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伦理共舞
——谨以此文纪念逝去的校园学习生涯
◎文德科
记得高考以后填报志愿,自己在专业栏里填写的全是法学。是的,那是一个年轻人对法学的纯粹向往和稚嫩期待。迈进法学院,见到横幅上写着:欢迎未来的法官和检察官。心里激情澎湃,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自己选择的专业学好,毕业后做一个正义且有浪漫情怀的法官或者检察官,偶尔在法制期刊或者报纸上发表一些“豆腐块”文章,这就是当时自己所期望的生活。然而,真正进入法学专业的学习,自己却比较偏重于法理学、法哲学、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文化等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较为浓厚。而对于应用性的课程兴趣不是那么大。自己时常也从伙食费里挤一点钱出来,去逛法律书店,买自己想看的书籍,一些老师的书或者讲课对我颇有影响,如贺卫方、范忠信、邓正来、梁治平、谢晖、何勤华等老师,数次聆听贺卫方老师的学术演讲,在冬季里冒着寒风与浩文兄去听范忠信老师的课,被老师们有思想深度且幽默的言语吸引,逐渐萌生继续深造的愿望,想再深入的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学科。
大学里还选修了时任法学院院长的邓红蕾老师的课《司法伦理学》,知道了伦理学界的罗国杰先生,逐渐了解到了伦理学的最基本的知识,对于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点有了新的认识。法学本科毕业以后,没有做成一个正义且有浪漫情怀的法官,法学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一年后选择继续深造,在选择专业上,结合自己的局限和兴趣,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伦理学专业上徘徊,最后决定选择学习伦理学,原因有二,其一是因为伦理学与法学有交叉点,其二是因为自己的兴趣在伦理学和中国传统哲学上。如果选择西方哲学,自己的外语学得不好,读英文或者德文哲学原著那是基本不靠谱的事,而且在中国国内研究西方哲学,毕竟不能做到本土或者说原汁原味,相比之下,自己在古汉语上的兴趣和认知比外文更有信心,就这样走上了跨专业考研,最后顺利步入伦理学专业的学习。值得庆幸的是,在研究生阶段,在哲学院也遇见了许多优秀的老师,譬如刘可风、杨清荣、龚天平、胡真圣、陈燕、葛四友等老师。导师杨清荣教授是罗国杰先生的学生,与北京大学伦理学教授何怀宏老师也是同窗同班,还有博士生导师刘可风教授,他们算是改革开放以后较早的一批研究伦理学的学者。导师杨清荣教授有时候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学生们听得也很入迷。刘可风教授对待每一个学生都非常和善,还送给我一本他自己写的书。还听了一些学术讲座,给我印象比较深的,譬如清华大学伦理学教授万俊人先生、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教授廖申白先生等。
从法学到伦理学的转化,这并没有被同学看好,最重要的原因是伦理学属于哲学学科,就业相当有难度。其实,当时自己在选择专业上,没有过多考虑就业的问题,还是向往富有思想的学科,抱着一种“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心态。的确自己不算是一个好学生,学习法学还偏科,而且还“背叛”法学,毅然选择了伦理学。在法学的学科范围之内偏科,“背弃”法学,最直接的结果是一些应用性学科学得不扎实,乃致国家司法考试连考不过。一些自己没有兴趣的学科,硬要学也学不进,真也有要“破万卷”的冲动。即使是为了升学或者就业压力,迫于无奈去学习,我想我是学了考了就丢了的人,找不到乐趣和兴趣的科目,自己很难做到把它们内化成自我的一部分。话又说回来,即使是选择了伦理学,方向也是中国传统伦理,并不是自己在中国传统伦理方面学得有多好,相反,自己在中国哲学和传统伦理这一块知之甚少,但是有一点兴趣,这种兴趣对于促使一个人去探讨未知会有持久的力量。大学几年以来,曾在两个学科即法学学科和哲学学科学习,但并没有学得多精通,只是了解一点此学科的“皮毛”,不过心里面还是有些许的欣喜,因为自己勉强算是一个为兴趣而读书的学生。没有如一些学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或者知而不能习。相比之下,自己算是幸运的了。
可以说,法学给我的是生活的力度,伦理学给我的是生命的宽度。法学的极致乃是一种信仰,是一种对法律、对正义的信仰。伦理学是一门智慧之学,是一种对人性的真、善与美的信仰。法律是通过生命之外的力量(譬如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工具)追求一种合规的秩序,而道德是通过生命之内的力量(譬如修养、良知)追求一种和谐的秩序。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行为和生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一定意义上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规范外在于人的,是一种他律,而道德观念是内在与人的,是一种自律。苏格拉底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哲学家,他也留下了丰富的法学著作。苏格拉底是一个使命感很强的人,跟人争论,常以正义为话题,他认为自己的一辈子,除了考虑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并且实行正义和避免非正义以外,任何别的事都没有做。(【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康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86页)苏格拉底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实践了正义即守法的法学观与正义观,然而,柏拉图对此却认为,立法者本身也会犯错误,守法本身来说是正当的,但是所遵守之法是否正当就很难说了。法律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才称得上正当。法律的正义性不容抹杀,正是这种正义性,给人以维护自己权益的勇气。法学其实给了我生活的力度。但是,柏拉图又始终认为,贤人政治才是实现正义的更良善的途径,这一定意义上与中国的儒家学说有某种契合,中国儒家注重礼,倡导“克己复礼”,试图通过解决做人的价值问题来解决政治问题。伦理学就是研究伦理,伦理即人伦之理,做人之理。伦理学与人的行为品性、善恶正邪有关,人性善恶、德性、敬重之心、同情与怜悯、爱情、婚姻、幸福、自然等等都会有所涉及,当代法律其实也考虑人们的道德观念,跟法学相比,伦理学更趋近于人的生命关怀,比法律更具有生命的热度,比法律更含情脉脉。伦理学给人以生命的宽度。不管未来有那般境遇,我都将感恩法学与伦理学。
在大学这几年,是一段吹泡泡糖的过程,甜蜜但最终必然破裂,剩下的就只有回味而已。我想起自己曾经拿着吉他在校园的草坪上弹唱:“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无知的这么想。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地流转,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地成长。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那个在乒乓球室挥汗如雨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曾留着长发略带叛逆个性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夜里写诗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骑着蓝色脚踏车在校园里疯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在食堂排队将饭盒敲得叮叮当当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独自吟唱校园民谣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在女生宿舍楼下等约会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站在宿舍阳台上傻傻地看漂亮女生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随时期待爱情的男生早已不再,......那个我早已不再。发黄相片,褪色卡片,缤纷信件,旧日梦想,远去你们。逐渐地,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也开始慢慢舒展。法学与伦理共舞,或许这只是我的一个企盼而已,因为在这支舞曲里,自己并没有跟上旋律节奏把这支舞曲跳得曼妙动人。但是,舞得拙劣,真实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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