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第十届新世纪舆论监督研讨会,给我许多思考和启迪,由于工作繁忙,我在紧着写了一篇参会感言(见《学术和思想自由的盛会,唯愿勿复重蹈的遗憾--第九、十届舆论监督研讨会参感》)后,直到现在才又继续整理出来。现录于此。
从报道事件引发的随想
一、唐福珍自焚案与立法之道——与央视新闻中心庄永志调查报告和新京报涂重航《新圈地运动系列调查》有关的随想
唐福珍自焚案,美丽的女人和美丽的家居一起毁灭。这一案件象其他诸多同类案件一样,凸显了开发商拆迁权与公民财产权之间的矛盾。你补偿得了我财产,未必补偿得了我那一份对故有家居和环境的怀恋,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情缘。当交易成为强迫,公民财产利益必须服从另一商业利益时,活着便失去尊严。
新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终于将取代原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现在已是第二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法制的进步。《物权法》的理念终于得以落实。我们为此而欢呼的同时,不得不感叹新条例的出台付诸的生命代价。在此,我们看到立法严重滞后会引发社会秩序方面的代价甚至灾难,也会理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公正于国于民的重要性。
城市房地产征收有了良法可依,那么广大农村呢?从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上看到,该办会继续对涉及农村房地产征收的《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但愿媒体持续给予关注,法制办尽快付诸实施并广泛征求广大农民意见。
说到征求广大农民意见,不得不想到农村人口各方面的差异,包括民意表达的渠道、方式和水平。过去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改革开放十年的失误是教育,对教育发展不够。但我要说,改革开放,一大失误是农村的继续落伍,城乡差别的加大,包括农村经济、教育、文化、网络、意识发展水平。农村的民意缺乏有效的、理性的表达渠道。一个缺乏基本的表达意见的物质基础和表达方式的人群,将是怎样被忽视被剥夺权利的人群,社会有这样广大的人群长期存在,终归是社会的不幸。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泛征求民意,会制定一部良法,这又是立法程序的进步。但我们还看到,各部门规章的制定,没有多少征求民意,而是关门立法。近者就有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引发民意的不满。规章不是涉及国家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平衡,就是公众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冲突,关门立法,无非是为了部门利益,置国家利益为鱼肉,或公众利益于罔闻。
二、公权利外包,会产生难以想象、惨不忍睹的压榨和剥夺。——听《南方都市报》龙志关于北京截访“黑监狱”调查的报告有感
三、中国的体育事业,就是最大的形象工程。看看如何培养少数的体育精英,看看那些体育场馆,再看看城市居民多少人能享有体育的福利(农民或农民工天天劳动,哪怕就算了),尤其想想有多少中小学体育器材的缺乏,你会更深刻理解到这一点。毛泽东提出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真的只被国家体育局当成口号,只是在各种运动会上用来喊喊嗓子了。——有感于体育评论家、作家李承鹏的相关反思演说
四、只要权利缺乏规制,就会循着利益“旁逸斜出”,也如草木循着阳光。——有感于中国青年报刘万永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的调查报告
五、近年来,公仆自杀可谓多发事件,并且经官方披露,原因大多是抑郁症。是体制原因,公仆难做?还是衣食父母要求过高,刁民难治?公仆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建议大学或研究机构开设“公仆心理研究系(所)”,为他们开设心理咨询课,对有苗头或倾向的,派专门的心理医生,经诊断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赶紧挽救,罢官为民。
健全的体制,对每一个体制下的生命,尤其是在体现下工作的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最好一种保护。随着体制的转型,中央反腐决心和力度的加强,新体制会形成对旧体制下生存形式的一种清算。这应是导致官员自杀或“抑郁症”的一种主要原因。——会上未曾报道,只是个人会上随想
关于媒体的随想
一、媒体人,面对巨大压力和风险,需要怀着热忱去做自己的事业,但又必须以冷峻的态度对待事实。一句话,保持对事业的热忱,对事实的冷峻。媒体人,需要以自己从事新闻职业的专业性,立于不败之地。——从《新民周刊》记者胡展奋、《中国经济时报》王克勤报告想到的
二、此次研讨会,我看到了无畏的媒体精神,理性的媒体智慧的存在。———从所有调查记者的报告看到的
