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平安之花满人间
生命重于泰山。然而生命又是极端脆弱的。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大家都懂得的最为浅显的道理。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22日通报,7月16至18日,仅仅五天的时间,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了5起较大以上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和被困。惨案接连不断,闻之怵目惊心!
上半年惨案回顾: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共死亡33876人,同比减少4174人,下降11.0%。从行业(领域)来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 459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0.6%,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26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8.6%。
惨案回眸:
(1)7月16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七里乡乱石沟煤矿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死亡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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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月18日,辽宁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大窑沟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
存在问题: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许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应对政策:面对着这一个接一个血淋淋的灾难,国务院办公厅23日在中国政府网登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制定出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的一系列措施。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处理: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过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工作的前提和需要。我们应该有居安思危的心理准备。更何况是惨案层出不穷?依法查处煤矿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对生命的重视和关爱。各级煤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和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实施依法打击,依法查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假如没有不幸,可以减少多少家庭揪心的痛苦和亡亲的悲哀?假如生命可以重来,多少家庭不再是生离死别和天涯望尽的焦心等待?假如......
呜呼,何时风雨不动安如山?何时平安之花满人间?我们不断祈福追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