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突然从无人注意的角落,成为政治高层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可有可无的地位,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11年是一向被视为清水衙门的文化管理机关最开心的一年,这对他们意味着很多,部门重要性提升,管理权力增强,活动经费增加,巴结者络绎于途......
10月25日,十七届六中全会公开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长期以来处在边缘之中的文化突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文化强国概念的提出,表明执政党将文化问题像计划生育一样列为基本国策。这两天我粗略读了几遍,由于才疏学浅,学养不够,困惑不少,乃至百思不得其解。作为一个公民,我觉得有责任把我的困惑说出来,以得到大方之家的教育和帮助。
困惑之一:如何处理“开放”和“规范”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第七部分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而其结果却是,“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在改革开放的名义下,行“规范”和“管理”之实,如何保障文化改革和创新的原动力不受打击?政府管理文化的权力在行使时,怎样防止文化官僚主义的盛行?
10月25日,十七届六中全会公开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长期以来处在边缘之中的文化突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文化强国概念的提出,表明执政党将文化问题像计划生育一样列为基本国策。这两天我粗略读了几遍,由于才疏学浅,学养不够,困惑不少,乃至百思不得其解。作为一个公民,我觉得有责任把我的困惑说出来,以得到大方之家的教育和帮助。
困惑之一:如何处理“开放”和“规范”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第七部分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而其结果却是,“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在改革开放的名义下,行“规范”和“管理”之实,如何保障文化改革和创新的原动力不受打击?政府管理文化的权力在行使时,怎样防止文化官僚主义的盛行?
改革开放的方向应该是:党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具体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小、权力越来越小,限制和束缚也越来越小时,人民的自由创造空间才会越加广阔,人民的创造热情才能无限迸发。
困惑之二:想要的文化和想给的文化是否一致?
《决定》提出,“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但是过去六十余年来,我们无时不在这么做,但迄今我们没有世界性的伟大作品,没有世界性的大师......公众只能为一个个旧社会造就的大师逝去扼腕叹息,却不能为新的大师降临而喜悦.....
就在决定发布前后,广电总局发布了“限娱令”,开了“文化强国”第一枪,是否意味着人们再也不能想怎么娱乐就怎么娱乐?既然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文化作品的最高标准,那么为何人民欢迎的以海选为基础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要受到限制?难道因为其中蕴含了令人恐惧的民主元素,等于是西方式直选的“练兵”,就该受惩处?困惑之三:谁有资格充当教育的主体?
在“决定”里,“教育”二字出现的频率特高,据我所知,具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和教师才有资格施行教育,是“公仆”还是“人民”?“人民”和“公民”又有何区别呢?应该给我们明确的解释。
困惑之四: 在新闻舆论中在“歌颂”时如何发挥“监督监督”作用?
里面有一段话,且抄在这里:“正确创作方向是文化创作生产的根本性问题,一切进步的文化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
新闻舆论以正面宣传和歌功颂德为主,能不能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困惑之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此先进,为何向世界推广的却是中华传统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么好,这么优越,为什么中国文化走出去时,却要抬着孔子出行?在国内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国外搞中华文化,有违中国人一向的待客之道。
中国到底往何处去?这是一个大转型的时代,无数事物都会成为过眼云烟,当若干年后回首往事时,我不希望再重复“文革”的悲剧。
困惑之二:想要的文化和想给的文化是否一致?
《决定》提出,“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但是过去六十余年来,我们无时不在这么做,但迄今我们没有世界性的伟大作品,没有世界性的大师......公众只能为一个个旧社会造就的大师逝去扼腕叹息,却不能为新的大师降临而喜悦.....
就在决定发布前后,广电总局发布了“限娱令”,开了“文化强国”第一枪,是否意味着人们再也不能想怎么娱乐就怎么娱乐?既然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文化作品的最高标准,那么为何人民欢迎的以海选为基础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要受到限制?难道因为其中蕴含了令人恐惧的民主元素,等于是西方式直选的“练兵”,就该受惩处?困惑之三:谁有资格充当教育的主体?
在“决定”里,“教育”二字出现的频率特高,据我所知,具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和教师才有资格施行教育,是“公仆”还是“人民”?“人民”和“公民”又有何区别呢?应该给我们明确的解释。
困惑之四: 在新闻舆论中在“歌颂”时如何发挥“监督监督”作用?
里面有一段话,且抄在这里:“正确创作方向是文化创作生产的根本性问题,一切进步的文化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
新闻舆论以正面宣传和歌功颂德为主,能不能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困惑之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此先进,为何向世界推广的却是中华传统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么好,这么优越,为什么中国文化走出去时,却要抬着孔子出行?在国内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国外搞中华文化,有违中国人一向的待客之道。
中国到底往何处去?这是一个大转型的时代,无数事物都会成为过眼云烟,当若干年后回首往事时,我不希望再重复“文革”的悲剧。