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一个“危险”的小说标准


“好看小说”的口号叫喊了10年,都说现在的小说真的“好看”了,我的感受也是这样。小说好看不好看是一个老课题,但也是一个一直解决不好的老问 题。现代文学史上,前20年的小说主要是写给知识分子看的,大众就觉得不大好看。后来提出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其目的也是要解决作品的“好看”问题。于是 有了大众喜闻乐见的解放区通俗小说。“十七年”时期,你的小说能不能“普及”到民众中去,则是一个政治问题。10年前,小说在“小众”圈子里打转转,有识 之士大声疾呼:要“好看小说”。于是作家们努力冲击“好看”目标,小说从“小众”走向了“大众”。但10年时间过去了,这“好看”却渐渐变了味。不知人们 有没有意识到,为了“好看”,我们以及我们的文学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且还要继续“支付”下去。因此有必要对“好看”作些反思了。

    现在,读者买书、买杂志,劈头一句就是:好看吗?编辑(出版社的、刊物的)向作家约稿:写一部“好看”的小说吧!不好看卖不出去呀!作家从构思到写作,首 先会考虑故事好看不好看,有没有“卖点”。时下,包括一些品牌杂志,纷纷树起了“好看”的旗帜,设有“好看小说”专栏,铺天盖地的网络中有多家“好看小 说”网站,还有一家出版社曾悬赏20万元,征集一部“年度好看小说”……  “好看”已成为久盛不衰的“热点”,成为衡量一部作品的最高尺度。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历史的潮流不可逆转。我也认为提出小说要“好看”,并没有什么过 错,把“好看”作为一个标准,也不是一个坏标准。但是,任何事情说过了头、做过了头,好事就会变为坏事,真理就会走向缪误。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事有的 是。我看“好看小说”的现象也是这样。

   “好看小说”的提法由来已久,专利权属于谁,无可查考。直到1998年《北京文学》杂志郑重地、隆重地提出“我们要好看小说”的口号,并把“篇篇精彩,期 期好看”作为办刊宗旨,“好看小说”才成为一个概念、标准、旗帜,在文坛和读者中炒热炒爆。作为倡导者,《北京文学》的初衷自然是好的,甚至是具有远见卓 识的。它正是看到了当时的小说有疏离现实生活、无视读者趣味,文学的路子越走越窄的严峻现实,才适时地提出“好看小说”的口号。杂志社社长章德宁说得明 白:“‘好看’应该首先涵盖一切好小说的品质,在这个基础上考虑‘可看’这个因素”。其间一些青年评论家如李建军、邵燕君等也多次提出:“好看小说”绝不 仅仅是故事情节的好看,更要有深广的思想内容和精美的艺术形式。应该说有些作家对这个口号是心领神会了,及时地调整了自己同现实、同读者的关系,创作出了 既好看又有品味的力作和精品。但是,也有一些、甚至是更多的作家,误解了这个口号,以为“好看”就是故事,就是市场,其他都无足轻重了。而出版社、杂志社 的编辑,更把“好看”当作了小说畅销的灵丹妙药。众多的读者受“好看”观念的蛊惑,在“好看小说”的故事中尽情逍遥。几方面的合力,共造了一个“好看小 说”的神话时代。

    是的,比起10年前文学的冷落状况,当下的小说“好看”了,市场了,有些作家也名利双收了。然而我们不禁要问:年产量逾千部的长篇小说,有多少部禁得起品 读、能够成为“经典”流传下去呢?都说作家是“灵魂工程师”、思想先行者,但我们在滚滚而来的小说作品中,又能读出多少让人沉思、震惊、感奋的思想激流 来?小说是一种不断生长、创新的艺术,然而在当下的作品中,你能看到在艺术形式上有哪些执著探索、戛戛独造?“好看”如一柄华丽的大伞,吸引了人们的眼 球,却遮蔽了小说自身的发展和提高。“好看”是一个危险的口号,它在制造小说神话的同时,却埋下了葬送小说的陷阱。

