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云会案”的最终定论


 

 

“钱云会案”的最终定论

 

背景材料:20101225上午,浙江温州乐清市寨桥村上访村长钱云会被一辆工程车轧死。官方盖棺定论:“只是一般交通事故”;可是前任村长曾因上访被关押,没多久他将又一次被选为村长,并表示仍继续上访,寨桥村民认为‘钱云会村长被谋杀’。因为官方回避一些证据,还有‘纯属巧合’、‘无逻辑可循’……更加引起公众质疑。————[我距浙江温州十千八百里,所获‘证据、材料’均来源于电视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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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四月,共产党前总书记胡耀邦去世,引发八九民运;20086月,一名中学生李树芬溺水死亡,导致震惊寰宇的火烧县府、县委、公安局大楼的贵州瓮安6·28事件;2010年末,浙江温州乐清市寨桥村前村长钱云会被工程车轧死,尽管没有引起‘大动乱’‘大骚乱’,但是数十年来的中国还没有哪一位农民的死亡能让公众如此关注[谷歌搜索有上千万相关词条]

 

 

 

【照片说明:对手无寸铁的村民,一对一就足矣!有必要那么多人?

 

政府(公安)结论:“那个村民被轧死只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轻于鸿毛;

 

 

 

 

而公众(尤其是网民及寨桥村村民)则怀疑:“那是一场谋杀,而且与钱云会多次上访有关,”——重于泰山。

 

 

 

 

【照片说明: 华夏民族下跪只有以下三种情形 : 1、长辈去世,2、求神拜佛,3、认错或被强制;除此之外,小青年们下跪那是缺钙,普通百姓下跪喊冤求助是忽视了自己还有人格和尊严。我知道,父老乡亲们下跪喊冤实属无奈中的无奈,但是,想一想,下跪除了偶尔有‘好官’把你扶起之外,哪一次能使你的乞求得到解决?

我向来自认为很理智,不去妄分好坏、不去妄分善恶,更不用‘好’‘坏’、‘善’‘恶’去评判世间万物,察人观世不从左从右、不从前从后,而是从上向下俯视,因此将会少了诸多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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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安)在新闻发布会对公众作出回应(要点):“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为①肇事司机与死者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没有动机);②司机已刹车(有照片为证)——没有过程,至多不过是‘过失’);③大白天‘谋杀’,有悖常理——司机不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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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是司机与死者有直接利害关系,那已没有“谋”之意义。

前任村长只是一位农民,可他也是一位上访者,是‘维权’斗士,肩负着追讨上亿元征地补偿的重担。

2006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浙江乐清市属第十等,土地最低补偿11.2万元/亩。村民上访材料提供‘被征土地146公顷’,最低补偿应该是2.45亿元;按照政府愿意让村民知道的面积——公开资料显示“被征土地233亩、滩涂471亩、林地297亩及两个深水码头”,仅仅是那1001亩(如此巧合的数据——纸上画花)最低补偿(中央文件不分地类)也有1.12亿元。

而寨桥村被告知只有3800万元(全村约3800人,人均1万元,又是巧合。)。即使按照政府愿意公布的面积和按最低价计算,寨桥村被克扣的征地补偿仍有上亿元。

倘若正如乐清市某位官员:“我们乐清商品地价已被炒到250~300万元/亩”,某位村民也说:“某村高速路旁30多亩地,补偿1亿元”——即约300万元/亩,寨桥村上千亩土地被克扣的补偿数额更让我们这些西部牛仔张口结舌喽!

——由此也说明“浙能公司一位职工‘我们已给你们7亿元征地补偿,你们还要来闹什么??’”有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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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只要前任村长能走路、能上访,他永不放弃。一旦农民一方要回那上亿元的征地补偿,另一方就不得不忍痛划出上亿元——犹如抽出骨髓。可前任村长的命能值几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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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村长及村民们多年上访无果,几个星期后无论他是否又被选为村长,他都将带领村民们继续上访或阻拦施工。停工将导致工程建设延期,造成巨大损失;另外,停工一天,花了数十万购买、办手续的工程车师傅们要损失1500元,停工一个月,他们要损失近5万元。【我并非有意转移‘被怀疑对象’。

………

前任村长命比纸薄,但心比天高。与他有利害关系的个人、集体、单位、组织……不在少数。当然也不排除投胎之前在阴间结下夙世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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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安方面说:“调查结果与肇事司机供述完全一致”。   

 

 

                       

                                                                   

解说:费良玉首先向记者描述事发的经过。

    费良玉(肇事司机):因为本身道路是右道封闭,只能从左侧通行,然后在正常行走的时候,突然前面有一个行人从道路的右侧,当时他的速度也蛮快的,向左侧横过去。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先是鸣笛,然后他没有理,继续往前走,又好象回头看了一下车。然后我就紧急的向左打方向并刹车,但是仍然没有避开。事实就是这样的。

