个天空!

  林紫常常久久地站在工业区的厂房外,用羡慕的目光看那些流水线女工们进进出出,能够工作着是多么美好啊,虽然女工们的收入极其有限,但她们却竭尽自己所能,为社会为自己创造了价值!

  林紫决定从流水线做起,她打电话给林红说,“也许我每月的薪水还不够付房租水电费,借你的钱,要延后还了。”林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姐你太悲观了吧?七年前的副老总七年后做普工?咱先不说面子上过不过得去,单讲这体力消耗上,你受得了么?”

  “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与社会的差距已远远大于数字七,做普工人家还不一定收我呢,我既无技术又不年轻了,不瞒你说,我现在真觉得自己是废物一个。”林紫语调里透露出几许失落几许自卑。

  “社会发展得是很快,尤其是人才的发展,所以这些年来,我和苏恒从未停止过学习。姐,你是对的,那就先从普工做起吧,边做边学习,我相信凭你的聪明才智,很快就能赶超别人!”

  林紫收起自己的大学毕业证书,走进一家规模较大的电子有限公司,应聘做了一名普通的包装工。

  做包装工基本上是无技术可言的,但林紫还是做得很认真,她很用心地处处收集这家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况,如此不到一月,她对该厂便有了大致的了解。

  林紫欣喜地发现,这家名为得利的台资电子有限公司十分注重员工文化素质的培养,经常举行专业知识讲座、英语讲座、书法及征文比赛,并定期举行员工自编自演的文艺晚会。林紫在校时是多才多艺的,这些年没练,不知生锈没有?

  林紫报名参加了公司开设的英语班、专业知识班、文艺班,恰巧不久便是“五一”劳动节,公司很重视这次“五一”联欢晚会,为此特意写成书面文件发到每位员工手里,鼓励大家勇敢地走上舞台,亮出自己的风采。

  林紫报了一个歌唱节目:英文歌《Yesterdayoncemore》,为了表演出自己的最好水平,她专门订做了一演出服装。

  “五一”节前三天,晚会的女主持人突然急阑尾炎发作,被送进医院动了手术,医生说需半个月后才能出院,这可如何是好?晚会节目已全部彩排好了,到哪里临时找个女主持来顶替呢?

  关键时刻,偌大的公司里竟无人能挑起大梁,林紫略作犹豫,面带微笑、挺收腹地走进了总经理室。

  公司总经理姓贾,他看了林紫前的工卡一眼,打断林紫的话说,“这次晚会可不是小学生的联欢会,北京、上海分公司的高层领导也会赶来参加,还有深圳各届的精英人士及电视台、报社记者都会在座,你快回车间上班去,做好自己能做的事!”

  林紫被贾总那种冷淡傲慢的态度所激怒,她定定地站在他面前,毫不客气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行呢?”贾总颇觉意外地扫了她一眼,径直对门外的秘书吩咐道,“带这位员工回车间。”

  “我既然敢踏进这扇门来跟你说这番话,就证明我有这份自信。你为什么不让我试试?你信不信你这个总经理的位置,七年前我就坐过?”贾总和秘书小姐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秘书小姐一边捧腹大笑,一边用白话说了一句神经病,林紫立即转向她,一字一顿地说,“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向我道歉!”

  秘书小姐哼了一声,将股面向林紫,林紫气得欲抡起胳膊去扇她耳光,被贾总拉住了,贾总见林紫有这般气势和尊严,态度立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他严肃地命令秘书道,“马上向林小姐道歉!”在贾总的坚持下,秘书小姐委屈地道了歉,捂着嘴巴作被羞辱状跑到洗手间去了。

  贾总将林紫带到空的演出会场,大手一挥说,“林小姐,你就当场下坐着满场观众,现在开始主持吧,我扮男主持配合你。”

  林紫抿嘴一笑,从容地走上舞台,端庄大方地向台下鞠了一躬,满怀激地对着台下空空的座位说道,“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晚上好!”林紫声音甜美而宏亮,表自然而亲切,一出场就博得了贾总的掌声,“对不起,我刚才是有眼无珠了,一看你这出场风范,就知道是有过主持经验的。真看不出你是一位既无学历又无技术的包装工啊。”

  林紫笑而不语,她想,等成功主持完这场晚会后再说出真相吧。

  晚会现场果然热闹非凡,除了本厂的一千多名员工,还有专程从台湾赶过来的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公司邀请的一些贵宾,另电视台还派了记者过来现场录制。

  说实话,林紫并无主持此类大型晚会的经验,要说不紧张那是自欺欺人,为了缓和一下自己的紧张绪,临上场前林紫给儿子打了个电话,通过一根电话线,五岁的儿子竟然能敏感地感觉到她的心跳异常,只听他小男子汉般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不要怕,只要你的心不害怕,大灰狼也会被你吓跑的!”

  林紫“扑哧”一笑,放下电话她对自己说,是啊,我连离婚都不怕,还怕主持一场晚会?

  林紫的临场发挥征服了现场观众,登台前,她发现现场有十多位外国嘉宾,于是临时决定用中英文双语主持,男主持是总经理助理,曾留学英国,也能讲一口流畅的英语,两人第一次搭档,竟配合得珠联璧合,博得了满堂经久不息的掌声。

  晚会结束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于天先生亲自上台向林紫表示感谢,“林小姐,谢谢你的出色表现!”几位外国贵宾也高兴地上台与林紫拥抱问好。

  林紫在得利公司一夜走红,在所有员工的眼中,她无疑是个从天而降的神秘人物。

  连于天先生也好奇地想揭开她神秘的面纱。第二天一上班,于总就请她到办公室谈话。

  总裁办公室内还设有一间小小的咖啡厅,是于总私人专用的。淡蓝的天鹅绒窗帘,温雅而轻柔;墙上的西洋名画,简洁而流畅;透明洁净的玻璃桌椅,轻爽宜人;芬香的咖啡在精美的咖啡杯里静静地等待着;若有似无的轻音乐如天籁之音,欲寻却无。

  如此美妙的环境,林紫置身其中不觉暗暗惊叹于总的品味高雅。

  “我在这里从不谈公事,只会好朋友,所以今天我们以朋友的身份聊聊天如何?”五十多岁的于总平易近人,彬彬有礼,使林紫从昨晚兴奋到现在的神经完全放松下来。

  “您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到本公司来做一名普工而不是办公室白领,是吗?”林紫主动问于总,“您一定以为我要么是同行派来的间谍,要么是个女野心家,对吧?”

  于总爽朗大笑,边笑边点头。

  林紫坦诚地说,“其实很简单,我只不过是为了生存,并无其他动机。”于总疑惑地望着她,表示不解,林紫笑着解释说,“我在人才市场找了半个多月的工作,没有一家公司肯录用我,被无奈,我只得从底层做起。”

  “为什么会没有公司同意录用你?难道你没有向他们展示你的才华?”于总仍是不解,林紫说,“如果昨晚之前我到您公司来应聘,哪怕只是做一名普通的办公室文员,贵公司也不会录用我。”

  “为什么?”于总好奇心更浓。

  “很简单的原因,我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比如文员,公司的招聘条件是:二十五岁以下,电脑作熟练,打字速度每分钟一百字以上等等,单讲年龄和电脑这两条,我就过不了关,连文员都做不了,您说我还能踏进办公室么?除非做清洁工!”

  “而实际上,公司文员这份工你绝对能胜任,是吗?”于总若有所思地问林紫,林紫点头道,“不敢说绝对,但起码能完成份内的事。”

  于总点头道,“看来我公司的用人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需要改进——片面地追求学历或经验甚至年龄、外表等,都是不足取的,对吗林小姐?”

  林紫回答道,“其实国内国外许多公司都是这样的用人制度,怎么说呢?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林小姐,如果我说我爱你——”林紫吓了一大跳,她的呼吸刹那间停止了,大脑里一片空白。“我爱你——这样的人才,你愿意做我的助理么?”林紫虚惊一场,她长长地舒了口气。总裁助理林紫昨晚见过,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香港女孩,林紫自认不如,“于总您是想试试我的胆有多大吧?其实我的胆也只有晚会的一个舞台那么大。”

  于总被林紫的幽默逗笑了,他转移话题道,“你看我,说不谈公事怎么就谈公事了呢?该罚!这样吧,林小姐,中午我请你吃饭,饭前我先自罚酒三杯!”于总日理万机,能请她喝咖啡已是例外,怎敢再同他吃饭?

  林紫连忙推辞,于总却不理会她的顾虑,对守候在咖啡厅的服务员招手吩咐道,“通知厨师,中午的菜做湖北风味的。”林紫只得听任于总的安排。

  “林小姐,你工作之余,喜欢做些什么呢?”见林紫缄默不语,于总轻声问她,出于礼貌,林紫抬头平视着于总的眼睛回答道,“喜欢看书听音乐睡懒觉啊。”说完这句话林紫的脸突然红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于总看她的目光,越来越亲密……

  “董事长,我该去上班了,出来了半个多小时,回去主管该炒我鱿鱼了!”林紫慌乱地起身欲离去,她不习惯和一个与自己职位相差如此之大的男人近距离地相处。

  于总伸手将林紫拉回座位,那是一只和天下男人没什么差别的手,宽厚温暖,那一刻林紫有了小鸟依人的感觉,这种感觉令她身体有了奇异的反应,正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有电流通过。

  林紫的心跳骤然加速,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连手脚都不知如何安放才好,只恨不得速速逃离此地,偏偏于总就是不允许她走。

  他真霸道!林紫望着咖啡杯忿忿地想,既然说了不谈公事的,那么此刻,你就不是总裁而是一个普通男人,我亦不是你的包装工而是一个普通女人,男人对女人,是不是起码应该做到尊重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在心里骂我太霸道,对吗?”于总笑眯眯地望着她,目不转睛,既然被他猜中心思,索说出来还光明磊落!这样一想,林紫就坦率地回答道,“对!”。

  “哈哈哈,林小姐你不知道,男人该霸道时还是要霸道的,不然,可能有许多男人一辈子也娶不到老婆哟!”林紫见自己说不过他,便低头啜饮咖啡,于总也不再说话,只管微笑地看着她。

  林紫暗想:莫非堂堂的董事长兼总裁大人竟是个轻浮之人?倘若真是,以他的地位和资产,什么样的女人没得到过?怎会头脑发热到想吃“窝边草”的地步呢?

  可是,他的目光中并无轻浮之意——老实说,他是那种一眼望去就有气质和风度的男人。

  他就象个无法破解的谜一般激起了她的好奇心,恰如她对他的吸引力一样——铁遇到了磁场。

  午饭时,他就象一个体贴入微的人般,不停地为她夹菜,令她的心不由自主地变得温暖,那个做了她七年丈夫的男人,何曾为她伸过一次筷子呢?想到这她眼睛不湿润了。

  他敏感地捕捉到了她的感动,“你这么年轻优秀的女人,怎么会没有男人好好地疼你呢?”说着无限怜爱地揽过她的肩,做了近两个月离婚女人的林紫太需要男人的疼爱了,她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怀里。

  这是他专用的餐厅,和他的咖啡厅不同的是,这里的窗帘厚实严密,无人能窥探。

  他温柔地吻她,轻轻地抚摸她的双肩和黑发,她的呼吸声渐渐急促,她感到了自己不可抑制的身体需要,而他,似乎仍有犹豫,她顾不得女人的矜持,捉起他犹豫不前的手放到自己波浪起伏的匈部上。

  “我爱你!”他不再压抑自己的激,轻轻地在她耳边呢喃,“亲爱的,我们走吧?”

  “到哪去?”林紫疑惑地睁开眼,他笑道,“当然是回房间去,难道在饭桌上亲热不成?”

  林紫羞涩地推了他一把,“谁说要跟你亲热了?”他嘿嘿地傻笑着,眼神极富风,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的眼睛如此感。

  “我要吃饭,吃完饭还要上班呢!”林紫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端起饭碗连扒了几口。“你真可爱!”他轻轻地揪了一下她的鼻子,她却一本正经的,再也不肯流露出一点儿女之态。

  趁他去上洗手间的工夫,林紫偷偷地溜出餐厅,所经之处,大家都用暧昧的眼神看着她,她脑袋顿时一片混乱,脸蛋更是滚烫至极,她本能地往车间跑,快跑到车间门口时,她突然改变主意,拔腿往公司大门外跑。

  林紫一口气跑回出租屋,捂着狂跳不已的心半天不说话,吓得保姆以为她遭了抢劫,“林姐,您下午不上班了?被抢了多少钱?”林紫摇摇头,回房间去躺下,心里不停地骂自己,“你怎么就这么风骚了呢?居然和总裁打情骂俏!总裁怎么会看上你?公司的员工会怎么看你?人家不骂你妓女才怪呢?”

  骂也无用,林紫脑里想的尽是于总的身影,他的唇和手仿佛还留在她身上似的,令她魂不守舍,芳心大乱。

  “我这么快就会爱上他?不可能,他比我大了近二十岁!难道是我生理冲动?以前我不是这样的啊?难道是因为我感觉到了他爱我?不可能!他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怎会为我心动?天啊,他一定会以为我是个很随便的女人!”林紫越想越觉得无脸再踏进得利公司。

  唉,只得再去另找工作了,只可惜刚在得利公司崭露头角……

  林紫正痛悔不已时,电话响了,保姆接了电话叫道,“林姐,电话!”林紫以为是林红打来的,拿起电话便问,“什么事?”

  “我抓逃兵啊。”是于总!林紫愣在那里不出声。

  “幸好你在人事部登记了电话,否则我得派大部队对全深圳进行地毯似的搜索才行,哈哈,就象布什找拉登一样,掘地三尺也要找出来!”

  “找我干什么?我已经决定不在贵公司做了。对不起,于总,我要挂电话了。”林紫不待对方说话便径直将电话挂了,她想,反正我再也不会踏进得利公司了,也不怕得罪了他。

  很快电话又响了,林紫不接,电话便一直响,保姆要去接,被林紫制止了。电话响了许多次,终于静寂无声。林紫回到房间,不知怎的心里竟空落落的,她想,倘若电话再响,她一定会接起来。

  然而电话没再响起。

  林紫的心情变得烦躁,儿子放学后被保姆接回来,见林紫在家,非常欢喜,扑到妈妈怀里撒娇,自从林紫去上班后,母子俩很久没这样亲热了。林紫怀里抱着儿子,心里想的却仍是于总。她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不去想他,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

  这天晚上,林紫在梦中与男人极尽亲密,在梦醒前的一刹那,她惊讶地发现,他正是白天让她失态的于总!活到三十岁林紫才明白,女人和男人一样,也是有生理需要的。她为自己有这种身体需要感到羞耻,可转念她又想:为什么男人有需要就是正常,女人有需要就是淫贱放荡呢?

  林紫想起了多年前与姑妈同住一院的王阿姨,那时她也骂过王阿姨臭婊子,可现在,她突然理解了王阿姨,王阿姨二十多岁就死了丈夫,为了儿子没再改嫁。让一个女人年纪轻轻的便从此失去男人的抚慰,人们的道德要求是不是太残酷了呢?林紫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为自己当年对王阿姨的不敬当面向她致歉。

  因为晚上想的太多,第二天起床时林紫感到头晕眼花,但她还是梳洗打扮好,急急忙忙地往人才市场跑,儿子需要钱,保姆要工钱,她不可一日无工作啊!刚走进人才市场,林紫就看见一条非常特别的招聘启事:“不拘一格聘人才,本公司现场招聘董事长助理,年龄不限,学历不限,资历不限,仅限于女性。”林紫很想过去试试,但看到该招聘柜前人头涌动,以她的身手估计是无法挤过去的,林紫便作罢。

  林紫手持简历正在另一家招聘柜前细看招聘启事,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是个陌生人,林紫说了句“你认错人了。”便不再理会他,哪知此人径直叫出她名字说道,“林紫小姐,得利公司让我们来请您回去上班。”林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来这位于总还真是说到做到,非将她找出来不可。

  林紫知道自己无处可逃,似乎内心里,她亦是有所期待的。她坐上于总派来接她的专车,发现车上早已坐了六位小伙子,他们告诉林紫,他们是得利公司的保安,是于总亲自吩咐他们来找她的,为此,于总还亲自拟写了一张特别的招聘启事。

  “他这分明是引我上钩。”林紫暗想,心里却是甜蜜温馨的。

  于总事务繁忙,来不及等到林紫已乘机到德国洽谈生意去了。但他临走前已将林紫的工作交待给了贾总经理,贾总一见林紫便道恭喜,“林小姐,于董事长对您十分欣赏,亲自任命您为得利公司文体部的经理,您可知道,公司以前是没有这个部门的,这是专门为您设的一个部门啊!”昨天还以林紫的伯乐自居的贾总此刻对林紫热情至极,仿若林紫是他的顶头上司似的。

  “专门为我设立一个部门?不可以!”贾总话音未落林紫便推辞,贾总笑道,“你是直接受董事长任命的,有意见得向董事长反映,我只负责传达并执行董事长的命令。”说着便将林紫带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办公室,“从今天起,您就是这张大班椅的主人了。至于您的具体工作,董事长会亲自打电话通知您的。”

  贾总替林紫带上办公室门走了,林紫独自坐在办公室,感觉如在梦中。于总到底是欣赏她是个人才,才如此重用她呢,还是因为爱她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不管于总出于何种原因把她放在这个位置上,她最该考虑的,是自己该怎么办?接受还是逃避?

  林紫拿不定主意——接受了,也许会面临许多自己无法想象的事情;如果逃避,也许自己会后悔,怎么办?她决定打电话询问林红的意见。

  “当然是接受!你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能有所作为呢?别在乎别人的眼光,为自己活着!”林红毫不犹豫地告诉林紫,“姐,这也许是你唯一的一次机会,不是所有的千里马都能遇见伯乐的!至于感情,顺其自然吧。”

  林紫对林红的意见不可置否,她又没身临其境,纸上谈兵谁不会呀?正暗自思量时,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她一跳,她预感到是于总的电话,她还没想好啊,怎么对他说呢?她望着电话迟迟不敢接起来。

  门外响起敲门声,办公室前台小姐在门外如夜莺般唤道,“林经理,您的电话,请快接起来,是国际长途!”

  果然是他。

  “紫,你千万不要想得太多,我安排这个职位给你,并不是因为爱你而徇私情,我这人从来都是把工作和爱情分得很清楚的,我相信你有担当开拓者的能力!我早就想成立这个部门了,只是一直没发现合适的人才,你大胆地去干吧,不要有任何顾虑。”

  紫,他不叫她林小姐而叫她紫!从这个简单的“紫”里,她能感受到他心里是如何的牵挂她!

  林紫不说话,她脑子里一片空白,怎么也搜寻不出一个合适的字。

  “我想你,紫。一星期后我就回来,你等我。”电话那端响起秘书催促的声音,“BOSS,会议马上要开始了。”于是他说,“紫,虽然你不说一句话,但我能听到你的心跳声。”说完便匆匆挂了电话。

  林紫细细地回味着于总的话,不禁甜蜜地笑了,“他还说公私分明呢,却是左一句公事右一句爱情的,真是自相茅盾!”

  “我真的还有魅力让那么优秀的男人魂牵梦绕么?”林紫想到毕炎的诅咒,不禁有些自卑,她走进洗手间,在镜前将自己细细地打量一番,“确实还算个红粉佳人呵。”她自言自语地笑了。

  公司为经理级的人员用餐专门设有一间包房,当林紫走进包房时,十多位经理都恭恭敬敬地向她问好,席间更是极尽殷勤,林紫总觉得十分不自在,她明白他们是因为另一张面孔而抬举她,也许等她一转身,乱七八糟的谣言就会朝她汹涌而来。

  果然当她吃完饭离开餐厅后,又返回去取遗忘在餐厅的手提包时,听到里面如麻雀聚会,叽叽喳喳地说着一些她与于总不堪入耳的话,她若无其事地走进去时,他们脸上立即堆满笑,讨好地向她点头哈腰,其中竟包括贾总!

  对于公司高层领导们的排挤和非议,林紫没有想到逃避,她想,既然于总能不顾别人的眼光大胆地提拔她,她就应该不让他失望!是的,她不能逃避!当年林红爱上苏恒时逃避了么?没有!正因为没有,才有了林红今天的幸福生活!自己不是也想做优秀男人的情人么?于总实在是无可挑剔的最佳人选啊!

  林红说得对,人活着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是为了生命将尽的那刻无怨无悔!林紫决定勇敢面对!

  既然要上战场,就得配备英勇善战的士兵。第二天林紫就在公司的员工食堂处贴了张招聘启事,她要从流水线员工中招聘一位部门主任。

  林紫以为会有很多员工来应聘,哪知却无一人应征。

  下班了,林紫失望地走出办公室,迎面小跑来一位小伙子,他问道,“您是林经理么,我来应聘的。”林紫停下脚步奇怪地问他,“为什么到现在才来?”她还以为他是在意别人的眼光,故意拖到下班时间才来呢,因此对他就不甚满意。

  “今天我请病假没上班,刚才我上食堂吃饭时才看见招聘启事。”小伙子满头大汗的,林紫便信了他,她打开办公室门,做了个请进的手势,“如果你能回答我三个问题,你就被录用了。”

  小伙子叫马畅,他自信地对林紫说,“经理,您问吧。”

  “第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到目前为止,你是唯一的应聘者?”

  “知道。”

  “那为什么还来?”

  “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只知道我自己很珍惜这个机会,而且,我热爱文艺和体育,也有一点这方面的特长,比如唱歌、跳舞、吹笛子、跑步、打篮球等。”

  “论文体特长,你在本公司并不是最优秀的,你认为你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最大的优势?我最大的优势应该是甘当老黄牛吧?对,林经理,只要是您吩咐的事,只要是对公司有利的事,我都会排除万难、竭尽所能地去完成!”

  “恭喜你马畅,你被录用了。”林紫微笑着伸出手,有了这么好的士兵,林紫信心倍增。

  一个星期后于总从德国飞回深圳,一进公司就直奔文体部,但见新成立不久的文体部已是井井有条,文件柜里摆满了文件,打开一看,全是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及工作进程,其中歌咏比赛、交谊舞培训、乒乓球赛等几项活动已经轰轰烈烈地展开。

  真是一个可爱又能干的女人!于总笑了。

  林紫布置完歌咏比赛现场回到办公室,只见于总端坐在她的大班椅上,充满爱意和赞许地望着她,她羞涩地低下头,如一个春情萌动的少女。

  “别叫我总裁,叫我于天,紫。”晚上,于总亲自驱车带林紫到他的海滨别墅去作客。

  今晚月色正好,推开窗,海的气息扑面而来。

  “紫,我想你,我从没如此强烈地想过一个女人!”于天紧紧地搂着她,不远处,海浪声声冲击着海岸,林紫闭上眼,沉醉在海浪的冲击和颠簸中……一个浪潮涌来,将她抛上浪尖,在最高潮处,她终于唤出了他的名字,“于天!”

  “紫,我爱你!”

  “于天,我爱你!于天,我是不是很淫荡,这么快就跟你……”想到自己刚才疯狂的放纵,林紫唯恐他看轻了自己。

  “不,你是个十足的好女人,我爱你!”听到他满是爱意的呢喃,林紫总有不真实的感觉,“于天,我是不是在做梦?”

  “紫,一切都是真的,只要你愿意,从今晚起,你就是这个别墅的女主人了!”于天如一只海船,承载着林紫这条光溜溜的美人鱼,林紫怕压痛了他,几次要下来,都被他紧紧地抱住了。

  “紫,我真想做个没有事业心的男人,天天守着你不分开。”

  林紫笑而不语,她知道男人在床上对女人说的话如易挥发的气体,是算不得数的。

  于天问林紫为什么不说话,“换了别的女人,一定会欣喜若狂地讨好我!你是不是不相信我?”

  “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我有我的原则——我只是爱你,并不想影响你的事业,更不想占有你的财产,再说,我对自己发过誓,绝不会再踏入围城。”

  于天哈哈大笑,“谁说让你入围城了?爱你、送你别墅就一定是和你入围城吗?紫,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如此爱你?就是因为你的思想比少女还纯洁!少妇的美貌加少女的单纯再加上才女的大脑,正是我心目中最合适的情人!紫,做我的深圳情人,好吗?”

  当于天说林紫如少女般单纯时,她想起了毕炎曾说过她头脑简单的话,曾几何时,单纯在人们眼里是个如圣女般洁净美好的词,可现在,它却有了嘲讽和贬意!不管单纯这个字眼在于天心里是褒还是贬,林紫听到这个词从他嘴里讲出来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脸迅速地红了,她正心有疙瘩时,却听到了“深圳情人”这个词。

  深圳情人?难道他还有香港情人美国情人英国情人德国情人……?林紫疑惑地望着他。

  “哈哈哈,紫,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的眼光和雪花一样洁白,我一眼就能看见其中的内容!”

  林紫离开他的身子,静听他的解释。

  “宝贝儿,你猜对了,我是有许多情人,这一点我并不想瞒你。但你千万不要把我看作低俗的色鬼,我的情人个个都是十分优秀的,最重要的是,我是真心实意地爱她们,她们也是真心实意地爱我,正如你和我一样,互相爱慕——”

  于天说得很认真,就象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一样,可是林紫的脸色却一点点地难看起来,她的心更是猛地凉下去,浓浓的醋意加上巨大的失望令她胸口一阵阵疼痛,她差点支持不住晕倒在地。

  “紫你怎么啦?脸色好难看,是吃醋吧?宝贝儿,这正说明你爱我啊,爱一个人,就该爱他的一切,我不觉得我拥有众多的情人是件好事,但也不觉得这是件坏事,你想啊,我的精神和物质世界如此之丰富,岂是一两个女人所能分享得了的?拥有你,我觉得很满足……”

  他不知道她已经无法再支撑下去了,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他的情人理论。

  为了掩饰自己所受的伤害,林紫倒在床上闭眼装睡,她多想坚强地站起来,若无其事走出这所房子啊,可她却无力动弹了,眼泪亦不争气地淌了下来。

  他温柔地俯身,用嘴吮去她脸上的泪痕,“别这样亲爱的,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总有一天,当你的思想更成熟时,你会接受我,心甘情愿地做我的深圳情人,你会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我会让你幸福的!”

  几个月前,毕炎也说过当她的思想更成熟时,她就会原谅男人的不忠,为什么?为什么男人都是那么自私?女人对男人的背叛熟视无睹才是成熟吗?这是什么观点?真是荒唐!

  林紫很想问他,“男人的成熟也是对女人的背叛熟视无睹吗?”但是她没有力气问,她只想离开,可她无力离开。

  难道是因为她已走火入魔,要不顾自己的内心感受心甘情愿地做他的深圳情人?

  “林紫啊林紫,你不是下定决心要做人家情人么?做情人自然是要承认他尚有别的女人的,既然是要接受他除了你还爱着别人,那么他爱你之外的一个和一百个女人又有什么区别呢?爱与数字无关,只是他爱你,你爱他足矣!爱一个人,又何需计较自己的得失呢?”林紫试图说服自己,可是,却总不是甘心情愿。

  她没有接他送给她的那串沉甸甸的钥匙,也许心里面她已接受了他,但面子上,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难道是因为她与生俱来的清高?当他故作若无其事眼里却藏着难以掩饰的失望转身而去时,她的心再次被无数只小虫迅速吞噬,她多想叫住他,可她的嘴唇没能发声;她多想追上去紧紧地抱住他,可她无法迈动脚步……

  他离开了深圳,没有告诉她他去了哪座城市,林紫知道,无论他去哪座城市,都会有一个才色俱佳的女人如花般向他灿然开放,他永远不会寂寞,可爱他的女人呢?却只能将相思之苦埋藏在心里。

  他从不告诉任何女人他的联系电话,他永远是主动者,她们只能被动地期待,当心等待得就要荒芜时,他却突然推门而入,女人来不及哀怨便幸福地享受起鱼水之欢,是的,他的时间被划分成了无数个小块,没有哪个女人能得到他的朝朝暮暮!

  林紫也不例外。她想他,可无法向他倾诉,他分明是真实的,却同影子一般不可捉摸。她只能等待他的电话,而他却如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也许,他已经把她忘了!林紫这样想时便拼命地工作,她想,如果她做出了好成绩,他一定会知道的。

  白天的时间是好打发的,晚上呢?下班了,林紫坐在公共汽车上,望着车窗外散淡昏黄的灯光,突然好想找个肩膀依靠。

  “私语咖啡”几个字闪进视线,玻璃后面那淡蓝淡蓝的落地窗帘让她的心轻柔地一跳,她离座下车。

  大厅里舒缓地响着一首经典英文老情歌,朦胧灯光下,几对有情人暧昧地低语着什么,令林紫不能自已地伤感。认识于天以前,她从没有喝过咖啡,不是喝不起,而是毕炎和她,从不曾有过进咖啡厅的意识。认识于天后,她才知道,品咖啡是一种意境是一种情感的交流,她多想再次挽着于天的手,和他好好地再品一次咖啡啊!

