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拆迁为何屡遭民众抵制?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为了集体利益,从小的方面来说,民众也应该能从中到实惠。这种双赢的活动为何得不到民众的支持、拥护,反而遭到民众的抵制、抗议呢?部分民众因此还成为了拆迁钉子户乃至以自焚这种惨烈的方式强烈抗议拆迁活动。

  “征用拆迁难,难于上青天,自焚都不怕,还怕成为钉子户?”看起来,在征用与拆迁方面,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什么呢?当然是利益了。就拿土地征用来说,政府以低价征得土地,再以高价出让给开发商,或出让给企业用于生产发展,政府从中获得暴利,而民众呢?虽然当时可以得到些许补偿,可是却由此真正成为了无产者,连仅有的土地使用权都没有了。这些补偿款对于不会理财的民众来说,随着通货膨胀的到来,财产逐渐缩水,直至化为无形。你想民众愿意土地被征用吗?更为可恶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还将罪恶之手伸向民众的土地补偿款,这不激化矛盾才怪,这样的征用不遭到民众的抵制才怪。

  拆迁应该比土地征用对民众的影响要好些,可事实上遭到的抵制更大。这是为何?这是因为征用土地,民众不但不需拿钱出来,而且还可以得到现金补偿,对于没有长远眼光的民众来说,以为自己得利——眼前的利益(显性利益),民众对长远的利益(土地增值的隐性利益)是看不见的。拆迁被称为民众的上楼运动,这对民众来说也应该属于利好,应该得到民众的支持。民众之所以反对拆迁,就是因为拆迁的补偿款太少,民众拿到的拆迁补偿款在同样的地段却买不到同样的房子,若再算上民众搬家、装潢等费用与劳累,民众就觉得其显性利益被侵犯了,所以要加以阻止,不惜成为钉子户乃至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国家、地方要发展,土地征用、拆迁还需要进行,在进行土地征用和拆迁之时如何化解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呢?个人认为,政府应该从大处着眼,从大局出发,不能与民争小利。同时,政府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例如,对土地征用可以改一次性补偿为民众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参与其中,这样,土地原承包人既可在参股的企业工作获得劳动报酬,又可以获得土地入股的分红收益,更为重要的,民众将来还会获得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地方政府主要依靠企业上交的税收获利。如此,土地征用就真正实现了双赢,在这种情况下,民众会反对土地征用吗?恐怕支持还来不及呢!

  当前,地方政府在积极转变职能,从以管理为主转为以服务为主,并着力在民生方面做文章。地方政府既然想着民生、想着为民服务就应放弃狭隘的利益观,就不能想着从拆迁中获得暴利。地方政府将利益放在一边,拆迁时不让民众吃亏,我想民众也不会为了非法之利而为难政府,如此一来,抵制拆迁钉子户乃至以自焚方式强烈抗议拆迁的民众会自然减少,直至消失。

      总之,政府只要一心为民着想,保护民众利益,民众自然会拥护政府的行为,在这种情境之下,征用拆迁就不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