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咸阳曝出有政协官员“私分”价值四千万文物事件,随后警方介入调查。30日,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称,大多数文物已找到下落,他表示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
“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国有文物,法律只是鼓励“公民将文物借给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没想到咸阳官员反过来借国家的了,而且一“借”就是20多年,如果不是捐赠人不懈追问和媒体曝光,他们还会一直借下去。
有多少丢人现眼的丑事,多少惨烈的悲剧,都能被一些官员吹嘘成好事乃至喜事,并最终成为自己的政绩。你不得不惊叹,中国的一些官员,确实堪称熟练运用辩证法的大师,他们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说文物被盗,我们不惊奇;说官员私分文物,我们也不惊奇。可是,把私分或长期借而不还说成是“保管”,却让我们惊诧莫名,瞠目结舌。
“窃书不算偷书”的荒唐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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