  现在,林紫强烈地渴望用咖啡来麻木自己,麻木心中所有的伤感,所有的记忆。

  没加糖的咖啡是那么的难喝,但她投入地喝着,除了一口接一口地喝,她什么也不想。

  手机固执地响了许久她才恢复意识,从混沌虚无的感觉中回到现实,她不禁皱起了眉头。

  是林红的电话,“姐,这么久不接电话,是不是找到情人就忘了妹妹啊?”林紫望了一眼咖啡厅里的亲密男女,情绪低落地说,“找情人?实施起来实在是比想象难了千万倍啊。”

  林红并没听出林紫话中的伤感和惆怅,她顾自转移话题,突然说,“姐,我要过来深圳,明天的飞机,已经买好票了。”

  “和苏恒一起来旅游?”林紫问。

  “不,我一个人。”林红的语调是忧伤而平静的。

  “一个人?他很忙?”林紫感到奇怪,他们那么恩爱,怎舍得单独行动呢?

  林红声音低沉,“不是,是我要一个人来。”

  “……好吧,我去机场接你。”林紫欲言又止,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林红的情人之路突然出现了波折呢?她无法想象。

  第四部分爱到心痛

  “姐,我是来投奔你的,这就是我阻止你回武汉的私心所在。不嫌弃我吧?”钻进的士,林红一把搂住林紫的脖子,“姐,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了!”

  “你早作好了逃避的打算?!”林紫急切想知道原因,但林红只说了一句,“我怕吓着你,只好耐心等你的事尘埃落定后再说。”便闭上眼睛一言不发了。

  谁愿意揭开自己内心的伤疤呢?林红不开口,林紫绝不再问。

  这天半夜林紫被尿意唤醒,迷迷糊糊地穿过客厅去洗手间时,猛然发现客厅里有星火一闪一闪的,她吓出一声冷汗,本能地“啊”了一声,接着她听见了林红的哭声。

  “我睡不着。”林红像幽灵一样蜷缩在沙发上,茶几上撒着一堆烟头。“姐,明天陪我去医院。”林紫明白了,她准是为孩子的事和苏恒闹别扭了。

  “让你生就生下来么,有孩子总比没孩子好,爱不可能代替一切。”林紫边说边进了洗手间,等她出来时,却见林红捧着棉棉的那本小说《每个好孩子都有糖吃》看得入神,奇怪的是,她一直盯着封面看,封面上除了书名外,四分之三的面积都叫一个大大的“M”占据了。

  这是林紫新买的小说,以前棉棉、卫慧之类的小说红透半边天时,她连翻一翻的兴趣都没有,而现在,她却在书店的角落里宝贝似的捡了回来,她突然喜欢上了她们小说里所散发出来的颓废的尖叫气息。

  “姐,你看这是什么?”林红用手指了指那个大大的M,林紫诧异地反问,“吃过麦当劳的小孩都认识啊!你的本科文凭是怎么拿的?”

  “从上往下看,它像一个站立着的男人的下半身,可是从下往上看,它又象一个张开腿跪着的女人的下半身。”林红仿佛在进行严肃的科学研究,林紫半信半疑地夺过书来一看,还真是这么回事!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了?管别人的下半身干嘛?管好自己的下半辈子吧!”林紫怎么看林红都是怪怪的。

  “我好恶心!”林红突然张嘴哇哇大吐,地板上吐了一地,林红想拿垃圾篓没来得及,客厅里立即散发出一种酸酸的馊味。

  “什么恶心啊,你这是妊娠反应!”林紫睡意全无,忙着收拾。林红用纸巾擦了擦嘴,扑进林紫怀里叫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真的不知道啊!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我真的要成神经病了!姐,你救救我!”

  林紫轻轻地拍着林红的背说,“有什么话对姐说吧,你连姐都信不过吗?”

  “我不能对所爱的人有歉疚感。”林红叹了口气,开始叙述。

  名利是爱与的大敌,但爱与却令男人自然而然地滋生名利心。

  苏恒本是个“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知识分子,对菩提寺住持的感恩之使他渴望用自己的知识创造更多的金钱,有了更多的金钱他就可以用最好的方式报恩――让菩提寺发扬光大。尽管他知道住持当年救他并不是图他有朝一日可以报答,尤其是用金钱,但他还是打定了主义要这样做,而且,他也的确做到了。在他的带头和影响下,菩提寺已由一座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寺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寺。

  苏恒深知林红爱的就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这个人能给她带来什么。他有一万个理由让她过得比任何女人幸福,他要让所有瞧不起林红的人都知道,林红才是世上最优秀的女人,因为她发现了一个世上最优秀的男人!

  爱成了苏恒奋斗的第二道动力,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项目中去,学校领导对他的项目非常重视,不仅不再让他授课,还专门为他配备了几个优秀的研究生。省里对他取得的成绩也十分满意,副省长亲自提名要对苏恒这样难得的人才委以重任。

  林父五十五岁大寿时,苏恒在五星级酒店请客,林父兴奋得不能自己,拉着苏恒的手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做梦也没想过我们林家的人还能踏进这么高贵的地方!红儿有福气遇上你,我死也无憾了!只是,我这辈子是看不到林家人做官了,林家人祖祖辈辈还从没出过做官的呢!”

  苏恒明白林父嘴中的“林家人”包括了他,他敬了林父一杯洋酒,很肯定地说,“做官也不难,只要您想看就能看到的。”

  对仕途毫无兴趣的苏恒不久就接受了校领导的安排,出任大学副校长之职,同时在省科委也挂了个常务理事。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进去容易出来难,苏恒为“林家人”这一试就彻底陷进去了。

  身居某个官位,就得尽心谋其职,以苏恒的能力,不干点成绩出来是不可能的,有了成绩官位自然就得提升,提升后不得不更加努力,如此循环,苏恒是骑虎难下,只得一竿子到底,把这仕途之路一直走下去了。

  苏恒的官越做越大,求他的人就越来越多。苏恒从不接受任何人的贿赂,那些人倒也神通广大,一下子就找准了苏恒的突破口,他们不仅摸清了林红的日常活动规律,连林父林母的喜好也掌握得清清楚楚。

  林红深受扰之苦,听到电话声就大脑发胀,她不接电话,那些人就直接寻上门来,林红完全没有经验,不知如何应付,急得打电话找苏恒,苏恒正忙着开会,让秘书告诉她一小时后回电,林红不能让人家在门外等一个小时啊,只得让人家进来。

  人家也没什么话说,只是放下大包小包的礼品,还有一个厚厚的信封就走了,林红请他们把东西都拿走,人家只是笑笑便溜了,只剩下林红守着那些糖衣炮弹不知所措。

  好不容易等到苏恒的电话,苏恒一听林红开门让人家进屋就生气了,“你怎么没一点头脑呢?这样的礼能收吗?”林红正委屈着呢,见苏恒不分青红皂白的批评她,泪水顿时如决堤的洪水狂泄而出。

  苏恒自从为官后,忙得一个星期最多只有一个小时陪她,这一个小时除了亲热,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有了这次教训后,林红再也不接陌生电话,不给任何人开门,不管人家用什么手段,她坐在室内只管充耳不闻。如此一来便把人都得罪了,不能达到目的,那些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在门前洒大便,往门缝里塞恐吓信,朝窗户上扔石子,从阳台处扔大莽蛇,深更半夜的在窗户前学鬼叫等等下三滥的手段全都使上了,让小区的保安防不胜防。

  林红胆小,又不想让苏恒担心,只得一天几遍地往楼下管理处打电话,保安队长无可奈何地说,“这小区一百多户业主,我们不能光顾着您啊,再说,就光顾着您也顾不来啊,我看您还是请私人保镖,要么,就换到别处去吧。”

  请保镖绝对是讽刺之言,那么换到哪去呢?换到坟墓里他们也能将他们挖掘出来!她不敢上街,怕遭人报复,她没有一个朋友,只能独自提心吊胆地在家里呆着,只有苏恒回来时,她的心才能完全放下来,可苏恒回来的次数和时间都少得可怜,他太忙。

  于是,林红的日子变得分外漫长。

  她害怕白天更害怕黑夜,她不知道她该盼望白天快点过去还是盼望晚上快点过去,这样没有盼头的日子真让人窒息,让人绝望!

  在这样难熬的日子里,以往许多被林红忽视的东西温柔而忧伤地闯进了她的心湖。她常常怔怔地站在窗前看居民在楼下小憩,他们或三口之家,或是新婚夫妻,或是上有老下有小,他们只是散步、做游戏、聊天,但就是那么普通平凡的事,却让林红由衷地羡慕,她羡慕他们的那份坦然,平静,自由,还有无拘无束的亲。

  她常常痴痴地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听他们童真的笑声,这时她就会想:如果她有个孩子该多好啊,那么苏恒不在她身边时,她仍然有无穷无尽的快乐!

  “你不要做官了好吗?让我们过以前那种平静的日子该有多好啊!”林红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她深知,苏恒是没有退路的,从他踏上仕途的那一刻起,他就别无选择了,他命运的咽喉,已经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牢牢地纵。

  苏恒在为官前从不刻意隐瞒他和林红的关系,那时他认为爱是光明正大的事,但现在不同了,现在他是国家干部,他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群众作出好的表率。林红感觉出了苏恒的心理变化,她知道他有了负罪感,这让她歉疚,她想,她不该让苏恒有一丝一毫的为难。

  一年后省里举行换届选举,在副省长的候选名单中,苏恒名列榜首,林红由衷地为苏恒自豪。恰巧在这个关键时刻,林红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苏恒,她不能把这个难题交给正忙不可开交的爱人。

  关于怀孕,对他们来说其实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了,林红早就表态此生不要孩子。但现在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苏恒已经不再属于她,而是奉献给了这一方热土。她还不到二十六岁啊,她需要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寄托!

  林红需要这个孩子!但她又不能生下这个孩子,这个不合法的孩子必将加重苏恒的负罪感,甚至会毁了他!虽然苏恒从没对她说过什么,但她能感觉到他内心的茅盾和苦痛。

  换届选举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关于苏恒作风腐败的检举信也日渐增多,省检察院对苏恒的个人生活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苏恒作风腐败,购买房产与一名名声极不好的年轻女子同居多年。

  苏恒的名字从候选名单中删除了,他的形象一落千丈,妒忌他、排挤他的为官者们趁机落井下石,一时谣言四起,苏恒成了贼、贪官、败类,父母妻儿也为他感到万分的羞耻。四面楚歌的苏恒如被孤立在无人烟的荒岛,周围全是乌鸦的聒噪,他无法也无力突围。

  林红被深深的负疚感缠绕,一如当年她对班主任的那种强烈的自责感。当爱成为一种负累和伤害的时候,林红决定离开。

  “当爱中有负疚感存在时,我们的爱就走到了尽头。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爱是生生不息的,现在我才明白,不管如何惊世骇俗的爱,都是有生命的,有生命就意味着有生有死。”林红喃喃自语。

  林紫闻言良久无言,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象林红和苏恒这般浪漫脱俗的爱,到头来也逃不脱一个“离”字!

  “苏恒已经失去了名利,你还要让他失去爱,他能承受得了吗?”

  “长痛不如短痛,他会慢慢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我已经不是昔日菩提寺里那个没有爱就活不下去的林红了,是他拯救了我,我不能毁了他!当他想向瞧不起我的人证明我是个幸福女人时,我们的爱就有了种表演的质——你也看到过这种精彩的表演。我怀孕的事,姐你一定要替我保守秘密,一辈子的秘密。”

  这是造得什么孽啊?世上又要多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林紫不可置否地点点头。她不相信林红这段气回肠的爱就这么划上了句号,但转念一想,不划上句号又能怎样呢?在苏恒和孩子之间,林红选择了孩子。

  一个多么自私而残酷的选择啊!

  经过大半夜的倾诉,林红混乱的大脑果然变得清晰,她说她一定要做天底下最合格的妈妈,“我要的,就是最寻常最简单的生活。”林红眼前一片光明。

  林紫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比什么都重要。”林红突然拉着她手请求道,“姐,我很想上班,有份正经的工作做多好啊。姐你一定要帮我。”

  “等你生下孩子后再说上班的事吧?”林紫皱了皱眉,帮林红找一份合适的工作,那可比帮她找婆家还难啊。

  “不,姐,我现在渴望上班就如你渴望激一样,真的,你帮帮我吧,我也想换一种活法啊,我不计较工资,只要不太累就行。”

  “我又没有三头六臂。”林紫看了看林红微凸的肚子,“你实在要我帮你,只有一个办法,做我的保姆,每月三百块。”林红笑了,“我可不能抢人饭碗,你不是有保姆了吗?”

  “那你想做什么啊?”林紫不知道如何向她解释深圳的工作有多难找。林红却无限憧憬地回答道,“我想做幼儿园老师,这样的工作环境对我和胎儿都是最好不过。”

  幼儿园老师是说当就能当的吗?林紫哭笑不得,敷衍道,“我去宝宝幼儿园帮你打听打听吧。”

  “换一种活法。”林紫耳畔一直响着林红的这句话,是的,她渴望激,可她现在正遭遇的激呢,却如一只孤船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上飘泊一样,看不到什么希望,只剩下无尽的唏嘘和伤感。

  她觉得自己的心里空落落的,好象不小心丢失了的宝贵东西一直没有找回来。于天,为什么于天要她做他的深圳人而不是唯一人呢?!

  在得利公司里,林紫的地位是十分尴尬的,一方面,大家都知道她和于董事长的亲密关系,当着她的面未免要敬她三分,可背地里却鄙视至极;另一方面,不管她如何卖力地工作,大家都认为她是只花瓶,真正的功劳全被记到她手下马畅头上了。

  马畅是个老实人,外面人对他说了什么对林紫不敬的话,他都会一五一十地汇报给林紫听,听得多了,林紫不免心灰意冷:于天这一走就再没联系过她,她呆在这努力又有何益呢?他是不会原谅她的拒绝了!

  林紫决定离开得利公司,她不能生活在于天的影里,她要真正靠自己的力量堂堂正正地做人!

  哪知她还没写好辞职报告,贾总便拿着于天的传真文件过来了。“林小姐,有件事要同你商量一下。”他不再叫她林经理,林紫预感到那张大班椅是真的要另换他人了。

  “是这样的,由于你在文体部的出色表现,董事长决定委派你另担重任,调你去后勤部任主管,后勤部可是块难肯的骨头啊,董事长相信你的能力,他认为此重任非你莫属……”

  林紫示意贾总不必要再说下去,她从抽屉里拿出那份还没写完的辞职报告,“不劳您和董事长费心了,我早有去意。”

  马畅被这突来的变故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问贾总,“林经理走了,谁来管文体部啊?”

  贾总笑道,“董事长已确定了人选,听说是位非常漂亮的小姐,比林经理更年轻更有才艺啊!”贾总边说边拿眼瞟林紫,见她神色凝重,便故意说道,“你辞职这么大的事我可不敢作主,毕竟你是董事长亲自任命的啊,不如你直接向董事长提出吧。”

  林紫不想在贾总面前作态,“我哪能联系得上他?不如你帮我向他说明吧?”

  “好吧。”贾总有意要炫耀他与董事长的关系,拿出手机便拨了号码,“喂,于董您好!林小姐有话要对您说。”

  林紫接过电话,客气地向于天问好,“于总您好!有件小事要打扰您一下,我已经决定要离开得利公司,贾总说我必须向您亲自提出辞职。”

  “噢,好吧。”于天的声音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冷淡,林紫有点怀疑那不是他。他吐出三个字后就挂了电话。

  林紫呆呆地拿着电话,好象一个还没做完梦的小孩。贾总冷笑一声,从她手中夺过手机,扬长而去。

  与平的分手(也许根本就谈不上分手),她起码还得到了一句“对不起,我爱你。”可于天呢,他仅用一根电话线,便将她打入地狱!

  为什么?为什么她满腔的爱意换来的总是无的伤害?!难道真如毕炎说的,不会再有男人来真心爱她?难道平和于天,都只是贪一时的禸体之娱?!

  他们都把她当作了什么?虽然她是个离婚女人,可离婚女人就没有贞了么?!

  她的心好痛、好痛……

  “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辞工?”林红不明白林紫的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她想工作却找不到工作,而姐姐有那么好的一份工作却不想做!

  “是不是感原因?”林红一猜即中,可林紫对此却不想吐一个字。

  林紫不吃不喝在上躺了三天,任林红如何做思想工作都无济于事。

  到第四天,林紫突然起,让保姆煮了满满一大碗饺子吃了,“我要去找工作啦!”她对林红喊道,林红担心她体力尚未恢复,让她再歇歇,她笑道,“时不待人啊!”那灿烂的笑容宛若无事一般。

  她内心的伤痕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么?

  天知道。

  林紫又走进了人才市场,这次她是充满信心的,她相信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胜任公司经理的职位。她对自己说:非经理不做,且绝不再产生“办公室恋”。

  然而当林紫看到一家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时,她立即放弃了“非经理不做”的打工原则,应聘进该公司策划部做了一名普通的办公室员工。

  林紫的部门经理姓钟,是香港人,四十多岁,毕业于美国一所著名大学,他对办公室的大陆员工总是板着脸,从不多说一句话。员工们对他很是惧怕。

  但他对林紫似乎是个例外,他虽然没同她说过一句与工作无关的话,但他对她说话时眼睛总是真诚地看着她的,而且语调客气又柔和。

  林紫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她想,可能是她新来还没来得及犯错误吧?

  办公室的电脑都是上了网的,钟经理有很严厉的规定:谁用公司电脑上网作私人用途,发现一次扣一千元。林紫也知道这个规定,但她不以为意,钟经理总不可能每时每刻地盯着这几部电脑吧?

  她一边整理文件一边打开窗口收信,信回复到一半,电话响了,是个难缠的客户打来的,她耐心地解释着,认真得忘了关闭窗口。等她放下电话,发现同事们正用同的目光看着她,再顺着同事们的目光看过去——钟经理何时进来了?!

  下班铃声响过,钟经理果然宣布“请林小姐留下来。”林紫想,扣一千元就一千元吧,下次再也不敢了,一千元钱要泡多少小时网吧啊!

  办公室里只剩下林紫和钟经理,林紫等着挨批,哪知等来的却是钟经理亲自泡的一杯加糖咖啡。

  咖啡?为什么又是咖啡!林紫的心一痛,与于天的点点滴滴如乱麻一般浮上心来。她暗暗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禸体的疼痛暂时将内心的疼痛掩盖了。

  “林小姐到我们公司来工作,应该不是经济原因吧?”钟经理看了看林紫高雅的装扮,微笑着问。

  林紫不知他是不是指她明知故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不敢贸然回答,钟经理又问,“林小姐是哪里人呢?”林紫说武汉,钟经理便露出惊喜的神色,“真的?我知道罗湖区有一家湖北餐厅,我请你去吃湖北特色的菜肴,包你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林紫惊诧地看了他一眼,她看见的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是的,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什么经理,此刻他只是一个男人。

  林紫不能不想到了于天,他也请她吃过湖北菜,在她面前,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不,林紫的内心里本能地说着,“不”!

  如果她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她此刻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可现在她明显的底气不足。

  林紫站在公司办公楼下等钟经理开车出来,偶尔有几个人从林紫身旁走过,都不约而同地要打量她几眼,等待中的女人是不是分外美丽呢?林紫有些担心,如果有人看见她上了钟经理的车,会传出什么样的谣言来呢?

  谣言猛于虎,在得利公司,她已领教。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管钟经理为什么要请她吃饭,她都会时时提醒自己与他保持男女之间应有的距离。

  钟经理却是坦坦荡荡地从车里钻出来,心无旁骛地向林紫伸出手。他的笑容是那么的真诚,令林紫放下了所有的顾虑。

  他的手好温暖啊,林紫突然有了一种被呵护的感觉:如果这只手能一直这样握下去,该有多好啊。该死,怎么又胡思乱想了?!林紫暗暗骂自己。

  “楚天情”餐厅。林紫点了几样招牌菜,有些歉意地对钟经理说,“其实湖北菜是最没有特色的,远不如川菜湘菜粤菜徽菜有名气。”钟经理说,“没有特色也是一种特色啊,《笑傲江湖》里不是说,无招胜有招嘛。”不像,他一点也不像同事们描述的那样刻板自傲啊!林紫想。

  钟经理只字不提林紫上班时间上私网的事,在外人看来,他们倒像一对融洽的情人,林紫几次想主动检讨,都因不忍拂了这和谐的气氛而作罢,此刻,她并不是他的下属,而是他绅士般呵护着的女人。林紫喜欢这种感觉。

  喜欢归喜欢,她一点也没忘自己“不再发生办公室恋情”的誓言。

  走出餐厅时,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林紫站在门前等钟经理去开车过来,哪知这一等竟等了十多分钟,林紫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想到车库去找,又怕钟经理开车过来不见她而着急,只得心急如焚地呆在原地等待。

  彩灯闪烁中,一个男人撑着一把看不清图案的花伞朝林紫所在的方向走来,这个男人穿着极有品味,不用看脸就可以判断出他有着出众的气质,自从离婚后,林紫就恢复正常,能本能地注意陌生或不陌生的异性了。

  在距林紫一步之遥的地方,男人突然将伞移到林紫头顶,林紫顿时眼前一亮,仿佛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她的心狂跳不止。

  是钟经理,他去买伞了!多么细心的一个男人啊。她跟着他移动脚步,不知是紧张还是路滑,她差点跌倒,他伸出宽厚的臂膀扶住她,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林紫脸上飞起两片红晕,她说,“怎么就下雨了呢?来时天气不是好好的么?”

  他却关心地问,“没扭伤身子吧?”林紫小声说,“真的没有。”于是他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红尘男女会因为害怕伤害而拒绝再谈爱吗?林紫问自己,可她无法回答自己。

  钟经理一直把林紫送到楼下,两人都感觉到了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在心底轻轻地摇曳。林紫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才合适。他拉开车门,两人同时张嘴,发的是同一个音,“晚安!”随即忍俊不禁地大笑,笑过之后他说,“林小姐你上楼去吧,明天还要上班呢!”

  “林小姐”这个称呼把林紫从梦幻般的感觉中拉回现实,她止住笑,很客气地说,“钟经理,谢谢您。”显然他对“钟经理”这个称呼也觉别扭,他不自然地挥挥手,关上车门,缓缓地驶出林紫的视线。

  “他是谁?”林紫正掏着钥匙,门“忽啦”一下开了,林红挤眉弄眼地望着她。

  “哪有什么他啊,我在酒吧瞎坐着。”林紫掩饰着。

  林红挠了挠她的胳肢窝,提起闹钟叫道,“小姐啊,没有‘他’你能在酒吧坐到十二点钟?坦白交待吧,我在阳台上都看见了,好一个有型有款的‘他’啊!”

  林紫的脸倏地全红了,“别乱猜,他是我的部门经理!”林红仍然不依不饶,“经理怎么啦?经理也是男人啊,再说,爱情从来都是无高低贵贱之分的!对了,姐,你给他说说,帮我找份工作,好吗?”

  “怎么可能呢?别说我同他没什么,就算有,我也不能这样去为难他吧?”林紫被林红缠得没法,只得一个接一个地打哈欠,“你还是多关心你的肚子吧,工作的事,我慢慢来想办法。”

  第二天一进办公室林紫就埋头工作,她听见同事们在例行公事地问候着,“钟经理早上好。”但她却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似的没有抬头,她想,只要我做好本职工作,就算对上司冷若冰霜他也无话可说。

  午饭后公司有一个小时的午睡时间,林紫从不午睡,总是吃完饭就往公司附近的网吧跑,与其说她是中了网毒,还不如说她是心灵空虚,就算她拼命地工作,可一旦松懈下来,那种空虚又会不请自来地包围她,她只能不停地找事做,不让自己的大脑有空闲的时候。

  “我实在是个不能没有爱的女人,不管这种爱是假想的还是真实的,也不管是爱还是被爱,只有知道有爱,我的心才能踏实下来。”林紫对聊友“一辈子的追寻”说。

  他们相遇于“鹏城聊天室”,三言两语彼此就认定对方是可以交心的人,从此他上网就只为找她,她上网也只锁定他聊。

  他们无话不谈,可上网的时间太有限,他们真恨不得时时刻刻泡在网上!聊天还不够,夜半时分他经常给她写信,他说,“我以前从没这样疯狂过,以前我只是如孤魂野鬼一样在网上游荡,从没奢望过在这里追寻到真爱,可自从遇到你,我就开始相信奇迹了!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可我的感情是真真切切的。我感觉到你身上有一种强烈的打动人心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并不足以撼倒我,这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力量,却能引起我心灵的共振。这几天我一直在思索,你在我心中激起的这种感情震憾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无论我如何冥思苦想都没能明了,你能告诉我吗?”

  林紫在心里惊叹一声,回信道,“谢谢你能对我产生这种难得的感觉,我不能不告诉你,我对你也有这种感觉!我也同你一样正寻求着答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呢?”

  感情这个东西真是奇怪,她只知道他四十一岁,研究生学历,有过短暂婚史,他也只知道她三十岁,大学本科,离婚有一子这些简单的外在情况,但他们心灵的一些坦诚交流,却足以征服彼此。是的,他们都是追求真爱的人。

  林紫最初就告诉过“一辈子的追寻”,她不会再踏入围城,但并不排除和所爱的人厮守一辈子;她也不会再放弃工作,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是女强人。“一辈子的追寻”对她的这两个“不会”表示赞赏,夸她是个感性与理性俱备的聪明女人,他说他也不在乎婚姻这种形式,只要有爱,他就会倾尽他全部的身心去爱。

  两人谈得如此默契,按理说该考虑见面了,但“一辈子的追寻”却似乎并无见面的意思,林紫出于女性起码的矜持,只能含蓄地旁敲侧击。“昨天我上班时间给你写信,被我们经理发现,奇怪的是他并没批评我,却请我吃饭。”

  “你们经理喜欢你。”“一辈子的追寻”肯定地说,并毫无醋意地问,“你喜欢他吗?”林紫又气又失望,回信道,“是的,我喜欢他。我想,世上有眼光有品位的女人都会喜欢他,我们办公室的同事都说,他对我是最特殊的。”

  “彼此钟情是人世间最美妙的事,祝贺你。”“一辈子的追寻”诚心诚意地说。

  “我发过誓,绝不会发生办公室恋情。”

  “别这样,能遇上彼此倾心的人已是幸事,何须顾忌太多?”他大哥般地开导林紫,林紫多希望他能吃醋啊,可他没有!林紫的心彻底绝望,她闭上眼对自己说,“结束了,这场疯狂的网恋结束了!真是镜花水月啊!”她断线下网,发誓绝不再奢望在网上寻求真爱。

  曾经有网民说过:“在网上,没有人知道我是一条狗!”是啊,谁知道网上的那个“人”是人还是鬼呢?美丽的文字苍白如纸,曾经的共鸣眨眼便烟消云散!

  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等到自己心中那个两情相悦、长相厮守的情人?!林紫双眼朦胧,不禁又想起了平,想起了于天,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的体温他们的微笑,让她想找个无人的地方痛哭一场!她拼命地控制自己将他们从记忆中压下去,压下去,一直压到心湖的最深处,她要让他们在记忆中永远沉睡!但他们却如水中的浮木,压下去又浮上来,浮上来……

  这天是周末,林紫空落落地冲出网吧,跳上一辆刚好停在她身旁的公共汽车。车还没到终点站,车上就只剩下她一人了,售票员用奇怪的目光不时地打量着她,她下了车,发现这是一个她从没到过的地方。

  这是一座绿草如茵的大山。有几对情侣坐在山腰上,那般的亲密,令林紫深深心痛。

  她一步一步地往山上爬,她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就这么爬吧,不管前面是什么,终归有个尽头吧?

  不知道爬了多久,她终于望到了山顶,那是一座香雾缭绕的寺庙,庙前只有稀少的几个香客虔诚地立着。林紫突然就想起了若干年前偶遇菩提寺的林红,一时间她涕泪交加,不知自己到底是谁了。

  雨水几乎与她的泪水同时落下,是势不可挡的雨水,由骤起的风挟持而来,林紫浑身湿漉漉地往山顶上小跑,进一步退半步,举步维艰。好不容易前进了几步,突然脚底一滑,她双膝跪地。

  这一刻她突然领悟到了朝拜者的心境!在爱情路上,她愿意一步一叩首,向心中那份圣洁的伊甸园走去,走去!

