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近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的一条采购成交公告在网上颇受质疑:以29570元的价格采购一台索尼牌笔记本电脑。统计显示:从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发布了307条采购中标公告,采购规模238802473元。相关部门目前未就此做出解释。专业IT网站对此评论是,此“怪兽”级的装备完全“秒杀”目前市面上所有的笔记本,是当之无愧的13英寸“机皇”。(6月19日《华西都市报》)
一台电脑竟然贵达近3万元,我们的政府采购出手之豪放,花钱之如流水,的确让人叹为观止。电脑贵自然有贵的道理,但仅用于政府部门的日常办公,在四五千元即可抱回一台配置不错、满足需要的笔记本的当前环境下,我们犯得着如此慷公共税款之慨吗?这未免让人生疑。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这样的“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政府采购只是冰山一角,单就媒体上见过光的,可以说便是此起彼伏。就在19日,昆明市多个政府部门被曝“加价”采购办公设备。
而事涉“买贵”旋涡中的权力机构和权力主宰者,几乎都采取拖延战术,“任尔纷纷诟病,我自岿然不动”,在耗掉公众揭“买贵”之丑热情,或者说新的“买贵更丑”案例出现之时,他们往往可以无事无责地脱身。之所以出现此等局面,原因固然较多,但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当前的政府采购集中招标制仍然行走在一条垄断的、狭窄的、非市场化的路径上。于此,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成为一种变形的垄断行为,无法接受公众的有效而动态的全程监督,这必然会为权力腐败与商业贿赂提供温床。有这张温床的存在,便有各地政府采购一次次故意背离“价廉物美”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出现。
事实上,2001年元旦起施行的我国《投标招标法》对集中招标采购就曾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接受公众监督;再者,我国200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采购法》之65条和66条也明文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检查,并本着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有无违法行为等项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在媒体上公开考核结果。另外,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等政府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所以,长春市相关部门在公众曝光政府采购存在“买贵”问题之时,没有理由也无权继续保持沉默和推太极。理当尽快将这起政府采购“买贵”的细节全部公布,最终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因为时下,这种“乱花公款不眨眼”的政府采购乱局,必须尽快得到扭转。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称,我国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1978年至2003年间,我国财政收入从1132亿增长到3万亿,增幅约28倍,而同期行政管理费则从50亿升至7000亿,增长87倍。这些巨额行政成本往往就是不得不用去填政府采购这个巨大的窟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