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后跨境资本流动成为讨论和批评的焦点,尤其遭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猛烈抨击。2008年10月时任巴西总统卢拉说,“最不可接受的是那些投机者把整个世界变成了赌场,而我们还要为此埋单,我们是这场由富国导致的危机的受害者”。在G20峰会上,巴西力主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管理。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巴西主张建立一个新型国际资本流动调整机制,以缓解新兴市场国家今后继续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IMF的态度也有所改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IMF一直鼓吹并推进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自由化,并试图将资本账户自由化纳入其管辖范围。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和不争的事实,IMF于2010年1月发表了一篇名为《资本流入:管制的作用》的工作人员政策报告。该报告罕见地承认短期资本流动不稳定性的负面影响,并认可在一些情况下有必要对资本流入施加管制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鼓励资本自由流动的传统观点。
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初见成效。在2010年11月G20首尔峰会上,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成为主题之一。峰会首脑宣言中,首次认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资本流动存在过度波动的风险,要求发达国家特别是储备货币发行国平抑汇率的过度波动和无序运动,并认可那些储备充足、实行浮动汇率的新兴市场国家采取宏观审慎措施,以应对资本流入,防止货币汇率高估。
在共识形成过程中,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在实践上也取得一些进展。面对新一轮资本流入浪潮,主要发展中国家都发出了干预的警告,一些国家如巴西、韩国、印尼、泰国、菲律宾等,强化或引入新的资本管制措施。例如:2009年10月,巴西对流入资本市场的外国资本征收2%的金融交易税;11月,巴西对本国公司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征收1.5%的金融税;2010年10月,巴西两次提高外国资本的金融交易税至6%。再如:2010年6月,韩国以降低资本流动波动为名实施三项新的宏观审慎措施,包括对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设置上限,规定银行的外汇贷款仅限于海外使用,提高银行的外汇流动性比率;11月,在首尔峰会召开前夕,韩国决定恢复对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债和央行债券征收14%的预扣税和20%的资本利得税;12月,韩国决定从明年开始对银行除存款以外的外汇负债,按期限不同征税。尽管这些国家实施资本管制的效果还有待检验,但由于国际共识的形成,这些管制措施没有像危机前泰国引入无息准备金要求(URR)那样引起太大的市场震荡。
管理跨境资本流动的共识也推动了国际金融治理机制的变革。在首尔峰会上,基于降低资本流动突然逆转带来的经济崩溃风险,提出强化全球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包括改进和新增IMF的信贷工具,发挥地区性融资安排的作用,提高国际组织应对系统性危机的能力等。国际组织在设计未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时,应对过度资本流动的工具应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