  终于爬到了山顶!浑身湿透的她朝身后回望了一下,但见山中空无一人,如果前方没有这座静默的庙,她会以为这世上只剩下了她一人。

  在这样空旷的山顶上,林紫放纵自己的情感,让泪水在雨水的掩饰下尽情地流淌。

  庙里的香客跪在佛像前,默默地祈祷着什么,一位高僧静立一旁,仿若天外来客。只有雨点的敲击声向世人提醒着时光的存在。这一刻林紫的心突然如雨后的天空,洁净得无一丝杂念,也许,这就是心灵的洗礼吧。

  倘若能在如此静谧的地方度过余生该有多好啊,林紫想到了削发为尼,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也许她能看破红尘情爱,但她放不下她的亲骨肉!

  雨停了,太阳猛地窜出来,灿烂得让人睁不开眼,林紫的身体一点点地变得温暖,她脸上的泪水早已干透。

  林紫下山。雨后的山路简直是寸步难行,林紫想,这又何尝不是人生之路呢,再难的路,只要你愿意走,总能走下去的。

  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拄着木棍艰难地往山顶上爬,渐渐地近了,林紫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背上背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姑娘一边替他擦拭额上的汗一边心疼地说,“让我下来。”小伙子回头对姑娘笑笑,“我不累。你鞋跟太高,脚底已磨坏了,可不能再闪腰了。”

  一对有情人恩恩爱爱地从林紫身旁慢慢走过。林紫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人间美好的一幕让她由衷地舒畅,她微笑着对自己说,“人间自有真情在,只是属于我的那份爱还没有到来而已。但不管怎么样,它总有一天会到来的。”

  一位伟岸的男子静立在山脚下的一棵大树下,当林紫终于走下山来长舒一口气时,那位等待的男子回过头来,轻轻地对他说,“嗨,你好!”

  “是你?!”林紫惊讶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第五部分聚到终须散

  这天晚上林紫真的醉了,带走她的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一点印象也没有。第二天早上起时,她头痛欲裂,枕边人已离去,她无从搜寻。她找手机时,发现桌上放着几张崭新的钞票,巨大的空虚与悲哀朝她袭来,她问自己,“你在干什么?你要做的是人,而不是**!”

  是苏恒!却已不是昔日林紫在武汉所见的苏恒。只见他脸色苍白而憔悴,头发乱蓬蓬的未经梳理,胡子也似久没剃过,一身西装皱巴巴的,完全没了往日的风流倜傥。

  “你?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林紫万分惊诧。

  “我知道林红到你这里来了,我每天都在深圳的大街小巷寻找她,我相信只要我的心是热的,我就能找到她!我想,我和她的缘分起于香火圣地,如果老天有眼,该让我们在这样的地方重聚,我跑遍了深圳所有的寺庙,终于在这里遇到了你——林红的姐姐!你在山顶上走时我就看见你了,这就是冥冥之中佛的指引啊!”

  苏恒的表现就像琼瑶剧中为爱要死要活的男主角,林紫被他对林红的爱深深地感动了。

  “你这是何苦呢?你不应该为了她放弃事业的――你的工作怎么样了?红儿也真是的,又不是不知道你对她的感!亏她每天还若无其事似的!”

  “不,是我只顾工作冷落了她。选举的事也不怪她,就算她留在我身边,我还是会放弃的,因为她确确实实是我的人,唯一的人,我不会为了仕途否定她的存在。名利如浮云,我想,当我老时,什么都会离我远去,唯有才能陪我终老。”苏恒对林红没有一点儿责怪的意思。

  林紫感叹道,“若是有人如你爱红儿那样爱我,我就是天天喝西北风也愿意!红儿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她这时候离开你,太对不起你――走,我带你去找她!”

  林红开门见到苏恒,立即将门关上反锁了。林紫在旁打抱不平,“人家大老远地来找你,你却连门都不让进?!你还有没有良心啊!”

  苏恒扶着门框呆立着一声不吭,林紫暗暗着急,“你倒是说话啊,把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都说出来!”

  苏恒仍旧无言,林紫拍着门朝里叫道,“林红你为什么不敢面对他?你别自欺欺人了!你逃避得了一次,逃避得了一生吗?你开门啊,就算是个普通朋友,你也不能将他拒之门外啊!”

  门内的林红毫无声息,林紫左跳右叫了一会,见两个当事人依然保持沉默,便泄气了,甚为无趣地说,“你们就这样耗着吧,我走了!”

  林紫走了许久,苏恒和林红仍然一直这样门里门外地静默着,直到保姆接了放学的宝宝回来才打开门。宝宝问,“小姨,外面那个人是不是坏蛋啊?”林红不想影响小外甥和保姆,抓起沙发上的外就往外走,苏恒随即紧紧跟上。

  林红在镇文化广场的草坪上坐下,苏恒紧挨着她,“为什么为什么?”他一把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拥抱着她,将嘴附在她耳边呢喃。

  他真实地触摸着她圆润的双肩,忍不住热泪盈眶,“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呢,红儿,我对你的爱并未曾改变啊,我不能没有你!红,不要离开我!”

  林红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淡然地拉开苏恒缠绕在她身上的手,平静地注视着他说,“是我变了,我已不是过去的我了。”苏恒用疑惑的目光望着她,他对自己说,“不!她说的不是真心话!”

  但她的目光,却是真的让他感到陌生了,是什么在他的心口上狠狠地剜了一刀?他心痛地捂着口,冷汗淋漓。

  “为什么?难道――她爱上了别人?不!我不该这么猜忌她!”一种无奈的痛失占据了苏恒的心窝,他不敢再看她一眼。“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林红现在关心的只是他所受处罚的轻重。

  “没怎么样,你放心吧。我没贪过一分钱,没做过一件违反原则的事,处罚不了。我们的事,你嫂子不为难就没事。”

  林红闻言松了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她说完便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正散步的一家三口,年轻的父母亲密地依偎着,笑看顽皮的儿子在草地上打滚,孩子一会喊爸一会喊妈,要求父母加入游戏队伍,年轻的妈妈穿着裙子不能翻跟斗,孩子和爸爸便追着妈妈挠痒痒,一家三口简简单单的笑声幸福地飘在空气中,林红看得入了迷,听得入了神。

  “哦,原来你是想有个真正属于你的家?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我完全明白你的心,这些年我委屈你了!”苏恒几乎是兴奋地叫了起来,他想,还是有希望的,他并没有失去她!

  “跟我回去吧,回去后我就办离婚,然后我们光明正大地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日子!”苏恒激动地再次将林红搂进怀里。

  “你别说傻话了!我知道你能说到做到,但我们真的结婚生子了,又能品尝几多幸福呢?没有幸福可言!因为我们的家是建立在另一个家破碎的基础上的,我们的幸福也是建立在另外两个人的痛苦上的,那两个人并不是别人,而是你的结发妻子和亲生儿子!”苏恒沉默了,他痛苦地抱着头,“让我想想。”

  “请你别误会,我并不是有意要为难你,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我内心里真实的想法,其实我主意已定:分手。月有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老天是公平的,给了我们恩爱的十年,对我来说,这十年就是一生,足矣。在人生剩余的光里,我不想和你过了,我要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也就是大多数女人所过的那种生活,否则我的人生就只能是缺憾的人生。”

  苏恒四脚朝天软绵绵地躺在草地上喃喃自语,“十年的感,就这么散了?散了?”那种无奈的痛失感又回来了,他的心一阵阵**,他多么希望这一幕只是一个噩梦啊。可是,从在深圳见到林红的第一眼起,她给他的,始终只是一个冷冰冰的面孔,难道他们十年轰轰烈烈、平平静静的爱真的就这样死了?

  “哀莫大于心死。”苏恒绝望地闭上眼睛。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深时!

  说完该说的话,林红并没有获得想象中的轻松,她一面提醒自己要保持理智,一面掉头离去,在掉头的一刹那,泪水终于溢出眼眶,她加快了脚步,没有回头。女人一旦狠下心来,连天地都动容啊。

  林红一路小跑回到了家,小外甥正在看动画城,保姆忙着准备晚饭,见林红独自回来,保姆惊讶地问她,“林紫姐说今天有位贵客来吃饭——”林红没有听见,她失魂落魄地坐在沙发上,脸色灰白,嘴唇乌紫,仿佛衣衫单薄地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

  她真像冻僵了,五岁的宝宝爬上她膝盖又闹又笑也没能让她恢复知觉。宝宝和保姆都不再打扰她,她却突然“啊”地大叫一声,跳下沙发光着脚丫在客厅里转起圈来,转了一会她才想起了什么似的急急地给林紫打电话。

  林紫正在网吧里跟素不相识的网虫们聊得天昏地暗。“网下一日,网上千年。”不过半天没上网,她就跟戒毒一样难受,因为惦着“一辈子的追寻”。她还从未超过八小时不给他回信的,虽然说了分手,她还是急切地想知道他的反应。

  首先打开信箱,果然有好几封“一辈子的追寻”写的信,林紫内心窃喜,哪知打开一看,写的却全是无关痛痒的话题,她决定不再给他回信。无信可写是寂寞的,她便一头扎进聊天室。

  “姐,你快点!快点到文化广场去看看,只有你能安慰他了,我求你,一定要劝他想开些!”林紫想,我这边眼巴巴地等待着爱,你那边却在拒绝爱,这是怎么回事啊?如此一想,便没好气地说,“我懒得管你们的事,也管不了!”

  林红着急地哭出声来,“姐,长这么大,我又求过你几次呢?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快去看看他吧!”林紫的心顿时软了,“这是何苦啊――你还是那么爱他!唉――好了,我马上就去!”

  此时天色已昏暗,林紫打的急匆匆赶到文化广场时,但见偌大的广场只有几对侣在抒,哪里还有苏恒的影子?

  这天晚上林红彻夜未眠,一直呆坐在阳台上望星空。林紫劝她,“要么就彻底地放弃,一丝一毫也不要惦记;要么就好好地珍惜,错过这村可就没那店了,爱可是一去不复返的!”

  林红说,“我已经完全放弃了,现在我只是担心他,如果他能平静地回到妻儿身边,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我就放心了,真的,我现在只有歉疚,觉得自己害了他。”

  第二天天刚放亮,林红就请林紫帮她到街上去寻苏恒,林紫说,“他一个大男人,还能丢了吗?要找你自己找去,我得上班,现在找工作比嫁人还难,我可不能三心二意。再说,找到了又能怎样呢?你既然已决定放弃他,他的生死也就与你无关了。”林红哪有勇气去找苏恒呢?她连看都没敢看他一眼啊。

  “不要说生死这样的字眼!”林红紧张地捂住了姐姐的嘴巴。

  这天林紫上班也是心不在焉的,她惦念着林红与苏恒的事,老是不能集中精神工作。当她把一份打印好的报告呈给钟经理审查时,手机突然响了,按照公司规矩,上班时间普通职员是不能开手机的。钟经理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林紫却顾不得那么多了,她预感到可能是苏恒的电话,就立即接通了。

  “我可能要死了,你能来看看我吗?我有许多话要交待,请你答应我,千万不要让林红知道,一定要答应我!”果然是苏恒,他的声音很微弱,但吐词清晰,林紫的心一下子被揪紧了,如掉入冰窖浑身发抖,“你……你怎么啦?”

  “钟经理,我要请假半天!”挂断电话林紫就冲口而出,钟经理并没有追究她无视公司纪律接电话,也没有批评她做出这份错漏百出的报告,而是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吗?”

  林紫不想回答,就算愿意回答,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啊。她反问,“您批准我请假了吗?”钟经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什么吗?”林紫说了声,“不用,谢谢!”就跑出了办公室。

  林紫正在厂门前左顾右盼地寻找的士,钟经理的车就停在了她身旁,司机一面按喇叭一面伸出头来对林紫说,“钟经理让我送送你。”林紫只觉一股暖流涌进心窝,她无言地钻进车内,“市第一医院,谢谢。”

  苏恒不是自杀,而是出了车祸。他漫无目的地在陌生的深圳街头游走,连闯了红灯也没察觉,那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也没能让他从迷离中回到现实,有那么几秒钟,他身轻如燕地飘浮在半空中,大脑一片空白。

  很快他开始坠落,在与地面接触的一刹那,他听到了沉闷的撞击声,听到了骨头破碎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想起了林红,他在心里问自己:这是天堂还是地狱啊?

  他觉得好累好累,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丁点力气,于是他闭上眼睡了一觉,再醒来时他看见了血,还冒着热气,他确定这血是从他身上流出来的,顿时完全清醒过来,他既不是在天堂也不是在地狱,而是在人间,真真切切的人间!

  “林红!我的红!”他多想她此刻陪在他身边啊!

  他被抬上了急救车。当他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洁白的病上,身上插着几种管子,腿部和头部都被石膏固定了,他对护士说,“电话,我要打电话。”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见到林红!

  他要告诉她,他还没有爱够她,如果有下辈子,他还要把她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好好地再爱一生一世!

  苏恒熟练地念出一串号码,护士小姐帮他拨通了,他却突然说,“不,换一个号码。”他死了,林红如何能接受?不,他不能把痛失生命的无奈让林红独自来承担!她还年轻,她应该继续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不能让她剩余的时光在痛苦中度过!

  苏恒将电话打给了林紫,护士小姐拿着手机贴在他耳旁,苏恒说话时这位清秀的护士一直在窃笑,等他打完电话,护士笑出声来,“谁说你要死了?”苏恒反问,“难道我还能活下去吗?没有理由啊!”

  “哪有那么多理由啊?活着还要理由吗?阎王爷不收你,你就得活着!活着,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护士小姐说完就出了病房,“有事就按头的铃。”

  苏恒细细地琢磨这个年纪不大说话却颇有道理的护士的话,不会意地笑了,是啊,活着就是每个生命的基本义务,因为生命是那么的宝贵,一旦失去,永远不能再回来!当他以为自己快死了的那一刻,他是多么的留恋生命啊,他觉得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做,还有很多话要对很多人说!

  “如果能再给我一点时间该有多好啊!”那时他脑中除了林红,还有许许多多留恋的东西。包括他的结发妻子,他活泼可爱的儿子,他年迈尚在人世的父母双亲,他那些朝气蓬勃的学生们……

  “除了爱,人生真的还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苏恒对立在他病前不知所措、担忧万分的林紫说,他的脸上是宽容的笑容,生理上的痛苦他早已置之度外,只要能活着,禸体的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苏恒的生命虽然保住了,但却永远地失去了双腿,他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什么也不想,只想回家,回到父母妻儿身边。”他微笑着对医院的医生护士说,并拒绝了林紫为她请的特护。医生说他想回去至少要一个月以后,苏恒听了立即请林紫帮他拨通家里的电话。林紫听他微笑着温柔地与妻子谈话,不想:也许林红离开他是对的,只是,苏恒为此付出了双腿的代价。

  苏恒对林紫说,“我很庆幸发生了这场车祸,否则我真的无法接受没有林红在身边的日子。是这场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车祸拯救了我,它使我明白,没有了林红,我还有父母妻儿还有工作事业,而且,他们比林红更需要我!上苍给了我这些年的生命,我除了感激并珍惜,实在是不应该再有太多的贪欲!真的,我以前从没对妻儿产生歉疚感,在发生车祸的那一刻,我的歉疚感却是那么的强烈,尤其是对妻子,那一刻我才明白,妻子已是我身体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不能没有她,更不能伤害她!”

  “是的是的!我代表林红向你致歉,如果不是她闯入你的生活,你就不会活得如此辛苦,更不会弄成现在这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林紫想,如果林红看到苏恒现在的模样,她该是如何的悲痛欲绝啊,她的心会破碎得无法收拾!

  “爱过就不要说抱歉。没有人能预知自己所做的是对还是错,人生路上,有许多事是无法用简单的对错来判断的。虽然我现在对家人充满了歉疚感,但我并不后悔和她共同度过了十年美好的时光!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也许我还会背着道德的枷锁爱她十年!林紫,你是林红的亲姐姐,我只请求你,千万不要让林红知道我车祸的事,永远不要让她知道!在没有我的日子里,希望你能好好照顾她这个妹妹,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有个男人在她身边,如我一般爱她疼她……”

  林紫从此便背负了两个秘密,林红要她不要告诉苏恒她怀孕的事,苏恒不要她让林红知道他失去双腿的事——她知道这两个秘密其实就是同一个谜底,那就是:爱。所以她不忍心拒绝,她只有小心地保存它们,好好地保存。

  苏恒的妻子接到电话当天就飞来深圳照顾苏恒,离开医院时林紫一直在想:为什么苏恒能轻易地就把车祸这样残酷的事实告诉妻子却要永远地瞒着林红?难道这就是男人对妻子和人最根本的区别――与妻子是同甘共苦的,与人却只是心甘愿地奉献自己最好的一面?

  林红以为苏恒已接受分手的事实回到了武汉,所以她是心如止水。吃饭、散步、看产妇书、听儿歌,她每天的生活都极有规律,仿佛很轻易地就把苏恒完全忘了。林紫看到她的心如此平静,不暗暗庆幸自己用谎言瞒住了她。

  林紫告诉林红,苏恒离开深圳时心态很好,“他临上飞机前打电话请我转告你,不要担心他,只要你好好地活着,他就放心了。他说他不会再有人,只有工作和亲人。”林紫的这番话让林红彻底放心,苏恒能坦然接受这场感的巨变,她就无牵无挂了。

  林紫仍然每天都收到“一辈子的追寻”的信,但她却不再回信,一方面是因自己发过誓,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的顶头上司钟经理。她一看见他就心跳加快,紧张羞怯,不看见他又失魂落魄,无精打采。她无数次地问自己,“是不是爱上了他?”

  她无法否认自己,于是她又问,“爱他什么?”“爱他对我好啊!”她这样回答自己,很快她又对这个答案感到沮丧,他对她好并不能代表他爱她啊?

  林紫就这样时而激动时而惆怅地折磨着自己,生理的欲望,感的压抑、工作的繁琐,全都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无法解脱的痛苦,她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保姆一盘没烧好的菜,儿子几声哭闹,林红无心的一句玩笑,同事们幸福的笑脸,都能让她莫名地生气。

  她变得越来越怜悯自己,“我怎么就这么不幸啊,原以为离婚了就能找到真爱,谁知还是一无所有!”林红劝她,“别把自己弄得象更年期妇女好不好?”但林紫却不求解脱,反而越陷越深,无力自拔。

  林红的运气倒十分的好,她竟如愿以偿地谋到了一份幼儿园幼师的工作,因为上下班还有一段路程,她索就搬到幼儿园住去了,但每天都要打电话向林紫汇报她的工作与生活。林紫对她挺着大肚子还能找到工作是深感奇怪的,但因自己心不好,也就没详细问她。只叮嘱她要保重好身子。

  屋子里没有林红后林紫更害怕下班回家,她不想让自己的坏心影响到儿子。

  寂寞的夜晚,疯狂的酒吧。林紫独自坐在角落一隅,喝着冰冷的纯净水,一个长相与风神似梁朝伟的男子在她对面坐下,嘴唇分分合合,震耳欲聋的音乐遮盖了他的声音,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她的绪却被他那双电流极强的“电眼”挑起来了,那正是酒吧的绪。

  放纵。她接过了他递过来的酒杯,很漂亮的一只玻璃杯,线条流畅,如窈窕女人的身形,透明玻璃杯里盛着半杯红色液体,如女人的嘴唇般人。她体内那种压抑了太久太久的感,就这样奔涌而出。

  她知道自己没有喝醉,但她却装着喝醉了。醉了的女人就是一个酒吧,风万种,疯狂放纵。

  她像被施了迷魂药一样顺从他,他带她到了一座宾馆,开了一间价钱最高的房。他们一起洗澡,在浴池中融为一体,如两尾濒临绝境的鱼。她如痴如醉的叫声让他更为勇猛,他的勇猛让她欢愉得无法表达。

  “真好!我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她咬着他的耳垂说,他大叫一声,了。

  他们裹着浴巾躺在上,兴奋得如不知疲倦的潮水,他们都想说点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们是陌生的,说什么都是多余。四目相对,潮水再次汹涌而来,这一次他用了嘴,在她最敏感的司处,就在她飘飘欲仙时,他把她放到了他身上,这是林紫第一次在上面,也是她第一次达到最**的巅峰,“让我去死吧!”她大声喊道。

  然而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却是另一番景象。一个其貎不扬的男人横陈在上,嘴角还淌着涎水,他睁开眼看见身边的女人,连忙狼狈地找衣服穿,没有一句话,目光陌生得如数九寒天。女人也急急忙忙地穿衣服,顾不得梳洗便逃出房去,激然无存,只剩下挥之不去的难堪与羞辱。

  毫不相干、没有一丁点感的男人和女人,也能在交合时得到欲仙欲死的快感,这实在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林紫怀着这样的心回到家,先溜进洗手间洗了个大澡才进房间去看儿子。

  儿子睁开眼问,“妈,你是不是帮我找爸爸去了?”

  “谁说的?”林紫亲吻着儿子,满心的自责。“小姨说的,小姨说你不回家睡觉就是找爸爸去了。”林紫一面催儿子起上学,一面给林红打电话。“你呀,别在宝宝面前乱说啊!”

  林红却不以为然,“这很正常嘛,宝宝也想你帮他找爸爸啊。对了,你要谈恋爱,无心照顾宝宝,我做主,把宝宝转学到我所在的幼儿园怎么样?”

  “别折腾了,谁知道你能在那呆多久?不定哪天被人炒了鱿鱼!”林紫心想,倘若林红真能照顾宝宝,她倒省了保姆费,问题是林红自己有身孕,还要工作,哪能顾得了宝宝呢?

  林红有成竹地说,“工作的事,只要我不想走,就没有人让我走的。”林紫问为什么,林红却卖关子,“以后你就知道了。”

  林紫如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一面工作一面支起耳朵倾听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她比往常更渴望又更害怕见到钟经理。奇怪的是,钟经理一天都没露面,林紫一整天都是魂不守舍的,下午她实在忍不住了,问部门主管,“我交给钟经理的报告什么时候批下来呢?”

  原来钟经理是回香港去了,他将从香港直接飞往美国去出差,没有十天半月是回不来的。林紫闻言顿时全身松懈,浑身无力。她伤感地想:也许是我自作多了,钟经理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啊,我一个离婚女人算什么呢,他对我好也许只是同我罢了!

  如此一想,她又倍添失落。“林紫啊林紫,不是说好了不再发生办公室爱的么?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啊,你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心呢,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思念一阵,责怪一阵,稍有空闲林紫便是失魂落魄的。

  林紫惧怕失落,无论如何她也得随便抓点什么来填补。她想起了昨晚酒吧的放纵,不再后悔,以前她是个没有感觉便不能潮湿的女人,可现在却突然不是了,很轻易地就不是了,那全是酒吧的功劳,她想逃离痛苦,就只有本能地改变自己。

  在去酒吧的路上,林紫看见了一间新开的网吧,她看了看天边血红的残阳,咬咬牙就踏了进去。

  “一辈子的追寻”仍然每天给她写信,尽管她好久没给他写一个字了。

  “我爱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女人。”在最近的一封信里,“一辈子的追寻”写道,“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我年过四十仍孤身一人,迄今为止我也只爱过一次,那就是我的初恋。可上天捉弄我,居然让我爱上了一个离婚女人,她还有孩子!这对我来说简直是致命的一击,我的思维乱了,一方面我努力说服自己,一方面我又无法原谅自己。”

  读到这里,林紫已全身发冷,她气得立即断网而去,她发誓,绝不再打开这个信箱了!是的,他伤害了她!尽管未曾谋面!她认为离婚女人不完美,那就是对她的侮辱!她早就告诉过他她是离婚女人,他却一直和她谈得默契至极。难怪他从不约她见面,原来他嫌离婚女人不完美!他是在暗示她不要对他抱什么幻想吗?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林紫心极坏地走在街上,南国晚冬的傍晚有些许的凉意,林紫搂着自己的肩膀在晚风中发抖。

  街边音像店里传出一首歌:“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我切切地等候,有心的人来入梦。”梅艳芳寂寞、清冷、哀怨的声音一下子击中了她,在她心灵深处引起强烈的共鸣。

  “……只盼望,有一双温暖手,能抚慰我内心的寂寞……谁来真心寻芳踪?花开不多时,啊堪折终须折,女人如花花似梦……遍地的野草,已长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缘份不停留,像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这首歌简直就是对她的真实写照啊!

  她想痛哭一场,却是无泪。她从没想过,男人会认为离婚女人不完美,女人完美与否难道取决于婚姻的成功?“一辈子的追寻”能这么认为,钟经理也能这么认为,许许多多的男人也能这么认为,那么,她这辈子注定就要被男人嫌弃了?

  “爱?他妈的什么东西?!”林紫冷笑一声,扬起头扎进光线黯淡的酒吧,立即被鼓点声吞没。失去自我,最好不过!

  这天晚上林紫真醉了,带走她的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一点印象也没有。第二天早上起时,她头痛欲裂,枕边人已离去,她无从搜寻。

  她寻找手机时,发现桌上放着几张崭新的钞票,巨大的空虚与悲哀朝她袭来,她问自己,“你在干什么?你要做的是人,而不是**!”

  这天林紫上班迟到了,她刚踏进办公室同事们就围了上来,“林小姐快签名吧,只差你了!”纸和笔递到了林紫手里,林紫握着笔,看到这张A4纸正中央画着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蛋糕上画着一朵盛开的玫瑰花,玫瑰花旁写有一行英文字:“HAPPYBIRTHDAYTOYOU!”在蛋糕的周围,策划部的同事都签了名,还配有千篇一律的祝福语。

  “谁的生日啊?这般兴师动众的。”林紫下笔前问,主任说,“是Jack生日啊。”

  “我不认识Jack啊。”林紫停下笔疑惑地问。

  “哈哈哈,你不认识钟经理?喂,大家听着,林紫不认识我们的钟经理,哈哈哈!”

  Jack就是钟经理?林紫在同事们善意的嘲笑声中红了脸,她看着部门主任亲自把这张签满了名字的纸传真到台湾去,心里很不是滋味,竟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心痛感:同事们都说钟经理对她最好,可唯有她不知道他的英文名和生日!

  “如今像钟经理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少之又少啊!”主任发完传真对大家说,“他每年生日都要回香港去见他的初恋情人,只因为当年的一句承诺——他初恋情人曾说过‘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相同。’”

  林紫闻言心里更不是滋味,她妒忌他那个‘初恋情人’,妒忌知道他这么多的主任,妒忌直呼他英文名的每一个同事!这种满涨的妒忌感与今晨醒来那种空落的羞耻感混杂在一起,令她几乎失控。

  偏偏林红又打电话来质问她,“你昨晚又没回家?我还以为你和你们经理在一起呢,原来你们经理这几天根本就不在深圳!你别糟蹋自己啊……”林紫心想,她怎么知道他不在深圳啊?

  “不要你管,你管好自己就行!”她不客气地回敬妹妹,只有她知道她这话里也有酸酸的味道:她差点怀疑全世界的女人都和他关系亲密,唯独她自己除外!

  传真发过去没多久,钟经理打来了电话,六位同事争先恐后地要和他讲话,他们说笑着,就同老朋友一样亲近随和,这和平常上班时他们惧怕钟经理的样子简直是大相径庭,难道平常他们都是装出来的?那么他们说钟经理只对她好就是取笑她了!

  林紫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欺骗了她!她恨他!恨他请她吃饭,恨她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同她说话,恨她用那种醉人的眼光望过她,恨他的手那么温暖……她没有和他通话,他也没点名要和她说话,她怨恨中更添绝望!

  她要离开这里,在他回来之前!这里的“开始”是失败的,她必须结束它!她要逃离,逃离到一个崭新的地方,慢慢地抚平内心的伤痕,然后重新开始,好好地开始!

  辞职的念头一出,林紫自己也吓了一跳:怎么又是辞职?她才工作不到两个月啊?虽然是自己违背原则爱上了上司,但为什么离开的那个、受伤害的那个总是她?