 

 

 

 

肇事司机说:‘突然前面有一个行人从道路的右侧,当时他的速度也蛮快的,向左侧横过去’。“所以我只有向左紧急打方向……那我就紧急避险向打并刹车”。

 

从照片上看,的确有刹车痕迹,可是刹车方向不仅没有向左,反而向右。也许是司机撒谎,也许是公安方面“供述完全一致”纯属口误;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有怪罪于我们这些常人左右不分抑或我们时代是非颠倒。

 

 

事故现场并非中国西部‘二十四道拐’似的盘山公路,而是视野开阔的四车道,又没有大雾、没有凝冻,并且“突然前面有一个行人”,倘若连刹车痕迹都没有,哪谈得上“谋”?前任村长没有“国家机密”,不一定非要‘杀人灭口’,只要不再上访、只要不再去阻拦施工就足矣。当然,万一不被碾死,还有一口气,上访村长就会:“他们要谋杀我”!!!可是谁能证明‘有人把我推到车轮下’。致伤致残或受到惊吓(更没有所谓‘谋杀’可能,‘如果我想搞掉你,干嘛不把你干掉,非要留你性命啊’?),首先意志力(他不是罗斯福,坐在轮椅上也能当总统。)就大打折扣,其次,阻拦、进京……就很不方便了。

有‘刹车’痕迹不能说明‘人一定不会被轧死’,人不被轧死也不能说明没有‘故意’。那儿不是高速路,是村庄,如果大老远就刹车(‘无证驾驶’者没有经验,碾死人符合常理。),什么事都没有,可是现在,对于司机“没有人叫我灭了他”,我将信将疑!

 

 

【照片说明:公安解释说:“因前面有路障,故靠左逆向行驶,”可是如此靠左,连蚂蚁都要被挤下路坎,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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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上访村长历经磨难,很警觉,夜晚不会出门;并且,既然有可能是‘谋’,有可能是有计划的‘故意’,就一定要违背常规(否则怎么敷衍公众呢?)。如果不是‘大白天’,才有悖于常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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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疑点

1、最直接的证据之一是“监控摄像”:它能说明上访村长是否曾与人抓扯,是否是被人推下去。————可惜监控摄像“只有摄像功能,没有录像功能”。这一‘最有力的证据’因为太巧合,千古奇案就此掐断了。

2、最直接的证据之二是‘证人证言’:不过人不是客观事物而是主观动物,也许上有老下有小,也许要考虑前途,也许迫于压力……因此,仅仅一个人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判案依据。并且,看见的一定发生,看不见的不一定不发生

据说,证人通过测谎仪,否定了他‘曾看到有四个保安把村长推下去’之说法;可是为什么测谎仪只‘测谎’证人而没有‘测谎’工程车司机呢?——又是一大疑点。

3、‘引蛇出洞’的电话——没有回答!‘车速快慢’——没有回答!‘车轮垂直碾压头部’——无逻辑可循!

至于‘特警迅速出动’、‘公安抢走尸体’与‘谋杀’没有直接联系。因为那一地段属于敏感地区,一堆干柴烈火,特警随时候着;‘抢尸体’可能是政府为了防止寨桥村百姓抬着上访村长尸体游行请愿而不得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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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没有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解释,我倒宁愿相信是个意外,因为我找不出作案动机。

1、工程车司机们与上访村长有一点相关,但不至于‘要人命’吧。

2、浙能公司与上访村长也有一点相关,至多不过是致使建设工程延期罢了,不至于也‘要人命’。

3、当地政府与寨桥村有上亿元的征地补偿问题,上访村长的确是一个威胁。可是政府不是个人,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而是一个有着不同仕途和经济利益的个体组成的群体,并且还是一个已经把权力牢牢控制在手上的管理机构,是一个组织、一个政党。 上访村长又不是宋教仁、廖仲恺,不是被马科斯谋杀的阿基诺,不是被黑手党暗杀的意大利首席检察官法尔科内……上访村长与政府仅仅是“征地补偿”纠纷罢了,不值得召开常委会“灭了他”。政府要阻拦上访村长,有很多“绅士手段”,如拘禁关押、判刑劳改、送往疯人院……

但是,振振有词的解释倒让我起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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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云会案”究竟是‘意外的交通事故’还是‘谋杀’?

如果阎王说

“那只是一场意外”!一了百了。公安方面即使在案发前也能定案,案发后立即结案,新闻发布会可以草草收场:“我们还有比这更重要得多的事情要处理”。公安方面没能说服公众,可是除了质疑、谴责、咒骂之外,人们又能做什么呢?

