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卖桔者言”存疑


张五常“卖桔者言”存疑
檀学文

昨日购得张五常先生的《新卖桔者言》,如获至宝。尤其喜欢封底的两段话:一是从事实到理论,求错验理论;二是看不到则验不着,用简单的需求定律,把局限的转变化为价格或代价的转变。
五常先生的理论的确新颖、“实用”。不过在急匆匆拜读了仰慕已久的“卖桔者言”之后,又觉得五常先生的功力虽然“出神入化”,却颇有玩家心态,言其一而不求其二,读后不觉过瘾。
笔者怀揣冒昧,对宏文“卖桔者言”就有两处不明之处,不吐不快。五常先生是经济学大师,我只是小学生,即使错了,相信大师也不会在意和嘲弄。
不明之一:卖桔经验不能证明价格歧视条件错误
条件1:要将市场分开或将顾客分开,经济学者一致认为在同时同地将顾客分开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五常先生否定的是这里的前半句还是后半句。从字面上看,他质疑的当是后半句,因为他实现了在同一个市场里实施价格歧视的做法。原因诚如他所说,购买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每个人的信息成本都很高,所以不再费时去查询。这表明,条件1的主体是对的,即要将顾客分开,只不过条件1的具体实现条件被“经济学者一致认为”却不知从何说起。起码我就不会轻易接受同时同地就不能实施价格歧视的说法。所以,在这里,五常先生做到的,不是否定了价格歧视的第一个条件,而是证明了由于信息成本的存在,在同一个时间和同一个市场是可以实施价格歧视的。
条件2:支付不同价钱的顾客的需求弹性有所不同。五常先生明确表示这个条件错了,不过我却认为这个条件没有错。他认为他的经验说明信息较少的人付价较高,因此“信息多少与需求弹性系数没有一定的关系”。他的后半句是对的,但实际上,各位顾客的信息是一样的多,都是陌生的顾客面对陌生的摊贩,没有理由说明信息少的人付价高。因此很可能还是价格与需求弹性有关,需求价格弹性低的人,较少砍价,付价较高;需求价格弹性高的人,愿意砍价,付价较低。在这一点上,五常先生要说明信息费用问题就不灵了。
不明之二:理论上的两个条件“错了”,正确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我的第二个不明之处已经如题所示。大师既然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价格分歧是唯一可以赚钱的方法”,那么我倒是希望他能够不吝指出,这“某些情况”究竟是哪些情况。另外,这“某些情况”只是利用价格分歧赚钱的条件,而不是实施价格分歧的条件。既然大师认为价格分歧的两个条件“错了”,我也希望看到他所认为的正确的条件是什么,不过并未明示。
对于市场我知之甚少,不过我知道市场上的摊贩不会以一天、两天的售货情况核算自己的最大收益,因为说不定哪一天就会亏本,成功的摊贩对此不会在意,只要赚钱的日子多、亏本的日子少就可以了。因此如果大师能从自己亏本的那次经验中得出一些结论,也许更加令人信服吧。即使亏本,那也是“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照样可以说明理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