  林紫试图说服自己留下来勇敢地面对情感,不要再将感情与工作混为一体,但她做不到,她已经丧失了面对失败的信心,她唯一的念头便是逃,逃!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至于能否再次“重新开始”,她不想去想。

  林紫向部门主任递交了辞职书,按公司规定,辞职书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审批,且须部门经理签字生效一个月后才能离职。因钟经理不在公司,林紫辞职之事就被耽搁了下来。

  但林紫却是一天也不愿在那呆下去,交了辞职书就不再露面。

  她不愿面对自己的失败,双重的失败。

  在深圳这座人才流动极为频繁的大都市,辞职是极为正常的事,林紫的离去就像她的到来一样,没有人问她为什么,她静悄悄地走了,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了她的满腔惆怅。

  时至年关,这座繁华的移民城市处处洋溢着回乡的热情,快节奏工作了一年的人们早已归心似箭,只等假期一到,便要踏上回乡的路程。

  这时间的工厂、公司,大都是一派人心涣散的样子,在这种情形之下,林紫揾工自然是颇不顺利。林红见她每日在外奔波却是一无所获,心疼地劝道,“你不把心情调整好,再好的新环境也会被你弄得一团糟,你还是休整些日子再说吧。”林紫想想也是,便听从了林红的建议,打算过了年关再说。

  没了工作就断了收入来源,且不说借林红的钱何时能还清,就说眼前的日常开支,累积起来也不是笔小数目,林紫呆在家里想:既然爱情可遇不可求,何不朝金钱努力呢?青春的尾巴眼看着就快要抓不住了,爱情和金钱,总得拥有其一吧?

  住在林紫对面的是一个云南女人,她活着似乎就是为了抽烟和打麻将,有好几次,因为三缺一,她跑过来敲林紫的门。如此几次,她们便成了朋友。

  喝茶、聊天、打麻将成了林紫一日的生活内容,她知道这样很不好,但她无法拒绝云南女人的邀请。云南女人是一位台湾老板养在深圳的情人,她从来不用发愁没有钱用,她唯一担心的是一不小心被台湾老板发现她另有情人。

  云南女人带林紫去过一家星级酒店,云南女人很熟练地教林紫如何辨别职业夜郎,她毫不隐瞒地告诉林紫,让她深深着迷的那位情人就是这家酒店的夜郎,他陪她一晚,她至少要付五千港币,她并不老,而且相当漂亮,却心甘情愿地花钱让那种男人在自己身上折腾,林紫怀疑她心理畸形,但她看他的眼神,却是那么的纯真那么的热烈,令林紫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平,想到了于天,想到了钟声——爱情,爱情这个折磨人的东西,也许是无高低贵贱之分的。

  林紫拒绝了云南女人为她召唤的夜郎,她从没想过要出卖自己的肉体,更没想过要花钱买别人的肉体。

  就算是因为金钱而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她也必须是在有感情的基础上才能做到。

  春节过后,林紫告诉云南女人,她不能再陪她玩了,她要为生存去奔波。云南女人骂林紫傻,“男人挣钱,女人花钱,聪明又有魅力的女人是不用自己辛苦地去挣钱的,你这么漂亮,还怕没有男人心甘情愿地送钱给你?”

  云南女人主动请缨要介绍大款给林紫。林紫便讲了自己和于天的故事,“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是很茅盾的,虽然打定了主意要做优秀男人的情人,但那一刻真的来临时,我又走不出那步。”

  云南女人笑道,“你是怕他认为你不是爱他而跟他,是为了他的钱而跟他对不对?何必想得太多呢?重要的是,你跟了他,并给了他快乐,也给了自己快乐!不要想什么仁义道德,你并没有对不起谁,你应该知道,你不做他的情人,他还会找别的女人做他的情人,从头到尾,错的都不是你!”

  林紫觉得云南女人这般自私的情人观也有一定道理,林红也说过,不管走哪条路,最怕的是不能彻底……是该下决心的时候了!在云南女人的鼓励下,林紫决定走出那艰难的一步!

  主意一定,林紫的生活便面目全非。白天,她如怀孕的母猫拼命地睡觉,天一黑,她就象猫头鹰一样睁开了眼睛。反正儿子有林红照顾,她还是先去想办法挣钱吧。既然林红和苏恒已经分手,她欠林红的钱就该尽快还了,以林红的个性,定是会将苏恒的钱还给他的。

  林紫每天晚上都化着浓装穿着性感时髦的衣服往中上等的娱乐场所跑。她不是坐台小姐,却有着更甚于坐台小姐的风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顾客,却有很多的客人争着为她买单。她总是独坐一隅或静立一旁目光冷傲又饱含诱惑。面对男人们的殷勤,她总是淡然处之。

  她从不和他们喝酒,从不抽他们的烟,更不陪他们跳舞,她只和他们聊天。这个爱喝纯净水的女人,在男人们眼里,却是一道如雾如烟的风景,如烈酒一样难以征服。

  没有哪个男人能和她聊上五分钟,当男人从她面前卑微地退去时,她嘴角会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冷笑。这些男人都很有钱,也都想找她做情人,可林紫三言两语就将他们打发了。她要让男人们明白,金钱并不能买到所有他们喜欢的东西,她坦率地告诉他们:她要找的,并不是纯粹的有钱人,而是能与她倾心相爱的优秀男人,优秀,当然包括了有钱。

  一个多月过去了,林紫仍然一无所获。

  “也许你并不爱中国男人,不妨到洋鬼子聚集的酒吧去试试?”林紫经常去的那家酒吧老板也是位单身女人,她对林紫要“鱼(金钱)与熊掌(爱情)兼得的爱情”很是欣赏,“只可惜世上哪有如此完美的事?不过有心,总会有希望的。”

  林紫摇摇头谢绝了她的提醒,“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有时候真觉得生命太漫长,真想一走了之,永远不再回到尘世。”

  酒吧老板叹息道,“你这番话若被怜香惜玉的男人听到,只怕要心疼死!虽然绝对完美的男人肯定没有,但相对完美的男人还是有的,你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呢!”林紫颇为赞同地点头,“是啊,只能找个相对完美的男人。”她的眼神迷离起来,脑中浮现出了钟经理的身影,此时她才猛然惊觉:她每天坐在这里寻找的,正是他这样一个人!

  “我就认识一位相对完美的男人,你有勇气试试吗?”酒吧老板挑衅似地问林紫,林紫打量着风韵犹存的老板反问,“据我所知,你也是单身女人,这样的好男人你怎么不留给自己呢?”

  老板抿了抿红唇,直言道,“我也想啊,可惜他看不上我。”林紫道,“你有财有貌都不行,那我更不用自讨没趣了。”

  “这可不一定。人家现在对你已经有兴趣了。”原来酒吧老板的这位朋友听说林紫寻了一个多月还没找到合适的情人,立即有了好奇心,想会会林紫。出于好奇心林紫应承了下来。

  见面的地点定在大梅沙海滨公园。这天恰好是情人节,又是周末。林紫请林红与她同去壮胆,林红很爽快地答应了,“放心吧,我们搭校长的便车去,她正好要去大梅沙拍海景。只是上午我们有节目要彩排,下午去行吧?”

  这日早上十点,林紫来到林红所在的贝贝幼儿园,按照林红说的,早上九点至十一点是节目彩排,彩排结束后,学校便放假了。

  林紫踏进幼儿园时,林红挺着怀孕五个月的肚子,正带着十几个孩子在舞台上表演歌舞《小背篓》,林红扎着两条麻花辫,背后背着一个竹背篓,十足一个清纯活泼的村姑,孩子们在她的带领下,表演得十分生动有趣,林紫不由得羡慕起林红来:她活得多充实啊,她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孩子们也回报了她无尽的快乐呵!

  送走所有的孩子们,已是中午十二点,林红从校长办公室出来,歉意地对林紫说,“姐,校长临时有事,不能去大梅沙了,我们乘车去吧。”林紫一听大为失望,“你怎么不问清楚呢?害得我空喜一场,还得受挤车之苦!”

  林红一边陪着不是,一边拉着姐姐往外走,迎面碰上了校车司机,司机对林红挤挤眼,“走啊!”林红说,“校长不是不去了么!”司机小声道,“校长不去我去啊。”原来司机要瞒着校长开小差?!

  林紫很快就看出这位年轻的司机非常喜欢林红,而林红同他也有说不完的话,一路上他们就没停过嘴。

  车子刚行驶到大梅沙,林紫的手机就响了,酒吧老板问,“你们见面了吗?”林紫朝车窗外望了望,“他在哪啊?没看见呀?”

  酒吧老板笑道,“你别着急,他会过来与你打招呼的。”林紫一听便浑身不自然起来,那个男人掌握着她的行踪,她却对他一无所知!太不公平了!

  林紫在前面慢慢走着,林红和司机小麦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他们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令林紫更觉自己无趣,听着海浪的拍击声,她望着浩翰的大海问自己,“你在干什么啊?”

  她无法回答自己,于是决定速速逃离此地。没想到刚一转身,就和一个人碰了个满怀,她抬头一看,心顿时猛地一跳,脸也全红了。

  第六部分谋与爱

  是钟经理!林紫慌乱地寻找林红,却早已不见了她和司机的踪影。

  “您,一个人来海边玩?”林紫只得硬着头皮和钟经理打招呼。她擅自离职后,曾接到过一次钟经理的电话,他让她去公司详谈,但她没有去,从此就一直没联系了。

  “你不也一个人在海边玩吗?”钟经理微笑着反问她,林紫回答道,“我不是一个人。”

  “哦,你在等人?男朋友?”钟经理发现林紫的目光一直在人群中搜索着,继而问道。

  林紫的脸更红了,她连忙说,“不,是我妹妹。”此时林紫的电话响了,是林红的笑声,“姐,你找到你的完美人了,我也该走了,祝你们玩得开心,再见!”这是怎么回事啊?林紫想要问个明白,林红却把电话挂了。

  完美人?林紫不明白林红的意思,难道她看见了钟声和自己在一起?可自己今天要见的那个人并不是钟声啊。

  “我很可怕吗?”钟经理很自然地俯身将林紫前被风吹散的围巾重新打好结,林紫心一暖,想起了他握手的感觉,这样想的时候,她的手就被他握在了手心,真的好温暖好温啊!她如被电流击中,呆呆地立在他身旁。

  午后初的太阳升起来了,海面上波光鳞鳞,一对对有人互相依偎着坐在沙滩上,说着话,晒着太阳。

  “你叫我钟声,我叫你紫儿,好吗?”当他温脉脉地向她说出这番话时,她才恍然大悟:他就是酒吧老板眼中“相对完美的男人”!

  “你和她合伙骗我!”她生气地撅起嘴在沙滩上快速奔跑,他一面喊“我不是故意的!”一面奋力追赶,当他从后面抓住她的肩膀时,她突然失去重心摔倒在沙滩上,他来不及调整自己,倒在了她身上,他的嘴唇正碰在她高耸的苏匈上,他羞窘得浑身颤抖,语不成句,“对——对不起,我——对不起!”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她忍不住羞涩地笑了。

  “给我们牵线的酒吧老板是我朋友的人,前不久我朋友过生日,她也在场,当时在场的男人只有我没有女友,她就说,她酒吧里的一位女顾客跟我一样,心甚高。大家便怂恿她把那位女顾客介绍给我,趁着酒我们当晚便去了她的酒吧,一看,却是你。我当时很高兴,意外中更多的是意料中的惊喜,我想,不是你还能有谁呢?我确实预感到那就是你。”

  “倘若不是我呢?”林紫不甚满意,她也没想一下这是在吃谁的醋呢!钟声说,“不是你就没有下文了。”林紫不信,“你又不是那天晚上才认识我的!”

  钟声道,“我是早就喜欢你了呀,难道你没感觉?”

  “早就喜欢了,怎么要到今天才——”

  “我一直在想,怎样向你表白才是最好的,最后我决定给你一个惊喜。”林紫得到证实,心中盛满了喜悦,却仍不敢全信,“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相同。策划部的职员都知道你痴呢!”

  钟声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他松开挽着她的手,埋头朝着海浪走去。一个大浪汹涌而来,钟声从头到脚都湿了,他继续朝前走去,海水很快淹没了他的腰际。

  林紫懊悔万分,她多想收回刚才自己所说的蠢话啊,可惜覆水难收!她拷问自己:你凭什么要求他的过去一片空白呢?!你要的是爱啊,又不是他的过去?!

  海水已淹没到钟声的咽喉,他还没有停止前进的意思,一个浪头打来,他被卷了进去,“不!”林紫朝大海奔去,双手在海水里拼命地抓寻,“钟声!钟声你在哪啊?!”她呛了一口海水,又呛了一口,眼看着就要下沉,一双大手拦腰抱起了她。

  “不会游泳你跑下去干什么?!”钟声把林紫抱上海滩,生气地质问她,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凶狠的样子,但她不害怕,而是高兴。

  “你下去,我也要下去。”她象做了错事的孩子小声说,他抱紧她,她闭上眼,张开了红唇,“我爱你!”他们不约而同地说,热吻很快融化了刚才的郁闷与误会。

  “你就不怕我爱上了别人?”林紫幸福地伏在钟声前,嗔怪他拖了这么久才表白,害得她差点失去爱的信心,想起自己空落痛苦的日子,她就不能不想起那几次羞辱的放纵,忏悔也不能减轻她对钟声的歉疚感,她只能祈求他永远也不要知道。

  “不怕。上帝已经将我们配成了一对,没有人能代替我,也没有人能代替你。”钟声平静而肯定地说。“感谢上苍,让我爱上了你!现在我就把我的初恋故事告诉你,这比那些道听途说的编造更要真实。”两人湿漉漉地坐在沙滩上,午后的太阳温暖地照耀着他们,海浪也难得温柔地轻轻拍打着海岸,林紫感动在钟声的初恋故事里。

  她是钟声的中学同学,一个美丽清纯、温柔多的女孩,因为爱的难舍难分,他们上了同一所大学,在美国读大学的四年里,他们既是人又是亲人地彼此慰藉,在异国他乡出色地完成了学业。毕业后,他们决定回香港结婚,她执意把婚礼定在他的生日这天。

  他和亲友们在教堂里等着美丽新娘身披婚纱的到来,他激动地等啊等啊,等来的却是奄奄一息的她!当幸福的婚车载着她往教堂赶时,她突然想起还没有买百合花,每年他的生日,她都要送他百合花的。

  她坚持要亲自下车去买,贴了大红“喜”字的车子在路边停着等她,她轻轻地提着裙摆,微笑满面地穿过马路,袅袅婷婷地走进那家花香袭人的花店,精心挑选了四十六朵百合花。

  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手捧着四十六朵洁白的百合花,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慢慢地倒在马路中央,鲜红的血很快染红了她的婚纱,也染红了她手中的百合花。撞倒她的司机夺路而逃,送她去教堂的亲人们哭喊着把她往医院送,她却支撑着请求:请送我去教堂,我要把百合花送给钟声,否则,我死不瞑目。

  亲人们只得哭着把她送到教堂,她把花放在他的怀中,断断续续地说: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相同——说完这句话她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他抱着被她鲜血染红的百合花痛不欲生,那一刻他才真切体会到什么叫绝望,如果不是亲友们守着他,开导他,他早已追随她而去。

  那一年,他们都只有二十三岁。

  这样传奇而不幸的爱故事,这样可爱的一个女孩,林紫已被深深感动,先前的妒忌之心早就然无存,她温柔地吻去他脸上的泪水,真诚地说,“以后你的生日还是那句话‘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相同’,让我来替她做她没做完的事吧——好好地爱你!”

  “深爱过一次的人不会再有激,我一直以为经历了她,我的心不会再有天。时光是医治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没有她的日子里,我也渴望过能再爱,但一直不能,直到遇见了你,我的心房不由自主地便敞开了,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但我必须告诉你,经历了那场死亡婚礼,我对婚姻已经患了恐惧症,我想我是不会再和谁举行婚礼了,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我们需要的是相同的东西,摒弃的亦是相同的东西,命中注定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林紫喃喃自语。

  钟声歉意地说,“我是打听到你拒绝婚姻,只想做人后才敢向你表白的,否则,我们再相爱也只能擦肩而过——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为你改变的。”

  “不,不要为我改变什么,就这样很好,真的。”林紫慌忙制止他。

  甜蜜的爱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钟声在风景秀丽的大梅沙海滨公园旁买了一靠海的别墅,林紫把里面布置得如伊甸园。看到钟声每天开着车穿越大半个深圳上下班,林紫心疼不已,钟声却说,“开着车想你的感觉是美妙的,它让我知道我正享受着幸福,爱其实就是一种过程,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林紫于是笑道,“让我也来享受爱的过程吧,我该去找份工做了,整天呆在房子里,可只有守望的开始与结束哦。”

  自从与钟声同居后,林紫便很少回到关外的出租屋来,自然慢慢地就与云南女人少了联系。

  这日是周末,钟声因母亲生病而回香港去了,林紫便在出租屋里陪儿子宝宝做亲子游戏。母子俩正玩得开心,云南女人过来敲门,林紫见她神色惊惶且披头散发的,便问她什么事,云南女人低声请求道,“这个忙你一定要帮!我那老头突然回来了,正好碰上我人在这,老头脸色很不好,你快过去,就说我人是你的人,你刚才还在我家玩着呢,好吗?”

  “这怎么行?”林紫不想去搅这滩浑水,云南女人苦苦哀求道,“阿紫,你要是不帮我,我只有死路一条了!你就忍心看着我被老头子打死么?”

  林紫听她如此说,便有些心软,但要说自己是云南女人的人的人,林紫还是不愿意,云南女人便催促道,“哎呀我的姑呀,你什么也不说,只过去将我人带到你家来还不行么?”

  “我从不带陌生男人到家来的!”林紫仍是不愿意,云南女人只得再退一步,“你只进去坐坐,行了吗?”

  林紫不忍心看着云南女人无法收场,只得进了她的门。只见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怒气冲冲地坐在沙发上,另一个二十多岁的白脸青年则局促不安地立在茶几旁,室内的空气充满了火药味。

  林紫进来只是礼节地向老头点了一下头,云南女人竭力掩饰自己的慌张,撒娇地扑进老头怀里,“亲爱的,要不要搓几圈?他们一对,我们一对,一起玩玩吧?”边说边用眼睛暗示老头:林紫和这个小白脸关系暧昧着呢!

  老头看看林紫,见她脸红红的,又见小白脸只顾讪笑,表都很不自然,便信以为真,脸上的肌立即松动了,笑着对林紫说道,“不好意思啊,现在我有点累,想休息一下。”

  林紫巴不得早点脱身出来,“没关系,你们好好休息吧,我——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林紫说着便拉门出来,那个吓得脸色苍白的小伙子也紧跟着她出来,云南女人迅速地将门关上了。

  林紫怕小白脸跟着她进门,便立在过道里不动,小白脸明白她的意思,低头道了声谢谢便下楼梯消失了。

  周日早上云南女人又过来敲门,说是要请林紫喝茶,多谢她昨天帮她解了围,林紫说,“这个茶我不会喝的,这样的事你以后也不用求我了。”林紫这么做也是有缘由的,钟声不喜欢她与云南女人交往,而林紫是断不会做让钟声不高兴的事的。

  云南女人便不再勉强,她告诉林紫,老头子昨天突然的回来,只怕是心里早就怀疑了她,所以以后她无论如何也不敢带小白脸到这房子里来了。

  林紫心想,我才不管你以后在哪和小白脸亲热呢,反正我是要出去工作的,再也不会跟你在一起混了。想想跟云南女人在一起虚度的那些日子,林紫就觉得恶心,她告诫自己,再也不能那样放纵自己了。

  有爱的日子时光飞逝,眨眼间暑假已过,贝贝幼儿园又开始了新的学期。林紫来学校找林红,发现幼儿园门前贴着一张大红的招聘启事,便问林红,“我正要找工作呢,你看我能在你们这应聘吗?”林红说,“怎么不行?我看你可以应聘园长之职呢,不信你去试试。”林紫只当她在说笑,没在意。

  林红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林紫便饶有兴趣地在幼儿园里参观,看到墙上、地上到处都装饰着充满童趣的画物,听到孩子们稚嫩雀跃的声音,林紫不也喜欢上了这样童真单纯的环境。正东瞧瞧西望望时,一位高挽着长发,穿着白领装的女人站在了她面前,“你是来应聘的吗?”女人严肃地打量着她,这是一个非常有气质的女人,林紫猜她可能就是园长,含糊地应道,“嗯。”

  “你想应聘什么职位?我们幼儿园需要老师,也需要园长。”林紫回答道,“应聘老师吧,也不知可不可以,我没有经验,只有爱心和兴趣。”园长对她的回答非常满意,“幼儿园工作是非常细致的一种工作,没有爱心和兴趣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

  接着园长又问了林紫一些简单的生活问题,其间有几个应聘者来敲门,都被园长一句“对不起。”打发了,园长似乎对林紫有独钟。

  “这个幼儿园开办了五年,我也做了五年的园长,如果不是要出国与丈夫团聚,我怎么也不会舍得离开。女人嘛,为了爱、家庭,肯定要牺牲事业的。”女人与女人心灵是相通的,林紫和园长一见如故。

  “我给你一个挑战自我的机会,希望你也能给自己一个机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至于经验,它不是空中楼阁,而是从无到有的积累。”园长的话打消了林紫的顾虑,她决定挑战自己,她已经实实在在地拥有了爱,所以她无后顾之忧。

  “贝贝幼儿园的园长只有一个名字。”林紫不明白园长这话是什么意思,园长说,“做贝贝幼儿园的园长,你就必须改名叫王淑仪,你的身份证、户口簿都得改,这是贝贝幼儿园董事长定的规矩。”

  “为什么?董事长叫王淑仪吗?”林紫觉得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而已,改不改无所谓,但若真要连身份证、户口簿也改了,实施起来肯定很费事。

  “王淑仪是董事长的亡妻,开办幼儿园是她生前的愿望。这个幼儿园注册用的是王淑仪的名字,从法律上讲,与董事长是毫无干系的。”园长简洁地说,林紫点头道,“我明白了,只是,董事长为什么不让他现任的妻子来做园长呢,这不就更名副其实了吗?”

  “董事长只有一个妻子,那就是他的亡妻。林小姐你放心,董事长并不会把感放在亡妻的替身身上的,你不要觉得别扭,你只是一个和他亡妻有着相同名字的园长,仅此而已。”

  “那您作为贝贝幼儿园的园长,也是改名叫王淑仪了么?”

  “是啊,凡是任贝贝幼儿园园长的,不管她以前叫什么,到了这都得改名叫王淑仪,这是做贝贝幼儿园园长最起码的条件。”

  “哦,让我考虑一下吧。”林紫喜欢幼儿园园长之职,可要改掉自己用了三十年的名字,她还是不能做主,父母那可以瞒着,但钟声呢?他能接受自己所爱的女人变成了别的男人的心爱吗?哪怕只是名字而已?

  林紫回到海边别墅时,钟声已经泡在浴缸里等她了。浴缸里放满了牛和玫瑰花,这是林紫最喜欢的沐浴法,只要是她喜欢的,钟声从不忍拂了她意。

  当钟声身沾满了牛玫瑰花站起来向她张开双臂时,她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肌肤之亲应该是爱最热烈的表白吧?他们是彼此欣赏彼此爱慕的,绝不是贪恋对方的禸体而维持着不灭的激,但他们每天见面无一例外首先都是身体近乎疯狂的宣泄,这让林紫不免对爱产生了疑惑:难道爱的最终表达方式就是**吗?

  女人胡思乱想心就会痛,她总觉得这样不好,于他们真挚的爱来说是不严肃的,她觉得他们该留一点时间,好好地作心灵的交流,可一见到钟声,她所有的理智又顷刻间土崩瓦解。

  “我还以为这世上只有你一个痴汉呢,没想到今天又碰到了一个。”林紫问钟声,“你觉得我能胜任园长之职吗?”听了林紫的介绍,钟声通达理地说,“可以啊,这对你来说确实是个好机会,名字嘛,一个代号而已,无所谓的。”有了钟声的支持,林紫顿时放下了所有的顾虑。

  “新官上任三把火。”林紫满腔热地跟着园长实习,一个月后她就掌握了幼儿园的日常运作,工作上了正轨,园长引退,林紫正式走马上任。

  在新老园长的交接会上,本该露面的董事长没有出现,前任园长拍着林紫的肩膀说,“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见到董事长,你不必紧张,记住,你就是幼儿园的主人,一切运作由你掌握。”

  身为一园之长,居然连董事长是谁都不知道,这如何开展工作?林紫心仍有疑虑,“不与董事长沟通,我怎知他对我的工作是否满意?”

  林红安慰她道,“你只管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董事长开不开口,那是他的事,怪不得你。其实老板不露面倒是好事,你可以大胆地按自己的理念来办学呀。”

  林紫闻言觉得林红言之有理,于是打消了顾虑,认认真真地投身到工作中来。

  爱事业两得意,林紫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

  钟声总是让林紫把关外租的房子退了,但林紫一直没有这样做,她告诉林红,这所房子虽然是租的不是买的,但对她而言,也是一个城堡,一旦哪天她在钟声那里受了委屈,她还可以退回到城堡里来躲避风雨,疗养伤口,所以她必须保留自己的那块小天地,无论什么时候,她都不会再失去自我。

  林红闻言竖起大拇指直夸,“你的觉悟可是大大地提高了!”

  一天中午,林紫回出租房去取东西,发现对面云南女人的屋门大开,里面空的什么也没有,起初她并没在意,心想可能是她搬走了,后来想想觉得不对劲,这屋子是老头子给她买下了的啊,她能搬到哪去?该不会是被小偷偷走了吧?

  林紫连忙下楼去找楼下保安,保安听她说出房号后说,“哦,那一家啊,那一家出事后就一直那样空着了。你不知道吗?”

  “出了什么事啊?我只不过一个星期没回来呀。”

  “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就是两条人命呢!”保安好象在笑林紫老土,“深圳这地方,一天一个样,何况一个星期!”

  林紫却是大吃一惊,“两条人命?谁死了?”云南女人不是说过不再带小白脸回家的么?难道是被老头子发现将他俩杀死了?!

  “那个二和包她的老头子啊,凶手已经被抓住了,是老头子的结发妻子和亲儿子!”保安神秘地对林紫说,“这件事,谁也没有我知道的清楚,那天正好是我值班,老头子的儿子和妻子来捉死我还让他们登记了身份证呢!”

  “捉也犯不着杀人啊。”自己认识的活生生的一个人,眨眼间就没了,林紫觉得万分可惜,再怎么说,云南女人也罪不至死啊!

  “都怪那个老头子呀,他在台湾破了产,便把家里仅有的积蓄拿到深圳来和二享受,却不管台湾老婆的死活,台湾老婆和儿子这才发怒找寻过来。起初他们也不是想来杀人的,只是来讨回点生活费而已,哪知这个二凶神恶煞的,不但分文不给,还扬言要打电话报警,说老头子的老婆和儿子是入室抢劫,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等我听到动静赶上楼去时,老头子和二已经躺在地上了。那大和儿子倒老实,没有逃跑,等着公安局的人过来将他们带走了。”保安讲得眉飞色舞,从花园进出的人都被吸引过来,驻足倾听。

  “那老头子和二是该死!”

  “该死!这样的人都该死!早死这社会早清静!”

  没有人同云南女人。林紫默默地走开了,她疑惑地问自己:人就是二么?二就是人么?毫无疑问,她不赞成将二者等同。但若不能赞同,两者的界线又在哪呢?难道只是是否养在家里的区别?但自己和钟声,不也是买了房子生活在一起么?在别人看来,我亦是个二?

  林紫不能接受二的身份,便同钟声讲了云南女人的事,钟声笑她傻,“他们怎么能跟我们比呢?我们是有感的啊。”林紫不认为感是人和二最本质的区别,“他们也是有感的,如果没有,老头子还不如去找鸡一次消费,何需买房买家具那么辛苦地养着她?依我看,他们不但有感,而且还是有责任的,这一点人之间倒没有!人之间除了虚幻的甜言蜜语,哪有一点可靠的东西可以抓住?”

  钟声委屈地说道,“看来你心里是怪我对你没有负责任的,不是我不想负责任,是你自己不要我负责任啊,你不肯嫁给我,还要出去工作,其实我是养得起你的呀。”

  “你又误会了,我并没有怪你。我只是在思考现在社会上的男女关系,最司空见惯、最流行的莫过于找人和包二了,我在想,这两种现象哪种更人一些。”林紫严肃的仿佛在思考国家大事。

  “我知道人和二最根本的区别了,你放心吧,你绝对不会是二,所谓二,是说男人家中已有老婆的,我家里哪有老婆呢?所以呀,你是我的人,一辈子的人!”

  “你家里是没有老婆,可你心里始终都是有一个老婆的!”

