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自杀速度,已经大大超过我们的心理承受极限!”
当5月25日富士康今年第11起员工坠楼的消息出现在网上的时候,我几乎所有的同事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不可思议”。
一个问题让我们再也无法回避:为什么一连串的自杀发生在了富士康而不是别的企业?
显然,富士康自身存在问题。那么,富士康的问题在哪里?
首先,富士康模式是一种没落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无品牌独立性,靠低廉的代工费挣钱。目前,这种模式已被发达国家所摒弃,仅存于劳动力低廉的第三世界国家。
美国权威市场调查机构iSupply数据显示:富士康给苹果加工一台iPad,费用仅为11.2美元,而平均成本为260美元的iPad,在美国最低售价499美元,附加值高达成本的90%以上。这高出来的部分,实际上就是苹果的品牌溢价。相反,富士康的代工费,仅占售价的2%,少得可怜。
这就是富士康的尴尬。因此,纯粹的代工企业又被称为“搬运工”,挣的都是辛苦钱。真正挣钱的公司,是那些拥有名牌的企业,以及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绝大多数国际企业走的都是这条路。
从上游品牌商那里挣不到太多的钱,只有把手伸向员工的口袋。赫赫有名的富士康,员工基本工资刚好踩在深圳红线(深圳规定最低工资1200元)上,并不是偶然的。1200元在深圳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最基本的生活。因此,几乎所有准备进入富士康的打工者都表示希望加班多多益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实现期望的收入,只有通过加班来实现。
其次,以富士康为代表的中国大多数私有企业,采取“低底薪”工资体系,客观上对加班形成推波助澜作用;而国际企业通行的做法是“高底薪”,员工靠基本工资即可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因此,不从企业发展模式及薪酬体系上变革,富士康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富士康改变其发展模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富士康看来,代工模式是其生存之本。一个靠代工生存的企业,要它改变低底薪工资体系,同样困难重重。
实际上,代工模式并非富士康所独有,著名的格兰仕微波炉和奥马冰箱,都是靠代工起家的,如今,这些企业均已实现战略调整,实行“两条腿走路”,在自有品牌的道路上越走越快。
在一个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环境里工作的人,其精神的压力和焦虑可想而知。频繁发生自杀事件也就不足为奇。
但是,富士康的问题又是复杂的,同样是富士康,我们并没有看到它在台湾的工厂频繁发生跳楼事件,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的地方政府也需要反省:尽到监督管理责任了吗?
因此,富士康的问题并不局限于富士康自身。当富士康发生多起跳楼事件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采取断然措施,甚至我们一直都没有看到地方政府做出表态。而4年前富士康状告媒体的一幕仍历历在目,虽然最后双方妥协,但是,人们更倾向认为富士康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此后,富士康一直被视为媒体报道的禁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权力的不作为,纵容了富士康的自大与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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