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期待房产税开征降房价是错误
2010年7月21日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把降房价大旗和利器不放在保障房和供应及金融政策上,而寄托在房产税上,纯粹是给政策调控和楼市添乱,瞎折腾。房产税出不出房价未来照样上涨到暴涨,房产税只会给购买不起房的人增加购房成本和生活压力及银行贷款的周期拉长。房产税所谓的2012年开始试点推行非常的困难和不可信,主要是条件和时机及税种的理论等实践缺乏。2008年国务院就否认过房产税开征,2009年也是否认房产税开征。
目前现行的税种仅有十九种,却未见有房产税。尤其是2年时间特别的短暂,说明中央研究部门完成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和具备条件情况下,被“人为”因素和偏好所发起的一场“闹剧”或者是是“起哄”做秀。房产税本身完善到社会等专家讨论,到税法修改及到市场接受,再到城市施行最后到开征,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时间。其实,房产税开征最大的问题是税法修改和开征的对象和标点范围及税率等问题的确定。
房产税最困难来源于国务院和各部委及国家税务总局等财政部“内部”意见不一样。其实就是税收的利益归属和现行的税种增加是否合适及时机上是否合适等税方面法律法规的修改未产生统一的意见。另外是房产税本身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的操作经验。尤其是开征的标点对象和标点范围及税率幅度大小等问题未解决。
所以,房产税试行到出台再到开征要不就是“难产”,要不“流产”,结果到目前依然停留在“研究和讨论及是否条件成熟”的沟通中。说明房产税是一项未经国务院认可和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税种,更加不要说在什么时间开征了。其次,“税总”从未正面肯定和表示要是否推出房产税。或者说要修改或者增加新的税种草案等提议。最后,房产税是否真的可以起到遏制房价和下降房价的“双层”功能,目前大家对此存在怀疑。
房产税绝对不是遏制或抑制房价上涨最好“猛药”,也不是楼市调控房价下降最好的“利器”。不可能真的起到稳定房价的效果。首先房产税税率过大市场接受不了,房产税税率过小根本就对房价产生不了遏制的效果。其次,就算房产税税率在1.5%-2%,对于资金过多的投资炒房和财大气粗的开发商,简直是不伤筋骨,一点都不影响投资炒房继续把资金往楼市砸钱和开发商继续上涨房价。最后,房产税对于楼市调控的效果或作用比较缓慢和微小,甚至难以“撼动”高房价的根基,就是有钱人和开发商的“心理”预期。
同时,房产税不合适作为调控楼市最后的武器。况且,调控楼市的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只要继续严格执行新“国十条”和收紧货币政策及上调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到35%,取消现在的20%,开发商自然会下降房价,投资炒房客自然会退出楼市。相反,房产税一旦开征,可能导致房价上涨到暴涨的后果。每次政策调控产生的房价下降“成本”,开发商无不转到购房者身上,让购房者增加购房和生活及银行贷款的压力,结果让更多想购房的人购买不起。
假如房产税试点税率初定0.5%~0.8%在广州实施,对于目前广州楼价比较稳定和需求不断增长及房地产市场相对成熟的一线城市,很难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效果。毫无疑问,对广州楼市掀不起政策调控的波浪,并且难阻挡房价继续上涨的趋势。另外,由于房产税税率比较小,根本就很难对多套房的投资炒房者和手握大量物业的开发商,因为增加不了他们投资炒房的成本和加大开发商的资金紧张的因素。但是,对于广州正处于楼市调控震荡期内,将导致市场和政策后市不明朗,越来越多的人在市场观望,甚至因调控的不稳定,产生楼市“有价无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