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保安"超过正规军症结在哪里 刘效仁
未经培训穿上制服即上岗;看场子打架“谁出钱为谁卖命”。年初,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至今5月有余。法制日报在山东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省未纳入管理之列的保安人数多达20余万人,远远超过正规保安数。“黑保安”都是从社会上招聘的,绝大多数未经过专业的素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这些人轻易就能混进保安行业,无异于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2010年06月17日法制日报)
其实,自从1984年保安公司率先落地深圳,近30年来关于保安的话题就一直未能轻松过。监守自盗、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并不少数见,且“黑保安”的违法犯罪率呈逐年上升之势。既非经公安机关批准,只由老板开薪,难免成为其手中的暴力工具,只对老板个人负责,保的是老板利益的“安”,难免沦为私家打手。
一歌厅老板对记者说,“现在雇的这三人,从前都是在‘道上’混的,关键时刻绝不含糊。有他们在,我一百个放心。”歌厅保安队长“强子”也颇有“江湖义气”:“老板就是俺‘兄弟’。”一句 “放心”一句 “兄弟”便心照不宣———谁出钱就为谁卖命。再加上其主子也有的是黑恶势力,动辄以金钱私了,或以黑道手段“吃黑”,从而更助长了黑保安的嚣张气焰。
保安的职能虽也要除暴安良,维护治安,但仅仅是调解管辖范围内的纠纷。只能通过公正平和的手段和方式,而非暴力冲突的方式。即使遇到小偷也只能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绝无自行处置的权力,更不允许对无辜百姓诉诸武力,肆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可有些保安不仅配发了电警棍之类警具,加上老板私下纵容,使一些从业者藐视国法,动辄大打出手,甚至不惜致人死命。
需要反思的是,保安是怎样变“黑”的?鱼龙混杂,从业门槛低,无疑是变“黑”的起点。虽然,年初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从业有了较严格的规定,可由于就业竞争激烈,从业者文化素质较低,整个行业工薪水平低廉,月薪仅千元左右。正规保安则需培训、政审才能上岗,虽多了一些保障,但过于繁琐。远没有做“黑保安”去留自自,又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一些企业和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对雇佣的“黑保安”不政审、不培训,只要分发制服就能立即上岗。
当然,保安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有些业主另有小算盘,自行招聘的保安,不仅不必为其交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费用,还能随意辞聘。一保安因出去帮老板打架,最后只得拖着受伤的身体回了老家,未得到任何赔偿。因为用工关系本身就不合法,要想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就相当困难。由于哪里出钱多就去哪,跳槽率最高,黑保安人数难免超过正规军,。
从某种意义上,实是无奈的选择。对此,我们唯有实事求是,才能对症下药。比如,要规范行业市场,既要强化培训,持证上岗,但也不能一刀切,疏堵结合。当改变时下行业福利待遇水平偏低的状况,在提高正规保安业执业风险防范和社会福利保障的同时,以政策激励业主雇佣正规保安。在保安暴力犯罪过程中,雇主具有不可推卸的甚至是主要的责任。净化保安队伍,当务之急须加强对雇主的监管,规范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监督查究,确保聘用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条规落到实处。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6/17/c_122271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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