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怎能出售职能?
“中巴车在湘潭县石潭镇街上停靠或经过,不交钱,城管就锁你的车!”最近,湖南湘潭多名客运中巴车主向记者投诉称,石潭镇城管队向他们收了多年的“服务费”。车主们对其合理性提出质疑。对此,石潭镇一副镇长解释,石潭镇城管队收费是有依据的。他们每年都要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收取的“服务费”除一部分上交外,其余返还给城管队。
城市管理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你把它承包给个人,然后每年坐收渔利,这不是拿职能在卖钱吗?
本来政府在这一管理中是需要投入的,如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及服装配备,工资补助开支等。
人们理应免费享受政府提供的有序的城市管理,如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消防管理一样。
你现在是巧妙的将“投入”变“收入”,这种“创收法”就是拿人民赋予的管理权到社会上去卖,然后将收等入作为创收。(其实,你还有好多权可卖呢,如计划生育管理权,文化管理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假如再发挥一下,有个书记镇长,所有职能都可卖啊!)
难怪现在城管是有机会就罚,见小贩就追,见违章就伸手的。总之,五花八门一城管。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在这一块也有值得研究的地方。如至今连个统一的城市管理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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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承包给私人,你怎么看?
2010-06-25 12:15 新京报
“中巴车在湘潭县石潭镇街上停靠或经过,不交钱,城管就锁你的车!”最近,湖南湘潭多名客运中巴车主向记者投诉称,石潭镇城管队向他们收了多年的“服务费”。车主们对其合理性提出质疑。对此,石潭镇一副镇长解释,石潭镇城管队收费是有依据的。他们每年都要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收取的“服务费”除一部分上交外,其余返还给城管队。
据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曾正芳介绍,政府采取与社会力量共同管理的模式,通过镇人大许可,在当地招聘人员,组建城管队(即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来收费,城管队承包给了私人,队长由在当地有影响、责任心强的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