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的和尚


    雨天的和尚  

                                   沈东子

 

 

世界杯期间读香港报纸的足球专栏,是要费一番脑子的,什么C朗拿度,马勒当拿,美斯,碧咸,原来分别是我们熟悉的C罗,马拉多纳,梅西和贝克汉姆,不过想想粤语把咸念做寒,碧咸比照Beckham的读音,也自有其神似的味道。早期的许多外国人名地名,一定是南方人译的,要不好端端一个Argentina怎么会译作阿根廷呢,译成阿金提那才更接近发音哈。说到翻译,笔者八十年代末参加编辑《国际诗坛》,有一期是先锋诗歌专辑,选登一组荷兰当代诗歌。译文排出来,有的句子开头就是问号。

 

世上有这样的诗句吗?我当时很怀疑,可人家号称先锋诗歌,没准这就是先锋的一种标志?荷兰语是一种小语种,为了稳妥起见,把校样寄给了北京的译者。等校样再寄回来,里面的问号没有了,悄悄移到了句尾。以当时诗坛对西方诗歌形式的狂热迷恋,我想要是按原样付印,可能会兴起一阵问号打头的诗歌浪潮吧?

 

九十年代后出国的人多了,出现了新一代译者,有的新译者口气比较豪迈,说自己操持外文跟母语一样娴熟,译文比原文更精彩。碰上这种豪言,我也是很怀疑的。我承认有时候信手拈来,会有神来之笔,自己觉得好得意,但那也只是自己瞬间的小得意罢了,谈不上对原文的超越,文学翻译之所以要讲究信达雅,表明的是对原作的尊重。在许多情形下,做翻译只是译一层意思而已,文学色彩越浓烈,越不好译,更何况有的意思是有地域差异的,只有本民族才能充分意会。

 

当年毛泽东与尼克松聊天,说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句话我们能意会,但译员译成我是个撑伞在雨天行走的和尚。译文立刻传遍西方世界,洋人觉得毛真够浪漫的,都山雨欲来风满楼了,还撑把伞在外面走。弗洛斯特说诗歌是翻译中失去的那些东西,那意思无非是说,译出来的文字如同嚼出来的蔗渣,味道都没了。不过在这个例子里则相反,译员给毛增添了无限诗意。我们看得泪流满面的红楼梦,不怎么打动西洋人,西洋人觉得惊心动魄的浮士德,我们读着读着会犯困。

 

都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其实民族到了极致,成山歌了,也麻烦,比方刘三姐这样唱:“什么水面打跟斗,什么水面起高楼,什么水面撑阳伞,什么水面共白头?”比喻多生动,但要译出民歌韵味,让西洋读者心领神会,还真不容易。至于水浒里那些绰号,什么鼓上蚤,活阎罗,一丈青,母夜叉,恐怕也只能译出一点意思了事,红楼梦英译本把黛玉译作Black Jade就曾引起争议,这个英文名有荡妇的意思,真是亵渎我们纯洁的林妹妹了。从这层意义上说,翻译就如同在水面打跟斗的游戏,打完了赶紧走,打多了会磕上石头。若有谁说自己的外文跟母语一样熟,我只好这样理解,其实他的母语跟他的外文一样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