2010年夏,贵州某村把棺木从300多公里外的乡下神不知鬼不觉拉到省府广场停放——棺材事件,倒是冒出几个小泡沫。可是上访村长尸体已被公安抢走,拿着遗像挂在街头有何意义?寨桥村民群情激愤,可能与警方有些冲突(百度搜索不到图片),可特警出动,谁敢动就抓谁捕谁(百度搜索有图片),任何骚动即刻平息。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二千年来除了陈胜、吴广,有几次骚动能达人所愿?

八九民运渐渐远去,两年多前贵州瓮安6·28事件已被人们遗忘,即使发生才一年的贵州关岭枪击案,公众也忘掉了。“钱云会案”也将如此,久而久之,人们也不得不淡忘。正如陶潜(鲁迅曾引用)所说:“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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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改口

“那是谋杀”!“那不是无意而是故意”!果真如此,诸多疑点就烟消云散。但是,中国人不信仰耶稣基督,上帝在‘胡言乱语’。

要是上帝的话可信,那么谁是主谋?

如果工程车司机与上访村长有‘直接利害关系’,那倒好办;就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一旦认定是“谋杀”,势必有幕后阴谋。

如前所述,当地政府作为一个集体,作为一个有不同仕途、经济利益的群体,不可能参与,但是不排除极个别人:“如果他(上访村长)不放弃,事情早晚会败露,我(我们)可能会坐牢,甚至连命都保不住”;兴许某领导:“别的事我可以帮你兜着,可以帮你办好,只有那块绊脚石,你自己去想办法”(然后层层转包);也可能:“他继续上访,我们损失惨重,教训教训他一下”……结果就是这一场故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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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刀用枪杀人,承认有‘幕后’是死,不承认有‘幕后’也是死。交通肇事轧死人不一样,承认有‘幕后’就是谋杀,一大帮人卷进漩涡,自己也不得不死;要是死活不承认有‘幕后’指使,不仅保一方平安,自己蹲了几年牢也将重获新生。司机:“没有人让我灭了他”就是“非谋杀”最有力的证据。【‘证人证言’不可信,因此要测谎仪测谎,而司机供词有利于‘维稳’,不能测谎也不能催眠。】

二、公安方面并非每个人都同意“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可是“谁不同意就自己去找凶手”。既然没有希望能找出幕后黑手(那将是一张巨网),又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现场有刹车痕迹,至于诸多疑点要么避开、要么纯属巧合、要么‘无逻辑可循’。),该结案了!

三、上访村长不只是一般百姓,他是农民上访代表,他是中国维权斗士。倘若该案定性为‘故意’,无论是谁‘故意’,公众一定怀疑背后的背后还有阴谋:“那是政治谋杀”。说不定因此会演变为烧县府县委的“瓮安事件”,演变为各地农民静坐、声讨—— [就如近几天突尼斯一个大学生死亡导致大规模反政府示威]

不要因为一个农民的死就引发社会动荡啊!不顾一切、不惜代价‘维稳’是时下中国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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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钱云会案’就是官方“普通交通肇事”。【我的观点与官方结论一致,只是我是“以理服人”罢了!】如果竟敢有不怕死的还想搜寻该案“谋杀”证据或结论,别指望了

——这是该案的最后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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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反右”、“大跃进”、“文革”、 “计划生育”[唯独这一运动之动机能让人们谅解]、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淹没、征地、拆迁”,诸如此类的运动都超越于法律,都扰乱了秩序,都是时代特征。无论善恶,终究成为历史,只是这一场“淹没”、“征地”、“拆迁”仍在当下。

“淹没”、“征地”、“拆迁”都与‘土地’有关,都与‘补偿’有关,几乎都与农民有关(除少数城市市民)。一方是政府、开发商、工厂、公司、电站……  另一方是农民或市民。

地球并不属于某一特定的国家或集体或个人,谁先到那儿居住、谁先开发、谁先利用就属于谁,并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不能因为时代变迁、朝代更换就被剥夺。[如果父辈、祖辈并没有在那儿居住,又没有在那儿开发,却想拥有那些土地,就只有学习欧罗巴入侵新大陆。]

除了那些未开发的大草原、大森林,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为他们的祖辈、父辈曾在那儿居住、开发、利用,他们现在也仍在那儿居住、开发、利用,因此,那些土地被淹没、征用、拆迁,他们应该得到适当补偿。

何谓“适当”?就是按照中央或省级政府制定的‘价格’如:《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出让标准》……或者是临近地区交易的‘参考价’。

然而,失地农民往往得到的不是‘适当’价格,而是只得到其中的四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十块钱给你五、六元太仁慈,只给两、三元是行规,只给一元或‘零’分,你又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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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们仍然相信中央,相信北京有清官,在他们走投无路时就铤而走险——进京上访,虽然通常没有结果,可也搅得某些人心里不踏实。谁阻挡拆迁,谁阻挡征地,谁阻挡建厂、建坝,谁上访静坐……轻者:亲友被扣发工资,房屋被断水断电,窗子、院子被泼粪放毒蛇……重者:被毒打、被关押、被判刑、被送往疯人院……更有甚者,被逼上吊、被逼自焚,“要是你没有勇气自行了断,我来帮你”!于是被倒塌的房屋压死,被车撞死,被挖机碾死……

“一条命,就那么区区二、三十万,但我(我们)就可赚上百万、千万,太值了”!直到‘钱云会案’,人们才醒悟:原来那些‘意外’都有可能是‘故意’、是‘谋杀’啊!

