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有很多村民认为现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强不称职,欲行罢免权。然而,两次罢免报告均被房镇镇政府民政办公室主任张军以“格式不对”为由退回。6月21日,村民代表在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准备提交经专家指导写下的“天衣无缝”的第三份《罢免要求书》的时候,村委会主任带人“从天而降”,众目睽睽之下抢走了罢免书。村民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以“被抢走的资料无价值”为由不予受理。(据2010年7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诚如村民代表愤愤不平地说:“如此合法并且严肃的罢免过程,没想到变得如此不正经,真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令人哭笑不得的还有当时处理此事的民警说的那句话:“罢免书算什么财物啊” ,“被抢走的资料无价值”。在某些公务员眼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俨然是一张废纸。这是多么的可哀!事件告诉人们:当“格式不对”成为压制村民民主权利的借口,当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遭遇公权力的极端漠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将荡然无存,社会公平正义自是毫无立足之处。
民谚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村委会主任素有“地头蛇”之称,是当地势力的绝对领导权威,一般人惹不起,也碰不得。还是老百姓说得好:“山高皇帝远,主任是皇上”。在一些人看来,既然村民们已经把这尊“佛”供到了村主任的交椅上,那就要不论如何都得乖乖地俯首称臣,甘为奴下。可范家村村民如今不但不烧香拜佛,还要扔掉它,这是可以容忍的吗?
尽管村主任是名副其实的民头官尾,位置不显耀,权力也不大,且直接面对村民群众,操心劳神,工作辛苦,费力不讨好,照理说不是啥好差事。但是,由于区域、经济实力不同,村主任的权力价值和经济实惠绝对是天壤之别的。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村主任,堪称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肥差”,岗位竞争异常激烈,甚至是“给个乡长、县长都不换”。即使在经济落后地区,也要从村民牙缝里挤出几千元作务工补助。所以,对于当初不惜重金不择手段混上村主任的人来说,村民们要摘掉他的“乌纱帽”,属实不容易。
当然,现在村民提起罢免权最难之处,恐怕还是地方势力纠结之下的公权力作梗,村民的民主权利被极端漠视。按理说,王强没有尽到村主任应尽的责任,专横跋扈,独断专行,压制民主。村民怨声载道,民不聊生,遭到罢免太正常不过了。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范家村有投票权的村民共有1500人,在罢免王强报告上签名的有920人,远远超过了法定要求,罢免权利有效。然而,当村民们行使这项权利时,却出乎意料地遭遇了公权力阻碍,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里,我们有必要重新还原一下村民三递罢免报告的经过:当村民信心十足地把第一份罢免报告交到镇民政办的时候,主任张军给出的答复是:“格式不对”!就把他们打发出来了,也没有告知怎么修改。第二份《罢免要求书》不仅格式规规整整,还附有50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但张军仍以“格式不对”退了回来。毫不气馁的村民找到了区民政局,在专家指导下写了“天衣无缝”的第三份《罢免要求书》。为了能递交上,村民与张军先后约了5次,均被他以各种理由推托。当村民代表走进镇民政办公室亲递罢免报告时,张军又以向镇纪委书记请示一下为由,离开了两个小时。等他再回来时,王强带着三个随从也跟了进来。三个人直奔手握第三版《罢免要求书》的代表而去,有拉胳膊的,有掰手指头的,有抢报告的,在张军的注视下,罢免报告被他们抢走了。
够了,已经足够了,事实再明显不过了,假如一个人还稍有一点智力的话,他就不难从中看出民政办主任张军与罢免事项屡受阻挠之间的关系,找到村民行使罢免权的艰难所在。
最终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手段。看来,眼下急需村民们做的,不仅是依法罢免不称职的村主任王强,还要请求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依法追查镇民政办主任张军在受理村民诉求中履职失当,肆意压制村民民主权利的问题,还村民以公道,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此事绝不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