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像利矛一样,让医药企业座立不安。
目前,新医改已经走到了一个改革的胡同口,正如很多医药人所揶揄的那样:不见查医院,只见板子只往我们身上打。这确实是个现实。
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虽然漏洞很多,但并不能掩埋其积极意义。如同广东三控般精准,这就是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意义。
很多业内专家讲到: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恐将低价药彻底删除。我个人觉得这是个伪命题。本着逐利的原则,很多医药企业可能会减产低价药,但一个政策并不能把低价药格式化。低价药是否退出市场,那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正如很久之前的“我们的14条”般,经过医药界的积极努力,统购统销变成了省级招标;这或许体现了市场机制,但到头来,悔恨的还是医药业。
说这句话,并不是让医药企业放弃努力,而是辨证的科学的看待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目前,政府在医疗机构改革方面存在纠结,这是客观的事实;但是,医疗机构改革一定会推进的;因为目前,政府对新医改的困扰是:目前的财力不足以推进深度的改革,或者有些担心目前的财政不足以推进深度改革。
或者说,医疗系统这么多人吃饭,没哪个人敢一下子把这些饭碗都打碎了。饭碗碎了,就不稳定了。
拿流通、制造开刀是比较容易的,所以药品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是自然的。这个,2010年众多医药企业都深切的体会到了。牛正乾的药价虚高返利的说法是可能发生的,但不要忘了二个问题,一连锁药店可以其他难,二工厂在处理帐务是会漏洞百出的。
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意义还有两个:一,推动医药企业多元化发展,基本药物只是个基础,在努力保持的状态下,应该进一步走高毛利、厚品牌的企业发展战略;二,将推动医药业积极思索新的营运模式,找到新利基空间。当然,压力也是特别大的,因为政策变动快,2010年部分医药企业业绩下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那只能同学们放宽心,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的方向。
打击商业贿赂、查税等等只是手段,真正要改变的是营运方式。当然最核心的就是,该动动医院了,否则时间表只是时间表,实质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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