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归我管”引发的思考


  “学校附近有一家饭店,每天当堂活杀毛驴,血腥场面吓得孩子晚上睡不着觉!”记者咨询了农委、工商、食药监、卫生、检疫等各部门,对方均称“不归我管”,唯一表示“能管”的上海宝山城管也只能以“占道、影响市容”为由加以干涉(1月16日《新民晚报》)。

       古人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先人尚且如此,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却对群众的要求置之不理,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这事不归我们管”,这真是风箱板做棺材——气死人!

  “不归我管”意即不是我的责任范围,这是由于当前行政管理机构的机制缺陷、制度本身在一些问题上临界不清、职能不清等客观原因而造成的,但这并不意味有关部门就可以对此类事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试想,这件事如果对自己有利,或有很大的“钱”途,我想是不会有人做甩手掌柜的。

  现实中,我们到机关找领导反映情况或要求解决问题,有时会找到不是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会得到“这事不归我管”的答复。每当碰到这种情况,反映情况或要求解决问题的同志,只好怀着希望而来,带着失望而去。作为一个管理机构,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作为找领导的同志,尤其是普通老百姓,大多并不知道哪个领导管什么,哪个领导不管什么。再者,作为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办公室等着有同志来找,这也就带来了“不归我管”怎么管的问题。

  要解决“不归我管”的事情频繁发生,除了监管主体多元化、部门职权交叉重复等制度缺漏外,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形式,把领导班子的分工情况公布于众,而不能只写在文件上,只有少数人或本机关的同志知道。这样,才能让那些找领导办事的同志,事先知道该找谁不该找谁,尽量少走“弯路”和“冤枉路”。而作为一个吃纳税人饭的同志,要时刻把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管归不归你管,只要有人找到你,你就要热情接待,该办的尽快办,不能办的作好解释工作,不在分工范围内的事也要做好达、转办工作,决不能一句“不归我管”,相互踢皮球一推了之,把群众拒之门外,冷了群众的心。

  周总理一生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陈毅元帅脍炙人口的诗句:“人民是我亲父母,我是斗争好儿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他人品的真实写照。哪怕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都不该这样回答问题,实在是有损党员的形象。明哲保身,是党内很大一部分干部堕落、颓废的前奏。

  出了事,要么说“不归我管”,要么说“管不了”。其实,这些“说法”本身,就已经能说明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很明显,这种意识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官本位”的封建观念仍在作祟,这与口声声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完全相悖的。一些单位或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仍只停留在嘴上,对群众的问题畏手畏脚,生怕影响到政绩,进而影响自己的乌纱帽。但不管怎样,“不归我管”声音的都不应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所发出。

  常言道:“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就是人民的勤务员,就应该关心群众的喜怒哀乐,就应该为百姓排忧解难,就应该管好公民的所有事情。有些官员之所以敢于把公民当成“屁民”来对待呢?是因为公民没有选拔、提升、考核、监督党员干部的权力。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加大实行民主的力度,让公民真正成为主人,让公民真正掌握官员们的命运。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怎么就不去办呢?真是怪哉。

        鲁迅有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有了问题,我们要勇于面对它、解决它、正视它,而不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虚掩应付,更不能为了逃避问题而粉饰丑恶,着眼于解决问题才是工作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