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白”如何成为避风港?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的一起判决引发议论。一名42岁的男保安,“强奸”了一名18岁的男同事。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此判决之所以被议论,是因为,如果按照“强奸罪”的罪名,一般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某些带有特殊情形的强奸罪,最高量刑可以是死刑。因此,如果这名42岁的男保安犯有“强奸罪”,只判处1年徒刑,显然不符合“强奸罪”的条文。事实上,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依照“强奸罪”的条文,而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量刑,因为在过程中产生了“轻伤”。于是,人们很自然地产生一个疑问:如果这起同性“强奸”没有造成“轻伤”,“强奸者”岂不是无罪?
    一些法律专家对此解释说,中国法律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受害人只能是女性,现有法律条文中,强奸罪的受害者,没有男性的规定。因此,法律专家说,这是中国法律的空白,使得男性之间的“强奸”没有可适用的法律。法律专家对于这一法律现状的描述,基本上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看看,这个“法律空白”是如何造成的。据我所知,这个“法律空白”的存在也就十几年的时间,在此之前,男性之间的同性强奸,并没有现在的“空白”,而是有法可依的。
    我国以前的法律中,有一条叫做“流氓罪”。流氓罪涵盖的内容较多,其中就包括聚众淫乱玩弄男性少年,鸡奸幼童或以暴力胁迫方法鸡奸他人等。从量刑上说,流氓罪一般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处死刑。换句话说,如果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按照“流氓罪”来处罚那名42岁的保安,应该不会只判处1年有期徒刑。但是,当年,在一些专家的批评意见声中,西历1997年,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删去了“流氓罪”。
    《刑法》删去“流氓罪”的理由是,流氓罪所包含的内容太多,又不是很明确,使得定“流氓罪”的随意性较大。而且,多种犯罪情节在同一个宽泛的量刑标准下,也容易出现轻罪重判的现象。因此,用法律专家的话说,“流氓罪”属于“口袋罪”,也就是说,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或疑似犯罪行为,都可以扔到“流氓罪”这个大口袋中,而且,处罚可以比较随意。
    从人权的角度说,上述意见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社会现实的角度说,以前存有“流氓罪”这一罪名也不是没有道理。法律繁琐、臃肿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毛病,“流氓罪”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法律简单的体现,尤其是在几十年以前,中国的治安环境相对较好,犯罪率不高。以“流氓罪”所涉及的“以暴力胁迫方法鸡奸他人”,也就是男性同性强奸来说,发案也不多,因此,简约的法律并不影响实际运用,也没有所谓“法律空白”。
    当法律朝着精确化、定量化、繁琐化方向发展的时候,西历1997删除“流氓罪”,实际上是将“流氓罪”原先所笼统包含的众多犯罪行为,加以分解了。从原先的“流氓罪”中,分解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细心的人会发现,“流氓罪”原先包含胁迫“鸡奸”的罪名没有了,由此,才造成所谓“法律空白”。这个“法律空白”的出现,还伴随着另一个现象在中国社会同时出现,即:要求同性恋合法化。我很难判定,分解“流氓罪”后,遗漏“胁迫鸡奸”罪名的现象,与推动同性恋合法化存在怎样的关系。在“流氓罪”存在的时候,男性同性恋行为,即便是成人之间,只要发生吵架等不愉快的事情,都很容易套用到“流氓罪”,从而使得每一个男性同性恋都有可能被定为“流氓罪”。因此,为了推动同性恋合法化,“流氓罪”中所包含的胁迫“鸡奸”内容的取消,等于是去掉了男性同性恋头上的紧箍咒。“流氓罪”被分解后,没有“同性强奸”的罪名,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于是,在西历1997年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同性恋几乎成为性犯罪的避风港,包括同性强奸、同性卖淫。有关调查指出,近年来被曝光的多起男性同性强奸,都因“法律空白”而仅仅赔钱了事。我以前做法制节目的时候,曾经接触到一个案例,一名优秀的男性大学生,被几名同性恋者轮奸,却没有法律保护他。于是,他只好假扮同性恋者,混入这个圈子,自己当侦探,查清轮奸他的人,一一实行个人复仇。然而,由于所谓“法律空白”的问题,这个选题没有通过。这些现象说明,由于“法律空白”,同性恋犯罪在我国几乎成为安全的避风港。
    因此,对于同性恋犯罪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是一件很蹊跷的事情。联系到前不久还有性学专家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而“聚众淫乱罪”也是从“流氓罪”里分解出来的,我们是否感到一种力量,试图从法律上为所谓“性解放”开绿灯?我们清晰地看到,对于“同性强奸”罪名的所谓“法律空白”,是伴随着西化的过程、是在主张向西方“先进”学习的过程中产生的。它彷佛是一个老电影里的台词:“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如今,当人们再说“法律空白”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有必要认真反思,这个十几年里的“法律空白”是如何产生的。因为,这件事情的本质像很多事情一样,原先中国有的东西,为了向西方学,把原先的东西扔了;向西方学到出事的时候,又反过头来说中国不好。某些人就是这样出尔反尔,而且,一贯正确。真乃奇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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