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全国哀悼日需要“地方版”
杨于泽
根据国务院决定,昨日全国举行哀悼日活动,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寄托哀思,全国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此前,我们已为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举行了全国性哀悼,此次已是第三次全国性哀悼了。为重大灾难罹难者举办全国哀悼日活动,在我国已然形成惯例。
这种全国哀悼活动,动辄牵动13亿之众,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轻举妄动”。到目前为止,全国哀悼仅仅牵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难为害惨烈,死难者众,全体国民牵肠挂肚,全国哀悼正其所宜。但有些矿难、空难之类事故,死难者往往不少,很多人也是念兹在兹,我们该不该举办哀悼活动?
也许,以中国之大,这类事故累加起来太多,老是举办全国哀悼日活动确有不便,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当死人的事没发生一样。一个很好的替代方案是,举行地方性哀悼活动,化全国哀悼日活动为“地方版”。地方版的哀悼日由官方举办,至于其他地方想要寄托哀思,可由民间组织和倡导。
哀悼死者,代表着人类的文明状态,它通过情感的表达将人们联系起来、凝聚起来。哀悼活动基于个人的情感层面,很多时候又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由国家权力为普通死者组织哀悼活动,表明了权力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尊重;而民众通过仪式参与,实现了对民族、国家身份的宣示和认同。
对于三次全国哀悼日活动,舆论评价是非常积极正面的:国旗为普通死者而降,意味着权力由高高在上正在变得“和蔼可亲”,个体生命价值得到极大彰显。作为全国哀悼日活动的政治效果,国民对国家与政府的认同感增多了,国家的凝聚力增强了。
最近若干年,我国导致重大伤亡的事故频发,尤其是矿难,死难者少则数人,多则以百计。今年3月,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名矿工罹难。2005年2月,辽宁孙家湾煤矿发生矿难,死亡多达214人。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是政府出钱赔偿死者,便告缮后成功,而人情缺位,人心若有所失。
但矿工的生命也是鲜活的生命,他们集体罹难,应当得到生者同情。相比于自然灾难害成千上万的死难者,矿难死者在数量上“处于劣势”,但这不是我们不哀悼的理由。比山西王家岭矿难稍晚,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发生矿难,死者29人,但美国举行了全国哀悼,总统亲致悼词。罹难矿工是在劳动中不幸罹难的,他们为国家现代化付出生命的代价,从道义上讲,他们完全有理由得到我们的最大尊重与最多敬意,任何对他们的漠视都是不道德的。
在一省或者一市的范围举办哀悼活动,官方司仪,民间参与,寄托对罹难者的哀思,不仅完全可行,而且非常必要。哀悼罹难同胞,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对每个死者个人价值的承认,既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精神激励。哀悼活动将对官员产生政治压力,使他们加强安全监管,力避事故与哀悼频仍,这种压力也是正面的。
地方性的哀悼日活动还有一个价值,就是利用地域性素材进行生命教育和爱的教育,使人们敬畏生命,懂得爱人,特别是爱身边的人。官方经常说要对公民进行美德教育,但空洞的说教效果有限。集体哀悼那些天灾人祸中的死难者,可以教人们理解爱,使人心变得柔软,并增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