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怎么办?”
——《不灭的火》(3)
吴高兴
我有三个孩子,当时大女儿刚刚高中毕业待业在家;两个双胞胎儿子只有十二岁,还在小学读书;妻子是集体商店的营业员,工资很低,家庭生活本来就十分艰难。“我究竟会不会被抓?万一被抓,家庭怎么办?三个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始终如一块沉重的石头悬在我的心上。一些老同学到我家来探望,我对他们说,我已经被学校解聘了,还很有可能被抓进去。他们分析说,“六七”游行既没有过激的口号,也没有造成堵塞交通之类的不良后果,因此公安部门不会抓,学校也不会开除。同时,我还致信一些与我有交情的在外地工作的学生,说明了自己的恶劣处境和未卜前途,以便他们有个思想准备,一旦我真的被抓时能对我家在经济上作一些救济。他们都纷纷回信安慰我,认为根据我所说的情况,绝对不会抓我,要我放心,有的还特地赶到临海看望我。
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自己读高中时的班主任,他深情地对我说:“高兴,你从现在起要注意保护自己!”这句话增强了我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毕竟是经历过许多政治运动的人,“文革”以来,上至国家主席刘少奇,下至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多少人因“反革命”罪被投入监狱,但我知道他们确确实实不是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我深知有备无患的道理,为了避免连累他人,我把友人的来信、自己平时写的一些稿件以及与八九民运有关的一些资料,统统处理掉了。
我知道,坐班房没事干,正是我这个书呆子读书的好时光。我从书架上挑出一些平时想看而一直没有时间看的经济学书籍,其中就有萨缪尔森的三卷本《经济学》(第十版),这本书我到临平狱中以后看了四遍,并且做了详细的读书笔记,从深层次影响了我一生的思想,使我的信仰从马克思主义转向西方自由主义。我把这些书籍捆在一起,交给妻子,告诉她,万一我被抓,就把这些书送进来。
我最放不下心的是两个年幼的双胞胎儿子,为了使孩子也有个思想准备,也为了鼓鼓他俩的勇气,我多次问他们:
“爸爸是坏人吗?”
“不是!”双胞胎回答得十分响亮。
“但是,爸爸因为游行,可能会被抓走”——“不准动!”我做了个警察拔出手枪的姿势,问道:“你们害怕么?”
“……”两双稚气的眼睛泪汪汪的,但两个小脑袋都摇了摇,小拳头攥得紧紧的。
八月初的一天,妻子对我说,她单位里有个朋友听公安局里的人说,凡是“六四”以后带头参加游行的,一律送去劳动教养。妻子说自己听到这句话,双腿都吓软了,但仔细想想,那并不可能。听了妻子的话,我虽然口头上也说“不会的,不会的”,但心里却象吞了铅一般的沉重。
许向东虽然没有参加有关“六七”游行的任何活动,但对我在“六七”游行中的举动十分赞赏,对我的处境十分同情。七月份我被学校解聘的时候,他就对我说:“不要紧,你放心好了,以后学校不要你,你就到我这个店里来挂个名领工资好了”。为了减轻我家的经济困难,他又到处为我的女儿找工作,开始通过熟人准备让我女儿到一家事业单位下属的商店当售货员,但随着红色恐怖日益严重的威慑,那家商店不敢要了。几经周折,总算联系到了一家愿意接收的私营电器小厂。可是,后来,正当女儿准备去报到上班的那一天,我却被捕了。为了帮助母亲照管这个没有父亲的家,她只好放弃工作留在了家里。
我把妻子听到的消息告诉向东,他说:“如果你真的被抓,我先资助你一千元;如果你不放心,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我知道,他虽然开了一家经营物资的小店铺,但赚钱微薄,而且老本全是向亲友借的,这几年他的日子比我要艰难得多。我连忙摆摆手说:“不用,不用,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我在六月七日晚上的演讲中提到,我有个“亲戚的亲戚”在北京做木工,就在“六四”惨案中被军队打死了。地区公安处政保科长项一峰问我是从哪里听到的,我如实地告诉他,是星期天回家乡看望母亲时听母亲说的。第二天上午我路过地区公安处门口时,有一位警察特地跑过来告诉我:“项科长他们到你老家去了”。果然,下午,老母亲就急匆匆地从乡下赶到城里告诉我,有几个穿警服的人到村里调查我了,他们气势汹汹地问母亲,“亲戚的亲戚”在北京被打死的事是听谁说的,母亲告诉他们,这一带的人都在传,她也记不清究竟是听谁说的,不过杨杜村的确有个远亲死在北京——项一峰在以后的谈话中告诉我,他们经过调查,那个人在北京是生病死的。还好,他们没有说我散布谣言。但是我知道,他们既然兴师动众地跑到乡下调查,看来是决心要把我这只猪捉上屠宰凳了。
八月十六日,许向东突然通知我妻子,要我赶快到他那儿去,有急事。我知道大事不妙,急匆匆地来到向东家。他告诉我,他已经得到了可靠消息,公安局已经决定要抓我和阎定山。向东建议我和阎定山赶快出逃,我立即将这一消息通知了阎定山,并问他准备逃不逃,他说,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他不想逃。我想,对我来说,最要紧的并不是逃不逃的问题,而是自己被捕以后一家大小的生计问题。
回家以后,我把消息告诉了妻子,并且安慰她说,我保证事先把维持家庭生存的钱筹备好:向东已经答应的一千元随时可以向他要;还有一位当过二十多年“右派”的朋友也曾答应我,万一我真的被抓,他可以在经济上帮助我,我明天就去向他借一千元交到妻子的手中。第二天,我通过另一位朋友向那位“右派”说明了情况,“右派”二话没说,马上给了我一千元。其次,我还分别给两个在外地工作的学生写好了向他们借钱的信,交给妻子,要她在我被捕以后马上把这两封信发出去,以解决燃眉之急——在我入狱以后,妻子按计划把我写好的信发出去了,这两个学生很快就把钱汇过来了——其中一个汇了五百元,另一个他妻子正生了小孩,家里正缺钱,但也汇了三百五十元。其次,我被捕以后,在临海看守所又写了封信,向几个平时比较接近的高中老同学以及老班主任借钱,多则三百元,少则五十元,总共又借了近千元,再加上其他同学、朋友、亲属陆陆续续送上家门的钱,总数五千多元。这些钱大部分当时说好是借的,可是,十七年来,我因为贫困,一直无力归还,而且通过请客吃饭之类表示谢意的机会也很少有。虽然每当我提起这些事情时,他们总是安慰我不要放在心上,但是,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看来即使我将来有钱,这些欠帐也无法用钱来归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