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流社会 爱心岂容践踏和挥霍!


 救灾物资流社会  爱心岂容践踏和挥霍!

                                            陶凯龙

 民政部监制的救灾专用帐篷应由民政部门统一调拨救助灾民,用后收回。但在长春轻轨三期工地,一顶救灾专用帐篷被工人当成了工棚,工人称帐篷是老板董某从辽宁省盘锦市旧货市场用300元买的并带回内蒙古,此事已引起民政部关注,民政部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吉林省民政厅调查帐篷来源。723,辽宁省民政厅确定,此救灾专用帐篷是由盘锦市用后没有及时收回流向了社会。据《新京报》报道

如果说犯错误及时改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遗憾的是在记者采访关于救灾帐篷如何流向社会的时候,主管单位辽宁省盘锦市民政局局长齐作忱表示救灾帐篷不是从盘锦流出,面对辽宁省民政厅的调查,齐作忱则承认是从盘锦流出,表示尽快查清。

国家法律规定救灾的专业帐篷是不允许擅自挪用,更不允许拿来私用交人情。但要是没有领导的同意,谁能相信保管人员胆敢私下把救灾物资送人?这是明显的违法滥用救灾物资行为。而流出的帐篷是以什么理由将送人的?送给的是什么人?笔者认为肯定不是普通受灾的百姓,能够拿到这受灾帐篷也不是个平凡之辈。

有新闻评论认为:作为领导者,最高的境界就是怎样的巧妙的为自已推脱掉责任。而盘锦市民政局对于救灾专用帐篷的解说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无独有偶,就在时隔不久,还是在辽宁省盘锦市的某次大型旅游活动中,有5顶救灾专用帐篷用于帆船比赛活动。遗憾的是救灾帐篷里面没有一个灾民,全是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为了掩人耳目,救灾专用帐篷被标识覆盖。当地老百姓指责民政局用救灾物资做商业活动。

有网友愤怒指出:救灾帐篷有钱也是买不来的,这个专用物资只有通过一定的特殊关系才能得到,在舟曲灾区,很多灾民还没有住处,他们只能暴露在猛烈的阳光和冰冷风雨中苦苦的等待,如果他们知道这救灾帐篷立在商业活动中,他们是何等心情?谁能不愤怒?

救灾的物资的来源一部分都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出资捐助用于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灾民一种慈善行为。国家也有明确的规定,爱心捐款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的理由和借口擅自挪用或转借,更不能够用于商业用途,而且对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要及时回收注册,再次使用。

可是,为什么会出现救灾物资流入社会的事件?仅仅是因监管部门的忽视或者渎职吗?

换句话说,救灾物资流社会是对社会慈善人士爱心的践踏和挥霍!

一个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是公平和正义,其中人性的善良和慈善又是其中的重点。救灾物资的话题之所以敏感,是因为关系到许多人的生命和自身健康安全,因为每个人都有正常的生存权利。

因为意外的自然灾害遭受了生命财产以及生活安全,唯一的生存希望就是被救助,那么,在国家救助的同时,民间社会爱心慈善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家救助时一种政府行为,是国家的责任所在。而民间社会的救助与之不同的是恰恰能够让遇到困难的人们在享受物质救助的同时,体会到同胞之间那种善良的爱心,足够的温暖能够让困难的人有信心和希望战胜困难。

当爱心遭遇践踏甚至挥霍的时候,伤心的不仅仅是遭遇困难国民和公众,更应该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备受挑战。而令人寒心的是伤害爱心的竟然是掌管民政救灾的政府相关部门,仅仅是一个过错就能够抵消的么?

公众需要的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对于整个事件真相的调查说明,不是含糊其辞的解释,对于相关责任人也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或者法律制裁,用于警醒后人。如此才是最好的解释和对于公众负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