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我们的生命体验


    “文学观”,即关于何谓文学的基本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也会有不同的结论。有的人认为“文学”是永恒的,这是1980年代较为流行的一种看法,也是将文学浪漫化与神圣化的一种表现,但是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英文literature的出现不过二百年,而汉语“文学”一词虽然在先秦已经出现,但它的现代内涵——“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借助各种修辞以及表现手法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形式”——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形成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永恒”的文学,对于“文学”, 我们也只能历史地理解,而不能将之作为亘古不变的一种形式。另一方面,有的理论家在理论的推演中,则否定了“文学”的存在,或者忽视了文学的独特性与独立性,将“文学”仅仅作为阐释理论或世界的一种材料,无论是传统的社会学批评,还是后现代或“全球化”理论,都易于将文学作为附属性的资料,而否定其作为主体的存在。与以上两种看法不同,我认为“文学”虽然不是永恒的,但在每个历史时期或一定的范围内,我们却可以对“文学”有一种共同的理解与认识,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探讨文学的标准与规范,而另一方面,我们只有认识到这种理解的暂时性与局限性,才有可能灵活而不是僵化地理解文学规范,并不将某一种“文学”视为文学的全部,而可以勇敢地去开创新的文学道路。

    在这方面,可以说是“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诗经、楚辞、唐诗、宋词、明清小说,文学与历史的不断演进,在拓宽着我们对“文学”的理解,但又不仅仅如此,我觉得某些特殊的问题,也可以拓展我们对“文学”的认识,比如鲁迅先生晚年的杂文是否属于“文学”,是文学史上聚讼纷纭的一个话题,肯定者与否定者都有充分的理由,但是在我看来,更重要的问题却是,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创作“杂文”?他是为了要创作文学而写“杂文”的吗?显然并非如此,他是心中有所郁积才不得不写的,至于他写作的杂文是否“文学”,则并不是他所太关心的。而他的这种创造性表达,则将“杂文”这种体裁带入了“文学”之中。这只是一个例子,我认为,文学正是在不断突破成规的过程中,才不断发展与创新的,就像托尔斯泰的“心灵辩证法”和“对位式结构”突破了当时欧洲小说的流行方式一样,或者马尔克斯的“过去现在将来时”也打破了小说的写作方式,他甚至说自己在“发明文学”。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并非为创新而创新,而是表达的需要让他们打破了叙事的陈规,从而在艺术与形式上有了全新的创造。

    所以在这里,我愿意强调“文学”与创作主体之间的密切联系,我认为,每一篇优秀的作品都是有生命的,它的生命来源于创作者生命的对象化,其中包含着创作者的思想、性格、情感,也包含着创作者的呼吸、体温与气息,在那些独特的语言、语调以及叙述方式中,我们可以读到创作者的生命密码,我想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优秀的作品即使在千百年后,仍是那么生机勃勃,仍可以与读者息息相通,比如我们读《诗经》或唐诗宋词,或者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与歌德,总是能够为之感动,我想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在读“文学”,也是因为我们在阅读一种生命体验与情感经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千载之下仍能令人动容,就在于它表达出了诗人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深沉感喟,也表达出了人类共通的情感体验,而这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但是在我们强调“文学”与创作者生命联系的时候,并不是要将这种联系神秘化,我们知道,每个人的生命也都是具体环境的产物,是受制于泰纳所说的“种族、环境和时代”的,当然也受制于阶级、性别与国别,所以一个创作者的作品也只能是这样具体环境的产物,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优秀的创作者往往能突破某些个人或时代的限制,深入到人类的集体无意识层面,在一种更深层次上表达出某个群体或人类共通的情感与生命体验。我想,那些经典作家与经典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一代代读者,原因或许就在于此。当然,从古至今,人类的情感与生命体验愈趋复杂,“文学”的形式也愈趋精致繁复,中国古代的诗歌,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从古体诗到律诗、绝句,不仅是文学形式的演进,其中所蕴含的情感与经验也更加丰富复杂,西方小说的发展也同样如此,从最初的罗曼司,到浪漫主义,到现实主义,再到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也是一个愈趋复杂的过程,而这也是人类情感与生命体验愈趋复杂的一种映射。

