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霸王条款何时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娱乐生活也越来越丰富,碰上同学聚会、生日party,去ktv唱歌成了现代人最喜欢的一大去处,然而ktv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等潜规则,也让市民遇到不少尴尬。

 

ktv唱歌遭遇“潜规则”

昨日,长沙市民王小姐过生日,于是约上几个朋友打算去市里一家量版式ktv唱歌。由于考虑到ktv里面的酒水和零食价格太高,她从外面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准备带进去,然而,刚走到门口就被里面的服务员拦住了,服务员指着店内一块写着“禁止自带酒水、食物”的牌子告诉她们,店里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食品进去,并要求她们将从外面买来的零食放到服务台“代为保管”,否则不能进店消费。

经过一番艰难交涉,服务员态度依旧很坚决,丝毫没有退让的表示。无奈之下,王小姐只好将买来的零食寄存到了服务台,并到ktv内的小店买了一些吃的。可让她苦恼的是,ktv里面的零食贵的让人乍舌,600毫升的农夫山泉矿泉水要价3元,口口香鸡汁豆干在外面买只要3.5元,在里面买却要8元,外面卖2元的喜之郎什锦果肉果冻,ktv却喊价6元,价格比外面超市高出数倍。原来在“谢绝自带酒水、食品”这条潜规则背后,竟然藏着如此巨大的商业利益!难怪商家根本不容消费者争辩。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霸王条款”并不是这一家ktv存在。近日,中国食品饮料网记者在走访长沙市几家ktv及酒吧时发现,绝大部分娱乐场所都有这样的规定。一些商家告诉记者,娱乐场所主要靠酒水来赚取利益,这也是该行业长期以来的“行规”。

 

“霸王条款”处处可见

事实上,除了“谢绝自带酒水食品”以外,娱乐场所的“霸王条款”随处可见。

一个月前,吴先生和几个同事在福州一酒吧消费,结账时,却发现包厢里还剩下一件没喝完的啤酒,吴先生要求服务员把剩下的啤酒退掉,但是服务员表示店里规定不准退。既然规定不准退还,那就打包带回去吧。可商家却再次予以阻止,称余酒不能带走,只可寄存。无奈之下,吴先生治好将酒暂时寄存在酒吧,等下次再来消费。

可是近日,当吴先生喊上几个朋友再次去该酒吧娱乐,并拿出存酒单准备取出之前寄存的啤酒时,却被对方告知,啤酒过了15天就不能再拿走了。据该酒吧服务员称,“对于寄存的酒水,我们会有一个寄存期限,一般来说,啤酒是15天,洋酒30天,这是业内的规定。”

这让吴先生大为恼火,他气愤地告诉中国食品饮料网记者:“当初酒吧根本没告诉我们有寄存期限,况且这些酒是我花钱买来的,他们凭什么擅自没收?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简直太霸道了!”

 

“霸王条款”合法吗?

娱乐场所“谢绝自带酒水食品”“寄存酒水设期限”等潜规则,早已广为诟病,成为市民最不满意的消费领域“潜规则”之一,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那么,娱乐场所这些“霸王条款”是否真的合法呢?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娱乐场所禁止消费者自带食品和酒水进去,等于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高出市场价格的食品,严重违背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特别是面对商家的联合规定,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任人狠宰了。

而不允许消费者带走已经付账的酒水,对寄存的酒水设期限,更是离谱。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KTV购买了啤酒,其所有权归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啤酒。Ktv或者酒吧岂可以一句“店内规定”就冠冕堂皇地将消费者权益踩在脚下?这样的话,国家法律尊严何在?既然我们可以对餐饮业的“谢绝自带酒水”等“潜规则”说不,为什么不能对娱乐场所的这项“霸王条款”说NO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