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食堂”不应只在乡镇有!
据2011年11月份24日新华网报道:许昌:乡镇公务接待只准吃“廉政食堂” 每年可节约接待经费300多万元。
今后在河南许昌,乡镇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廉政食堂”就餐,不上烟酒,且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30元,各乡镇不得巧立名目到赢利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
我为河南许昌的此举叫好,但同时,我要说,此“廉政食堂”不应只在乡镇有!当各级政府进行推广,这个很有必要。
试想,在我们全国有多少个乡镇,一个地方的乡镇都实施了“廉政食堂”,即可每年节约300多万元,那么全国的所有乡镇都能实施,又可以节约多少?如果再加上县市以上政府的话,那个数字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廉政食堂”是个好趋势,可以有效避免官员们大吃大喝的奢华腐败方式,没有烟酒,并设最高每人限额,这符合我们广大民众的意愿。
“廉政食堂”的设立,杜绝领导干部到社会上一些赢利性场所进行公款吃喝,这样的好处还可以有效制止某些官员借公款吃喝大搞腐败,在腐败的同时还要暗吃饭店宾馆的“回扣”,或是将私人吃喝的的账目也加在了公家头上等损公肥私的现象的发生。
“廉政食堂”不应只在河南许昌有,更应推广至全国乡镇及各级政府。如果我们真将此“廉政食堂”在全国各级政府推广后,我相信,每年将会为我们国家节省大量的不必要的开支,如果将此款用在国家的公益事项或是救济扶贫上,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必将又是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我深信着……(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