    当我们强调“文学”与创作者生命的内在联系,以及文学的演化的时候,主要是想对这样的文学创作现象提出批评:创作上的毫无个性,千篇一律,以及固守某种边界,将小说写得太像小说了,将诗歌写得太像诗歌了,以所谓“文体”的要求禁锢了创作者的个性及其创造力、想象力。我们可以看到,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主流的文体及其内在规范,他们形成了一套美学标准与秩序,如果说这种文体及其美学在最初形成时,是具有革命性与冲击力的,可以充分表达当时人们的思想、情感与情绪,但是当这种美学成为一种统治性力量的时候,也便会对创作者的个性造成压抑与损害。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创作者是按照个人真切的生命体验与情感体验去写作,还是按照既定的美学标准去写作,便成为一个不得不认真思考与选择的问题。按照既定的美学标准去写作,可以写得圆熟或光滑,但同时也失去了个性与独特性,成为了某种标准化的“产品”,只是沿着既定的边界在划定的区域中腾挪,这样的作品虽然也会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但在根本上却寄托于外在的标准,从而在不同程度上窒息了作品的生命力与创造力,因而只能日益枯槁。而只有按照个人真切的生命体验与情感体验去写作,才能使创作者生气勃勃,才能使作品元气淋漓,这样的作品或许并不“成熟”,但因其与创作者的生命体验密切相连,因而更能让我们看到其真切与珍贵的一面,或许我们可以说,这样的作品与这样的写作方式才是属于将来的,虽然从表面上看,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流作品,但是如果我们细心体察,正是在这样的作品中才隐藏着这个时代及其心灵的奥秘,也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有可能成为这个时代的经典。而在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按照既定美学标准写作的作品是那么多,以小说而论,我们可以看到故事,看到人物,看到场景,唯独看不到作者的情感与态度,也看不到作者的思考,很多人只是满足于讲述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更多的人则连这一点也很难做到,他们在故事的讲述中迷失了自我,泯灭了一个创作者应该具有的主体性与独特性,因而只能追逐某种潮流,只能沦于千人一面的模糊形象。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特的,每个人的情感、态度、感触都是不同的,只要我们意识到这种不同,并以合适的艺术方式表达出来,就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所以我现在宁愿看不像小说的小说,不像诗歌的诗歌,因为在既定的对小说与诗歌的理解模式之中,我们已经难以看到新鲜的经验与新鲜的感觉,而只有在那些突破既定模式的新的写作方式与新的艺术形式中,我们才能看到新的生活与审美经验,这些作品充分表达出了创作者的思想、情感与态度,也因其出自创作者在现实生活中的感触与感悟,因而也能唤起读者的共鸣与思考,我认为这样的创作方式——与现实息息相通,并出之于创作者不得不发的创作冲动,才是最值得珍视的创作,也只有这样的创作方式才能突破既定美学标准的规范,给我们带来新的文学经验,开辟出新的文学道路,也只有这样的创作方式,才能与创作者的生命体验合而为一,才能写出创作者观察和理解的整个世界,包括意识以及潜意识、无意识等不同层面,也因此才能为读者呈现一个更加丰富、复杂而深邃的艺术世界。

    在这里,我们可以鲁迅先生的《野草》为例,我们可以看到,《野草》并不是诗歌,也不是散文,也不是散文诗,它是那么独特的一种文体,但是这种文体的产生,正是鲁迅先生表达内心感受的过程中一种挣扎的凝固或定型化,他独特思的考与感受并不能以某种既定或现存的文体来表达,他的表达受到既定文体的束缚,若按照既定文体的固定规范,他那丰富而独特的生命体验便难以完整地表述出来,而既然要充分地表达,他就不能不寻求一种新的方式,于是他只能突围,只能挣扎,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野草》,虽然我们不能以某种文体概括《野草》中的篇章,但是我们却能从中感受到鲁迅先生深邃、矛盾而痛苦的灵魂。同样,在这些篇章中,鲁迅先生所写的虽然只是“个人”的思想与感悟,但是透过他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面影,甚至也可以看到人类共通的精神体验,它并不因为写“个人”而渺小,却因为深邃、独特而丰富,反而能在更深层次上抵达一个开阔的世界。

    不只《野草》如此,我们可以发现,每一部经典都是如此,每一部经典都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不可替代的,《罪与罚》不同于《安娜·卡列尼娜》,《神曲》不同于《浮士德》,《水浒传》也不同于《红楼梦》,它们既是创作者生命体验的结晶,也包含着丰富复杂的时代、环境、民族、阶级、性别等诸种因素,每一部都包含着对“文学”的新的理解,都可以让我们理解的“文学”更丰富。比如我们通常说《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但是按照现在通行的小说标准,我们却无以解释《红楼梦》,因为它不仅有故事、人物、场景,而且包含着更为丰富的社会、心理、哲学等各方面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红楼梦》是大于或者说超越了“小说”这一概念的。同样,《呼兰河传》、《边城》等小说,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小说”,我们可以说,这样的小说拓展了我们对“小说”的理解,拓展了“小说”的可能性,而只有从生命体验出发,不断拓展文学的边界,我们才能更真切地表达出我们切身的感受,以及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与思考,也才能使“文学”更加丰富,更加多姿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