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买”是怎样由惠民变虐民的


    “和买”是怎样由惠民变虐民的
  梁发芾
  历史上,有一种赋税,叫做“和买”,成为小民最为沉重的负担之一。其实,它本来并不是赋税,就像“和买”字面意义说表示的,它本来是一种买卖,是有偿的,和平的。
  虽然广义上说,“和买”是指国家向老百姓购买物品,但一般把国家向百姓购买粮食叫做“和籴”,因此,“和买”实际上主要是指国家向老百姓购买丝绸布帛之类纺织品。在宋朝,国家向老百姓征收“两税”,所谓夏税秋粮,夏税中包含丝绸布帛之类,主要供皇室消费,也有用于军人服装的。不过夏赋的定额并不够宋朝廷的需要,因此,宋朝政府又拿出一些钱,向社会购买这些物品,就是和买。夏税是农民必须给政府无偿缴纳的,而和买则是有偿卖给政府的。在宋朝,政府从老百姓那里和买的纺织品的数量,远远大于无偿的夏税。用今天的话说,和买是一种政府采购行为。不过与今天不同的是,今天的政府采购中,政府可能会与商人合谋,抬高价钱,浪费纳税人的钱;而历史上的政府采购,皇帝舍不得花钱,总会压价而侵害小民利益。
  “和买”起初是预先向农户提供资金,然后由农户给国家上交丝帛之类,因此也叫“和预买”。这本质上是政府给老百姓提供了一种贷款。在历史上,南方生产纺织品的农户们,经常被资金困惑 。他们常常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要向富户们借高利贷,因为利息很高,造成农民的贫穷。这时候,政府提供资金,对于农民是有利的。因此,在宋朝初年,这种预和买丝织品的做法,是对农民的一种优惠照顾措施。地方官员总是愿意给自己家乡多争取这种优惠,而没有给当地的老百姓争取到这种优惠措施,还受到老百姓的攻击。朱熹曾经写到,“旧抛和买数时,两浙运使乃绍兴人,朝廷抛降30万匹与浙东,绍兴受14万。是时都吏乃会稽县人,会稽又受多。惟余姚令不肯受,为其民以瓦砾掷之,不得已受归,而其数少。”有些官员为自己的家乡争取了更多的额度,而不愿争取更多的额度的,居然受到老百姓瓦砾袭击。也有资料记载说,“越州诸县争认多数,惟嵊县知县以官与民市,久必为害,独不肯受,民皆怨之”。
  应该说,这个嵊县的知县是一个目光如炬的老到官员。他知道,老百姓与官家做交易,老百姓最后一定会吃亏,这种交易最后一定是小民的大害。非常显然的道理是,交易基于自愿的,平等的,等价的,有偿的协议,而和买交易中,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官方手握着对老百姓生杀予夺的大权,他不守协议了,翻脸了,你怎么办?
  嵊县知县的忧虑,不幸后来都变成了现实。
  本来,既然是买卖,那么,买卖多少,都是双方自愿的。但和买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从历史上看,一开始,国家就给地方下达指标。虽然开始时价钱还公道,而且是预付,相当于低息或无息的贷款,老百姓是欢迎的,甚至希望国家给予更多的指标,但这种指标本身就已经说明,这种买卖并不是一般的买卖,国家给了指标,你必须按照这种指标去完成,生产多少不是老百姓自己可以决定的。而当和买逐渐成为老百姓负担的时候,和买的指标是强迫摊派的。算然皇帝也不断下诏禁止摊派,不过那就像今天反腐败的红头文件一样,不过是具文而已,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效力。
  官府制定了指标的和买,逐渐就成为老百姓的严重负担。
  最开始的时候,是不能保证按时给钱。政府规定,和买的本金,要在每年的正月15之前一定送到农民的手上,农民必须在8月份交上纺织品。在执行中,和买的钱常常并不能按时发到农民手上。而实行中,也常常不给现钱,而是用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顶替的情况。比如用贬值的交子,甚至和尚的度牒等顶替。有些地方给食盐,甚至盐钞,自然,食盐的价格一定是被定的相当的高,因为食盐是政府专卖的,他想定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这种情况下农民就吃亏了。
