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裕
上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才公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第一批推广目录,一共有16家汽车企业的71款车型入围,这些车型的所有配置的汽车均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获得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
很快我们看到登上目录的企业开始了大张旗鼓地宣传,甚至将这一政府文件当做了促销法宝。
诚然,3000元的补贴加上官方渠道推广,在对价格异常敏感的小型车市场中这样的促销力度可谓非同小可。
我不禁想问,节能惠民目录能否像去年1.6L以下购置税减半那样再度激活小排量车市场么?
笔者的观点是,情况也许不那么乐观。
首先不要忽视去年小排量车销量井喷所导致的消费潜力透支。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5月,1.6升排量及以下乘用车销售70.67万辆,比上月下降4.14%;1.6升排量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比重为67.74%,比上年同期下降4.40个百分点,1~5月,1.6升排量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比重为69.20%,比上年同期下降2.04个百分点。
今年不少小排量车生产厂家已经出现了生产目标明显高于销量增长的隐忧。
库存的加大,也使得小排量车市早已是优惠满天飞。
因此,一种“借机忽悠,实无优惠”的情况很可能出现。
那就是3000元的节能车型补助或许会成为厂商抵消优惠的费用。而有些原本优惠幅度较大的车型,经过推广补贴之后反倒会出现价格上调的情况。
消费者不是傻瓜。
节能目录的利好也将明显不同于购置税减半。
因为,汽车购置税是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计算出来的,而“节能汽车的3000元补贴”是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的,免不了会出现部分汽车厂商借节能汽车牌玩价格猫腻的可能。
或许,在执行层面能把“节能汽车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条文改为像车辆“以旧换新”补贴规定那样,在消费者购买车辆之后直接向政府部门申领,估计对小排量车市的刺激作用会更好一些。
有消息称三部委或将于本月中期发布第二批目录车型。我们期待更完整、公平和真实的后续目录发布,也期待更完善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把真正的实惠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