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堵”不怕矫枉过正


城市“治堵”不怕矫枉过正

在“治堵”问题上,面对公共舆论和社会监督,本该拥有主动权的城市管理者往往动辄得咎,因而畏首畏尾,投鼠忌器,难以制定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结果,城市管理者变成了好好先生,“治堵”成了调剂甚至是迁就各方利益的平衡术,自然不容乐观,最终也不会获得社会各方的好评。

近日,广州市推出“治堵方案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市民就此建言献策。据说,广州借鉴了国内外大城市交通管理经验,此次提出的交通治堵措施共分为八个板块30项措施,归纳起来可分为“建、限、管”三大类。同其他大城市一样,“建”没有问题,谁都愿意谈,但在“限”和“管”方面似乎着力不多,不够,也不愿多谈。比如对于如何提高用车成本,城市管理者避重就轻,闪烁其词,缺少全方位的通盘考虑和强劲有力的推行措施。

车夫以为,在治堵问题上,现在正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时候,而作为职责所在,城市管理者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和决策能力。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但不能完全听从各方动议,缺乏自主性,被动地被人牵着鼻子走。如果政府方面“面慈心软手发抖”,顾虑太多,优柔寡断,那么制定出来的方案必然是个折衷方案,结果只能是虚张声势、无所作为。

交通拥堵已经成为一种公害。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拥堵是致命的,犹如人身上的动脉硬化、静脉曲张、心脏负累过重,最终会导致整个机体的停顿和崩溃。面对顽疾重症,“治堵”必须下猛药,而不是在一块破布料上修修补补。理顺各种关系没有问题,要想照顾各方利益,谈何容易?因此,城市管理者应该本着彻底解决问题的思想,出台强有力的治堵方案,并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以保障治堵措施的顺利施行。有时候,矫枉过正也是需要的,不能求全责备。

当然,我们不能期望“治堵”能够立竿见影、一劳永逸。毕竟拥堵问题是长期积累的,城市在发展,拥堵问题是城市管理者时刻都要面对的课题。而在现今这个严峻的时刻,要想让城市有个舒畅的现在和美好的未来,必须要重拳出击,雷厉风行,不破不立。在“治堵”过程中,城市管理者应该担当行动的主导者,而不是盲从者,不是一味地迁就各方利益。

作者: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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