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御赐黄淮石砚
刘永池 刘 璇
1983年10月,湖南湘阴博物馆在征集流散文物时,征得一方明宣德“赐大学士黄淮”石砚。砚为端石质地,深褐色,重11.4公斤,长31.6、宽20、高10厘米,底中空,底边宽1.7厘米,深3.8厘米。底阴刻楷书“赐大学士黄淮”六字,宽印框内阴刻篆体“宣德御宝”四字于赐字下部至士字之上。砚面上边宽2.3厘米,两边宽2厘米,边上刻有水波纹图案,上边正中嵌一白玉片,玉片中有一圆凹,可能原来嵌有宝石,流传中已遗失。砚下边宽0.3厘米,磨面由下边向墨池微斜。墨池呈圆“凸”形,深3.5厘米,砚四侧面均有题刻,前款草书:“予按黄公①简公淮,身壮②三朝,老诚忠直,为一代名臣。以宣德元年告归终养,八年服阕③来京,留为会试主考,考毕辞归,召宴于太液池,赋诗赠行,颁赐甚厚,斯砚乃此时所赐也,一时恩礼之隆,群臣未敢望此。君臣相得,可想见太平升世之象也。桐城左光斗启。”后款古篆:“富贵间□牖□□厚,临王沂公研论法,龙溪张燮”。左款三人题款:一为“隆庆二年北平商景文识”;一为楷书:“怀其宝,养其性,资之深,行吾敬,世守也,则有庆。鄢景和题。”;一为魏隶:“虚极必厚,圆极必方,因其厚而方,享寿以弥长。昆④陵焦竑题。”右款二人题刻,一为行草:“老而好学,阅岁月以弥坚,耕以为田,长子孙而无替,山阴祁闱佳识于竹石山庄之西轩”;一为行楷:“池宽受墨,作书快意,心宽受福,读书养气。耜园瞿式耜题。”黄淮,字宗豫,永嘉(今温州)人,生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卒于明正统十四年(1499⑤),永乐时,为右春坊大学士与胡广等辅皇太子监国。洪熙时,为通政史⑥,兼武英殿大学士,宣宗时,进少保,户部尚书,兼大学士如故,宣德二年(1427)以疾乞休,宣德八年,“命主会试,比辞归,饯之太液池,帝为长歌送之”。这与左光斗所题一致,该砚应为宣德八年(1433)由宣德皇帝英宗⑦朱瞻基御赐给黄淮,距今已有566年。
永陵注: ① 公,文之误。 ② 壮,仕之误。 ③ 阕,阙之误。 ④ 昆,毗之误。 ⑥ 史,使之误。 ⑦ 宣德皇帝(1425年六月十二日即位~1435年正月初三驾崩)是宣宗朱瞻基。 英宗,乃正统皇帝(朱祁镇1435年正月初十日,年八岁即位,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中旬於土木堡之变中被俘。弟郕王祁钰先监国,继九月癸未即位号景泰,在位七年。1457年正月十七日,朱祁镇复辟即改号天顺(1457~1464)。),上文将宣德显误成“英宗”了。
(永陵按:几百字的文章,竟有十余处错误,令人遗憾,而将黄淮生卒误作1366~1499⑤,那他居然有134岁之多。继常有人据以与我质疑黄淮生卒年龄。余未对以下12行作仔细校对)
左光斗(1570~1625)字遗直,安庆桐城人(今安徽),万历时与杨涟同举进士,天启四年(1624),任左佥都御史,杨涟劾魏忠贤,他参与其事,他亲劾魏忠贤三十二斩罪,次年与杨涟同被诬陷,死于狱中。
焦竑(1540~1620),明学者,字弱侯,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官至翰林院修撰,“竑博极群书,自经史至稗官,杂税,无不淹贯,善为古文,典正顺雅,卓然名家”。
瞿式耜(1590~1650)字启田,常熟(今江苏)人,万历四十四年(1617)进士,南明弘光帝时任广西巡抚,崇祯时,擢户部给事中,隆武二年(1646)累进文渊阁大学士,曾整肃内政,联合农民起义军共抗清军,次年与部将焦琏守桂林,击退清军进攻,永历四年(1650),桂林陷落,被俘遇害。
张燮,字绍和,龙溪(今福建龙海)人,万历甲午科(1594)进士,撰有东西考十二卷,别名“海滨逸史”。
题款人多为明朝大臣(也有南明大臣)兼学者,题款年代已知其一为隆庆二年北平商景文题,隆庆为明穆宗朱载垕年号,二年为1568年,距宣宗颁赐时(1433)已135年,左光斗生于1570年,瞿式耜生于1590年,商景文题刻时,左光斗只有二岁,瞿式耜尚未出生,可以推断,砚上题刻不在同一年,而是多次题成。该砚有可能由保存者及后人多次请名人题款,或者该砚经多次传赠转买,至于如何流传至湖南,进入湘阴有待进一步调查考证。
永陵按:丙戌仲春,为黄淮纪念馆曾仿照刻制该砚,以供展览。
上文曾于 2007-9-27 19:23:21发表於“黄氏研究·宗亲动态”
经三年整,现补充插图等於2010-9-27 3时上传价值中国网
以上原文刊载于1999年《中国文物报》,2001年9月19日胡君珠生给复印而获得。胡君珠生也曾据此文转写,并於2000年6月25日《温州日报·文物珍藏》上登载过。但仍沿上文之误如下: 胡文沿误:黄淮(1366~1499)。黄淮正确生卒年月是1367年五月初四~1449年六月初三,享年八十三岁。 胡文沿误:阕,阙之误。。 胡文却将两处“焦竑”误作“焦雄”。
永陵按:至于胡君珠生述:“(黄淮)是温州历史上评价最高的宰相”一说,值得商榷。” 据1981年3月中华书局出版孟森著《明清史讲义》上册58页:“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朱元璋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都督)、部(尚书)、院(都御史)、寺(列卿)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不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明史》卷三 本纪第三 “(洪武)二十八年夏六月 己丑,御奉天门,谕群臣……又曰:‘朕罢丞相,设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廷,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勒诸典章,永为遵守。’” 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作此规定后,有明一朝就不再有设丞(宰)相官衔。黄淮是洪武末以后才入仕,故胡君珠生“(黄淮)是温州历史上评价最高的宰相”一说,则是史实上不存在的情事! 改作“(黄淮)是温州历史上评价最高的内阁大学士” 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