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到的中国式民主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一厅级官员的妻子在湖北省委办事时遭到6名警察殴打。殴打持续了16分钟。当天,武昌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前往医院看望,称打人纯属误会。最新进展是打人警察停职,公安局政委被免 局长被令书面检讨。看似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不过细想有诸多不妥。

    首先,公安局说:打错人了。这是政府应该给出的理由吗?官员妻子挨打是打错了,那如果是普通民众,就该这样被毒打吗?我们关心的是:打人的警察是不是受人指使,如果是,就要查出指使之人,那这就不是打错人的事情了。如果不是受人指使,那更恐怖。号称便衣的6人,看到有人没有证件进去省委,就可以这样拳打脚踢,这比古代衙门的狗还厉害。

    其次,当事人说: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约定见面。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女儿医疗死亡事故定性问题。我们关心的是:当事人的这两件事是怎么处理。另外,正是因为当事人是厅级官员的妻子,她才有机会与政法委副书记约定见面。那普通民众有这样的问题可以也找到政法委书记吗?如果可以,那这些号称便衣的警察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狗咬了人,就把狗打一顿,这有用吗?我想问:狗的主人,你为什么要养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