 

无论是意外、自杀、他杀,这一领域是混沌无序的世界,是不在《宪法》、《刑法》范畴内。被害人及亲属无奈,公检法无奈,主席、总理、委员长也无奈,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这场运动的目的无关政治,其本质只是赤裸裸的“财富抢夺”——[我们有任其滋生的肥沃土壤],它是中国将成为强国所必须付出的惨重代价???它是我们时代的特征

 

“钱云会案”是‘意外’还是‘谋杀’已不再重要,但它已给人予启示。

————只要是交通肇事,弄死几个人都不会抵命,即使是那些草菅人命的飙车案。交通肇事是一种新发明,犹如用飞机撞世贸大楼,基地组织的自杀炸弹,太令人恐惧了!人人(尤其是那些维权人士)都要小心!小心!小心!

 

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力

 

以此缅怀浙江温州乐清市寨桥村上访村长钱云会及那些遭遇相似命运的人们。

韦登忠

2011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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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人看来,我也许算是‘维权人士’。17年前,我向“灵鸽”(某人腹部发出声音)卜卦,她笑着说:“只要你做善事(神也没有觉悟,还妄分‘善’、‘恶’。),我保你大难不死”!十多年来,我倒是常常逢凶化吉。但即使是上帝、是神,也挡不住子弹、挡不住车轮。“钱案”发生,想想二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倒吸一口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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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年前,在某一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师生罢课,被停职审查期间,某晚,校长召开‘内阁’会议,酒后突然拔枪(因某一事件,校长被允许佩枪。),“他妈的!他要老子滚出学校,先一枪崩了他”!几位阁员立即上前死死抱住。

也许那只是‘酒后失语’,万一‘酒后失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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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二年,某县府下文,林场在几个乡镇抢占农民熟地、荒地、林地造林8万亩,遭到当地原住农民反抗。十多位村民被关押,我写《……与农民的怨声载道》,被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刑三年。

出狱十年多,某晚,朋友对公安兄弟说:“他就是韦登忠”。公安兄弟双手抱拳:“久仰大名!韦哥,算你命大;你刚被关进去那段时间,我们内部有领导说:‘干脆把他弄死在看守所里算了’!我以为你熬不过那几年呢”。

我有位长辈任监管科科长(检察院分管看守所),倘若要实施计划,必须先支开他,否则碍手碍脚。一年后,看守所遭受‘大劫难’,三人死亡,四十多个被取保外医,很遗憾!我神奇地没赶上那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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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有一大林场,面积600多平方公里——100万亩。进入二十一世纪,林场与当地原住村民纠纷不断,为此被关进看守所拘留、判刑有五、六十人,我写了一份《红水河流长又长,××林区像海洋——又名《中国最大的土地纠纷案》。因为龙滩电站开工(中国已建成发电的第二大电站),广西公安厅转托市公安局:“现正式向你提出‘训诫’,今后不准你踏入广西一步,不准你干涉移民的事情”。

朋友说:“你一定要去,我们也拦不住,但你不要坐客船,多花点钱请他们(移民)接送”;“最好不要坐面包车,坐中巴车安全一些”……

不久后,一位公安朋友说:“去年你去中山时,他们开车跟踪到南宁才返回”。估计,到了南宁,我被‘转交’给广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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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几年,我在某一私校谋生。政府领导多次找校领导谈话:“限你们在两个星期之内把他解聘掉”!“你们要配合政府工作,我们县有水电站、金矿、有城市扩建、拆迁……哪天他一招手,那些农民就会造反”。——他们过高估计我的能耐了)!

因各种因素,我仍留下来。我对校领导说:“我不想为难你们,如果压力太大,我还是走吧”。校领导:“我又不要他们发工资,管他呢,只是担心他们对你下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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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意外”防不胜防啊。有些生命能持续上百年,有些生命朝生暮死,刚出生就夭折;只要是自然因素,不可避免,要是‘故意’的‘意外’,就可随时发生在0~100年之间的任何一点。

倘若哪一天真有‘意外’,恳求认识我或知道我名字以及同情我的遭遇的朋友们能在网络上某个角落留下只言片语。

 

在此,我提前半个世纪向您们表示感谢!!!

 

韦登忠

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