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下井还得看让谁先走
温家宝昨日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8日广州日报)
http://news.jcrb.com/jxsw/201007/t20100708_383660.html
让矿领导轮流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将矿工生命安全与矿领导的生命安全“挂钩”,促使矿企负责人把煤炭生产安全当成自己的个人人身安全、矿工的生命安全当成自己的生命安全来看,这不啻是一个遏制矿难的好主意。下一步的关键无疑在于相关部门如何将其落到实处,特别是万一出现隐患、险情时,让谁先走。
因为国人向来有一种“让领导先走”的传统文化,很多场合都得对领导礼让三先,早前就曾有过这样的传言,某地出现地震警报,某校大礼堂开会的学生们紧急疏散,主持人高喊“让领导先走”,引发了沸腾的舆情。因而,矿领导下井,一旦面对险情,让矿工先走而不是让领导先走,才能让这项新规在执行中不打折扣。
事实上,不用说在井下,即使是地面,包括矿企负责人在内的企业、单位、部门负责人因种种“公务”需要而不在办公室的情况都比较常见。因而,落实矿领导下井制度,必须避免出现类似到井下报个到就因各种事务升井而不在岗的情况,确保只要井下有矿工在生产,就得有带班领导在现场。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让矿领导从切身利益出发增强安全意识的同时,还得让他们掌握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应对突发险情的技能,矿企班子成员不可能个个对安全生产、逃生技巧等都内行,此前有报道说,就连一些地方的安全质量监督员对安全生产业务也不是很精通。因此对矿企业领导进行安全专业培训显得极为必要,只有这样,带班领导才能安心在井下指导矿工安全生产,出现隐患才能冷静应对、妥善处置,万一出现险情也才不至于撂下矿工“先走”,而与矿工共度难关,生死与共。
而这一切需要制度尽快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