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华网》发布的《湖北省委书记:严肃处理民警殴打官员妻子事件》一文,戏剧性地将“打错门”事件此前案件描述中的“拉扯”恢复为“殴打”。
应该说,湖北省委终于重视这件考验湖北省政治能力的大问题了。
别看这已个小小的词汇变化,表述的内容却完全相反。“殴打”变成“拉扯”,性质就完全变了。前者是警察恶意所为,主动性完全掌握在打人者手中,造成的后果也应该由一方完全负责;而后者却是相互作用,强势一方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因不经意而导致弱势一方受伤,强势一方只是过失,并非故意,弱势一方因不主动配合,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