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思想教育功能的过分夸大带来了什么?


       对一个人的教育,知识是重要的,但思想教育更为重要。高端知识如果掌握在品质优良,德行高尚的人的手中,无疑讲推动社会的发展,是社会之福;反之,知识如果落入魔鬼的手中,那将是人民之祸,社会之祸,国家之祸。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就目前的教育体制而言,显得苍白无力。

     首先是讲对学生的思想教育,90%地归于学校教育,而忽略了家庭、社会的责任。其实这和学生受思想教育的途径正好相反。试想:一个学生在家的时间和在学校的时间哪个长?请不要用一天来计算,一个孩子从出生到小学毕业,总算一下,就可以得到结论:在家的时间远大于在校的时间。这个比较的结论是什么?是家庭对他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的时间多于学校教师、学校对他教育的时间,是学生从社会上、家庭中凭借自己的直观感受而确定自己思想行为方向的力量大于学校、教师的教育给予的力量。因此,对孩子们的思想教育首先来自于家庭和社会对孩子们的影响,而学校对他的规劝功能、教育功能几乎微乎其微。从多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身上可以看出一点:生活在父母素质低下、家庭不完整、不和睦、或者父母没有正当职业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危机、父母的暴力倾向、教育方向和方法不当、家长的疏于管理等等的家庭环境下的孩子,占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团伙犯罪中的主要成员更是如此。这说明,教育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起决定作用的导师是孩子的父母以及他的生长环境,而不是学校。

    其次,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溺爱以及现在社会舆论对学生的过多呵护给学校教育带来了诸多困难。80年代后期,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逐渐成长,出现了第一批家庭小皇帝、小公主,社会以及舆论在当时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大讨论,但讨论的结果并没有解决当时出现的问题,并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却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从第一步教育法的颁布,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再到教育法的不断修订,对儿童、学生的保护越来越细,但对学生和儿童的教育管理手段的创新却没有跟上,尤其现在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更让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束手束脚。倘若教师体罚学生带来严重后果,这不能不说是老师的责任,即使教师的几句训斥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归结于教师的责任,却不探究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作用下已经形成的扭曲的心理。学生逃学后发生意外也是学校的责任,却不探究学生逃学的具体原因。但学生如果打架斗殴、无端生事、破坏公物、违反纪律该如何处置?法律上只是规定:到违法的层次法律猜能发生效用,但大多数学生的一些行为并不触及法律,该如何教育和管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保护,但不能把保护放大到放任,放大到为所欲为。体罚、斥责不是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国家和法律对儿童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制定处于空白,只靠老师的口头教育和以身作则,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这不能不让人怀疑。

     在当今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而成就的特殊的教育体制的弊端,使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成为空谈。社会在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密,但我们现在的发展只突出了每个分工的自我特性,而忽视了各项工作的内在联系。每项分工,只为自身的发展深思熟虑,却不思考给其他行业或者给整个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现在,各行各业已经觉醒了自身和环境的关系,但自身和教育的关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提及。所以我们的教育体制构建的出发点是教育责任只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单独的事情,社会向教育索取的是合格的又红又专的品学兼优的人才,但自身对教育应该付出些什么却无人问津。其实,教育是个社会工程,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对后一代有着教育的义务和责任,都应该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尽自己的一份责任,而这份责任是给我们的后代创设健康的社会环境。小而言,每个人在比自己小的孩子面前应该起到表率和模范作用,起到一定的教育功能;大而言,每个企业和事业单位应该为孩子们的成长和学习提供场所和学习环境的帮组。(比如免费让学生参观企业内部并尽可能有动手尝试操作的场所)这不是捐赠一点钱就万事大吉的事情。

     要成才,先成人。学生的思想教育关乎学生的将来,家庭的将来,国家和社会的将来。因此,无论是国家的教育体制、法律体制、集体行为、家庭行为以及个人行为,都应该想到我们的孩子。对学校思想教育功能的过分夸大,只能让人们产生依赖思想,对自己的言行、集体的言行不负责任。

     而改变现状的方法,应该从教育体制和法律这两条根本的途径上予以进行,病落到实处。唯此,我们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