  林紫此语一出,钟声的笑容便消失了,他低下头,不再吐一个字。林紫知道是自己错了,她不该吃九泉之下那个女人的醋,那个女人在钟声心里的地位,是无人可代替的,就算她可以代替,她也是不会承认的,那个女人为钟声失去了生命,她该在钟声心中永恒。

  “对不起,我并不是要你忘记她,真的。我是说,我愿意做你心中的第二个女人。”林紫从钟声身后抱住他的腰,钟声伸手握住了她的手,他说,“如果这辈子我还会结婚,除了你,我不会再娶别人。”

  “不,你可以娶别的女人,你可以和她生儿育女,我愿意做你外面的那个女人,我会乖乖的,只要你还爱我,只要她能容我。”林紫由衷地说。

  “不用啦,我弟弟生了一对双胞胎,钟家已经有了香火,我不结婚父母都不会太在乎了。”钟声说,“生孩子一定很辛苦,我就不麻烦你了,我们一起好好带大宝宝,我就很满足了。”林紫感动地依偎在钟声怀里呢喃道,“虽然想起生孩子我仍感到后怕,但如果你真想要一个自己的亲骨,我还是愿意为你生的。”

  “不,紫儿,我是如此地爱你,此生有你足矣!”

  林红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不能再陪着小孩子们蹦蹦跳跳了,林紫劝林红暂时离职回家休养。林红很坚决地说,“若你是以园长身份劝我离职,我没话可说,若你是以姐姐身份劝我,我可以告诉你,我要工作到生孩子那一刻!”林紫听她如此说,不好再坚持,只得由着她,“对一个母亲来说,孩子比工作更重要,你千万不要大意,否则,悔之晚矣,可别怪我这个做姐姐的没提醒你。”林红说了声“谢谢”便匆匆回教室了,她似乎一刻也离不开孩子们。

  林红走后林紫发现她把手机忘在了办公桌上,她正要拿过去给她,电话响了,她无意识地瞥了一眼电话号码,却是钟声的手机号!她犹豫了几秒钟,关上门,接通电话。

  “林红啊,这几天幼儿园运行还顺利吗?”是钟声的声音!

  “幼儿园的运行况,他尽可以问我啊?为什么他不问我,却要问我的妹妹?”林紫好奇里掺满了酸酸的妒忌,她学着林红的口气说,“你问我姐不就知道了吗?”

  钟声笑道,“我怎么好太关心她的事呢,你不知道你姐多疑?这可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啊。”两个人的秘密?林紫无法伪装下去,不声不响地挂断了电话,很快钟声又追拨过来,林紫只得拿着铃声不断的手机去找林红。

  林红接过电话,若无其事地和钟声聊着,时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

  好不容易等到林红说了再见,林紫强忍着心头的不快问,“谁的电话啊,这么亲热?”林红想也没想便回答道,“一个朋友。”

  朋友?钟声是她的朋友?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林紫可从没正式介绍他们认识啊?

  放学后林紫打电话给钟声,“我想介绍你与我妹妹认识,三人吃顿饭如何?”钟声爽快地说,“行啊。”

  林红听说要同钟声吃饭,显得很高兴,“太好了,姐,你早该把你的白马王子亮出来了,藏不住了吧?妹妹我早就想一睹姐姐人的风采了!”林紫见他们两人的表现就象压根儿不认识似的,不恨得牙直痒痒。一个是她的亲妹妹,一个是她掏心掏肺爱着的人,他们的背叛对她的杀伤力不亚于原子弹爆炸。

  这顿饭是林紫长这么大吃得最没滋味的一顿饭,林红和钟声从头到尾表现的都似第一次认识,说话客气矜持,与打电话时的亲热随和简直是天壤之别,林紫在心里冷笑不止:哼,看你们装到什么时候?

  吃完饭林紫本该和钟声回到别墅去的,但林紫却以还有工作要做为由,同林红回到了贝贝幼儿园,钟声依恋的眼神也没能令她心软。

  从这晚开始,林紫开始冷淡钟声,不仅不回别墅,连他的电话也懒得接,对林红也是爱理不理,她想,你们不向我坦白你们的秘密,我就没有你们这样的亲人和爱人!

  星期天的早晨,林紫起去洗手间时,看见校车司机小麦端着热气腾腾的鲜豆浆和煮熟的鸡蛋往林红的寝室里钻,她便拦住了他问,“小麦,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对林红老师这么好吗?你可别说是学雷锋啊。”

  小麦不好意思地低着头,红着脸回答,“园长,林老师是个好人。”

  “好人?天下的好人多的是!你忙得过来吗?我也是好人啊,你怎么不给我买早餐?”

  “这,这可能是爱的力量。”小麦鼓起勇气说,林紫冷笑道,“爱?你知道什么叫爱吗?你是个未婚小子,学校内外的女孩子一大把,她挺着那么大的肚子,能让你产生爱吗?”

  林紫不屑的神与充满火药味的话语终于激怒了小麦,他提高嗓门说,“园长,你别以为只有你才懂爱,爱是不分贵、没有理由的!林红老师是你的妹妹,你不该这么看不起她!我觉得她好,你没资格看轻她!”

  小麦如此强烈的反应也令林紫不快,“是的,她比我好,全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认为她比我好!哼,爱她的人多着呢,你以为你是谁?买份早餐、开几次小差就能得到她的心?天真!”

  “园长你——”小麦没想到林紫会说出这番莫名其妙的话来,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林紫正要扬长而去时,林红听到动静从房间里走出来。

  “姐,你怎么啦?”林红穿着睡衣趿着拖鞋站在寝室门前,睡眼朦胧地望着姐姐。小麦无声地将早点交给林红后便走了。

  林红把姐姐拉进自己寝室,“姐,我知道你恨我。是因为钟声对吗?”见林紫没有否认,林红便知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姐啊,你真是被爱冲昏了头脑!你也不想想,我是你妹妹,钟声是你的心上人,我们能有什么啊?我们都是爱你的人!”

  林紫冷冷地反问道,“既然你们没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有共同的秘密?我一直在等着你们的解释,可你们都把我当傻瓜!”

  “姐,我们并不是故意的!最初我们瞒着你,是怕你生气,后来一拖再拖,越来越难开口,但我们并不是有意的。”林红说,“现在我就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我和钟声的共同秘密,你可千万别生气啊。”

  原来,当初林红找工作心切,见姐姐帮不上忙,便灵机一动瞒着林紫找到了钟声,钟声听说她是林紫的亲妹妹,二话没说便答应了。

  “正好我一位朋友创办了一家幼儿园,安排你去做老师,轻而易举,找我啊,你还真找对人了!”钟声当天就把林红送到了贝贝幼儿园,林红怕姐姐责怪她找钟声开后门,便与钟声拉了钩,“千万别让我姐知道,这是我俩的秘密,别忘了,想赢得我姐芳心少不了我的美言哦!”

  “你是说,贝贝幼儿园的董事长是钟声的朋友?!”林紫闻言只觉得脑部一阵阵缺血,她脸色刹白地紧紧抓住林红的胳膊,林红被她抓得生痛,边挣脱便疑惑地回答道,“是啊,他们是朋友,但我也没见过董事长。”

  “你骗我!你们都骗我!”林紫冷笑不止,她突然觉得林红的这张脸是如此的可恶,她失控地狠狠扇了妹妹一耳光,跌跌撞撞地冲出了幼儿园。

  林红在身后哭着喊,“姐,我不是有心要骗你啊,姐!”小麦不知从哪里跑出来,有力地扶住了伤心欲绝的林红,林红挣扎着冲着林紫的背影叫喊道,“姐,我和他真的没什么啊,姐,我不该让他帮我找工作,我现在就离开这里还不行么?”

  林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幼儿园,林红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误会自己和钟声有什么暧昧关系,她可以没有这份工作,但她不能失去自己失而复得的亲姐姐!“你别管我!我姐说得对,你不该对我好!我讨厌你对我好!”林红把气都撒在了抱着她的小麦身上,小麦不管她怎么说,始终都是紧紧地抱着她。

  这是林紫第二次扇林红耳光,第一次打林红,是林红初中时怀上了班主任的孩子,林紫为她感到羞耻,那么这一次呢?是因为最亲最爱之人的欺骗,姐姐一定会以为自己坐上园长位置是因了钟声和她的暗中安排!这既是自尊心的打击又是无法接受的欺骗啊!林红懊悔不已,她不知如何才能让姐姐相信事实的真相。

  林红所知道的事实的真相就是:钟声并没有为姐姐的工作做任何安排,他爱姐姐爱得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唯恐一不小心伤害了姐姐,所以很多事他都先找她这个妹妹商量。姐姐为什么就不能想想钟声的良苦用心呢?

  林紫已经冷淡了钟声两个星期,钟声不明所以,打电话来问过林红,林红那时并不知姐姐对自己和钟声起了疑心,便告诉他说姐姐肯定是被工作分了心,过段时间就会好的,还劝他要理解姐姐,钟声听了就放心了,平常打电话问候林紫,林紫总是简单地说几句就挂了,他也没有多想。

  哪曾想到林紫是在恨他!当林红哭哭啼啼地把林紫扇她一耳光的事讲给他听时,他也一下子变了脸色,“完了!你姐什么都明白了,她不会原谅我的——”

  林红见钟声吓成这样,似另有隐衷,不由得大吃一惊,“难道除了我们的勾手指约定,你还有其他事瞒着我姐姐?”

  “对不起,林红,我连累你也被你姐误会了。全是我一个人的错啊,我会向你姐解释的。”钟声双手抱头痛悔地说,“我就是贝贝幼儿园的董事长啊!”

  “你就是贝贝幼儿园的园长?!”林红看着眼前这个姐姐深爱着的男人,这个男人此刻让她感到陌生和恐惧。他居然一直导演着这场戏,如果不出现意外,他将是最大的赢家。当爱与谋相连的时候,再真的也会变得虚假,林红完全理解了姐姐的反应:可怜的姐姐!

  “我承认王淑仪是我此生的最爱,但上帝夺走了她——我的初恋人!我此生唯一的妻子!我在她的坟前发过誓,虽然她离我而去,但她仍然也将永远是我唯一的爱。为了纪念她,我用她的名字注册创办了贝贝幼儿园。

  这些年我是寂寞空虚的,很多时候我都想过放弃生命,但为了这所幼儿园,我必须好好的活着,我不能让‘王淑仪’这个名字再“死”一次啊!

  可能老天是怜悯我的感世界太清苦,把你的姐姐送到我身边,使我们相爱。我们的爱是真挚的、纯洁的,可我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罪恶感——我觉得我背叛了王淑仪!当我和你姐姐在一起时,总觉得她在一旁哀怨地看着我,这使我万分痛苦!可我又不能没有你姐姐!我甚至渴望和你姐姐结婚生子,做一对平凡又幸福的好夫妻!但我有过誓言:此生只有王淑仪这一个妻子!

  在痛苦的徘徊中,我自以为聪明地导演了这场戏,我想,只要你姐将名字改成了王淑仪,做了王淑仪生前想做的幼儿园园长,我对王淑仪就有了最好的交代,对我自己,也是最好的交代——我并没有背叛王淑仪,我爱的、娶的,还是王淑仪啊!”

  “荒唐!卑鄙!”林红听完钟声的叙述只恨恨地说了四个字。

  “对不起,我是太自私了,但我是真的爱着你姐姐的,请求你帮助我,让你姐姐回到我身边好吗?”

  “董事长,我现在正式向您辞职,相信我姐也是自动离职了。”林红不想再和钟声讲话,她冷冷地告诉他,她不会再踏进贝贝幼儿园的大门。

  “你们可以恨我,骂我,咒我,但没必要离职啊,这份工作还是很适合你们的!”钟声满心羞愧地挽留林红,但林红的态度冷若冰霜,拒人千里,“我不想给谋家打工!”她甩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钟声不敢奢望得到林紫的谅解,但他仍不放弃寻找林紫的机会。打林紫电话,总是关机的,找到她所租住的房子去,也是闭门不见,他不舍离去,在楼下静候了一夜。

  林红回来找林紫,小麦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林紫让林红进了门,林红问,“姐,你为什么可以原谅我却不肯原谅他?”

  林紫说,“你是我妹妹,别说背叛,就是吃了我你也还是我妹妹。他?没了爱我和他什么也不是!”

  林红一听顾不得小麦在场便扑进林紫怀里哭泣起来,“姐,你相信我,我真的没背叛你,我并不知道他还有那么深的城府!他伤害了你,我不能原谅他,我也不在他的幼儿园工作了!离开那个幼儿园,我们还会找到更合适的工作!”

  林紫如母亲般疼爱地抚摸着林红的脸颊问,“姐打痛你了吧?”林红摇头,林紫盯着她眼睛问,“你真的全然不知?”林红毫不犹豫地点头,林紫笑了,“这就好,没了爱我还剩亲嘛。”林紫似乎真的好受多了,她站起身来招呼小麦,“你还是第一次来我这吧?在我们老家,我该称你为稀客的。小麦,请喝茶,千万别客气。你和林红聊聊,我去厨房做几个小菜,咱们一起吃顿家常饭。”

  见林紫对自己态度一下子转好,小麦有些受宠若惊,连忙客气地说不用,并起身要走,林红笑着留他道,“怕什么,这又不是幼儿园!在这里,她只是我姐!想做母老虎?哼,没门!”一句话说得大家都笑了。

  想到幼儿园,小麦便义愤填膺地对林紫说,“那个香港人简直不是人!既然爱你,就不该瞒你,更不该利用你的感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也辞职不在他那干了!虽说我们是打工的,但也有骨气啊!”林紫却笑问他和林红,“你们都说不干了,谁答应的你们啊?我这个园长没批准呀?”

  林红和小麦面面相觑,“难道——你?还当园长?”林紫朝阳台外望了望说,“其实他也怪可怜的,如果我就这样一走了之,他一下子到哪找合适的人来管理幼儿园?孩子们可耽误不得啊。我恨的是他欺骗我的感,而不是恨这份工作,更不是恨孩子们。”

  “姐,你真伟大!”林紫笑道,“什么伟大啊,我只承认我善良罢了。”

  第二天早上,林紫和林红下楼去上班,钟声满脸憔悴地从车里钻出来,“扑通”就跪在林紫脚下,“未语先凝噎”,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又会如何做呢?

  林紫连忙扶起他,“不敢当啊,董事长,我要上班去了,您有什么要交待属下做的吗?”钟声又是羞愧又是惊喜,“你……真的……去上班?我送你们!”

  一路上林紫和林红都不再说话,到了幼儿园,钟声感激涕零地抓住林紫的手说,“谢谢你的宽容,你能原谅我,我太高兴了!”林紫反问道,“你用了‘原谅’二字,这就证明你认为自己做错了。可我并不觉得你做错了什么啊?你爱王淑仪,这份爱感天动地,你有什么错啊?爱是没有对错的!”钟声以为林紫在说气话,“我是爱你的啊,我不能没有你!”

  “没有我,你的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从今以后,我们只是工作上的关系,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另请高明吧!”林紫丢下这句话便头也不回地走进幼儿园,钟声站在校外犹豫了许久,终是没有勇气踏进去。

  钟声没有精神、也无心去上班,他只得开车回到了海边别墅,打开门,林紫的气息扑面而来,她的一颦一笑都生动地刻在了这里的角角落落,因为他已经把她刻进了心里。

  “我是因为王淑仪而爱上林紫的吗?”他问自己,很快他又回答自己,“不!不是!林紫就是林紫,我爱的就是林紫!”想到这里,他激动不已,“我是做错了!这是一种全新的爱情,与王淑仪无关!我已经背叛了王淑仪,再也不能对不起林紫了!”

  钟声驱车又来到幼儿园,园内除了林紫姐妹,并没有人认识他。守门的保安问他找谁,他一面往里闯一面说,“我找林紫!”保安拉住他,“出去,我们这没有叫林紫的。”钟声吼道,“我找你们园长啊!”保安说,“园长姓王不姓林,你找错了!”

  “没错,我找的就是你们的林园长!”钟声和保安扭在一起,林紫闻声从办公室跑出来对保安说,“这位就是我们的董事长钟先生。”

  年轻的保安吓得连连道歉,林紫看着钟声失态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董事长,您的绅士风度到哪去了?”钟声顾不得旁人在场,张开双臂将林紫紧紧揽进怀里,“林紫,我错了!你原谅我吧,我真的不能没有你啊!”

  “傻瓜,我已经原谅你了!”林紫推开他,环顾四周羞涩地说。钟声不信,“你真的不恨我了?我们真的可以象以前一样相亲相爱?”

  林紫附在他耳边说,“不是跟以前一样,是比以前更爱!”钟声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紫的一举一动,她在他眼中是更美更好!他突然一把抱起她,高高地举过头顶,林紫尖叫一声,伸伸舌头捂住了自己的嘴。

  “在爱情面前,我其实是个很小气的人。”在园长办公室里,林紫很认真地对钟声说,“这次我能原谅你,还得感谢一个人。”“是你妹妹林红吧?”钟声说,“她一定帮我求了情。”林紫却说,“不是她。是一个非常爱她的男孩子。”

  “非常爱她的男孩子?怎么没听她说过?”钟声不相信,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居然会在紧要关头如此帮他!

  “他就是我们幼儿园的校车司机小麦。”

  “校车司机?你怎会听他的?”钟声无法想象,一个校车司机有什么本事能令林紫抛却他的不是而原谅他?

  “小麦是一个没有金钱但却拥有许多比金钱更宝贵的东西的老实人,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林红,他爱她,包括了她肚中的孩子。但林红坚决不接受这份爱,可怜的小麦便问她,‘到底要怎样你才能明白我这颗真实的心呢?’林红说,‘就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也不能明白,因为我不想去明白!’,失望的小麦并没有绝望,他找到我,希望能得到我的帮助,他说,‘园长,你看林红过几个月就要生孩子了,总不能让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吧?孩子需要一个家,需要一个正正当当的身份啊!我知道她不爱我,可我爱她啊,我会和她一起爱孩子,总有一天,她也会爱我的。’

  我被小麦朴素的想法感动了,我问他,‘你爱的是现在的林红,可你知道过去的林红是什么样子吗?’你猜他怎么回答?他说,‘我爱她,包括了她所有的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世上没有完美的人,爱本身就意味着宽容。’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司机竟能领悟到爱的真谛,而我一个经历过婚姻的女人却没能明了。就在那一刻,我原谅了你的谎言。”

  “真是一个可爱的年轻人,我一定要当面谢谢他!”钟声听了林紫的话,也对小麦连声称赞,“紫,他真是我的再生父母啊!没有他,我不可能得到你的原谅,而没有你,我不会再有活下去的勇气!为了感谢他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帮帮他呀。”

  林紫说,“是啊,我们得好好开导林红,如果她错过了小麦,我都会觉得惋惜!我们要让她明白,爱是可遇不可求的,何况她还掌握着一个小孩子的命运呢。”

  晚上,钟声和林紫以庆贺他们和好如初为由约林红出去吃饭,林红笑着拒绝了,“我才不想当电灯泡呢,你们分开了那么久——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林紫批评道,“你还有心思俏皮?看看你肚子,孩子就快要出世了,你忍心让无辜的孩子一出生便不明不白的吗?”

  林红收起笑容撇撇嘴,“我知道你们想教训我,哼,我不给你们这个机会!你们也不想想,如果我让小麦做孩子的父亲,这道德吗?我宁肯生个私生子,也不能利用他。”

  林红的话让钟声和林紫无言以对,的确,他们只是自私地站在林红的立场上考虑,却并没站在小麦的立场上考虑过。

  林紫和钟声驱车去了他们第一次吃饭的楚天情饭店,两人一边吃饭一边回忆着他们从相识到相爱的日子,这种回忆让他们感到无比的甜蜜,他们从彼此的眼光里感受到爱意更浓,这次剜心撕肺的分合,并没有使他们的感情降温,反而将他们的爱情之火燃烧得更旺。

  “嫁给我吧,我再也不能失去你。”钟声从贴身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小心翼翼地打开,是一枚白金钻戒!

  “我们不是有过约定,只谈爱情不谈婚姻吗?”林紫不敢看这枚漂亮华贵的钻戒,她想起了被她远远地扔进大海的那枚结婚戒指,至今仍心有余悸。

  “不,紫,我现在才明白,没有走进婚姻的爱情永远都只是无土之根,得不到爱情甚至人生的升华。紫,我知道你有过伤痕,没关系,我会用一生的爱来抚平你的伤痕。紫,答应我,我们一起来尝试,好吗?”钟声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林紫看。

  “不,你不会明白的。爱情是浪漫翻新的,但婚姻却是实际重复的,时间是婚姻最大的杀手,再富有激情的爱情也斗不过岁月这个温柔杀手,我早就立下誓言,此生绝不再踏进婚姻,如果你渴望有个家,只管离开我就是,我决不会怪你!”

  林紫决心已定,钟声只得失望地收起钻戒,“可我希望我们不仅是情人,更是亲人!”林紫反问道,“我说了你不可以把我当亲人吗?我只是希望爱情永远都只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但婚姻却是一种结果,我讨厌这种形式的存在。只要我们相爱,你又何必太拘泥于形式呢?”

  “紫,男人也需要安全感,我害怕哪天醒来,枕边不见了你——”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婚姻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它只会成为你我分手的障碍!钟声,婚姻不是绳子,不可能将两颗背道而驰的心系在一起的!就算能勉强系在一起,可没有了爱还有必要在一起吗?”林紫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钟声不能说服林紫,望着眼前这个想爱却又怕被爱伤害的女人,他只能紧紧地将她抱在怀中,无言地倾诉。

  一夜温存。

  “爱情能让我克服婚姻恐惧症,总有一天,也能让你克服这份恐惧的。”当林紫在钟声的怀中小鸟般沉沉睡去,他伏在林紫耳际轻轻地说。

  每日晚饭后林红都要外出散步。这晚她走出幼儿园不久,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她急忙往回跑,不小心脚底一滑,摔倒在地。她咬牙慢慢爬起来,发现肚子疼痛难忍,她强忍着阵痛环顾四周,却不见一个人影。

  “小麦!”她在心里喊着,“要是小麦在身边该有多好啊!”她这样想的时候,小麦不知从哪里奔出来,一边抱起她往医院方向跑,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急急地拨打120,一看见小麦,林红的提着的心就放了下来,她相信,只要有他在身边,她和腹中的孩子就能平安无事。

  林红送到医院就早产了,是个六斤重的女孩。

  当小麦把孩子轻轻地放在林红身旁时,她的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孩子长得太像苏恒了,所有关于苏恒的记忆汹涌而来,可此刻守在她们母女身边的,却是一个与她们毫不相干的人——小麦!孩子是用产钳助产下来的,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是小麦,在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一栏里,填的也是小麦的名字。对此林红保持了沉默,沉默就意味着肯定,小麦看到一线希望,心中甚喜,越发将林红母女服侍得无微不至。

  林紫和钟声来医院探望她们母女,见小麦准父亲般细心地给婴儿换尿布,林紫便对林红说,“我还说请假来照顾你呢,看来不但没有这个必要,而且你坐月子连保姆也不用请了!小麦的护理多专业啊!”

  同病房的产妇也羡慕地说,“她们母女真幸福,如今这样好的老公真是少见啊!”一句话说得小麦和林红都红了脸。林红很清楚,她之所以默许了小麦的照顾,是因为她早已不知不觉地开始依赖他了,当她滑倒在地在心里大声呼喊小麦的时候,她才恍然大悟:她需要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和她共同来照顾孩子!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离不开他了!

  林红满月那天,林紫和钟声在星级酒店备了酒席,邀请贝贝幼儿园全体员工来庆贺,席间,大家异口同声地问林红,“这么漂亮的宝宝,叫什么名字啊?”林红微笑着看了一眼小麦,粉脸含羞地低头不语,小麦亲了怀中的宝宝一口,朗声宣布说,“我和林红商量好了,给宝宝娶名叫麦琪。”

  “麦琪?噢,好名字!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啊!”同事们立即将林红和小麦拉到一起,欢笑声透过房子的角角落落向四周撒播。

  林紫正怀疑自己的听力有问题,却见林红示意有话要和自己单独说,于是林紫来到包房外,林红出来悄声对她说,“姐,我决定和小麦下个月举行婚礼,你帮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苏恒好吗?我怕我告诉他,他不会相信。”林紫打趣道,“你不怕和小麦结婚是不道德的行为了吗?”林红说,“不怕,我相信日久生情。姐,你和钟声也结婚吧,人类既然发明了婚姻,自有它存在的必要,女人还是有归宿感才觉得踏实。”

  林紫道,“我只要心有所属,不要归宿,就象以前的你一样。”此话一出林紫又觉得自己不该如此说,便解释道,“我和你不同的,我和钟声不会要孩子,我们无须给孩子一个合法的存在,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用不着婚姻!”

  林红闻言脸色大变,“姐,你和钟声是这么看我的?我说过,我不会为了孩子而利用小麦,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对我而言,亦是一种罪恶!”林红说着泪水噙满了眼眶,“连我的亲姐姐都不相信我,只怕小麦心里也不会全信我的!”

  “不!不,红,我不是那个意思!姐姐怎么会这么看你呢,我的意思是:我已经不喜欢婚姻了!婚姻对我来说,完全没有必要——唉呀,妹妹,你要姐姐怎么说你才相信呢?”林紫不知如何用言语表明自己的心迹,急得直跳脚,钟声出来找林紫,见两姐妹淌着泪兀自立着,便毫不客气地批评林紫,“你这个做姐姐的怎么这么不懂事?在如此喜庆的日子里居然让妹妹掉眼泪,林红,你别跟她计较,只当她在说胡话!”

  林紫此时巴不得有人来解围,见钟声不分青红皂白地这般说她,倒觉得心里万分温暖,于是揽了林红的腰往包房走,“好妹妹,我的小侄女可不喜欢她妈是个弱不禁风、敏感多疑的林妹妹哟!”钟声也在旁打圆场道,“你看你又说错了吧,林红可是名正言顺的林妹妹哟。呵呵,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呢,你也是我的林妹妹呀!”说得林红忍不住笑了起来。

  电话那端的苏恒表现十分平淡,“哦,谢谢你把这个消息告诉我。请你转达我对他们的祝福,我和妻子工作都较忙,就不亲自来参加婚礼了。”苏恒的一句话便把林紫想好的许多台词变成了废话,看来他是真的将林红放下了。

  林紫问苏恒身体如何?苏恒说,“虽然残废了,但身体还是很好的。每天生活在教学和家庭中,过得很充实。”林紫便问,“那个秘密,还用保守下去吗?”苏恒想了想说,“秘密?什么秘密?哦,我都忘了,你是说我残废的事是吗?无所谓了,过去已远去,我想她也和我一样,不会在乎什么了。”

  放下电话,林紫发了一会呆,心想,那么刻骨铭心的十年,苏恒真的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过去了?她想试试林红的反应,便把苏恒在深圳失去双腿的事告诉了林红,没想到林红真象苏恒说得那么平静,“他用双腿换回一个完整的家,何尝又不是幸福呢?”

  “既然你们都不会再为彼此动容,孩子这个秘密还用保守下去吗?”林紫望着熟睡的麦琪问林红,林红毫不犹豫地说,“孩子的秘密要永远保守下去。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小麦,在我心里,她就是小麦的亲骨肉,她永远都是小麦的亲女儿!”

  林红和小麦的婚礼定在六月一日儿童节,林紫做伴娘,钟声做伴郎。因为他们是在贝贝幼儿园相识的,所以他们将新房设在了贝贝幼儿园的单身寝室。参加完婚礼,林紫主动请缨,今晚要帮林红带麦琪,以便让他们这对新人度过一个完全属于他们二人的新婚之夜。

  哪知睡到半夜里,麦琪突然哭闹起来,怎么哄也哄不住,林紫只得打电话将一对新人从洞房里叫出来,小麦开着校车带着林红跑到出租屋来,林红喂了奶,麦琪仍是哭个不停,小两口只得将她抱回新房去,一躺到小麦怀里,麦琪便停止了哭泣。

  “她就是你的亲女儿,她只有你这一个爸爸!”林红抱着小麦和孩子,激动地哭着说。小麦亲了又亲她们母女,也哭了,“我该不是做梦吧,一夜之间,娇妻幼女都有了!”

  “我嫁给你,并不是因为孩子,你懂我的心吗?”林红望着小麦的眼睛说。

  “我知道的,你是被我感动了对吗?其实你是爱我的对吗?”小麦是懂她的!林红幸福地伏在他怀里呢喃道,“我前世里积了什么德?竟让我今生遇到这么好的男人?”

  林红和小麦抱着孩子走后,林紫再也睡不着,看看时间才凌晨三点,她突然好想钟声,想看看他熟睡的样子,想静静地躺在他身边,听他均匀的呼吸声。林紫蹑手蹑脚地下楼,见楼道口有一辆没上锁的自行车,便骑车往海边别墅而去。

  一路上星星点灯,林紫仿佛回到了初恋时节,满心的爱恋跨越了万水千山。

  到达大梅沙别墅时已是凌晨五点,林紫开门进去,只见钟声趴在电脑桌上睡得正熟,电脑没关,屏幕上“我爱林紫”四个字不停地旋转着,林紫轻轻地移动一下鼠标,弹出一个窗口,却是一封没写完的信,这是一封写给“永不凋谢的玫瑰”的信!信里都是劝“永不凋谢的玫瑰”嫁给钟声的话,信中的口吻她是那样熟悉,但却绝对不是钟声写的,是“一辈子的追寻”!

