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关注:发票,税收管理的魔咒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3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时,披露了对56个中央部门的审计情况。审计署抽查的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
发票,是我国税收管理的一大特色。发票设计者最初的用意,是希望通过发票来反映经营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控制住税收。发票的这个出发点或许不错,但是发票的使用与“真实经济业务”的脱离使得发票的作用偏离了它的设计初衷。于是,发票泛滥就成了中国特色:吃饭要开发票,按摩要开发票,打高尔夫要开发票,买东西更要开发票。甚至连嫖娼都要开发票,据说连阿姆斯特丹的橱窗女都会用蹩脚的中文说:有发票。
让发票的设计者没有料到的是,发票既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收入,却又为一些企事业单位虚增费用大开了方便之门。试想一下,如果税务局是按照发票的金额计算企业的收入的话,那么少开发票或不要发票,岂不是就造成了税收的流失?毕竟像郝劲松那样在火车上买包方便面也索要发票的人是少数。所以,发票反映不了企业的真实收入情况。还不仅仅如此,开具出去的发票,又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回流到了企业或事业单位,成为避税或套取财政资金的最佳工具。审计署这次公开的56个中央部门利用虚假发票套取国家财产中饱私囊的事情,或许只是冰山的一角。
如果你有手机,你一定收到过推销发票的短信。在一些大城市,也都有一些固定的销售发票的“点”,旅店发票、商品零售发票,甚至增值税发票是应有尽有。有一则笑话可以反映假发票的泛滥:老师让小学生用“ 要么……要么……”造句。学生造句:“有发票哦,要么,要么?”
撇开假发票这个问题不谈,即使是真的发票,也多被非正常使用。比如,商品销售企业为顾客开具的发票只有笼统的:办公用品、洗涤用品、礼品、书等几种大的分类,而没有具体的商品内容,于是,小到女士胸罩、男士内裤,大到路易威登箱包、杰尼亚的西装都可以堂而皇之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在政府费用中列支。而商场超市购物卡的火爆销售,更把财政资金——发票——个人消费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虽然很多地方的税务机构对发票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如机打发票、实名制等,都挡不住各色各样利用发票“合法”避税和套取国家财产的利益冲动。
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使用的是“虚假发票”一词,并且是“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所以我判断:套取这1个多亿元钱的发票,大多不是假发票,而是不正当地使用了真实的发票。比如,用一些私人消费时开具的发票抵账套现、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福利等等。应该不会涉及很多的假发票。毕竟购买使用假发票是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
税务局的正式发票被国家机关用来套取财政资金,这听起来似乎有点搞笑。但这绝非发票的原罪。管理水平的低下,监督机制的缺失,道德诚信的沉沦,远不是一个“发票”能解决的问题。原本是用来控制税收的发票,却成了掏空财政资金的合法手段,这大概是税务管理当局始料不及的问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发票”的悲哀,可以清晰地反映我国管理制度上的一个“怪圈”,而这种怪圈似乎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