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选配家具电器,属便民、惠民之举
北京市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了更方便公租房承租家庭,今后由中心持有管理的公租房项目,将为承租者提供11种基本家具电器的菜单式服务,承租家庭可按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配备哪些家具电器。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便民、惠民之举。
一方面,由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直接从厂商手中集中采购家具电器,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价格肯定相对便宜,公租房住户无论是选择购买还是租赁使用,其承担的费用都会大大降低。
除此以外,因为公租房室内面积相对较小,其家具电器当然也必须选择小巧实用,以节省空间。而集中采购,就能够鼓励生产企业依据小户型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一些采购量较大的同型号产品,生产企业甚至愿意接受集中定做。此外,在公租房设计中,还可以将橱柜等部分家具和内墙壁等统一纳入设计,以增加有效空间。
另一方面,公租房的“过渡性”特点非常突出,租用家具电器,更符合短期承租者的利益。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少有资格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都有可能主动退出承租公租房的行列,比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一旦轮到自己,就会立马退出公租房承租行列。那些依据“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获得承租公租房资格的,一旦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也会选择自己购房。对于公租房承租人中属“外省市来京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暂住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有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旦能够提供出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会选择买房;此外,部分外地来京人员,还存在随时离京的问题。而对于这部分居住不会长久的承租户,花钱购买家具电器就显然不如临时租用了。因此,北京市推出这种可买可租的菜单式家电家具供应模式,就为承租户多提供了一个选择,毫无疑问能有效节省承租户的开支。此外,该中心采取“承租家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菜单可以全选,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两种”的做法,也很具人性化,一些承租户可以将原先使用的家具电器带过来继续使用,以节省开支。
此外,由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明确规定该市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持有管理的公租房项目,全部采用“装修一次到位”的做法,不仅有效避免承租户因装修而增加的劳顿,及因装修而给短期承租户带来的额外负担,承租人“拎包即可入住”更凸显其“惠民”、“便民”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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