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 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部署安排,标志着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这次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会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焦连合就深化改革回答了提问。
- 问:这次改革是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在改革的定位和实施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 8月 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部署安排,标志着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这次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会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焦连合就深化改革回答了提问。
问:这次改革是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在改革的定位和实施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先后作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决策部署。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管理创新,努力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2005年开始,省编办选择部分县(市)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 严控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累了经验。今年,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省委、省政府决定顺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省编办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下放管理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组织实施上,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把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其他各项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问: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这次改革对职能转变有何要求?
答:机构改革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转变能否迈出实质性步伐。这次改革,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突破。一是转变抓经济的角色和方式。乡镇政府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从过去直接抓经营、搞项目、跑招商等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向典型示范引导、提供政策咨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上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植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该管的事切实管住、管好。二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乡镇工作透明度。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引导基层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培育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四是推动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便民服务点,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乡镇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都要进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电子政务等制度,推动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问:据了解,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与外省市相比,我省的改革有哪些亮点?
答: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开展的,我省除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严控机构编制等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的改革精神外,还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进程的各项部署,在创新基层管理体制、调整乡镇布局、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适度扩大乡镇行政管理权限。根据不同类型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委托、授权等多种形式,逐步下放与乡镇职责任务相适应的部分管理权限,充实完善乡镇管理职责,增强其组织协调和政策执行能力。二是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县乡财政收支结构,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各级财政向乡镇倾斜。今后,随财力增长,继续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提高乡镇的财税分成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乡镇区域内一般预算收入地方分成的绝大部分留给乡镇使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返还,切实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三是改进对乡镇的管理方式。依法界定县乡政府的职责,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政府承担的职责,不准转嫁给乡镇政府承担;确实需要乡镇政府配合完成的工作,应明确权利与义务关系,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调整完善乡镇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理顺条块关系,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上级派驻机构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对工作不力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四是科学调整乡镇布局。积极稳妥推动乡镇区划调整,除山区、滩区、湖区、海岛等特殊地域外,原则上不设3 万人口以下的乡镇。乡镇规模扩大后,要切实做好发展规划,集中财力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保障,增强吸引力,推动农村人口向驻地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
问: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农村发展改革的任务很重,这次改革在深化乡镇事业站所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事业站所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各地积极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乡镇事业站所由于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人员素质等原因,服务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有的反而成为县乡财政的负担。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乡镇事业站所一般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指导的管理体制。现行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事业站所,凡运转不畅、管理不顺的,都要进行调整。今后,确有必要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或按区域设置事业站所的,要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二是分类推进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将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划归行政机构,将机关一些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的职责交给事业站所承担。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活动,能够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服务政府要退出,经营性事业站所要转制为经济实体,增强发展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公益性事业站所要进行归并调整、综合设置,防止因单位过多、职能划分过细,影响整体功能发挥,加大财政负担。 今后,不再审批设立自收自支的乡镇事业站所。三是改革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站所的管理,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经费和服务效益挂钩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其公共服务水平。事业站所要完善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建立与人员绩效直接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内部活力。探索公益服务的实现形式,鼓励各地实行“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由政府通过签订合同、项目招标等办法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公益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和提供方式的多样化。四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眼于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方式,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是历次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组织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科学配置编制和人员,是乡镇政府高效运转的基础。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机构。乡镇党政工作机构和财政拨款事业机构(不含教育、卫生事业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实行限额管理。这次改革,综合考虑乡镇总人口、财政总收入、行政区域面积等因素,把乡镇分为三类,按类确定乡镇机构编制。核定后的行政编制不突破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现有规模。今后乡镇不再新增工勤人员编制,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加大乡镇领导交叉任职力度,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由乡镇领导副职兼任。健全完善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进人关。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制,按编制和规定程序配备的人员要纳入实名制管理,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违反规定配备的人员要一律清退;超编人员要尽快消化。强化机构编制的权威和刚性约束力,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编制使用审批等制度。今后,凡未经编制使用审批和未按规定程序新进人员,不得列入实名制管理,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管理配合制约机制,杜绝出现新的超编现象。
问: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还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提出了要求,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地方出现了一批经济规模大、人口数量多、城镇化水平高的经济发达镇。与传统农业乡镇不同,经济发达镇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经济发达镇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调整和改进。今年 4月,中央确定在全国25 个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我省广饶县大王镇被确定为中央试点单位。为配合做好试点工作,我省也选择了桓台县马桥镇等10 个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镇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日前,省编办会同省委农工办等8 部门下发通知,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探索建立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高效的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对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较高、条件具备的经济发达镇,适时进行区划调整。二是以“扩权强镇”为重点,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赋予经济发达镇比其他乡镇更多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下放城建、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三是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县镇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政超收激励机制,县(市)镇财政分成比例向经济发达镇倾斜,切实提高经济发达镇的财力,增强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四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用地制度、户籍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干部人事、社会保障、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经济发达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试点,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问: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在组织实施中省里对各地有哪些要求?
答: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和落实责任。市级党委、政府对改革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县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拟定改革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加快实施,及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严肃改革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上级业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改革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搞好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协调当地主流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改革成果和典型经验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推进改革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改革的组织落实工作。省编办将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市县编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设计改革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位。
立足统筹城乡发展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评论
6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