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不闯红灯,是进还是退?


  石家庄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到7月21日期间,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2010年7月12日《京华时报》)

  遵守交通规则是公民最基本的素质。目前,在城市建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乱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各地都采取了一下不同的办法,如长沙等地采用奖励举报闯红灯者,以抓拍为依据。这种办法既有利于激发大家都来关心和遵守交通规则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警醒违反交通法规者。石家庄奖励不闯红灯者的举措,在遏制违规行为的方式方法上,与这些举措相比,笔者认为只是形似,而未达到神似,更不是什么创新,相反,这样做的结果是弊多利少。

  为什么是弊多利少呢?笔者认为,把一种本来很平常的事情特殊化,是对正常秩序的冲击。就不闯红灯而言,遵守之,本是对每一个人的基本要求,对自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都是如此,如果这样的事情居然要靠奖金来激励,无疑是对基本素质和社会公德的一种退守,一种矮化,一种宽容。它很可能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形成一种纵容,使人们在不拿不闯红灯奖励的时候感到理所当然。当不闯红灯拿奖成为一种特殊群体后,不遵守交通规则自然成了一种平常之事。这样一来,其结果会与我们的初衷大相径庭。

    此类事情,折射了我们在社会管理和道德建设等诸多方面的严重缺陷。主要体现在我们思维方法的错误。事实上,不独在交通管理上,在很多方面,我们经常在犯类似的错误。我们总是在对一些不好的现象束手无策的时候出此下策,以牺牲我们已经达到的文明进步和道德规范为代价,不断纵容、退守,直至精神文明的沦陷。更重要的是,当我们溃败的时候,往往只看到纷繁复杂的现象,根本不知道该着手去做些什么,甚至按错误的思路和方式一错再错。

  在现实社会,真正肯去深入调查研究,肯去动脑筋思考问题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了。浮躁的社会,造就了很多人浮躁的心态,长此以往,是不可能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的。

 http://www.chinawznews.net/szb/html/2010-07/14/node_13.htm

http://www.bzcm.net/epaper/bzrb/html/2010-07/16/content_21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