    热衷编造离奇曲折的故事,淡漠对社会人生的思考,是“好看”口号最容易导致的创作倾向。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自然需要“好看”,这无须论证。但是,“好 看”的内涵却是迥然不同的。一类是故事层面上的“好看”,它以编织引人入胜的故事为目标,在情节中蕴含一些朴素、直观的思想理念,有益无害,寓教于乐,譬 如市场上畅销的言情、武侠、传奇、侦探小说,便是这样的“好看小说”。另一类是纯文学意义上的“好看”,作家不以故事情节取胜,但却赋予了作品深刻、独特 的思想内涵,塑造了鲜活、丰满的人物形象,它是依靠思想和形象吸引、征服读者的。这是更高层次上的一种“好看”。鲁迅、沙汀的小说,韩少功、史铁生的小 说,从故事情节的角度讲,不仅“不好看”,甚至是苦涩的,但从思想内容的层面说,也可以说是“好看”的。但现在众口一词的“好看”,已演变为“好故事”的 代名词。怎样编造一个离奇、曲折、煽情的故事,已成为作家创作时最煞费苦心的事情。我并不反对小说要有好故事,但如果作家的创作一味盯着故事,必然会影 响、削弱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入探寻和思考。故事自身的发展逻辑,也会冲淡、淹没作品思想内涵的充分表达。当下那些十分畅销的长篇小说,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 些问题。

    竭力渲染低俗、丑陋的“看点”,放弃文学的审美、陶冶功能,这是“好看”要求极易诱发的一种创作“症侯”。现在是一个世俗化、欲望化、享乐化的时代。一个 作家虽不应成为超凡脱俗、好为人师的圣徒,但也绝不能沦为随波逐流、浑浑噩噩的俗人。他一方面要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走进读者的心灵深处,另一方面要像一 位可亲近的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提升读者的情感、思想、审美境界。用心换心,共同燃烧,一道成长。但“好看”的文学要求一出,有些作家“轻松”地 放弃了“提升读者”的职责,“快乐”地选择了“满足读者”的任务。暴力、凶杀、色情、复仇等情节,向来是普通读者喜欢的,于是一些作家移花接木,从通俗文 学中搬到纯文学小说里,大大强化了小说的可读性。人们对神秘莫测的官场,有一种好奇心、窥探欲,好,“官场小说”就一部接一部地应运而生。读者对历朝的宫 廷斗争,有一种求知欲和探究欲,于是,演义和戏说清朝、明朝、宋朝、唐朝的小说就纷纷出笼。还有一些作家打着表现地域文化、民间生活的幌子,着力渲染一些 落后、陈腐的民间风俗、封建遗传、迷信仪式等,也不去作理性辨析和价值判断。也许这些小说确实有“卖点”,但却污染了读者的眼睛和心灵,搅混了文学的本性 和操守。

    一味追求小说内容的花样翻新,忘却艺术形式上的精心探索,这是“好看”标准必然要带来的文学“苦果”。我说过,现在是小说艺术形式最缺乏创造性的时代,艺 术探索基本处于保守甚至停滞状态。新时期文学十几年,小说在表现形式上锐意探索、极大地推动了小说文体的发展和变革。但进入多元化文学时期已有近20年, 我们在艺术形式上又有多少进步、多少成果呢?其中的原因自然非常复杂,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好看”口号对创作的消极影响。“好看”意味着什么呢?意 味着故事情节、读者兴趣、乃至市场效应。尽管倡导者的本意不是这些,但作家、特别是那些未成名的作家满眼全是这些,至于表现形式上的探索创造、苦心经营, 都置之脑后了。应该说,当下的现实是如此复杂而多变,小说的内容是那样的丰富而瑰丽,小说形式上的创新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我们需要挣脱“好看”标准的紧箍 咒,多一点艺术上的自觉和执著,创造出更多内容和形式俱佳的小说精品来。

    如果说10年前提出“好看小说”的口号,有其历史和文学的必然性、合理性的话。那么今天的小说,在变得“好看”的同时出现了泡沫化、快餐化、低俗化的态势 下,这个口号就应该“叫停”了。因为小说不仅要“好看”,更要“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