三、新闻会变更历史。媒体、记者要为今天负责,还要为历史负责,真实记录这个时代每一事件。但愿历史感谢你的记载,而不是来校正你今天写出的新闻。更愿历史或新闻史中,没有媒体制造的悲剧事件。——有感于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朱学勤的发言
四、中国的媒体终于不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一个媒体讲了讲话,其他媒体还会反过来。从“央视大火”、“毒毛巾事件”、诸多“假新闻”的评选等可以看出,媒体众口一词的时代已逐渐打破旧。我们害怕媒体的“众口一词”,或全部“哑然”;而媒体之间的“揭短”“打架”,绝非坏事。———有感于《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有关“央视大火”调查的发言
五、不要相信媒体就代表公众,媒体的趣味就是公众的趣味,媒体的利益就直接是公众的利益。杨丽娟事件就是媒体制造的悲剧,公众的趣味远不及此低级,公众也不会因此获得利益。看看报刊上和电视上有多少低级的娱乐节目或明星新闻、访谈,造就了多大规模的青少年“追星族”,你就知道媒体的和电视的平均趣味水平,知道他们追求的实质是什么,如何引导社会尤其青少年的兴趣倾向——根据个人见闻的随想
六、媒体干了更多好事,也有意无意干了不少坏事——看看每年有多少假新闻就知道,那是曾制造了多少悲剧,造成了多少损失的鲜活事件。——根据个人见闻的随想
七、媒体干了坏事,让你有口无言,尤其法院接着又干了一次的时候。——杨丽娟案、致癌毛巾案即是如此。
北京的法院背离基本的侵权法原则和人类尊严和权利保护底线,创造了对媒体和“公众”“苛责”予以“必要”容忍原则,创造了侵害名誉权中的“自证清白”原则……;广州的法院创造了“自愿型公众人物”概念,但愿沿着理念,再创造一个“强迫型公众人物”概念。
为了“关系平衡”,大法官们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西方法学的理论,并进行了中国特色地改造和创新。我们经历了怎样一个从未有过的“法治”新时代啊!——根据个人见闻的随想
八、网络时代,要求专业媒体更具理性和严肃性。——听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祝华新《当代网络舆情分析》而感
九、媒体以揭示真相,报道真相为己任,保持对真相的尊重甚至谦敬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保持对“真相”的怀疑态度。不如此,发现不了真相。
网络舆论可以从众,但专业媒体不能简单从众,人云亦云,要从对“真相”的怀疑中发现真相。这样就会校正网络的讹传,防止网络舆论的可能制造出的悲剧,使网络与专业媒体互动并相得益彰。——听祝华新报告和《南方周末》傅剑锋报告随想
关于社会和历史的随想
一、没有程序正义,实事求是是一句空话。——个人随想
二、“口号的时代”、“榜样的时代”、“权威的时代”已经过去,这是一个怀疑的时代,思考的时代,一切口号、榜样、权威的引领已不起多大作用。理性的时代是从这样的时代诞生的。——个人随想
三、对一个时代的命名,不是靠领导者,而是靠人民群众,靠历史。命名的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和历史手中。——有感于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朱学勤的发言
四、“三位一体”的概念或理论,被广泛应用,无论其目的、愿望多好,理论上有多正确,但在这样的概念或理论下,常让人忽视了角度和分别,忽视了程序。还是多讲讲角度,多讲讲分别,多讲讲程序,否则三位一体容易成为“一位”或“二位”“无体”、“体外”。譬如,人体的器官,“大脑”“口”“胃”其统一够“有机”和辩证了吧,比照现在诸多人的观念和说法,可说是三位一体。但口想吃的不一定是胃想要的,胃想要的口未必爱吃;口和胃吃享用了,对大脑不一定有益,还可能导致脑栓塞。王胜俊先生讲将“三个至上”作为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引发了大讨论,实际上也是大混乱。我看到贺卫方教授强烈质疑,为此贺先生又遭到了诸多批判。批判者也有诸多学界权威,既然理论界或学术界如此争议,你让执掌审判工作的法官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如何实施“三个至上”,保障“三个至上”落实?不信,你随机抽取几十个基层、中级乃至高级或最高法院的法官,既然是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让他们先把“三个至上”的理论联系一两个案子阐述清楚。如果不好联系实际,那你就让他自己说清理论上的角度和层次,或者通过什么程序实现。——个人发言后的随想
五、根据历年的观察和思考,尤其近年来大规模进行过“社教”,德治,又兴起国学热之后,从访民规模和上访接访成为运动,从访民诉求和动辄堆在政府门口的现象,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方略不仅始终不能丢,还要加大力度实施。当前最大的政治,是实现法治化,政府的法治化,社会的法治化,首先应是政府的法治化。今年,温家宝总理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号召,大概应是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政府的法治化建设应成为重中之重吧。
媒体,应密切关注政府的,社会的,媒体自身的法治化建设和进程。 ——个人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