  钟声怎么会有她的信箱地址?难道钟声破译了她的信箱密码,偷偷打开了她的信箱?没这个必要啊,她已经告诉过钟声她和“一辈子的追寻”之间的友谊,那只是两个未曾谋面的笔友之间的普通友谊啊,钟声是不信任她吗?

  一丝不快涌上心头,林紫按了一下后退键,惊异地发现钟声打开的并不是她的信箱,而是“一辈子的追寻”的信箱!莫非——?!林紫的心顿时从高空坠入深谷,她强忍着心头的愤怒与绝望,等待着钟声醒来。

  手机声叫醒了钟声,见到林紫坐在身旁,钟声一时不知身在何处,他一把将林紫搂进怀里,温柔地问,“昨晚结婚的是我们吗?”林紫冷笑道,“你到底要欺骗我到什么时候?一辈子吗?”

  钟声猛然想起了没关闭的电脑,连忙去关,林紫说,“不用了,我全看到了。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钟声想去握鼠标的手只得停在了半空,因为害怕失去林紫,他本能地为自己辩解道,“我没有欺骗你啊,紫儿!”

  “事到如今你还能隐瞒下去吗?你该不会说你不知道我就是‘永不凋谢的玫瑰’吧?我可是把我和你的爱情故事都告诉了‘一辈子的追寻’啊!”林紫除了冷笑还是冷笑,她觉得自己是个大傻瓜,就那么傻乎乎地被钟声牵着鼻子玩耍。难道他就是这么爱她的吗?她已经原谅了一次他的欺骗,爱情能经得起几回这样的欺骗呢?她可是告诉过他不要再欺骗她什么的啊!

  “对不起!紫儿,我不是故意的啊!我一直想告诉你,可又不知该如何启齿——”钟声懊悔地坦白道,“我很早就知道你是‘永不凋谢的玫瑰’,那天你在办公室上网,接电话时忘了关闭窗口,我经过你办公桌时正好看见你写给我的信,我又惊又喜,当晚便请你到楚天情饭店去吃饭——”

  “如果我不是‘永不凋谢的玫瑰’,你那天就不会请我吃饭,以后更不会爱上我是吗?”林紫毫无表情地问。“如果你不是‘永不凋谢的玫瑰’,如果‘永不凋谢的玫瑰’不是你,这辈子我都不会再产生爱情,正因为你们同属一个人,我才有了爱情啊!紫儿,你没必要吃自己的醋啊!”

  “既然你觉得我没必要吃自己的醋,那你为何要瞒着我?!”

  “起初我想试探你到底是爱“钟声”还是爱‘一辈子的追寻’,后来我以钟声的身份与你相爱,但我仍害怕你对“一辈子的追寻”存有留恋之心,于是我自作聪明地想,如果我能以‘一辈子的追寻’的名义让你对“他”死心,且让“他”说服你做我的新娘,岂不是更好?于是我就这样在网上做你的朋友,网下做你的情人——”

  “哼,不愧是在国外喝过洋墨水的,手段真是高明!可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爱情讲究的不是手段,而是内心的真诚!林红不是也立过誓言只做情人么?她不是说过太阳从西边出来也不嫁给小麦的么?结果怎么样?结果她还不是心甘情愿地做起了黄脸婆?因为什么?因为小麦那份朴素的发自内心的真诚——”

  说到这里林紫说不下去了,想到自己凌晨三点踩着“偷”来的单车穿越半个深圳跑来见他,见到的却是这样残酷的真相,不免心酸不已:女人的誓言是要靠男人的爱去改变或呵护的,爱上钟声,本已违背她不再发生办公室恋情的誓言,她不怕再违背自己的誓言,她并不是没有想过要嫁给钟声!只是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他给她足够的勇气去推翻自己的誓言,与他携手踏进婚姻的殿堂!

  可现在,她却是心灰意冷!“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关于离婚女人不完美的那段陈述。如果我早知道你就是‘一辈子的追寻’,我绝不会与你相恋!”林紫的泪水如决堤的洪水汹涌而出,为什么?为什么甜蜜地爱过之后总是伤痛和分手?为什么总是在爱过之后才发现,自己拥有的那份爱并不是完整并不纯洁?为什么啊?!

  “不!紫儿,我那样说是想你忘记‘一辈子的追寻’,全心全意地来爱现实中的我——钟声!紫儿,小麦不是也说过,世上没有完美的爱人吗?若真有完美,也是建立在宽容的基础上的——这次我明知故犯地欺骗了你,实在无脸再请求你原谅,但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啊!紫儿,我不想失去你!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留在我身边呢?”

  “对不起,你这样的爱我不能接受。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林紫夺门而出。

  林紫踏着单车穿梭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所到之处,行人皆注目。是因为时髦的穿着、高雅的气质与破旧不堪的自行车太不相称?还是因为她旁若无人的姿态?钟声开着奔驰车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他不知道,这个十年没踩过自行车却能踩得如入无人之境的女人,还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悔过的机会?

  路边一家小商店门前,一个男人满嘴泡沫地在刷牙,一个女人穿着睡衣打着哈欠坐在竹椅里看电视,电视机里播放的是一部港产片,影片里的女主角正忧伤地唱着,“什么是开始?什么是结束?如果迷乱是苦,再开始也是结束。什么是拥有?什么是失去?如果追求是苦,再坚强也是执迷不悟。”林紫细细地体味着这几句歌词,没有停顿,没有回头。她想,那个满嘴泡沫的男人,那个穿着睡衣打着哈欠看电视的女人,真幸福啊。

  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高坡,林紫加大了力气,这个伤痕累累的女人,这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能蹬得过去吗?林紫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总得试试。”

  “她真是被我气昏头了,居然想踩着自行车爬过这么陡的山坡!若她有个三长两短,叫我如何能承受?!”钟声看见林紫艰难地蹬着自行车,一副随时会因体力不支而摔下山坡的险境,他整个心都为她提了起来!

  钟声连忙跳下奔驰车,紧跑几步抓住自行车后座,用力一推,林紫和自行车便稳稳地爬过了山坡。

  接着便是下坡,钟声正想牢牢稳住自行车,将林紫从自行车上抱下来,冷不防林紫猛地用力一蹬,钟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行车如失控的火车头,野马般快速朝坡下冲去!

  三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正手拉手唱着歌儿往坡上爬,见有自行车猛虎下山地直朝他们冲将下来,吓得他们除了惊恐地哇哇直叫,竟呆愣在那不知躲避!

  林紫用力蹬自行车下坡只是为了甩开钟声,事先她并没朝坡下看,待看见三个被吓傻的小学生时,她顿时吓出一声冷汗,慌忙去按自行车闸把,却发现自行车闸失灵,她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眼看着自行车就要直冲冲地朝小学生轧过去,林紫急中生智,用力地朝右边扭动自行车扶手,车子改变方向,朝路边的大树冲去……

  钟声奋力朝林紫奔去,见林紫撞向大树,他脑中顿时浮现出十多年前新婚妻子血染白纱裙的一幕,他大叫一声,眼前一黑便栽倒在地上昏厥过去……

  第七部永远的情人

  钟声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我怎么还活着?紫儿呢?紫儿,都是我害了你啊!紫儿,你不要死,让我去死吧!”

  “一个大男人要死要活的,羞不羞啊?”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医生走进来对钟声说,“你是担心那个送你到医院来的女人是吗?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她运气好,只是受了些皮外伤,并无命之忧的,倒是你,心脏不好,送到医院时已经休克了,差点就丢了命!”

  是林紫忍着全身的伤痛开着钟声的奔驰车将他送到医院的,那棵大树救了她,否则,她定会随着自行车摔下山沟,不死也会缺胳膊断腿!

  在冲向大树的一刹那,林紫猛然想起了死去姑妈说过的那句话,“生和死总是相随的。”那一瞬间她突然领悟到了爱的真谛:“爱到真时,生死已经并不重要,因为爱已得到永生!”

  既然生死已无关紧要,又何惧任何伤害呢?她好后悔没有答应钟声的求婚——如果时光倒流,生命还可以继续,她一定会和他象所有的平凡夫妻一样,幸福而又平淡地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她不会再追究他曾经的欺骗,因为她已经明白:爱与谎言正如生与死一样,总是形影不离的。

  得知林紫并无命之忧,钟声才松了一口气,但他绝不会再去请求林紫原谅他,与他重修旧好,经过这次生死劫难,他开始相信宿命:曾与他倾心相爱的王淑仪已被死神召去,现在他好不容易爱上一个女人,死神却又向她伸出魔掌,这次虽没要了林紫的命,但这难道不是死神对他的警告?这难道不是在暗示着他此生相爱的女人都注定劫数难逃?!如果真是这样,他宁愿离开她,永远永远不再说爱!

  打定主意,钟声内心顿时平静坦然。

  林紫由医生包扎皮外伤口,便到钟声病房去看望他,她要告诉他:出院后,她就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为他甘愿再做一次黄脸婆!当她发现他在她撞向大树的一刹那竟昏死过去时,她才深刻地体会到他是多么多么的爱她!这份爱足以令她原谅他对她的那些欺骗!

  哪知钟声竟是人去空!没想到她这个撞树的人没死,那个眼睁睁看着她的人竟无力承受,撒手而去——林紫趴在钟声的病上,悲痛欲绝,放声大哭。

  哭声惊动了护士,小护士跑来问林紫为什么哭?林紫哭着质问她,“他健健康康的一个人,怎么眨眼就没了?!”

  “谁没了啊?”护士奇怪地反问她,林紫抹了把眼泪欣喜地抓住护士的手问,“他还在?那他到哪去了?”

  “你是说这个病上的男病人吗?他已经出院走了,醒来就走了,好象医院是地狱似的,一秒钟也不想多呆一会儿,真是的!”

  “不可能!他怎么会走呢?”林紫怎么也不相信,钟声怎么会丢下她先行离开医院呢?见她不相信,护士小姐生气了,“我骗你干什么?我这里还有他出院时的签名!”

  确实是钟声的亲笔签名!难道钟声醒来后找不到她就先回去了?林紫拿出手机给钟声打电话,对方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接听电话!这下林紫可慌了神,莫非钟声被这场车祸吓坏了脑子,神经变得不正常了?或者,是患了失忆症?

  林紫着急得不行,只恨不得自己变出三头六臂,立即将钟声寻找出来!她顾不得脸上的划痕和胳膊上、腿上的白色绷带有损个人形象而去了钟声的公司,策划部里的那些老同事一见她这个样子大吃一惊,“阿紫你跟谁打架了?”

  “钟声在吗?我找他有急事!”林紫顾不得回答他们的疑问,一边往钟声的办公室闯一边急切地说。

  “你在外面稍等一下,我进去告诉他一声,他今天上班时特别交待过,他心不好,谁也不想见——你当然是例外的啦。”办公室文员一边同林紫开玩笑,一边进钟声办公室去请示,不一会她就出来了,林紫正要推门进去,文员却将门反锁了,“阿紫,对不起,钟经理说他不想见任何人,他脸色很难看,你们——怎么啦?”

  “你没告诉他是我——林紫,满身是伤的林紫要见他吗?”林紫真怀疑钟声的脑子糊涂了,他是那么的爱她的,怎么会不想见她呢?他脑子一定有问题了!

  “当然说了!不信,你打电话给他,我帮你接进去,看他怎么说?”文员以为林紫不相信他,脸红了,为了证明她确实尽了力,她让林紫现在就掏出手机打办公室的电话。

  文员将林紫的电话转进了钟声办公室,林紫听见电话在钟声办公室里响个不停,可钟声始终没有接起来,文员无可奈何地对林紫摇摇头,“你还是先回去吧,等他出来时我会告诉他,你来找过他的。”

  钟声大门紧闭,林紫总不能将他的办公室门砸开,把他从里面揪出来吧?她只得带着满心的担忧和疑惑黯然离去。

  林紫返回医院去询问医生关于钟声的病,医生说,钟声只是心脏功能不太好,不能承受大喜大悲大惊之事,除此之外,一切皆好。“那巨大的惊吓会不会影响他的大脑呢?”这是林紫现在最担心的问题。

  “按医学理论来说,外界刺激对他的大脑器官并不会有任何损坏的,但是也并不排除他的精神因外界刺激而受到损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吓疯了,吓傻了。”

  “那吓傻了的人还能治好么?”林紫怀疑钟声是真的被吓傻了。

  “那就要因人而异了,依我从医的经验,一般被吓傻的病人都是以前有过类似的惊吓的,他们无法承受再一次类似的惊吓因此而精神失常——”

  “对对对,他就是这样!”不等医生解释完,林紫便将钟声对号入座,向医生讲述了十多年前钟声新婚妻子车祸而亡的事,“你还是先带他来精神科检查一下再说吧?在猜测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你没必要这般紧张,就算真有事,只要病人和家属好好配合医生,一般都能恢复正常的。”

  钟声不见她,林紫只得守在他公司门前等他出来。

  “声,我等你好久了!”钟声刚走出公司大门,林紫就从门旁的隐蔽处跑出来,唯恐他飞了似的紧紧地抱住他,钟声冷冷地欲推开她,不管他怎么推,林紫就是不松手,“唉哟——”钟声碰到了她的伤口,痛得她眼泪一下子就冒了出来,因为太担心钟声,她对疼痛已失去了知觉,现在钟声就在她怀里,她的疼痛感便恢复了,“好痛啊,声,我好痛!”她撒娇地叫道。

  若是平日她这样,钟声会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但现在,钟声只是抬头望着天,表呆滞,似乎根本就没听到林紫说话,“钟声,我是林紫啊,你不认识我了么?”林紫踮起脚,伸手去抚摸钟声的头,“声,乖,我们到医院去好吗?”钟声傻傻地望着林紫,缓缓地点点头。

  林紫如慈母般牵着钟声的手往前走,没走两步,钟声突然挣脱林紫拔腿飞跑起来,任林紫在后面如何追赶呼喊,他都不理睬,受伤的林紫哪里追得上他?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混进人群,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

  伤痛加上心痛,林紫累得筋疲力尽,她实在是没有能力降伏钟声,只得打电话向林红和小麦求救。

  “钟声,钟声他出事了——”林紫一听到林红的声音便哭出声来,正沉浸在新婚幸福中的林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出事?出什么事?!”

  林红和小麦也想尽了办法,仍是无法和钟声说上一句话,更别说将他送进医院了。

  怎么办呢?林紫只得求助钟声的部下——策划部主任,听了林紫的讲述,主任笑道,“钟经理工作好好的啊,怎么会傻呢?我看是你的脑子被树撞傻了吧?”

  林紫又去找钟声的顶头上司——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她才开口说了两句,就被请出了董事长办公室。

  除了林红和小麦,没有人相信林紫的话。

  林紫每天都要到钟声公司门前去等他,说钟声傻吧,他却知道如何躲她——他住在了公司宿舍,再也不轻易踏出公司一步。钟声所在公司的人每天见林紫在门外徘徊,不免议论纷纷,一时间各种各样的版本都有了,有的说钟声已经不喜欢林紫了,林紫却死缠硬磨地要嫁给他,吓得钟声只有躲起来,还有的说林紫的大脑被撞坏了,除了钟声,她谁也不认识了,只得整天想着钟声,钟声被这个傻子缠得没法,只得躲起来了……

  各种各样的版本传来传去,最后各种谣言终于达成共识,传成了“林紫傻了,吵着要嫁给钟声,钟声哪能娶个傻女人呢?只得躲着她。”

  对此说法,林紫毫不在意,管别人怎么说呢?她只要能见到钟声就行,哪怕他已是个傻子!

  林紫也学乖了,她不再在每天的同一个时间去找钟声,而是每天选择不同的时间去他公司门口,然而尽管如此,她还是没能见到他的踪影,直到有一天,公司董事长亲自走出来对她说,“你不要再来找他了,他走了。”

  林紫看到董事长眼里同的目光。“他离开本公司另谋发展去了,他在我公司工作了十年,因为不想再见到你,只得忍痛离开本公司,可惜啊,我是很舍不得他的,我们不仅是工作伙伴,更是非常知心的朋友。”

  “他到哪去了?求求您告诉我!您一定要告诉我!”林紫急之下顾不得男女有别,紧紧地抓住董事长的手请求道,“如果再也不能见到他,我也不想活了!”

  看到林紫涕泪交加的样子,董事长不忍离去,他犹豫了一下对林紫说,“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对钟声的这片痴都令我感动,在现在这个人心被物欲弄得浮躁虚假的时代,还有你这般真心实意的爱,真让人欣慰,直可惜你——唉,如果你不是傻了才怪呢,这世上哪还有怀有纯洁之爱的正常女人?”

  “不,董事长,我不傻,我没有变傻,变傻的是钟声啊!”林紫这样大声对董事长说时突然想起了酒鬼们常说的“我没醉。”这句话,她悲哀地想,她的这句“我没变傻”在常人眼里,却正是酒鬼们说的“我没醉”啊!一时间,她大脑不出现错乱,自言自语道,“我傻了?我傻了还找他干什么?我傻了就不能连累他了呀。”

  “你当真认定钟声是脑子有问题了?”董事长认真地问林紫,林紫闻言顿时大脑清醒,她惊喜地问董事长,“您相信我的话了?”

  “既然你认定钟声脑子有问题了,你还对他这般痴?你爱的是过去大脑正常的钟声,可不是脑子有问题的钟声!难道你没想到这一点?”

  “不,董事长,我爱的是完整的钟声,包括过去的他,现在的他,将来的他,无论他以后变成什么样,我都会爱他,直到永远!您不要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如此爱他,我只知道我的心是这么想的!”

  “林小姐,你刚才说过,如果你变傻了,你就会离开钟声以免连累他是吗?”见林紫毫不犹豫地点头,董事长接着问她,“你怎么就没想到,钟声也是这么想的呢?”

  “我知道!我知道他心里是明白自己的状况的,所以他要如此狠心地避开我,好让我死心!可他不知道,他越是这样,我越是放不下他!他就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他找出来,我知道,虽然他脑子有问题了,但他心里是有我的!”

  “你如此痴心,我实在是不忍心袖手旁观,这样吧,我告诉你事实的真相,你去香港找他吧,相信他最终会被你感动的。祝你们有人终成眷属!”

  “真相?难道我所知道的并不是真相?”

  “林小姐你说对了,你看到的只是一种假象。但首先我要告诉你,钟声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太爱你,他不想伤害你!我可以以我的人格担保告诉你,他的脑子并无任何问题,在你骑着自行车冲下大树的一刹那,他就认定这是他此生的宿命——凡是与他相爱的女子都得短命于车祸,于是他决定离开你!起初他并没想过要在你面前装傻,是你说他脑子有问题而给了他灵感:如果他让你确定是真傻了,他想你就会离开他的,哪知却是弄巧成拙——你不但不嫌弃他,反而更加痴于他,于是他只得离开深圳,让你无法再找到他。”

  “可是,我并没有出车祸死啊,他怎么如此迷信如此糊涂啊!”钟声的脑子没有问题,林紫喜出望外。

  “可他认为这是上天对他的警示,如果他置之不理,上天必会不容。”

  “就算上天不容,我也要和他在一起。自古以来爱都是超越生死的,人生无憾,并不是由生命的长短决定,而是因为内心的无悔——为他而死,我无怨无悔!”

  握着董事长写给她的地址,林紫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钟声身边去,可惜她没有港澳通行证,马上去办的话,至少也得好几天才能办得下来吧?钟声以前多次邀请她去香港见他的父母兄弟,她都拒绝了,那时她想,反正只是做人,何须让他的家人知道她的存在呢?现在想来不免后悔,如果早与钟声去过香港,看他今天还能往哪里躲?

  因为心完全系在钟声身上,林紫几乎完全放弃了幼儿园的工作,幸好有林红和小麦照应,听林紫说要去香港找钟声,林红打趣道,“你们两个真是儿戏,一会儿你追我,一会儿我追你,连幼儿园也不要了!”

  “幼儿园是他的,他一走了之,我还管它干什么?”林紫一想到钟声连幼儿园也不要了就生气,他就是欺负她不会坐视不管!

  “你们闹吧闹吧,宝宝和幼儿园就暂时由我们来管着吧,等你们闹够了再来谢我们不迟!”林红主动表示要解决林紫的后顾之忧。

  说到儿子宝宝,林紫深感歉意,“我不是一个好母亲啊。”

  “怎么不是好母亲?给儿子找个好爸爸也是做母亲的责任啊。”小麦抱着麦琪插嘴说,林红立即随声附和。林紫红了脸嗔道,“好啊,你们俩合起来欺负我?”

  一个星期后,林紫经深圳罗湖海关去了香港。第一次踏上这个美丽繁华的城市,林紫来不及欣赏和感受便打的直奔钟声的住宅。

  钟家大门半掩半开,一只纯种的狼狗警惕地立在门边,见到林紫走近,它一面汪汪大叫一面朝林紫冲过来,林紫吓得惊吓一声,抱着头蹲在了地上。

  “淑仪,淑仪!”一个面色慈祥的老妇人从里间走出来,狼狗听到老妇人的呼唤声立即乖乖地跑到她脚下,跪着一动不动了。

  这条狼狗叫淑仪?!这一定是钟声的母亲了,“伯母您好!我是钟声在深圳的同事,请问他在家吗?”

  “哦您……是——噢,您好!快请进!”钟伯母看见林紫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便老朋友般热地将林紫请进家门,一边亲自张罗着给她倒茶水,一边朝楼上喊道,“声儿,来客人了!”

  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朝思暮想的人,林紫不浑身颤抖,以至于差点没接稳钟伯母递过来的茶水杯。

  “小姐贵姓啊?”钟伯母用喜爱的目光打量着林紫,林紫怕钟声在楼上听见是她便不下来了,于是低声答道,“伯母,我姓王。”她想,反正我是改名叫王淑仪了的,这样回答伯母也算不上欺骗。

  “姓王?!哦……王小姐长得真漂亮,祖上哪里呢?依我看,肯定不是广东人吧?”

  “伯母,我的粤语说得不好么?”

  “很好啊,哈哈,我是说,广东人生不出这么漂亮的女儿!我猜你是江南水乡那边的人,对吗?”

  林紫被钟伯母的直率逗笑了,“您算是猜对了一半吧,我的确不是广东人,我是武汉人。恕我冒犯,我看您也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吧?”

  “哈哈哈,王小姐你是夸我年轻时生得漂亮是吧?你猜对了,我老家是浙江的。”

  “原来您才是正宗的江南美人啊,呵呵呵。”

  一老一少两个女人正有说有笑的,忽听楼梯口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抬头一看,只见钟声立在楼梯上,双眼呆愣愣地望着林紫,手中的玻璃杯则松手失落在地碎成了无数个小块。

  “碎碎(岁岁)平安!碎碎(岁岁)平安!王小姐你先坐着,我出去买点东西!”钟伯母见儿子那副惊喜失态的模样,心中顿时明白了**分,她连忙站起身来往外走,并吩咐家里的菲佣收拾好那只破碎的玻璃杯后也跟着她出去。这个胖胖的女菲佣倒也机灵,三下两下便收拾好碎片,带上大门走远了。

  整个屋子里只剩下钟声和林紫两个人,林紫多想扑过去躺在他怀里好好撒娇啊,但她只是静静地立在原地,幽怨地望着他,那眼神里包含了太多的内容,他可能领会?!

  钟声也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心里却是波涛翻滚,激澎湃!终于,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如汹涌的潮水一般扑向林紫,将她卷进自己宽阔的怀里……

  “我爱你,爱你……”她呢喃着。

  “紫儿,想死我了……”他喘息着,恨不得将她吞进肚去,永远永远不再分开!

  两人身子紧紧地缠绕着,一分一秒都舍不得分开。真正算起来两人分别不过三个星期,但他们却仿佛思念了三亿年,只因爱的太深,只因煎熬太久!

  一个眼神便是千言万语,一句话便是暖心润肺!

  钟声父亲多年前已病故,除了母亲,他还有一个已移民加拿大的亲弟弟,去年他弟媳为钟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喜得钟声母亲足足吃了一个月的斋饭,以感谢菩萨的保佑,从此,她再也不在钟声面前唠叨盼他结婚的事了。

  钟伯母有意拖到晚饭时分才和菲佣一起回家。

  “妈,您坐好,我来给您介绍:这位漂亮的林小姐就是您的大儿媳了!”钟伯母一进家门,钟声便将林紫搂到她面前,告诉她这一特大喜讯。

  “林小姐?不是姓王?哦,看我这老太婆糊涂的,姓什么都没关系,只要是我家儿媳妇就好!”钟伯母喜得热泪盈眶,嘴里直念“阿弥佗佛”。

  “阿弥佗佛!老头子,你听到了么?我们声儿有媳妇了!声儿,快打电话告诉你叔,让他来给你们主婚——先选个日子请亲戚朋友们来举行定婚仪式吧,虽然你爸不在了,但该有的礼数咱家都不能少!”

  定婚的日子就定在三日后,钟声打电话告诉了自己的叔父和弟弟,他们听到这消息如同听到铁树开花一样,“再忙我也要赶回来参加你的定婚礼!这可是钟家的大事啊,再说,我很好奇,你的未婚妻是个什么样的出色人儿呢?一定是身怀绝技吧,不然怎么能让你改变誓言?”钟声的叔父是某集团公司的大老板,成年累月都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故平时很少回香港。

  “我与这个叔父本是仇人,但母亲要尊重他,我还是听从母亲的意见吧。”钟声告诉林紫,这个叔父与他父亲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因为秉不同,两家很少来往,钟声在美国读书时,无意中在餐厅碰见他,叔父见王淑仪生得美貌,竟要王淑仪离开钟声去做他的人,钟声知道后大骂他一顿,他却无所谓地说,“我们是叔侄,一个女人算得了什么?你送给我一个女人,我可以还你一百个女人!”

  林紫说,“你这个叔父也真荒唐!”钟声说,“其实他除了在女人这方面不检点外,其他方面还是很不错的,不然能把事业做这么大?王淑仪死后,我后悔过没有让她去跟我叔父——”

  “你怎么也荒唐了?女人又不是糖果,可以让来让去的吗?人家王淑仪是心甘愿爱你的,你这么说她在九泉之下也会恨你!”林紫马上打断钟声的话。

  “我说错了还不行吗,紫儿!你是我的女人,谁要抢走你我就跟他拼了!”钟声做出一副拼命状。

  “去你的,谁跟你抢啊?”林紫被他逗乐了。

  在林紫的坚持下,定婚仪式没有在酒店举行,而是选在了钟声家里,被邀请者除了钟声的弟弟和叔父及几个好友外,再无外人。钟声本想把定婚仪式摆到深圳去的,这样林红和小麦就可以参加了,但林紫说没必要,反正他们已经知道了,人到不到场并不紧要。

  第三日中午时分,客人陆续到齐了,或许是长辈要摆摆架子,最后一个到来的,是钟声的叔父。自从王淑仪死后,两家再无往来,钟伯母正是想借此机会化解两家的冤恨,一向孝顺的钟声遵从了母亲的安排。

  钟声和林紫手牵着手迎出门外,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位气宇轩昂的男子,“阿声,恭喜恭喜!这位就是你的——”男子声如洪钟,当他向林紫伸手过来时,两双手都停在了半空,林紫大脑“轰”的一声,顿时失去了思维能力,她呆呆地立在那一声不吭,因为过度的惊讶,她脸上的笑容全僵住了,取而代之的是难堪的红色。

  天下何其之大,又何其之小?钟声的叔父竟是于天!

  姜还是老的辣,于天在短暂的惊诧之后立即恢复常态,他再次向林紫伸出手,这次不是准备握手,而是拥抱,林紫后退一步,躲在了钟声身后。

  “哈哈,这不是我的深圳人么?怎么,紫儿,不认识我了么?”于天仰天大笑,“声儿,不会吧?你要和我的深圳人订婚?”

  钟声惊诧万分,世上哪还有比这更羞辱人的事?十九年前,因为王淑仪,他们叔侄成了仇人,于天曾扬言说是钟声害死了王淑仪,他说他看中的女人命中注定不能被别人所拥有,谁要逆天而行就只有死路一条。为了避免与于天接触,钟声卖掉了父亲在于天公司所拥有的股份。

  谁知十九年后,于天的出现却是又一场恶梦的开始!林紫,这个让他重燃激的女人,竟是于天众多人中的一个!不!钟声宁愿相信是于天在妒忌他的幸福,故意要离间他们!

