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起源与作用


  美的问题往往是在物质生活比较富裕后出现的问题,也就是说,以美的名义探讨人性、人生观、生活方式方面的问题。对待这类问题,历来都存在三种完全不同的观念,一种是摆脱传统,一种是追求快乐,另一种是超越物质享乐。我国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非常系统的研究,集中体现在人的天性是什么,什么是美,什么是敬畏,什么是快乐等问题上。道家对这些问题的分析远超过西方康德美学的深度。

  美学在欧洲一直是宗教或反宗教之间斗争的焦点问题之一,关心的是感知认识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美与崇高两个问题上。在中世纪欧洲,美学主要是宗教范畴内的东西,认为宗教是美的本质。虽然美的解释起源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派的“美是和谐与比例”,然而这个概念被中世纪欧洲宗教接受了,成为其代表人物奥古斯丁(S.A.Augustine,354一430年)对于美的主要观点。崇高的解释很可能起源于公元3世纪雅典修辞学者朗吉弩斯(Casius Longinus,213—273年),他在《论崇高》一书引用《圣经》的文字解释崇高和美。在欧洲宗教鼎盛时期阿奎那(S.T.Aquinas,1226—1274年)提出美有三要素:完整、和谐、鲜明。

  文艺复兴初期,为了摆脱宗教,对美的解释逐渐世俗化。意大利但丁(A.Dante,1265—1321年)提出文艺作品的美与善。后来,培根(F.Bacon,1561—1626年)提出美的精华在于文雅的当作。笛卡尔(R.Descartes,1596—1650年)说美是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美是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

  启蒙运动中,许多思想家都把美学作为摆脱宗教或反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启蒙运动最主要的观念是用理性摆脱宗教信仰,后来发现仅凭理性不足以摆脱宗教。康德认为,通过感知可以弥补理性的不足。他认为,人有三种可知的事物:观点、事实和信仰。这都是按照人的感知能力来划分的。要摆脱宗教,就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的感知方法,提出“眼见为实”才能摆脱“信仰”。康德鼓励人们依靠自己的眼睛去观察事物,强调感知(审美)的重要性,他认为通过人的感知无法证明神、灵魂的存在,这样就把宗教信仰从人的认识能力上排除。为此康德建立了一系列的方法和标准,这样就形成了康德美学。康德把它称为是认识事物的感性方法,其目的是弥补理性的不足。

  如今,时代价值观念变了,美早已不是过去的含义了。美学的作用也早已不是过去的含义了,不再把美学作为反宗教的知识。康德没有想到如今会出现这么多新的认识问题、社会问题和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靠我们去解决。

  如今美学早已不是原来的含义了。工业革命以来,社会出现了重大变化,在美与快乐的背后出现了大量的社会心理问题,用哲学认识论方法早已无法研究这些问题了,而是应当用社会心理学方法去研究社会心理问题。如何重建美学,使它成为对社会心理起正面作用的东西,如何使它成为对设计起指导作用的东西?美学不应该成为马后炮,在艺术作品产生社会效应后写点赞美或批评的文章,而应该能够提出对艺术创作有启发意义的创作思想。如何使美学能够为设计人员提出设计思想?这是笔者思考了近20年的两个问题。经过多年探索后,这个问题最后成为以下几个问题。

  (1)美学如何研究当代社会的审美心理。自然的美学心理早已被研究过了,现在需要研究人们对各种人造产品的各种审美心理?

  (2)如何通过美学方法去弥补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尤其是通过设计去修复用户的不健康心理?

  (3)如何使美学能够成为设计创作的基础,能够帮助设计出多种多样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