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价值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和生态问题,对待土地的观念、意识、视角、责任心、价值取向等直接影响土地利用的结果。
过去的几年里,有一种场面恐怕很多人都不陌生,就是几家甚至十几家企业在竞拍会上争抢一块土地,随之不断地产生所谓的“地王”,我们的房价也在一波又一波的限价措施中,迅速地增长着。
土地本不是劳动产品,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成了商品,和任何其他商品一样,能出卖,有价格。地价的含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度理解是有差异的,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土地价格被认为是地租的资本化。地租是以地价形式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是一次提前付清的未来的地租。因此,是先有地租后有地价。实际上,所谓“地王”的购买价格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它是按照普通利息率计算的。
“地王”的“天价”可以有各种的理论解释,上面所述不过是经济学理论中的说法。在中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是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价格是指土地若干年的使用价格,所谓的“天价”不过是价格的体现罢了。我们所想到的是当人与土地的关系成为单纯经济性的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时,土地的价值到底何在?
长期以来人类社会均以经济价值来判断和要求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将土地当作一种财产而占有,对土地本身缺乏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感。在《圣经》中亚伯拉罕对土地的理解可称之为“亚伯拉罕式的土地观念”,依然在人类社会中广泛地起着作用。这种传统土地观念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从人的功利目的出发对待土地,人始终扮演着土地征服者的角色。征服者的角色实际上隐喻只有征服者才能知道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有价值的。于是在人类社会中,土地的唯一价值就是工具价值,而且这种价值关系完全是单向的,即人类仅仅满足于对土地的索取,根本无所谓对土地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
土地工具价值的出现,其根本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历史性的转折之后,人类社会进入“物的依赖”时代。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增长的获得是以在自然环境方面所付出的极大代价为前提的。土地资源作为自然环境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利用程度在不断加深。但在人与土地的关系方面,占据人类社会主导地位的世界观依然是“人类中心主义”:即人是土地的主人,是所有价值的来源,不仅仅是土地,自然界的一切应该为人类的利益服务,为人类所使用。
事实上人类并非先天优于土地,土地提供了人类98%的食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支持系统。没有土地,人类将无法延续。土地并不只是人类开发利用的对象。土地固然具有工具价值,但它首先是一个生命的、活的有机体,有着特定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作为一个由众多食物链联结的、动态的复杂系统,土地的变化将会引起其他众多部分的变化,土地可以通过自我修复机制恢复其完整性。然而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引起的变化无论在程度上还是范围上都是空前剧烈和广泛的,这就严重威胁到土地的修复功能。即便是人类可以经济地使用土地,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土地对于这种使用的承受能力是相对的。
中国城市土地是由国家所有的,土地收益为城市政府提供大量的建设资金,改善了城市的环境,优化了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同时土地资产在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和个人中也得到体现,企业和个人通过以土地资产作抵押获得融资而得到发展机会。但是,作为资产的土地也构成企业生产成本和个人生活成本。当城市土地价格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会降低城市的竞争力,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损失,不利于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企业家和家庭而言,土地既是一种资产也是一种成本,所以,当土地价格上升时,不仅仅是资产的增加,而是意味着成本的增加。
土地不仅仅是稀缺的自然资源,而且是稀缺的社会资源。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土地利用决策大多只定位在经济的、技术的、法律的或政治的层面,很少有决策直接包括伦理选择问题。而土地的价值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和生态问题,对待土地的观念、意识、视角、责任心、价值取向等直接影响土地利用的结果。如果我们意识到除了土地的经济价值外,她还有多重功能的价值时,也许就会避免暴发户式地对待土地了。
有限的土地,无限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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