  但是林紫的无言说明了一切!“他在说谎对不对?紫儿你说啊,说他想拆散我们,是他在故意散步谣言——你说啊!”钟声抓住林紫的双肩拼命摇晃。

  林紫已是泪流满面,叫她说什么?她说什么都无济于事,虽然她从没答应做于天的深圳人,但她确实曾经爱过于天,并心甘愿地和他有过鱼水之欢。她真后悔向钟声隐瞒了这一段史,如果早点告诉他,他也许还能尝试着接受,可现在,在众目睽睽之下,钟声何以承受这个致命打击?!

  “对不起……”林紫双手抱住钟声的腰低声致歉。

  “不!”钟声大叫一声,用力推开林紫,如头上披了红布的公牛一样朝于天一头撞去,于天连忙避开,没撞到人的钟声再次大吼一声,掉头朝路上狂奔而去,受惊的于天定定神,朝着钟声远去的方向喊道,“阿声,你何必生这么大的气呢?不就是一个女人么?叔叔让给你就是了!”

  林紫顾不得扇于天耳光,拔脚便去追钟声,事已至此,她并不奢望钟声能接受她,她只期望钟声不要因此受到一丁点伤害,如果她的消失能减轻钟声心灵上的痛苦,她宁愿即刻死去!

  钟母大叫一声“孽缘!”便不省人事,钟声的弟弟和其他客人连忙开车送她去医院。

  钟家大门前只剩下于天,他自言自语地笑道,“这个可怜的傻小子,以前我要吃他的剩饭他不让,现在却来吃我的剩饭,唉,真是命苦,偏又那么痴!这可怪不得我,只怪我们叔侄在看女人的眼光上太有同感!这女人也真是的,好好的深圳人不做,偏要做这傻小子的黄脸婆!”

  林紫拼命地追赶拔腿狂奔的钟声,因为穿着高跟鞋,她摔了一跤又一跤,眼看着钟声就快要从视线里消失了,她扔下高跟鞋,也赤脚狂奔起来。路上行人奇怪地看着她,急之下,她对前面的行人喊道,“请帮我抓住那个奔跑的男人!”行人以为她遭了打劫,于是合力将钟声拿下。

  “谢谢你们!”林紫抱住钟声向行人道谢,钟声向行人愤怒地叫道,“你们绑架我,我要报警!”又问温柔抱住他腰的林紫,“你也绑架我?”林紫以为他故意在行人面前做戏,便跟他开玩笑说,“我不是绑架你,我是警察啊,跟我回家吧。”钟声闻言便乖乖地跟着林紫往回走。

  “原来不是抢劫犯,是个傻子!”行人们迅速散去。

  “声,你不要这样,只要你好好的,我马上就可以从你面前消失,再也不打扰你平静的生活,声,你不要这样,你说话啊。”见钟声始终只是傻傻地笑着跟她走,林紫的心都碎了。

  于天架着宝马车离开钟家时在路上与林紫和钟声相遇,他下车向钟声告别,“阿声,你母亲住进医院去了,看来你的定婚仪式是要取消了。别忘了下次举行定婚仪式前通知我,否则糊里糊涂做了乌龟还不知道!再见!”

  钟声闻言大哭起来,“妈妈!我妈妈死了,我爸爸呢?阿叔,你说我爸做了乌龟么?警察小姐,你快帮我去买个鱼缸来,我要把爸爸养起来!”

  于天惊讶地对林紫说,“他疯了!快,快上车,我送他去医院!”

  林紫护住钟声骂于天,“你已经害死了王淑仪!你若想害死钟声,先杀了我再说!”

  “你也疯了!”于天将她塞进车内,然后把傻乎乎嚎啕大哭的钟声拖进车,锁紧车门后他紧张地问林紫,“你都知道些什么?谁告诉你是我害死了王淑仪?”

  林紫看见于天神色异常,突然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她本能地预感到于天对王淑仪的死负有责任,于是她冷静地说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于天,你不要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这些年钟声之所以没有揭发你,只是因为他把你当作个长辈!于天,王淑仪九泉之下不会饶了你,你会得到报应的!”

  “王淑仪不会饶了你!王淑仪不会饶了你!”钟声也跟着喊道。

  于天是何等人物,他岂肯轻易上当?“哈哈哈!你们都疯了!疯子说的话谁相信呢?你们出去说啊,我于天天不怕地不怕,更不会在女人身上栽跟头!”

  “知人知面不知心”,当初自己爱于天时,只知道他是个有品位的成功男人,哪里知道他还有这么肮脏卑鄙的一面?!林紫只恨自己当年太草率,以至于今天伤透了钟声的心,还害得钟伯母住进医院,如果钟家有什么不幸,她就是杀了自己,到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心!

  “我们当然会说!下车!让我们下车!”林紫拼命地捶打车门,于天突然换了副嘴脸,伸手抓住了林紫的手,温柔地说,“紫儿,这一年多来我没有一天忘记过你!我爱你,你回到我身边吧?我在深圳一直没有人,那幢别墅,我一直为你留着,你跟着这个傻小子有什么盼头呢?他是克妇命来的……”

  “呸!”林紫朝于天狠狠地吐了口唾沫,她真不敢相信,现在这个对她软硬兼施的男人是自己曾经深爱过的男人!

  “哼,你以为你是天仙吗?如果不是长得像王淑仪,我看都不会看你一眼!阿声更不会爱上你,你这个扫帚星!”于天恼羞成怒,一边骂林紫一边打开车门让他俩滚下车去!

  “我长得像王淑仪?!”林紫大吃一惊,钟声从没说过她外貌酷似王淑仪这样的话,她在钟声家住了这些天,也没有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难道又是于天的诡计?

  “淑仪,我可找到你了!你上哪去了呀?”钟声听到于天嘴中吐出“王淑仪”三个字,顿时绪异常激动,他一把抱住林紫叫道,“淑仪,淑仪,不要离开我!”林紫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于天如此欺负她,他却还在这里装疯卖傻,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要恨她也得等一起对付了于天再说啊。

  “哈哈哈!钟家也有今天!钟家有今天全是因为女人,活该!哈哈哈!”于天驾车扬长而去。

  “于天对你们钟家这般深仇大恨,你竟似瞎子聋子,只知道欺负我?!”林紫哭着捶打钟声的,钟声只是傻傻地望着她呵呵笑,“你恨我就杀了我,别这样折磨我!”林紫哭倒在他怀里,“淑仪,我肚子饿了,咱们回家吃饭去!”钟声拉起林紫的手,像个小孩子似的。

  快到家门口时,林紫见钟家的菲佣提了个大行李包似要出门,她连忙叫住菲佣,菲佣说,“女主人死了,这家风水不好,我要另寻雇主去。”

  什么?钟伯母死了?!林紫顿时天旋地转,她紧紧抓住钟声的肩膀才不至于倒下身去,“钟伯母在哪个医院?”菲佣说了医院名便急急离去,唯恐沾染上了晦气似的。

  “我妈妈死了?淑仪,我没有妈妈了!呜呜——”钟声孩童般嚎啕大哭,林紫悲痛得连“对不起”三个字都说不出口了,她恨于天!就算要报复她曾经对他的拒绝,他也不该牵涉无辜害死钟伯母!

  于天是刽子手!

  “钟家也有今天!”想到于天得意的咆哮,林紫的仇恨之火燃烧得更为猛烈,于天是故意要致钟家于死地!他和钟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难道就因为王淑仪没有做他的人?林紫感到事并不是这么简单。

  钟声和林紫赶到医院时钟伯母已被送进医院太平间,钟声的弟弟钟音一见到钟声便扑了过来,“哥,妈妈突发心脏病,死前连一句话也没留下!哥哥,你一定要坚强啊——”钟音告诉钟声,他已通知加拿大的妻子,妻子将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子于明日飞抵香港,为了早日将母亲入土为安,葬礼可定在后日举行。

  钟声对钟音的话不闻不问,只是孩童般傻傻地哭嚎,到了太平间,钟声突然躺下和母亲并肩睡下,他伸手去挠母亲的胳肢窝说,“妈,你睡着了么?呵呵,是骗我吧?你笑啊笑啊!”

  “伯母,是我害死了你啊!”林紫哭倒在地,钟音扶起林紫说,“嫂子你千万别这么说,生死有命,请嫂子爱惜身子,别太过悲伤。”

  嫂子?钟音叫她嫂子?钟伯母的死确实是因她而起,没想到钟音不但不恨她,还尊称她为嫂子!钟音的宽容怀令林紫的心更加愧疚,“我罪孽深重啊……”

  “嫂子千万要挺住,我哥还要你照顾呢!”钟音低声对林紫说,“新仇旧恨,对我哥的打击太大了,估计他的精神有些异常,嫂子,只有你能救他,我代表钟家谢谢你!”

  “不会的!他的精神不会有问题的!”经过了上次的教训,林紫怎么也不相信钟声会精神异常,她以为他和上次一样,想用装傻的办法让她离开他。

  “嫂子,不管你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们都应该让医生给他做个准确的鉴定!”钟音真是个理智的男人,母亲的死虽然让他深受打击,叔父的报复虽然让他心中充满仇恨,但他知道此刻最重要的,是拯救哥哥钟声!

  林紫听从了钟音的建议,将钟声送到精神科检查,一番紧张的等待后,医生开出“疑受敏感事件刺激而精神异常,请送往精神病医院确诊”的建议,林紫一看便昏了过去。

  钟声真的成了精神病人!林紫已经接受过一次这样的“事实”,可这一次再要她接受却比在她身上用钝刀割还痛!钟家到底有何过错,上帝要如此惩罚钟家?!

  “我要亲手杀了于天!”只有杀了于天,才能为钟家报仇!林紫恨不得立刻将于天揪出来一刀杀了!

  “冤冤相报何时了?钟于两家的恩怨就此了了吧!谁叫咱们钟家曾欠于家一条人命和一条腿呢?”钟音双手合十,奉劝林紫不要心怀仇恨。

  原来钟声的爷爷钟涯曾失手杀死了于天的亲哥哥!于天的母亲,也就是钟声的亲,她本是钟涯的妻子,后因钟涯长年累月在国外做生意很少回家,她便和于天的父亲,当时还只是钟家厨房小伙计的于满有了私,一年多没回家的钟涯回国探亲时发现妻子竟然身怀六甲!

  钟涯十分恼怒,妻子却毫无羞耻之心地跪下请求他成全她和于满!当时钟涯唯一的孩子也就是钟声的父亲才三岁!可妻子却要抛却他们父子和低的小伙计远走高飞!巨大的羞辱使钟涯失去理智,他奔向厨房起菜刀向于满砍去,因为妻子的阻拦,他一刀砍在了于满的大腿上而不是大脑上,妻子居然拼命护着间夫!钟涯更加愤怒,他一脚踹去,正踹在妻子的大肚子上!

  于满失去了一条腿,也失去了一个即将降临人间的儿子。钟涯花了一些钱买通警署,才使自己没锒铛入狱,但他却从此失去了妻子,妻子跟着于满远走他乡。钟于两家的仇恨从此便种下了。

  于满带着女人回了潮州,不久又去了日本,十年后再回来香港,首先便开了家跟钟涯经营质一模一样的公司。

  钟涯在商场上也不是于满的对手,不出三年,他的公司便濒临破产,于满以胜利者的姿态来收购,被钟涯拒绝了,他宁愿破产也不愿将公司卖给于满。

  破产后的钟家生活十分拮据,“一夜夫妻百日恩”,钟声的前妻,即于满的妻子时常借口看儿子(即钟声的父亲)而送钱来接济钟涯,一来二去,两人竟去了怨恨,留了旧。

  于满发觉妻子对钟家旧未了,非常愤怒,他认为钟涯反过来**自己的妻子完全是为了报过去他**钟妻之仇,于是他亲自上门将钟涯羞辱一番,“你实在找不到女人了么?竟要当初背叛了你的妻子!我于满要什么样的女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既然你穷到连女人也娶不到了的地步,我就送个女人给你吧!”

  钟涯当然不会要于满送给他的女,但于满的妻子,即于天的母亲却因此羞愤而死,妻子死后,于天把这责任全推到了钟涯身上,所以于天自小起便从父亲那里学到了仇恨,在他的脑海里,母亲和那未出世的哥哥都是被钟家害死的。

  可惜钟涯在前妻自杀后不久便死于疾病,以至于于天不能了却报仇之恨。他曾想过在钟声的父亲即他同母异父的哥哥身上报仇,可这个哥哥生来就是一副菩萨心肠,嫂子更如观音转世,任他这个做弟弟的如何不是,他们两口子对他从来都是掏心掏肺的好。就算是报仇,也该找个势当力均的才有快意啊?

  在钟声父亲身上,于天找不到一点斗志,就在他差不多已将钟家淡忘时,钟声出现在他眼里。

  二十出头的钟声不仅一表人才,才华横溢,更是血气方刚。叔侄俩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相遇的,那天王淑仪比钟声先到,她坐在他们经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等他。于天就坐在离王淑仪不远的座位上,看到这位年轻美丽的中国女子独自坐着,他便过来攀谈,因为都是中国人,王淑仪对他是毫无戒心,两人相谈甚欢,以至于当钟声到来时吃了醋。

  于天抢着买了单,并提出用自己的名车送他俩回学校,钟声看出于天是有意向王淑仪献殷勤,便执意不允。

  王淑仪不明白钟声对自己交普通的异朋友为何突然如此介怀,他一向都是很信任她的啊。出于赌气,王淑仪不顾钟声的强烈反对独自坐上了于天的名车。

  于天见到钟声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钟涯的孙子,那种已经沉睡的复仇斗志在见到钟声的刹那便倏地复苏,他本只是想对王淑仪逢场作戏玩玩的,得知他是钟声的未婚妻后便改变了主意,他要夺走钟声心爱的女人!

  钟声不想让祖父身上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他告诉王淑仪,如果她再继续与于天交往,那么他将与她一刀两断!不知钟于两家历史的王淑仪觉得钟声太不可理喻,于天对她非常尊重,并无任何冒犯之处,她怎能拂了人家的面子不理人家呢?钟声实在是太小心眼了!

  见王淑仪仍接受于天的邀约,钟声果真坚决不再理王淑仪,王淑仪痛苦万分,正在友谊与爱之间徘徊难两全时,一直对她保持君子之交的于天突然向她发起了猛烈的求爱攻势,先是向她求婚,遭她拒绝后便退而求其次,请她做他的人。

  王淑仪这才看清于天的真面目,她暗暗佩服钟声的火眼金睛,只恨自己竟傻乎乎的浑然不觉,伤透了钟声的心!她将于天大骂一顿后主动去找钟声认错,钟声见她终于擦亮了眼睛,两人便重归旧好。

  王淑仪问钟声何以能先知先觉地看出于天对她心术不正,钟声便讲了钟于两家的故事,王淑仪听后更觉于天卑鄙无耻,“可惜你死在了于家!我生是你钟家的人,就是死也要死在你们钟家!”王淑仪坚决地对钟声说。

  之后于天也软硬兼施地过王淑仪做他的人,但王淑仪软硬不吃,每天与钟声寸步不离,于天只得放弃抢夺钟声女人的计划,灰溜溜地离开了美国。

  三年后王淑仪身披婚纱,欲与钟声共赴红地毯,却不知半路上死于车祸……她到底是死在了钟家。

  “或许是上天冥冥之中要钟家偿还于家一条人命吧。”钟音对林紫说,“哪知于天还不解恨,今天又要了我母亲的命,还弄得我哥疯疯傻傻的——也许他把我的死也记在钟家了,现在钟家死的死,疯的疯,他该心满意足了吧?”

  “难道你们就没有怀疑过,王淑仪的死并不是出于意外,而是于天的精心安排?”林紫听罢钟于两家的故事,奇怪地问钟音。

  “当然也怀疑过,可是经过调查我们发现,那辆撞死王淑仪的车主,是酒后驾驶,他与于天一点关系也没有,完全属于意外事故,而且出事后他认罪态度非常好,后来他被判入狱了。”

  如果真像钟音说的那样,王淑仪的死与于天一点关系也没有,那为何当钟声疯疯傻傻地说是于天害死了王淑仪时,于天为何反应那么大?林紫仍然心存疑虑,却又觉得无从入手。

  “钟音,既然你尊称我为嫂子,那么你能告诉我,我是否长得酷似王淑仪?”

  “不仅是酷似,简直是一模一样!怎么,我哥没向你说起过这点吗?”

  于天说得没错,她林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于天和钟声之所以一见到她便爱上了她,并不是她有什么独特的魅力,仅仅只是因为她长得神似王淑仪!在于天和钟声眼里,她林紫并不存在,她已经成了王淑仪的替身!

  这一事实对她的感世界来说,无疑是一个残酷的打击。

  可现在作为林紫的她已经不存在,她的心里眼里只有钟声及与钟声密切相关的人与事!既然她心中无“林紫”,那就谈不上自我得失与恩怨的计较了——她真正把自己当成了王淑仪,她要给死去的钟伯母、王淑仪一个合理的说法!

  安葬钟伯母后,林紫听从钟音的意见,将钟声送进了香港一家精神病医院。钟音说他不想再踏上香港这块伤心地,所以他打算将钟家的祖屋卖掉,卖屋的钱全部交由林紫保管,作为钟声下半辈子的生活费用——当然,如果林紫要离开钟声的话,他和妻子会承担起照顾钟声下半辈子的责任。

  “虽然你没有怨恨我,但无可否认,我对钟伯母的死和钟声的病是负有责任的!如果不是我,钟家也不会闹成现在这样!我会对钟声负责的,何况我还是那么爱他的呢?他爱的是王淑仪还是林紫对我来说已经毫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的是他!不管他的病能不能好,我都会跟着他。如果你真把我当嫂子,那么你听我的,这卖屋的钱你和钟声一人一半,不然你以后别再叫我嫂子。”

  钟音见林紫如此坚决,只得依了林紫的安排。送走钟音一家四口,林紫走出机场,望着来来往往的陌生路人,她突然感到无限凄凉!除了钟声,她在香港是无依无靠的——她想深圳那个虽然残缺但是温暖的家,想她的儿子,想林红幸福的一家三口……可是她又不忍心把钟声独自丢在香港!

  林紫在钟声所就治的医院附近租了间房住着,她每天的工作便是往医院跑,她期待钟声每天都有新惊喜给她,可每天去钟声都是老样子,他的记忆停留在了王淑仪死前的那些岁月。虽然每天晚上她都是疲劳失望地独自回到出租房,但第二天早上,她又会满怀希望地走进医院。

  一连几天,林紫都做一个相同的噩梦,她梦见王淑仪穿着洁白的婚纱向她走来,当她朝王淑仪迎上去表示祝福时,却发现王淑仪的婚纱已被鲜血染得通红,王淑仪朝她伸手叫道,“钟声,救我!我不想死!钟声,钟声——”

  林紫被惊醒后,王淑仪那双沾满了鲜血的手还历历在目,挥之不去,就这样,她每晚都呼唤着钟声惊醒,但那呼唤声却并不是她林紫的,而是属于王淑仪的,有好几次醒来,她都要花费好长时间才说服自己是林紫而不是死去的王淑仪。

  如此多次后,林紫开始相信自己的判断:王淑仪之死一定有蹊跷,而不是像钟音所说的完全是意外,这些年来,大家都被假象蒙骗了!林紫决定亲自去调查王淑仪之死。

  对王淑仪之死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现场目击证人,但那几个证人都是王淑仪的亲属,据钟音所说,王家已于多年前移民到国外去了,其亲属早已失去联系。

  线索到此似乎断了,林紫一筹莫展,她在钟声面前喃喃自语道,“你说我该去找谁呢?”钟声傻乎乎地围着她喊道,“找警察叔叔去啦,找警察叔叔去啦!”

  林紫眼前一亮,她抱住钟声一顿猛亲,边亲边夸奖他,“阿声,你真聪明!真乖!太好了!”钟声得了表扬如孩童般雀跃兴奋。

  林紫根据当年车祸发生的地点找到了负责该地段的警署,经过查询,她得知当年的肇事司机已经刑满出狱,现就住在香港某区,“依我署当年的处理,并没发现任何可疑点,当然,如果您对此事故的处理有异议的话,在理由充分的况下可以重新立案处理。”

  林紫决定去见见这位夺去王淑仪生命的司机。

  经过几天的辗转打听,林紫终于找到了那位叫吴阿福的司机的住所。令林紫万分惊讶的是,吴阿福竟住在香港某豪华别墅区内,这与林紫在警署看到的关于他的资料大相径庭:他本是个早年丧父母的穷家小子,仅靠开出租车为生的呀,怎么出狱不到十年竟创下了千万资产?

  林紫本想冒充吴阿福的亲戚去见他,但别墅区的门卫通过保安智能系统与主人联系后拒绝了林紫的请求,林紫不甘心千辛万苦地找来竟连当事人的面都见不到,于是灵机一动,跑到商场去换了衣服,再来以吴阿福女朋友的身份要求见他,谁知仍是不行。

  “吴先生说他既无亲戚又无女人,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再让我们看见你,就把你送到警署!”面对门卫的威胁,林紫只得失望地撤离。

  吴阿福的年龄应该与钟声相近,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正值壮年,何况他又如此有钱,身边没有女人实在是让人奇怪。

  难道吴阿福今天与常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与王淑仪事件有关?林紫更觉有揭开迷团的必要了。

  可是,她以个人的身分是不可能合法地获取吴阿福的第一手资料并见到他本人的,怎么办呢?林紫在街头徘徊着,走来走去,她突然看见了一家私家侦探所,她满怀希望地走了进去。

  私家侦探所保证可以完成林紫交给的任务,只是所需费用较高,林紫不得不犹豫——钟声在医院里的开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万一花了钱结果却是和二十年前的一样,那岂不是白花了这笔钱?

  尽管知道征求钟声的意见形同儿戏,但林紫还是郑重其事地询问了钟声,“为了王淑仪,你愿意花掉你的钱吗?”钟声说,“愿意!愿意!”

  “要花掉很多很多钱,还要花掉很多时间呢,这样我就不能每天来看你了,你真的愿意?”林紫又问,钟声想了想仍旧说,“愿意。”

  “那为林紫花掉你很多钱你愿意吗?”为了试探钟声是否真的听懂了她的话,林紫又问他,这次钟声毫不犹豫地说,“不行!不愿意!”林紫笑了,如今在钟声面前,她更像是一位慈祥的母亲。

  王淑仪的事暂时交由私家侦探社后,林紫忙里偷闲回深圳看看,除了看望儿子宝宝,她最关心的还是贝贝幼儿园的运作况,今后,钟声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它了,为了减轻林红和小麦的工作压力,她决定此次回深圳亲自招聘一位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园长来管理幼儿园。

  看样子幼儿园的一切运作十分正常,只是产后不到半年的林紫瘦了一大圈,林紫心疼地拥抱着她说,“妹妹,我这个做姐姐的连累你了!”林红说,“一家人说两家话干什么?你遇到这么大的波折,我这个做妹妹的,只能尽这点能力,心里面难受!”

  “小麦呢?”吃晚饭时,仍没看见小麦的影子,林紫便对林红说,“你们也别太劳,人手不够,再聘请几位员工就是了。”

  “哦,他回老家去了,老家有点事。”林红不自然地说,说完很快便支开了话题,林紫也就没有去多想。

  晚上睡觉时林紫问宝宝,“妈妈给你找个爸爸好吗?”宝宝问,“是原来那个爸爸吗?”林紫说,“不是,那个爸爸不好,让钟声伯伯做你爸爸好吗?”

  “不好。我爸爸说钟声伯伯是疯子!”

  林紫大怒,“他不是对你不闻不问的么?怎么突然来找你了?”

  宝宝见林紫生气了,哭道,“是他来幼儿园找我的,呜呜——”林紫想,儿子是无辜的啊,便心疼地安抚儿子,等宝宝睡着后,林紫来到林红房间,想问问自己不在深圳的这些日子,一直没联系的毕炎为何突然来幼儿园捣乱。

  林紫怕惊扰小麦琪,便轻轻地敲门,敲了两下林红都没有反应,林紫正要叫她,却听见她的说话声,难道她房内还有别人?林紫正打算离去,隐约听到林红是在和别人说关于小麦的事,于是她驻足屏息细听。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有意伤害你的,我不知道你的存在,更不知道他是个杀人犯,但是我不后悔和他在一起……我现在才知道,我爱他……他永远是我女儿的爸爸……”屋内传来林红压抑的哭泣声,林紫头皮顿时一麻,她大声叫道,“林红开门!”

  林红的声音戛然而止,过了几分钟林红才打开门,林紫一进门就四下搜寻,但房内除了林红和熟睡的女儿外并无外人,“姐你找什么呀?”林红佯装笑脸道。

  “你刚才在打电话?小麦到底出了什么事?快说呀!”一连串的打击已经令林紫变得非常敏感,她真希望林红和小麦不要再出任何意外,不然,这个幼儿园还如何支持下去啊!

  “姐——”见林紫已经听到了自己打给小麦妻子的电话,林红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委屈与悲伤,一头扑进姐姐怀里放声大哭,“姐,咱们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怎么回事啊?他怎么会另有妻室?还是个——杀人犯?!天啊,这又是个什么噩梦啊?!”林紫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要如此折磨她们姐妹俩,林红好不容易有了个平静幸福的小家,转眼却又成空!

  “姐,你去香港后的第六天,也就是你打电话告诉我你和钟声订婚仪式上出意外的那天,小麦老家突然来了几位警察,说他是在逃三年的杀人犯,还亮出了拘捕证,原来他并不姓麦,他所有的证件都是假的,包括他从‘老家’办来的结婚证,也就是说,我并不是他法律上的妻子!我最多只能算与他同居的人!姐,我仍只是一个人!或许这就是我今生的命吧……”

  “他怎么会杀人呢?”林紫不相信一向老实勤劳的小麦竟是个杀人犯。

  “三年前,小麦和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双双下岗,他的妻子去请求单位领导留下他们夫妻中的任何一人,但这位领导竟借此机会侮辱了他已有身孕的妻子,愤怒至极的小麦失去理智,起菜刀一刀要了领导的命,之后,在妻子的苦苦哀求下,他逃离他乡……”林红对林紫说,“我相信他是因为太爱他妻子及未曾谋面的孩子,但又不能和她们在一起,所以他把他全部的爱放在了我和麦琪身上,我真幸运,我永远都感谢他给我和孩子的爱……”林红说着忍不住又是泪如雨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承受了这么大的打击,还每天照常工作,你不要命了?!”林紫责怪林红没有及时告诉自己小麦的事。

  “你那时已经痛不欲生了,我还能再给你加压吗?小麦的事已成定局,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我而去,杀人偿命这是天理,我不可能去为他做点什么,我能做的,就是活下来好好地生活,让他走得放心。”

  林红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好在有幼儿园的工作可以忙碌,让我几乎没有时间去想他的事,这样就减轻了我的痛苦。姐你放心吧,我能挺得住,钟声和小麦不同,他还有希望,你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拯救他!”

  “唉,真是祸不单行啊!怎么说小麦也是照顾了你和麦琪这么久,你带着孩子去送他上黄泉路吧,幼儿园的事,我再雇请人手。”

  “不,我不想去送他,就只当他出远门去了吧,这样我就可以在等待中度过此生,我必须给自己和孩子生的希望——亲眼看着他走,岂不是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希望?”林紫见林红说得有理,只得长叹一声,任由得她去。

  “好好活着。”林红永远也不会忘记小麦离开她和麦琪时说的话,“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我杀人就该偿命,我苟且偷生多活了三年,我很满足了,能爱你和麦琪,我真的很满足!对不起,我自私地欺骗了你,我伤害了你和孩子,你们,从此忘了我,好好地生活吧,你还年轻,前面的路还很长,不管如何,都要好好过好每一天,每一天都是宝贵的……”

  “不,我不后悔和你一起度过的日子!小麦,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林红请求警察,等小麦出了幼儿园跟他们上了车再给他戴上手铐,她不想让幼儿园的老师和孩子们看到他们眼中天真善良的小麦叔叔是个犯罪份子。

  小麦就这样流着泪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和孩子们,林红对幼儿园的老师和孩子们说,小麦有事回老家去了,是的,回老家去了……孩子们问她,小麦叔叔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想他!林红含泪回答他们说,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不管他在哪里,他都是想着孩子们,想着幼儿园的……

  第二天上午,林紫正在办公室接待应聘者,毕炎突然闯了进来,“大家都出去,副园长人选已经定了!”他一进门就赶走了应聘者,林紫强忍着心头的厌恶冷冷地对他说,“请你也出去!”

  毕炎嘻皮笑脸地凑了过来,“咱们都老夫老妻了——这幼儿园,怎么说我也该帮你打理啊!”

