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陇人士举报农网改造乱收费


日前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某人来电举报:他有农村亲戚,一家六口,在农网改造中交了1800元,且无收据。问我是否合理。我答无收据肯定不合理,但不知收费是否合理。
后几经查找,知相关政策如下:
1999年,国家计委《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农网改造工程的投资,除电表以下农户进户线和部分改造投资不足地区电表费用可由农户承担外,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农网改造工程供电贴费(增容费)、材料费、施工费等其它费用。
2001年,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关于严格执行农村电网改造政策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的意见》规定:关于农民出资费用:原则上每户农民出资不得超出200元,并且做到账目公开,剩余资金返还农民。
200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第二期农网改造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对更换电能表的农户每户收取130元,不更换电能表的农户每户收取50元。电力部门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采购费、人工费、安装费、搬运费等任何名目向农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让农户承担或变相承担误餐费、饮料费等额外开支。
1800元,超过四川省政策的十几倍,显然是乱收费。但该政策已逾八年,如果过时,理应改之,如果不改,就应严格执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