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审判庭


  

  知识产权审判庭共下设四个合议庭,现有法官14人(含庭领导3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4人。

  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民事案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不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案件(包括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和再审审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就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向本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但本庭裁判的案件除外)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请示、复议案件。

  2、负责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垄断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工作。

  3、负责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具体承担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