  “对不起,我们不是夫妻,再说,这幼儿园也不是我的,就算是我的,我也不会用你!”

  “哈哈哈,你真有心计,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到了这么大的财产,那小子人都傻了,他的财产还不是在你的掌握之中?不过你的管理能力就欠缺些,不如我们复婚,依我的头脑加上你的财产,我们定会有锦绣前程!”

  “你再不走我报警了!”两年没见毕炎,他变得更讨厌了!

  “紫儿我是认真的,为了我们的儿子——”毕炎仍凑过来近乎,林紫忍无可忍,拿起电话就拨110,毕炎见她来真的,只得讪讪地走了。

  “他呀,活该!”林红走进来告诉林紫,毕炎自离婚后生活更是堕落至极,他自以为只有他玩女人,没有哪个女人敢玩他,谁知他却被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女给玩完了,那女使手段让他相信她是**后,毕炎对她珍惜倍至,但不久他就发现自己得了严重的病,他欲带小女去检查身子,哪知她却跑得无影无踪,还把他所有的现金及银行存款都提走了,更可笑的是,一个月后,有人拿着房产证来说房子已经被那小女卖掉了,一夜之间,他变成了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无奈之下,他来找宝宝,希望林紫能看在宝宝的份上与他重修旧好。

  “唉,好好的一个人,还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会因为女人落到如此境地?”林红对毕炎的今天深为不解,毕竟,以前父母在她耳边说了太多毕炎如何如何优秀的话。

  “我记得有位名人说过,荒纵欲的爱只会使人堕落毁灭,他并不是被女人毁掉的,而是被自己无节制的贪欲毁掉的!”林紫叮嘱林红说,“再看见他就报警,千万别让他踏进幼儿园一步,不能让他弄脏了咱们幼儿园!不是我狠心,只怪他自己做得太绝!”

  林紫亲自招聘了一位副园长,安排好幼儿园的工作后,她去退掉了关外自己一直保留的出租房,另又去了钟声购买的海边别墅,委托物业公司将其出租,从今以后,她不但要尽量节约每一分钱,还要想办法多挣钱,以应对钟声治病的巨大开销。

  安排好深圳的一切,林紫马不停蹄地赶回香港。钟声一见到她,竟如小孩般委屈地放声大哭,“淑仪你不要我了?呜呜,你不要我了?”林紫拿出买给他的巧克力糖哄道,“阿声,你不是答应我了的么?你是不是说过愿意为王淑仪付出一切,这点委屈算什么呢,是不是呀?”钟声搔搔头,想了又想,终于破涕为笑。

  私家侦探所给了林紫好消息,他们借吴阿福招聘男保姆的机会,让他们的一位男职员以保姆身份进入了吴家,据这名男职员反馈回来的消息说,吴阿福是个同恋,这就是他招聘男保姆的真正目的。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此职员巧妙与吴阿福**,因此得以留在了吴家,经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吴阿福对女人其实并不是讨厌而是害怕,他很少看电视,只要看到有女人的画面他马上换台,有一次男职员故意买了本美女画报回去,吴阿福见到封面上年轻美丽的女演员竟吓得晕了过去。

  更令男职员疑惑的是,吴阿福几乎与外界毫无交往,既不工作也不经商,但他似乎从不担心没钱用,且出手十分大方,真不知他的收入从何而来。

  “基于了解到的这些况,我们初步断定,吴阿福对那场车祸有故意之嫌,于是我们想了一条妙计,不过这个计划还需要你亲自配合。”探长对林紫说了他们的计划,林紫听后表示赞同,“如果我的死能换回王淑仪的公道,我也对得起钟声了。”

  探长笑道,“林小姐你放心,虽然此计划有不确定的变数,但绝不会伤及你的生命安全,我们会作好周密的安排的。”

  第二天,林紫女扮男装,以吴阿福男保姆弟弟的身份顺利地进入了吴家,吴阿福见男保姆的弟弟生得眉清目秀,顿起了色心,暗想:倘若将这一对可人的兄弟据为己有,此生岂不是美哉快哉?!

  林紫看出吴阿福的企图,便佯装身体不适躲在了房间,以免暴露自己的女儿身。

  半夜,林紫身穿洁白的婚纱,手捧二十三朵百合花走进吴阿福的房间,她伫立在吴阿福前反复喊道,“还我命来!”声音由小变大,吴阿福起初以为自己在做噩梦,后来他慢慢清醒,睁开了眼睛——

  “啊!”吴阿福大叫一声,翻身滚下,他魂不附体地跪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你不要找我,你快走吧,不要缠着我!”

  林紫慢慢近吴阿福,“是你害死我的,我不会放过你!”

  吴阿福吓得紧紧地闭上眼睛求饶,“真的不是我啊……我跟你无怨无仇的,要你命干什么?你放过我吧……我给你烧好多纸钱……让你在间享受荣华福贵……你走吧!”

  “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报仇!”

  “……你要……报仇也……也别找我啊……”吴阿福仍没说出幕后主使,林紫伸出经过化装的十分恐怖的十指掐住了吴家福的咽喉,“还我命来!”

  “你要报仇,就去找……找那个客人吧……我……我都是听他的……”吴阿福终于坚守不住防线。

  “胡说,什么客人?我与他无冤无仇,他怎会害我?!我不但要你死,还要你死得难看才解恨!”

  “不,女鬼……不,小姐,不……姑,我也与你无冤无仇啊,我……我怎会害你呢……你不知道……那个客人因为爱你所以恨你至极,我想……当初他是不能忍受你嫁给别的男人,所以……”吴阿福终于详细道出了“神秘客人”找到他的经过。

  “他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但我见到他我还认识他!”

  那时吴阿福还只是一个小出租车司机,一天晚上,一位神秘的客人上了他的车,客人问了一些他的家庭及经济况后,最后问他,“你想不想成为千万富翁?”他以为客人在说笑,便跟着说笑道,“想啊,谁不想呢?”

  “我可以成全你,不过你要付出十年左右的时间,这十年里你什么也不用做,只是失去自由而已。”客人认真地说。

  吴阿福以为遇到了黑帮的人,“您……您是说,让我代人坐牢?!”

  “对,十年后你出来也不过三十多岁,正是人生的好年龄,一下子就拥有了你奋斗一辈子也得不到的财富,天下的绝色美女会主动向你投怀送抱,多好的享受啊!”

  是不错啊,用十年的自由换来千万财富,吴阿福想。

  “可是……您为什么……找……到我……呢?”吴阿福仿佛看到了千万元的钞票摆在自己面前,他激动得语不成句。

  “我要找一个对我一无所知的陌生人,嘿嘿,小伙子,这就是你的幸运了!”

  吴阿福答应了客人的要求,他想,多少人辛苦一辈子都赚不到千万财产,他只是付出十年而已!多好啊!他还真怕这位客人反悔呢。

  几天后这位客人又上了他的出租车,先是请他到一家豪华气派的酒店去吃饭,席间客人点的全是他长这么大从没吃过的名贵菜,喝的,也是上万元一瓶的洋酒,他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十年后他就可以天天过这样的日子了!

  后来他喝醉了,醉了的他听见那位财大气粗的客人对他说,“你现在就去执行你的任务吧。”

  “现……在?开着我的出租车?”

  “对,开着你的出租车到某某路,如果你看见一位身穿婚纱的新娘,你就将车朝她直开过去,就这样,你出发吧。”

  吴阿福大脑迷迷糊糊的,根本没有去细想客人的话便驾车出发了,直到他按照客人交待的朝一个穿洁白婚纱的新娘开车过去后,他才猛然清醒客人原来是要他杀人!

  事已至此,不管他交不交待出幕后指使,他都必须为此付出自由,反正他是酒后驾驶,要承担全部责任也用不了多少年,于是他保持了沉默,自始自终都没有供出那个神秘的客人。

  谁知他却从此堕入了噩梦的深渊,那个年轻美丽的新娘子手捧新鲜芬香的百合花血染婚纱裙如纸一般飘然倒地的一刹那如底片一般定格在了他的脑海,不管他是闭上眼睛睡觉还是睁开眼睛吃喝拉撒,都能随时看见她,以至于他在狱中看见年轻美丽的女警官也会恐惧不已。

  吴阿福不堪这般精神折磨,他想过说出事实的真相,但那位神秘的客人假扮他的同事及时地出现了,他告诉吴阿福,就算他说出真相,也是毫无证据的,因为吴阿福根本不可能找到他,说完这番话他亮出了一个存折,上面写着吴阿福的名字,存折上的数目让吴阿福心跳加快,完全放弃了说出事实真相的打算。

  和精神折磨相比,吴阿福更看重物质诱惑,他选择了沉默,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噩梦会被他渐渐淡忘直至完全消失的。

  事实正向他所希望的,在监牢里,他慢慢习惯了每日“看见”那个被他撞死的新娘子,但是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无法完全忘记她。

  可是他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那个存折,那个存折上的数目让他完全可以忽略那个噩梦,有了它,它的大后半生就可以无忧无虑,尽享荣华富贵了。唯一遗憾的是,他不能享受美女,因为他看见女人,尤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便不由自主地要恐惧不已。

  十年的牢狱生涯已使吴阿福成了个孤家寡人,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甚至连一个可以讲话的人都没有,这样的他比常人更需要男欢女爱,更需要感情的寄托与庇护——他只能去喜欢男人。

  好在他有钱,可以用钱换到他想要的东西,出狱十年来,他已记不清自己玩了多少个男保姆,平均每过一个月他都要招聘男保姆,只因那些穷家小子实在是受不了他的性骚扰和一些清规戒律,但他们离开吴家时,都会得到吴阿福丰厚的赏赐,所以他们出去后,没有一个人透露出吴阿福的变态生活。

  “你是要钱还是要命?!”林紫厉声问吓得簌簌发抖的吴阿福。

  “要命!要命!”没命了要钱又有何益?

  “要命就把你的存折拿来!”

  吴阿福乖乖地爬进房间,经过一番抖抖索索的搜索,吴阿福拿出了存折,林紫打开一看,发现吴阿福虽然花钱大方,但存折上剩余的数目对他来说,仍是一个大数目!

  “看你诚心认错,我就饶你一命,不过,你要告诉世人事实的真相,这样我在九泉之下才能安心,我的鬼魂安心了,自然也就不会再缠着你了!”

  “是,是,我一定说出事实真相!天一亮我就去警署!你安心地去做鬼吧!”吴阿福喜之不尽地保证道。

  成功地完成任务,林紫在男职员悄悄喷出的烟雾掩护下飘然而去。

  女鬼离去许久后,吴阿福才敢抬头起身,屋内的烟雾还没完全散去,他推开男保姆的房间,发现男保姆和他弟弟正酣然大睡,刚才他房间发生的事,对他们似乎毫无影响,于是他对刚才女鬼到来所发生的一切深信不疑。

  一夜之间,他又恢复了贫穷身,这就是命吧,他认命了。用金钱换来心灵的安宁,历经心灵折磨的他现在认为:值!

  第二天早上,吴阿福掏出家中所有的现金,拿出一大部分塞到男“保姆”手中,“你们走吧,我以后再也不需要保姆了!”

  林紫和男职员正欲离去,吴家电话突然响了,“请帮我接最后一个电话吧!”吴阿福对男“保姆”说。

  打来电话的人要求吴阿福亲自听电话。

  吴阿福拿起电话后神色大变,“出国?去哪个国家?”

  对方不知说了些什么,吴阿福犹豫许久后说,“让我考虑一下吧。”

  放下电话吴阿福问男“保姆”,“你说,鬼能跟着人出国吗?”

  林紫一听就知道事情有变,看来于天也感觉到了自己有危险,又使上了新的手段,于是她对吴阿福说,“鬼是无所不能的,莫说出国,一个晚上就可周游世界呢!”

  “说得也是啊。”吴阿福喃喃自语。

  男职员给林紫使了个脸色,两人便向吴阿福告别,出了吴家,两人带着吴阿福的存折和昨晚他与“女鬼”的对话录音直奔警署。

  考虑到吴阿福很有可能在那个神秘的“客人”指使下逃到国外去,警署立即派人去吴家带吴阿福回警署接受询问。

  警员刚到吴家,吴阿福家便又响起了门铃声,警员从屋内的监视屏幕上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神秘男人在楼下东张西望的,吴阿福告诉警员,这个男人就是那个指使他去撞人的客人,也就是与二十年前车祸有关的神秘人——其实吴阿福一见到警员出现便倏然明白:昨晚的女鬼只是一场戏,二十年前的车祸已有了另外的知情人,他已经无处可逃了,他后悔没能早一步先去警署自首,现在只能坦白一切,争取从宽处理了。

  “你这个蠢猪!这世上哪来的鬼?!你居然将存折交给别人,你还有没有脑啊!”“神秘客人”一进门就气急败坏地对吴阿福破口大骂,边骂边催促他,“还不快走,你在这等死啊?想去哪个国家?快说,我马上给你去办!”

  “大老板,我怕什么?又不是我想要那个新娘死,我已经坐了十年牢了!”

  “但你才是真正付诸行动的杀手啊,难道你还想失去自由吗?听我的没错,到了国外,没人再可以找到你,你就可以平安幸福地度过一生了!”“神秘客人”对吴阿福是又逼又哄,“快跟我走吧,迟了就走不掉了!”

  “女鬼无所不能,我到国外又有什么用?”

  “世上哪有什么鬼呀!你仔细想想,如果真有鬼,那女鬼该找我算账啊,你又不认识她,她找你干什么呢?对不对?是我要你去撞死她的,她若真有灵,不可能不知道谁是她真正的仇人啊,可你看我,我不是好好的么?”

  “举起手来,不许动!”“神秘客人”话音刚落,隐藏在屋子里的警员们如天兵天将出现在他面前,“神秘客人”欲夺门而逃,却只能是可笑的狗急跳墙之举矣。

  这位富有的“神秘客人”正是于天!

  “没想到我于天会栽在女人手里!”钟声与林紫的订婚仪式因于天的出现而出意外后,于天本想将吴阿福送出香港,以免节外生枝,不曾想到这日后他急着赶到法国去谈一笔大生意,因而将此事耽误了,他本可以派手下去做这件事,但他不想再让第三者知道此事,人多嘴杂呀,再说,他万万没想到林紫真会意想天开地对此事作如此详细的调查,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姓林的你别得意,把我于天供出来并不是你的本事!如果我不是忙于生意,再给你十个脑你都抓不住我于天的一根毫毛!”于天毫不服气地对林紫说,“你要记住,我并没有亲手杀死她,我罪不至死!几年后我于天出来还是一条好汉!哈哈哈,你这个臭女人呢,你能得到什么?你只能守着一个傻子而已!”

  林紫冷笑着回敬道,“我是没什么本事,能把你绳之以法,实在是老天有眼!听到了吗,老天也不能容你!你会得到报应的!”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你当年不愿做我的深圳情人,是不是想做我的老婆?我没让你做我老婆你就如此报复我?你知道我于天什么都可以买到,就是不能买到自由——你大可以和我做一笔交易呀,何苦要让我付出自由的代价呢!我宁愿离婚娶你做老婆,也不愿做个罪犯啊!”于天见林紫心满意足地拂袖而去,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

  “克星!你是我的克星!”于天把自己的失败归于天降克星。

  “钟声你听到我说的话了么?于天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了,王淑仪在九泉之下终于可以安息了!钟声,你高兴么?”

  “淑仪,我要放风筝!放风筝!”钟声对此毫无反应,仍然将林紫唤作王淑仪,林紫伤心得泪如雨下,“王淑仪死了!她已经死了!”她摇着钟声的肩膀喊道,“王淑仪已经死了,你已经四十二岁,而不是二十三岁了!”

  “四十二?啊!不要啊,我不要那么老啊,淑仪,你不要去死啊!”钟声紧紧地抱住林紫喊道,林紫只得收起眼泪,好好哄他。

  林紫找到钟声的主治医师,询问钟声康复的希望到底有几成,如果确实没有康复的可能,她打算将钟声带回深圳,让他和自己及宝宝一起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不是每天闻着消毒酒精味儿。

  主治医师坦诚地告诉林紫,钟声完全康复的可能性确实是微乎其微,但他还有最后一个医治方案值得一试,如果此试验成功的话,钟声将从此成为正常人,但此试验同时也存在着风险:也许钟声会因此神经错乱,使原本停滞的记忆变得更混乱,“他现在虽然记忆停留,但没有什么精神痛苦啊,所以做这个试验前得深思熟虑。”

  “您能先说说您的这个医治方案吗?”林紫听了医生的话又喜又忧。

  “这个方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将他的记忆与现在衔接起来。”

  医生说,“你可以扮装王淑仪与他举行婚礼,一切按二十年前的那场婚礼一样,只是车祸发生后,王淑仪没有死,而是活了下来。对,让钟声亲眼看见他的新娘活了下来,这时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钟声真以为这是二十年前的婚礼,婚礼后他会把你当作真正的王淑仪,和你幸福地过上小夫妻生活,第二种情况是,他由此婚礼想起了二十年前的婚礼,并想起了他以后直到今天所有的一切,也就是说,他恢复了记忆,这当然是两种可喜的现象,但还有第三种情况,那就是失败,钟声想起了他曾有过一次婚礼,也想起王淑仪确实死了,但他不知道你是谁,于是他的思维出现混乱,他会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林紫觉得这个方案确实值得一试,但就是害怕出现万一,如果万一钟声出现思维混乱,那情况不是更糟了么?她怎么能忍心看着钟声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呢?

  林紫分别打电话将此方案告诉了钟音和林红,没想到他俩都十分支持林紫试一试。

  钟音说,“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该试试,我相信如果我哥可以作决定的话,他也是赞成试试的!嫂子,其实我哥现在这样和万一试验失败后的情况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之不是正常人呀,我们为什么不试呢?我马上飞回来为这次婚礼做准备,我还当他的伴郎!”

  林红说,“姐,这是最后的希望了,你一定要试,就算不成功,你也好安心就这样和他过一辈子,世上精神有问题的又不止他一个!”

  林紫犹豫了一个多星期,最后终于决定先试探试探钟声。

  “钟声,我们相爱了这么多年,你怎么还不向我求婚啊?”

  “求婚?什么叫求婚啊?”

  “求婚就是求我嫁给你,跟你结婚啊!”

  “结婚?什么叫结婚啊?”

  “结婚就是,就是你当新郎我当新娘呀,你穿着西装我穿着婚纱,我们一起手挽手走进教堂……”

  “婚纱……教堂……婚纱,教堂?不!我不结婚!不结婚!”钟声突然双手抱头,痛苦地在地上打滚。

  也许他想起了什么!林紫抱住钟声哭道,“我是淑仪啊,你说过要娶我,要爱我一生一世的,难道你不爱我了么?”

  钟声听到她的哭声安静了,他掏出纸巾一面给林紫擦泪,一面哄她道,“淑仪,别哭哦,我永远爱你的,我娶你,跟你——结婚!”

  “真的?!”

  钟声伸出小拇指与林紫拉了勾,于是林紫躺在他怀里,和他一起选定了一个日子。

  婚礼定在暑假里举行,林紫之所以选在假期时间,是为了在婚礼前能和钟声去一下钟声最喜欢的旅游地——西藏。

  钟声早就对林紫说过,他希望有一天能和林紫一起去领略西藏风情。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万一试验失败的话,还不知钟声会变成什么样呢,还是趁他现在还知道自己是谁,去满足他的心愿吧。

  为了行程更自由些,林紫和钟声没有参加旅游团,他们选择了自助式旅游。

  “知道拉萨在藏文中是什么意思吗?”钟声得意地考问林紫,林紫摇头不知,钟声说,“就是圣地或佛地的意思啊,你真是孤陋寡闻!”林紫笑道,“是啊,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和宝宝是我心中的圣地。”

  “宝宝是谁啊?”

  “宝宝就是我们的儿子啊!”

  “可我们还没结婚呢!他在你肚子里面吗?”

  “讨厌——”

  在拉萨下了飞机后,林紫带着钟声直奔布达拉宫。

  在这座高一百一十九米的气势恢弘的宫殿门前,钟声拉着林紫双双跪下,只见他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这一刻林紫想起了那首“回到拉萨”的歌,那歌声此刻如天籁之音从她的心里发出来,她凝神细听,顿觉身心格外澄清格外宁静。

  “我佛慈悲,让我和我身边的女人,生生死死,相爱到永远。”她清清楚楚地听见钟声说,泪水无声地盈满了她的双眸,为了这一刻,她在佛前求了几百年?

  “如果此生没有遇到你,我一定会踏入佛门的。”钟声对林紫说,“可惜我认识了你,不然我就留在西藏不回去了。”

  “是吗?那你说我是谁呀?”

  “你是我的女人王淑仪啊!”

  反复流连许久,直到黄昏他们才离开这座极具建筑艺术与文化艺术的宫殿。

  晚上就住在拉萨市区的一家宾馆里。

  次日早上林紫与钟声欲离开宾馆踏上新的景点,在出宾馆电梯门时,钟声积极主动地帮助一位残疾人士推残疾椅进电梯。当那位被帮助者抬头向钟声表示感谢时,林紫惊讶地发现,他竟是苏恒!

  苏恒是来参加在拉萨举行的佛教活动的,他现在虽未遁入空门,但每日都是做些研读佛学之事,而且他还颇有心得,已经自己撰写了一部佛经专著。林紫问及他的家庭,他回答说,“一切安好。”

  苏恒没有向林紫打听林红的情况,也许他是真的已经在心里完全忘记了林红,也许他是在等着林紫主动提起,但是林紫犹豫许久,终是没有说起林红。看着苏恒那淡然的神情她便明白:擦肩而过的人,纵使回首,也是枉然。

  爱情呵,一旦离开,便再也回不来了,不是不想回,只是那两颗心,已经如烟般慢慢飘散……与苏恒告别时,想到刚失去小麦的妹妹林红,林紫伤感难禁,她双手环绕,抱着钟声的腰问道,“如果你离开我,或者我离开你,我们会怎么样呢?”

  “我们不会分开!”钟声毫不犹豫地说。

  “对,无论如何我们也不会分开。”钟声的话彻底打消了林紫对即将到来的婚礼的顾虑,不管钟声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和他在一起。是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在一起。

  半个月后,经过高原洗礼的钟声和林紫飞回深圳,开始筹备婚礼。

  世上再也没有比林紫更紧张的新娘了,这既是她和钟声真正的婚礼(她已与他登记注册,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们都违背自己当初的诺言告别了单身,成了患难与共的夫妻了),又是一场生死战斗。

  一切都让原计划进行。

  钟声穿着跟十年前款式和颜色相近的崭新西装,精神抖擞地由钟音陪伴着在教堂门前激动地等待着新娘的到来。

  钟音的手机突然响起,他接了电话后脸色苍白地对钟声说,“哥,婚车,不,新娘被车撞了!”

  “什么?!淑仪被车撞——不!淑仪……车……不!阿音,我怎么觉得我做过这个梦一样?我真的做过这个梦的——早知这样,我不该跟她结婚啊!”

  钟声边说边往婚车来的方向狂奔,钟音随后紧跟,跑出没多远,就见婚车载着已经昏迷的新娘急驰而来,新娘洁白的婚纱已经变得鲜红,钟声抱起她大哭大叫,“快送到医院去啊……淑仪,我真的做过这个梦啊……淑仪,你不会死的……”

  钟音紧跟着钟声问,“哥,你做的那个梦,嫂子是死是活啊?”钟声一边呼唤淑仪,一边揪着脑袋喊道,“我不记得了,不记得了!”

  林紫听他如此说,心中暗喜,她本想说王淑仪死前说过的那番“岁岁年年人相同”的话的,现在看来没必要说了,她抓住钟声的手安慰道,“我没事的,没事的,你放心吧……”

  钟声将林紫送进医院,当林紫在急救室“抢救”时,钟声在抢救室外痛苦地徘徊,他一边焦急地等待一边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做过这个梦,我做过这个梦……梦怎么会变成真的……我是不是在做梦……到底哪个才是梦啊?!”

  钟音一步不离地跟着钟声,“哥,你想起什么了么?哥,你好好想想啊!”

  “我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我的头好痛啊,好痛啊!”钟声抱着头站在原地打转,突然脚底一滑,整个人失去重心,重重地摔倒在地。

  钟音急忙去抢扶他时,也重重摔倒在钟声身上,而且钟音的皮鞋正踩在钟声的头上!

  钟声当场晕死过去!

  出此意外,将钟音吓得半死,“哥呀——”他抱着钟声的头放声大哭。

  听到动静林紫和医生急忙从抢救室跑出来,众人七手八脚地将钟声抬进了抢救室。“老天啊,你为什么要如此折磨他?”千算万算,就是没料到钟声会出此意外,一时间众人都乱了阵脚,大家能做的,就只有焦急地等钟声醒来。

  林紫一直在责备自己,“他能活着我就很满足了,做什么试验啊!菩萨保佑,给他一条命吧,我再也不折腾他了,只求留他一条命即可!”

  经过医生一番紧急抢救,钟声睁开了眼睛,见到自己躺在手术台上,他茫然地问医生,“我怎么啦?我得了什么病?”

  医生告诉他,他什么病都没有,只是摔了一跤。

  “摔了一跤?那……我是一个人来的?”钟声很清醒地问医生。

  “不,是你的亲人送你来的。”医生打开门,对站在门外的钟音和林紫说,“你们进来吧,他醒来了。”

  “钟音,你怎么也来了?紫儿,你肯原谅我了么?”钟声一见他俩便惊喜地叫了起来。

  紫儿,他叫我紫儿!林紫喜极而泣,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扑进钟声怀里,不停地轻轻抚摸他的头,嘴里却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嫂子为你操碎了心,你可要好好对她啊!”钟音也是热泪滚滚。

  “嫂子?”钟声疑惑地问林紫,“你答应嫁给我了?”

  林紫笑而不语,钟音说,“哥,今天就是你们结婚的大喜日子啊!”

  “结婚?今天?我不是在做梦吧?”钟声问林紫。

  钟音拿出他俩的结婚证递给他,“不信你看吧,大红的结婚证还能有假?”

  钟声接过结婚证一看,果真是他和林紫的结婚登记照,“不对啊,怎么是钟声和王淑仪结婚?王淑仪是谁啊?紫儿,除了你,我谁也不娶啊!”钟声紧张地抓住林紫的手问。

  “你……你不知道王淑仪是谁?”林紫惊讶地问钟声,钟声点头说,“是啊,我根本就不认识她!怎么会和她结婚呢?”

  “那……你说,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林紫问钟声,没想到钟声将他俩从认识到相处的过程都记得清清楚楚,唯独与王淑仪有关的记忆变成了空白。

  医生告诉林紫,钟声的这种现象是非常可喜的,除了忘记王淑仪这段历史外,其他的一切正常,从今以后,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了!这种试验结果虽然超出了医生所设想的结果,但总算是成功了!

  “你们可以继续举行婚礼了!”医生对这对历经磨难的有情人说。

  “不,我要和林紫结婚,而不是王淑仪。”尽管林紫和钟音已经简单地向他讲了他患病前后的一些事情,但钟声仍坚持要和真正的“林紫”结婚。

  “名字只是代号,只要我们真正相爱,其他的问题都不算问题。”林紫表明自己并不觉得委屈。

  “可是我心不安啊,我们一定要举行一个真正的属于我们俩的婚礼,而且,婚礼不是在香港举行,而是在深圳,因为,我们在那里相识、相爱、相处。”

  林紫听从了钟声的意见,她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

  半个月后,还原为真名的林紫和钟声在贝贝幼儿园举行了婚礼。

  携手走在红地毯上,林紫幸福而又遗憾地对钟声说,“本想做你一辈子的情人的,谁知还是要做你的黄脸婆。”

  “结婚了就不是情人了么?这是谁说的?你是我的老婆,也是我的情人,永远永远的情人!”

  “对,情人并不是家外面的人——你也是我永远的情人!”林紫深情地与钟声拥吻在一起。

  “妈妈,爸爸,我是你们的情人吗?”宝宝跑过来,大声地问一对新人,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及幼儿园所有员工都开心地大笑起来,林紫笑着告诉儿子,“你不是我们的情人,你是我们的儿子。”

  “哇——”宝宝闻言放声大哭,钟声俯身一把抱起他,亲了亲他红红的小脸蛋说,“宝宝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最亲最可爱的亲人!”

  宝宝立即破涕为笑,原来他以为“情人”就是“亲人”呢,妈妈说他不是他们的情(亲)人,他还以为妈妈有了爸爸就不要他了呢!

  “还是有爸爸好!”宝宝在钟声怀里大人般感叹道。

  林红按下快门,将这幸福的一家三口定格成永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