  如果官府真正能用食盐去交易农民的布帛之类,虽然农民不情愿,交易不公平,还不是最坏的事情。事实上,久而久之,钱没有了,食盐之类代替的东西也没有了,而农民给国家“卖”多少布帛丝绵,却是必须按定额和时间的要求完成,不得拖延,这一点也不能含糊。早些时候,农民给国家缴纳他们的纺织品的时候,政府大概还有一个什么欠条之类的,说以后给他们付钱。但是,这样的白条子越来越没有意义,最后的情况是,政府真正的赖了账 ,后来,干脆,白条子也不给了。这样,和买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无偿负担的赋税。这种情况大概在北宋的后期就已经很普遍了。虽然连皇帝都嘴硬不承认,还不断下诏要求给百姓付钱,但这些诏书全部成为一纸空文,毫无疑义。
  农民遇到水旱强盗之类,拿不出指标规定的那么多的纺织品的时候,只好到外地去购买,然后完成任务。而政府除了不付钱之外,还巧立名目,在每匹丝帛上,加收数百文的头子钱,市利钱,靡费钱之类。一些官吏还向农民借和买绸绢,说是借,当然是不会归还。
  这时候 ,有一种特别适合地痞流氓的活计也就兴起了,那就是当揽头。一些地痞流氓和官府勾结起来,作为承包人,到乡下去收取绸绢。这些人到了乡下,狐假虎威,向百姓敲诈勒索。如果老百姓亲自去官府缴纳,与揽头串通一气的官府就会吹毛求疵,百般刁难,老百姓受不起这种折腾,只好把让揽头代自己去缴纳。历史记载说:“人户输纳夏税、和买缣布等,近岁贪吏至与专、库分利,故凡民户自赴官输纳者,往往多端沮抑,不堪滞留之苦,则委揽纳之家而去,民有倍称之出,官受滥恶之物”,“比来州县受纳官不得其人,间有徇私自吏,凡揽子等赉到,更不问纰疏长短,一切受之。若人户亲纳,哲吹毛求疵,稍不及格,即以柿油墨煤连用退印涂渍。”老百姓除了交给揽头,任揽头盘剥外,别无选择。
    官府不但赖掉应该给老百姓的价钱,还要征收一种叫做“加耗”的附加税,叫做“秤耗”,百姓纳折帛银,官府也往往“以加耗为名,大称斤两”。官府向老百姓收取“加耗”,是中国赋税征收史上的固有传统。老百姓缴纳粮食,就会加收“鼠耗”,“雀耗”之类,就是说,粮食被收到国家仓库后,会有老鼠和麻雀偷食,会有耗损,这些耗损是预先让农民负担的。有时候,这种所谓的加耗的数额,可能比正税的还多。在明清时期,不少地方已经不再征收粮食,赋税改成白银的时候,一方面还要加收“鼠耗”,“雀耗”之类,另外又增加了一种,叫做“火耗”。难道老鼠和麻雀也吃银子?当然,火耗是针对银子的,因为小块银子要熔铸到一起的时候,据说有损耗,这损耗也得老百姓承担。在宋朝,你给他缴纳纺织品的时候,他也加上耗损,叫做“秤耗”。本来一匹丝帛的定额是11两,但是官府要加收若干两的耗损,让你交13两或更多。耗损加多少,没有一定之规,总之是取决于官员的心肠黑到什么程度了。
  这种情况下,政府向老百姓有偿购买的丝绸绢帛之类纺织品,已经完全成为老百姓向政府负担的一项正式税负。老百姓必须的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数量,将规定的物品送到规定的地方。
  但是,如果仅仅这样,还不是最可恶的。
  政府本来是向老百姓买纺织品。你不给钱也就算了,但是,官府又要从中谋取利益。纺织品价格上涨之后,政府就开始打另外一个注意,就是要钱不要物品了。他们不给老百姓现钱买布帛,而是要老百姓给官府交现钱。这种做法,历史上叫做“折色”。给官府缴纳的物品叫本色,折成现钱的就叫折色。这时候政府不要本色要折色,这种钱叫做“折帛钱”。因为纺织品价格上涨了,政府就按照最高的价格折算。小民为了缴纳折帛钱,必须把自己生产的纺织品卖了,变成现钱;因为人人都急于去市场出售至进口出的产品去完税,纺织品的价格就下降了。农民在这种折腾中损失就非常大。朝廷和官府运用这种折变而赚取利润,是古代赋税中很常见的事情。
  宋朝孝宗时期,一个叫做程叔达的人上奏说:“方今民间苏纳税赋,惟和买最为流弊之极。其始也,官以钱、盐折支,其后既无钱、盐,但据岁额直科本色,又其后不用本色,乃以直科之数折纳价钱。今一缣之直,在市不过三数千,而折纳之价乃至七千”,就是说,市场一匹缣的价钱是三千多文,而给官府交折帛钱,却要七千文,实际上增加一倍。又有臣僚上奏说:“诸路州县输纳夏税,令人户纳折帛钱六贯五百,却遣人于出产处收买轻绢,每匹不过两贯五百,起作上供,支散军兵,实为公私之害”。一匹绢的市场价本来是两贯五百文钱,但是,官府却要老百姓缴纳六贯五百文,足足多出四贯。而官府却又回头去市场以两贯五百文钱购买,上交国家完成任务,中间这四贯的差价,当然被官府官员们白白拿走了。
  从历史的记载中看出,这种罪孽深重的和买纺织品,主要用途是“上供”,就是给皇帝进贡的。其次非常重要的也是给皇帝的生日的礼物。皇帝的罪孽如此。
  和买本来是作为惠民的措施实施的,也许是古代皇帝为百姓所办的实事。但是,这种惠民措施最后成为那样的结局,在历史上非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