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越早出台越好


  社会保险法是一个国家构建有最后安全网之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保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其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有了这个基本保障制度,这个社会的任何公民,不管他是富有还是贫困,都能够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体面的生活着。因此,这张网是一个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和基本保证。二战之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整个西方社会尽管经济也曾经经历过多次大大小小的危机,但是,并没有出现以前庆大霉素出现之后所带来的那些社会动荡,这其中最大的功劳应该是归功于其在二战之后建立起来并不断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密切的关系。

  当我们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原来的那种依靠单位来解决生老病死的模式自然也就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却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尽管一直以来政府在不断的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做保证,各地方自行其事,结果导致了各自为政的局面,不仅专区之间的差异巨大,而且行业之间的也是天壤之别,这不仅使社会保障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反而制造了新的更大的不公平,这就完全偏离了社会保障的特征之一的公平性了。

  社会保险法是一个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大法,那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国家无一没有建立一部统领所有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险法。

  尽管我国的部门一直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社会保险的立法工作,但是,由于其所涉及的利益方太多,利益牵扯太过复杂,在历经了长达16年的博弈之后,至今仍然没有出台,不能不说非常的遗憾和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