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言集纳(三十八)
1、读范书林《“和而不同”谈何容易?》
当年经济学家孙冶方提倡在学术问题上要“求异存同”,那一时期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取得的成果大小虽因人而异,但在该学术圈范围内,风气还是不错的。这只要翻阅当时的经济学者的文集就可想见。社科其他各界大致也是如此。现今中国的学界,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自然有比过去进步巨大的地方,但在学术风气上,在不少方面似乎反而退步了。原因多种多样,我想到的是以下几点:现在的参与者大大扩展了;过去是以马列为统一标尺,现在可以说已无公认的标尺;发议论者的绝大多数,本来就并无追求真理的目标和勇气。前两条,总体而言,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2010-2-16 10:10:23
2、读杨明华《有感于“和而不同”谈何容易》
读后评论2010-2-17 10:22:12:
约一个月前,曾经看过你谈文革的几篇文章,更早些,也草草看过你的其他几篇文章。总的感觉,你是一个认真的人,这是我所佩服的。
读了你的文章,那时曾想作评论;或者写一篇同样主题的正面申述本人看法的文章,最终却没有动手,原因如下:(1)对毛泽东的事业、邓小平的事业,你在肯定与否定的取向上,似仍游移于两者之间;(2)人的认识的片面性本来就很难避免,而你又是一个认真的人,实践会逐渐解决认识问题的;(3)当代中国人,重要的是具体地作深入思考与实践,而不是一谈就是谈大问题,这样的做法难以走出空洞争论的死胡同;(4)即使是理论研究,也必须是深入的、具体的探索。但迄今为止,中国的学界(史学界、考古界除外),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却几乎看不到具体探索的文章,而是大话、空话。
杨明华回复2010-2-17 10:33:49:
3、评《国际刑警全球通缉迪拜暗杀案
11嫌犯 锁定以色列特工》
请注意,这是国际刑警组织应迪拜警方请求作出的通缉。法律上的理由至少有“迪拜警方先前宣布,11名嫌疑人包括10男1女,持有伪造的英国、爱尔兰、法国和德国护照”。而“英国、法国、爱尔兰和德国已经要求以色列做出解释,说明以色列在暗杀中可能扮演的角色。”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国际共识。怎样在国际舞台上拿起法律武器?中国实际可以从中学到许多东西。与日本或美国的争斗中同样如此。例如,对日民间赔偿官司,事实上可以在中国的法院打官司,但一定要形成确凿的法律证据,并且有切实可行的后续执法,在国际上也站得住。这一切,不是唱唱政治高调、空话、大话能成事的。
2010-02-20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