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话来说,“墅”就是野外的房子,“别墅”就是另外的房子,也就是第二居所。
我们现在常说的"别墅",实际上涵盖了国外的两种物业类型:一种是HOUSE,一种是VILLA。如果直译过来,HOUSE应该是"房子、住宅";而VILLA才应当是"别墅"。事实上,我们国内目前房地产市场中所销售的大部分别墅,并不是VILLA,而是HOUSE。
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吧,不论是纯粹的独栋、双拼以及联排的别墅,还是叠加、情景以及花园洋房的准别墅,最另类的是依然在上海等城市热销的90平方米的袖珍别墅,等等,等等,花样别出。
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里,别墅是贵妇人,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倘若在一二线城市卖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大款们也会慷慨解囊并泰然住之,即使在三四线城市卖几十万、几百万,款爷们也会情有独钟并欣然居之,中国的别墅别样的红遍了全中国。
可我们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在人多地薄的中国,别墅应该早应销声匿迹啊!因为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2006年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其中别墅等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
当时,业内人士还兴奋的分析,国家取消别墅供地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别墅市场价格。
可现在都2010年了,全国的别墅、准别墅以及高尔夫还在热火朝天的大开发、大建设,难道2006年以前的别墅用地还没开发完毕,难道原来的别墅用地会变魔术,把一块的变成两块、三块?
难怪,就在最近,云南大理的洱海发生了因为别墅的怪事,洱海畔原本有市民们公共空间诗情画意的情人湖,却被风格迥异的别墅群吞噬了!当地的原市长也为此巨额贪腐而进了非别墅的地方。
我有一个粗糙的建议,国土部门不是用过航拍吗?在全国的土地上在航拍一下别墅、准别墅以及高尔夫的杰作,何如?看看曾经的大限2006年,是否真是中国别墅的挽歌,而不是中国别墅偷着花样变个味道的猛进高歌?!
别墅在中国的别样红,有些部门,有些人,你们脸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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